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左传》人物事略01:赵衰——冬日之日 -- 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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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1附:晋惠囚秦1/9

      《僖九年传》:

      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晋,及高梁而还,讨晋乱也。令不及鲁,故不书。((p 0330)(05090501))(037)

      晋-郤(xì)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入,曰:“人实有国,我何爱焉?入而能民,土于何有?”从之。((p 0330)(05090601))(037)

      齐-隰(xí)朋帅师会秦师纳晋惠公。((p 0330)(05090602))(037)

      秦伯谓郤芮曰:“公子谁恃?”对曰:“臣闻亡人无党,有党必有雠。夷吾弱不好弄,能斗不过,长亦不改,不识其他。”公谓公孙枝曰:“夷吾其定乎?”对曰:“臣闻之,‘唯则定国’。《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文王之谓也。又曰:‘不僭(tiě)不贼,鲜不为则’,无好无恶,不忌不克之谓也。今其言多忌克,难哉!”公曰:“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p 0330)(05090603))(037)

      我的粗译:

      在我们的僖公九年(公元前六五一年,周襄王二年,晋献公二十六年,齐桓公三十五年)那时候,齐侯(齐桓公)曾带领各家诸侯的军队去讨伐晋国,打到高梁才撤回来,但讨伐晋国的命令没有发布给我们鲁国,所以《春秋经》里没有写上。

      晋国的郤芮让夷吾(后来的晋惠公)向秦国许下重大的贿赂,换取秦国支持自己回到晋国。他对夷吾说:“人实有国,我何爱焉?入而能民,土于何有?(现在那个“国”是人家的,我们为什么要爱惜?我们只要回到“国”内掌握了“民”,土地算什么?)”夷吾听从了他的建议。

      齐国的隰朋率领部队会同秦国的部队一起把晋惠公送入了晋国。

      秦穆公问郤芮:“公子谁恃?(公子准备依靠什么人?)”回答说:“臣闻亡人无党,有党必有雠。夷吾弱不好弄,能斗不过,长亦不改,不识其他。(臣下听说流亡在外的人不应拉帮结派,要拉帮结派必然会树敌。夷吾年纪小的时候,就不好惹事,虽然也会和别人争斗,但都不过分。现在长大了以后还是这样,别的我就不知道了。)”

      于是秦穆公就问公孙枝:“夷吾其定乎?(夷吾能站住脚吗?)”公孙枝回答说:

      臣下听说,“唯则定国(杨注:行为合乎准则始能定国也。《吕氏春秋权勋篇》亦引此语,谓为逸《诗》。)”。《诗》里说“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杨注:此言其不假后天知识,而自然合于天帝之准则。)”,这说的是文王。《诗》里还说“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杨注:僭,不信也;贼,伤害也。待人以信,不害他人,很少不可以为他人之模范。)”,这说的是没有私人的好恶,也不嫉妒刻薄。可现在此人说的话非常忌妒刻薄,要想站住脚很难!

      秦穆公就说:“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嫉妒的人会招来很多怨恨,怎么可能成事?这对我们有利。)”

      一些补充:

      那两句《诗》的出处分别是:

      《大雅文王之什皇矣七章》:

      帝谓文王,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不长夏以革。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帝谓文王,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尔鉤援,与尔临衝,以伐崇墉。(《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387))

      《大雅荡之什抑八章》:

      辟尔为德,俾臧俾嘉。淑慎尔止,不愆于仪。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彼童而角,实虹小子。(《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33))

      公孙枝所言“不忌不克”之“克”与秦穆公所言“忌则多怨,又焉能克”之“克”意思不同,秦穆公在玩文字游戏。

      “高梁”推测位置为:东经111.52,北纬36.12(高梁墟,高河桥南一带)。

      本年有葵丘之盟,参加的诸侯有齐、宋、卫、郑、许、曹,还有鲁国,以及周王室的代表。伐晋的应就是这几家,但不包括鲁国。伐晋的进军路线当经过南阳。下面是与此有关的齐、鲁、帝丘、楚丘、曹、宋、郑、王城、原、绛、高梁、新城诸地点天地图地形图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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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語》6:

      (齐桓公)即位數年,東南多有淫亂者,萊、莒、徐夷、吳、越,一戰帥服三十一國。遂南征伐楚,濟汝,逾方城,望汶山,使貢絲于周而反。荊州諸侯莫敢不來服。遂北伐山戎,刜令支、斬孤竹而南歸。海濱諸侯莫敢不來服。與諸侯于是飾牲為載,以約誓于上下庶神,與諸侯戮力同心。西征攘白狄之地,至于西河,方舟設泭,乘桴濟河,至于石枕。縣車束馬,逾太行與辟耳之谿拘夏,西服流沙、西吳。南城于周,反胙于絳。岳濱諸侯莫敢不來服,而大朝諸侯于陽穀。兵車之屬六,乘車之會三,諸侯甲不解縲,兵不解翳,弢無弓,服無矢。隱武事,行文道,帥諸侯而朝天子。

      ————————————————————

      《僖十年经》:

      晋杀其大夫里克。((p 0332)(05100005))(036)

      《僖十年传》: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殺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于是[不/十,pī]郑聘于秦,且谢缓赂,故不及。((p 0333)(05100201))(036、037)

      我的粗译:

      到了下一年,我们的僖公十年(公元前六五〇年,周襄王三年,晋惠公元年,齐桓公三十六年),夏四月,周王室派来了周公-忌父和王子党会同齐国的隰朋立晋惠公为晋国的国君。晋惠公杀掉了里克以取悦各家诸侯。将要杀掉里克之前,晋惠公派人对里克说:“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殺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要是没有大人,我今天就到不了这里。虽然如此,但大人毕竟杀了两位主上和一位大夫,要当你这种人的主上,不是太危险了吗?)”里克回答:“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要没除掉过去那些人,怎么会有主上的位置?欲加之罪,其(杨注:其作岂用。)无辞乎?臣下知道主上的意思了。)”

      于是里克用剑自杀了。当时[不/十,pī]郑正在出访秦国,同时交涉暂缓向秦国交付原先许下的贿赂并致歉,就没赶上这场灾祸。

      一些补充:

      “欲加之罪,其无辞乎?”(yù jiā zhī zuì,qǐ wú cí hū?)正是常见的成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yù jiā zhī zuì,hé huàn wú cí)的出处。辞是理由的意思。

      ————————————————————

      《僖十年传》:

      晋侯改葬共大子。((p 0334)(05100301))(037)

      秋,狐突适下国,遇大子。大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君曰:“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于韩。”((p 0334)(05100302))(037)

      我的粗译:

      晋侯(晋惠公)改葬了共大子(申生)。

      这年秋天,狐突前往“下国”(“国”意为都城),路上遇见了大子(申生)。大子喊他上车,让他来驾车,然后对他说:“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夷吾无礼,我已经向上帝请准,要把晋国给秦国,秦国会祭祀我。)”

      狐突赶紧说:“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图之!(臣下听说:“神仙不会享用非同类献上的祭品,‘民’也不会祭祀非本族的鬼魂。”这样一来,主上的祭祀不就没了吗?而且“民”有什么罪过?主上这么做,惩罚了错误的对象,却会失去自身的祭祀,还请主上再考虑考虑!)”

      于是大子说:“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好!我会重新向上帝请求,七日(按现在一般的说法当是六天以后),新城西边会有巫者见到我。)”与狐突约定好后,大子就消失了。

      等到了那天,狐突去了那里,大子通过巫者告诉狐突说:“帝许我罚有罪矣,敝于韩。(上帝准许我惩罚有罪的人了,会在“韩”那里教训他。)”

      一些补充:

      《晉語三》2:

      惠公即位,出共世子而改葬之,臭達于外。國人誦之曰:“貞之無報也。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貞為不聽,信為不誠。國斯無刑,偷居倖生。不更厥貞,大命其傾。威兮懷兮,各聚爾有,以待所歸兮。猗兮違兮,心之哀兮。歲之二七,其靡有徵兮。若狄公子,吾是之依兮。鎮撫國家,為王妃兮。”郭偃(卜偃)曰:“甚哉,善之難也!君改葬共君以為榮也,而惡滋章。夫人美于中,必播于外,而越于民,民實戴之。惡亦如之。故行不可不慎也。必或知之,十四年,君之冢嗣其替乎?其數告于民矣。公子重耳其入乎?其魄兆于民矣。若入,必伯諸侯以見天子,其光耿于民矣。數,言之紀也。魄,意之術也。光,明之曜也。紀言以敘之,述意以導之,明曜以昭之。不至何待?欲先導者行乎,將至矣!”

      在当时人的观念中,鬼神享用人间的祭品都是用闻的,所以用“歆”字表示鬼神对祭品的享用,后世形容祭享则说“馨香上达于天”。

      杨伯峻先生注“狐突适下国”曰:

      下国,曲沃新城也。晋昭侯尝以曲沃封桓叔,桓叔国之三世。武公并晋国,始迁居绛。曲沃固旧都,先君宗庙所在,故谓之下国,犹言陪都也。说本孔疏。(如此,则其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4,北纬35.31——闻喜县-上郭村东偏南,上郭古城址。)。

      杨伯峻先生注“大子使登,仆”曰:

      登大子之车而为其御,狐突,固申生之御也。《晋世家》作“申生与载”,盖取其意;《论衡死伪篇》作“太子趋登仆车”,则王充误解。

      杨伯峻先生注“夷吾无礼”曰:

      疑指惠公烝于贾君,详十五年传并注。

      杨伯峻先生于《僖十五年传》“贾君”处注曰:

      贾君,杜《注》以为晋献公之次妃,按之庄二十八年《传》,“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于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言娶于贾,则是正妃。然则贾妃为惠公嫡母,何须穆姬之嘱托?且贾妃此时年事必已甚高,与惠公相差必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惠公又何必烝之?唐固谓贾君为太子申生之妃,覈之僖十年《传》“夷吾无礼”之言,盖为近之,故惠栋《补注》、洪亮吉《诂》皆从之。章炳麟《左传读》以宋襄公夫人王姬及徵舒之母夏姬例贾妃,谓其老而复壮,尤为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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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关于狮子

        赫克托尔和京华烟云,在说狮子这个次的来历,可能来自古波斯语。

        请教,中国战国以前的古书里,提到过狮子吗?

        • 家园 花!不敢,关于中亚一带,

          那两位先生比我熟悉多了,说的肯定有根据。

          关于古书,我看得少,不敢说,何况说有易,说无难。

          之说我较有把握的:

          《左传》——肯定没有。

          《诗经》——我在写《诗经中的草木》时专门浏览并摘出其中涉及动植物的篇章,应该也没有。

          《国语》——浏览过,印象中没有,但难说,看漏了也可能。

          《论语》——没有。

          别的不敢说了。

          当然还可以从别的方面胡想一下,据说现代以来中国甚至中亚都不存在狮子,既然没有,而且离得远,那名称只能是外来的了。也许《山海经》里提到过,在《海外经》里。

          但狮子印度有,中国也与之有交往,那两位提的语言学上的证据我记得也与印度有关。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1附:晋献骊姬5/5

      《僖八年传》:

      晋-里克帅师,梁由靡御,虢射为右,以败狄于采桑。梁由靡曰:“狄无耻,从之,必大克。”里克曰:“惧之而已,无速众狄。”虢射曰:“期年狄必至,示之弱矣。”((p 0322)(05080201))(036)

      《僖八年经》:

      夏,狄伐晋。((p 0320)(05080002))(036)

      《僖八年传》:

      夏,狄伐晋,报采桑之役也。复期月。((p 0322)(05080202))(036)

      我的粗译:

      去年,晋国的里克率军出征,由梁由靡为他驾车,虢射担任他车上的右。部队在采桑那里打败了狄人。梁由靡建议说:“狄无耻,从之,必大克。(狄人没有荣誉观念,我们追上去,一定能扩大战果。)”但里克告诉他:“惧之而已,无速众狄。(我们的目的就是赶跑他们,用不着把大量的狄人都招来。)”虢射就说:“期年狄必至,示之弱矣。(一年之后狄人还会来,因为我们这回对他们示弱了。)”

      到今年,我们的僖公八年(公元前六五二年,周襄王元年,晋献公二十五年)夏,狄人果然来讨伐晋国,以报复采桑之役,正好一年。

      一些补充:

      这一段提出的问题是后世中原统治集团经常要面对的问题,一直面对了两千多年,肇端就在周代。这个问题就是怎样对付北方游牧民族的侵扰。这是一个战略问题,作为当时“君子”的教材,《左传》作者自然不能回避这个问题,他(他们)的观点是不能敷衍,要争取彻底打败那些来侵扰的人。

      杨伯峻先生注“败狄于采桑”曰:

      以下文“狄伐晋,报采桑之役也,复期月”观之,杜《注》谓此乃补叙去年之事,是也,故《经》文亦只书“狄伐晋”,而不书里克败狄。《晋世家》云,“二十五年,晋伐翟,翟以重耳故,亦击晋于齧桑,晋兵解而去”,《年表》亦云:“二十五年,伐翟,以重耳故”,俱列采桑之役于今年,恐史公读《左传》未审。俞樾《茶香室经说》亦谓此役必在今年二、三月间,然其解“复期月”三字终属勉强,故仍不取。

      杨伯峻先生注“惧之而已”曰:

      “惧之”或本作“拒之”。

      “采桑”(杨注:采桑,据《一统志》,在今山西省-乡宁县西。),估计其位置为:东经110.6,北纬35.8(今乡宁县西)。

      ————————————————————

      《僖九年经》:

      甲子,晋侯-佹诸卒。((p 0324)(05090005))(036)

      《僖九年传》:

      九月,晋献公卒。里克、[不/十,pī]郑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p 0328)(05090401))(036)

      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p 0328)(05090402))(036)

      《僖九年经》:

      冬,晋-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齐。((p 0325)(05090006))(036)

      《僖十年经》: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p 0332)(05100003))(036)

      《僖九年传》:

      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p 0329)(05090403))(036)

      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p 0329)(05090404))(036)

      君子曰:“《诗》所谓‘白圭之玷(diàn),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荀息有焉。”((p 0330)(05090405))(036)

      我的粗译:

      下一年,我们的僖公九年(公元前六五一年,周襄王二年,晋献公二十六年),九月,晋献公去世了,里克和[不/十,pī]郑想把文公接回来,所以就纠合了那三位公子的属下作乱。

      当初,献公让荀息作奚齐的傅,等到献公病重,就把荀息召了来,对他说:“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我把这个小孤儿托付给你,你会怎么做?)”荀息趴下磕头,然后说:“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臣下会拼尽全身的力气,再加上忠、贞的意志。如果能成,那就是主上的保佑,不成,臣下会把这条命拼进去。)”

      献公问:“何谓忠、贞?(忠、贞是什么意思?)”荀息回答:“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晋语二》:“可以利公室,力有所能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晋语二》:“葬死者,养生者,死人复生不悔,生人不愧,贞也。”)”

      等到里克准备要杀奚齐的时候,先告诉荀息说:“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和那三家结下的仇怨现在要发作了,秦国和晋国也会帮助他们,大人打算怎么办?)”荀息说:“将死之。(我会拼出这条命。)”

      里克说:“无益也。(拼死没有意义。)”荀叔(荀息)就说:“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我已经向先君保证了,不能再背离。要想实现自己的诺言怎么能怕死呢?就算没意义,我还能逃避吗?而且人人都想要实现自己的诺言,谁不比我坚决?我自己不愿背离,能让别人半途而废吗?)”

      到了冬十月,里克在守丧的地方杀掉了奚齐。《春秋经》上写的是“杀其君之子”,是因为当时晋献公还没有下葬。

      荀息准备徇死,但身边的人提出来:“不如立卓子而辅之。(不如立卓子为国君,由您来辅佐。)”于是荀息立了公子卓(卓子)为国君,为晋献公下了葬。但到了十一月,里克又在朝廷上杀掉了公子卓,荀息死在了此次事变中。

      贵族们都说:“《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荀息有焉。(《诗》里说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就说得是荀息啊!)”

      一些补充:

      注意,三位公子虽然或自杀或流亡,但他们的家族还在,由于当时政治的家族性质,这么处理(保留家族)应是常态,这一类的家族以后在一定条件下还会重回政治中心,如这里惠公(夷吾)和文公(重耳)的家族。

      杨伯峻先生注“不可以贰”曰:

      贰犹言苟且。贰有偷义,故昭十三年《传》云:“晋政多门,贰偷之不暇”,贰偷连言,盖同义也,偷,苟且也。竹添光鸿《会笺》谓贰,变也。亦通。王引之《述闻》谓贰为貣(同忒)字之误。不确。

      除杨先生的注释外,我还以为贰当读如腻,理由见《部尾字典:写在前面 下》,在其中的《附录1. 动词“贰”当读如“腻”论》中。

      最后这段《诗》出自《大雅荡之什抑五章》:

      质尔人民,谨尔侯度,用戒不虞。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诗经今注》 高亨 注 (p 433))

      高亨先生有注曰:玷(diàn店),白玉上的斑点。为,犹治也。

      后来的成语“白圭之玷”(bái guī zhī diàn)应该就是出自这段《诗》,应该也与这段《左传》有点关系。

      不过后人用“白圭之玷”这个成语意为有明显但非主流的缺陷,而这里则是说不能轻易许诺,以免陷入无意义的困局中。《晋语二》作“君子曰:‘不食其言矣。’”则是不同的取向。

      晋侯-佹诸即晋献公。“甲子”杨伯峻先生注曰:

      “甲子”,《公羊》作“甲戌”,盖《公羊》误。甲子无月,依《传》,为晋之九月;晋用夏正,则周正之十一月十日。《经》不书月者,孔《疏》云:“春秋之世,史失其守,赴告之文多违礼制。此甲子晋侯卒,盖赴以日而不以月,鲁史不复审问,书其来告之日,唯称甲子而已。”

      ————————————————————

      《僖十年经》:

      晋杀其大夫里克。((p 0332)(05100005))(036)

      《僖十年传》:

      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殺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于是[不/十,pī]郑聘于秦,且谢缓赂,故不及。((p 0333)(05100201))(037、036)

      我的粗译:

      到我们的僖公十年(公元前六五〇年,周襄王三年,晋惠公元年,齐桓公三十六年),夏四月,周王室派来了周公-忌父和王子党会同齐国的隰朋立晋惠公为晋国的国君。晋惠公杀掉了里克以取悦各家诸侯。将要杀掉里克之前,晋惠公派人对里克说:“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殺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要是没有大人,我今天就到不了这里。虽然如此,大人毕竟杀掉了两位主上和一位大夫,要当你这种人的主上,不是太危险了吗?)”里克回答:“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要没除掉那些人,怎么会有主上的位子?欲加之罪,其(杨注:其作岂用。)无辞乎?臣下知道主上的意思了。)”

      于是里克用剑自杀了。当时[不/十,pī]郑正在出访秦国,向秦国致歉,同时交涉暂缓向秦国交付原先许下的贿赂,这样他就没赶上这场灾祸。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微子,则不及此”曰:

      微,无也。但只用于无主语假设分句,义同于若无。三十年《传》“微夫人之力,不及此”、二十八年《传》“微楚之惠,不及此”、襄二十七年《传》“微宁子,不及此”、昭十六年《传》“微吴,吾不及此”,句法皆与此同。昭元年《传》“微禹,吾其鱼乎”,微字用法亦同。

      杨伯峻先生注“且谢缓赂”曰:

      谓所许之赂缓与之,致歉意。其实不与。《晋语三》云:“惠公既即位,乃背秦赂,使[不/十,pī]郑聘于秦,且谢之。”

      “丽姬之乱,诅无畜群公子,自是晋无公族。”(《宣二年传》(p 0663)(07020401))(059),此事影响深远,关系到晋国乃至中国历史的走向。

      • 家园 晋无公族不仅仅是献公的责任

        穆姬既然会嘱托夷吾纳诸公子,也自然会嘱托文公,但两人都没有做到,文公时六军将领里没有一个公族的。可见限制公族成为晋国之后历代君主的一个不成文共识。

        • 家园
          • 家园 有公族也未必就是好事

            齐国桓公死后折腾了多少年才恢复了父死子继这个正常序列,齐国在这个过程中被彻底折腾垮了,还有郑国和卫国也是。

            • 家园 花!

              好坏不管,总而言之,特点是不一样的,对演化过程也有不同的影响,政治的特点也就不同。

              当然还有配套的一系列措施,其中开爰田,作州兵比较突出,这样一来,大夫们不让公子们呆在国内就有了保卫胜利果实的意味。

              • 花!
                家园 开爰田和作州兵是应急

                第一次秦晋之战后晋国大伤元气,兵源短缺,国君被俘,国内矛盾尖锐,不进行这种改革不但国君要不回来,国内还可能爆发暴动,未必是真的考虑那么长远。

                • 家园 赞成是应急,但我觉得开了口子之后就回不去了

                  而如果不是逼到那个份上,也不会开这个口子。

                  • 家园 关键是如果是限制公族

                    晋文公上台就可以取消了,但晋文公因此享受了军事力量加强的好处,所以继续推行下去。晋国当时的六军是分封的诸侯国中除周王室外最多的,所以才有和楚国长期争霸的本钱,齐国虽然先称霸,但军事力量还是不足以撼动楚国。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1附:晋献骊姬4/5

      《僖四年传》:

      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弗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p 0295)(05040601))(036)

      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姬谓大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置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墳(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大子。”大子奔新城。公杀其傅杜原款。((p 0296)(05040602))(036)

      或谓大子:“子辞,君必辩焉。”大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p 0298)(05040603))(036)

      十二月戊申,缢于新城。((p 0299)(05040604))(036)

      姬遂谮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p 0299)(05040605))(036)

      《僖五年经》:

      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p 0300)(05050001))(036)

      《僖五年传》:

      晋侯使以杀大子申生之故来告。((p 0303)(05050201))(036)

      我的粗译:

      当初,晋献公想让骊姬作夫人,但占卜的结果不吉利,就又改做了一次占筮,这回吉利了。于是晋献公吩咐说:“从筮(按占筮的结果办)。”

      可负责卜筮的卜人却提出来:“筮短龟长,不如从长。且其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必不可!”他是说:筮草的历时短,卜龟的历时长,还是应该遵循历时长的灵物。而且占卜的“繇”里说:“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猶有臭。(宠爱换了人,主上的公羊要悬,香草和臭草,就是十年也还会有味。)”千万不能按占筮的结果办!

      晋献公不听他的,还是立了骊姬为夫人,后来生下了奚齐,她妹妹生下了卓子。

      等到我们的僖公四年(公元前六五六年,周惠王二十一年,晋献公二十一年)的时候,晋献公事先和“国”中的大夫立好了约定,准备立奚齐。然后骊姬去对大子说:“君梦,必速祭之!(主上梦见了齐姜,得马上祭祀她!)”大子在曲沃进行了祭祀,将祭肉按例送到晋献公那里,正赶上晋献公在外打猎,骊姬把祭肉放在宫中六日,等晋献公回来,在祭肉上下了毒,然后献给晋献公。晋献公用这祭肉祭地,地面鼓了起来,又用这祭肉喂狗,狗死了,再用这祭肉给一个小臣吃,小臣也死了。

      于是骊姬就哭着说:“贼由大子(这是大子干的)。”大子只好逃往新城,晋献公杀了大子的“傅”杜原款。

      有人对大子建议:“子辞,君必辩焉。(大人只要说明情况,主上一定会明白。)”但大子说:“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主上要没有骊姬,睡觉不稳,吃饭不香。我要是说明了情况,骊姬自然就有罪。主上已经老了,这不是我想要的。)”

      那人又问:“子其行乎?(大人准备离开吗?)”大子回答说:“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主上不知道我是冤枉的,可要是背着这样的罪名离开,又有谁能接受我呢?)”

      十二月戊申那天(杨注:晋用夏正,据周正推之,当为周正明年二月之二十七日。),大子在新城上吊自杀。

      骊姬又诬告另外两位公子说:“皆知之。(那事他们都参与了。)”结果重耳逃去了蒲,夷吾逃去了屈。

      晋侯(晋献公)派人来把晋国杀掉大子申生的原因“告”给了我们(反映在《春秋经》中就是上面那条《春秋经》:“五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

      一些补充:

      “中大夫”当意为在“国”(晋国首都)之中任职的大夫,在这里应是与“外大夫”即在“国”之外任职的大夫对言的。

      杨伯峻先生注“筮短龟长”曰:

      筮用蓍草,卜用龟。僖十五年《传》晋-韩简云:“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则当时人以先有象而后有数,而卜用象,筮用数,故以为龟长于筮。杜预本此为《注》。自是用当时人语解释当时人语。而《周礼春官占人正义》引马融《注》,以为“筮史短,龟史长”(章炳麟《左传读卷六》有解说),高本汉《左传注释》又以《周礼春官》有“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而筮仅有“筮人,中士二人”证之。

      杨伯峻先生注“专之渝,攘公之羭”曰:

      渝,变也。攘,盗窃也,夺也,与《论语子路》“其父攘羊”,《孟子滕文公下》“日攘其邻之鸡”诸“攘”字同。羭,牡羊也。此谓专心宠幸之则将生变,而夺去公之牡羊。牡羊自是借辞,指代申生等。(羭之字义从沈钦韩《补注》。杜《注》羭为美,焦循《补疏》、高本汉《注释》均从之,义亦可通。)渝、羭为韵,古音同在侯部。

      杨伯峻先生注“一薰一蕕”曰:

      薰,香草。沈括《梦溪补笔谈三》云:“古之兰蕙是也。唐人谓之铃铃香,亦谓之铃子香,谓花倒悬枝间如小铃也。”蕕音由,《说文》云:“水边草也。”李时珍《本草纲目隰草类下注》云:“此草茎颇似薰而臭。”

      杨伯峻先生于“十年尚猶有臭”之后注曰:

      十年,言其久也。“尚猶(犹)”同义虚词连用,《秦誓》云:“虽则云然,尚猷询兹黄发。”尚猷即尚猶。《秦策三》云,“天下之王尚猶尊之”,《史记货殖列传》云,“万乘之王、千乘之侯、百室之君尚猶患贫”,皆此类也。臭有两义,凡气味,不论香臭,皆可曰臭。《礼记月令》“其臭羶”、“其臭焦”、“其臭香”,《易系辞上》“其臭如兰”,诸“臭”字皆是此义。一是专指恶气而言,《荀子正名》“香臭以鼻异”,《孔子家语》“鲍鱼之肆不闻其臭”是也。此恐是指第二义。蕕、臭为韵,古音同在幽部。侯、幽两部亦可合韵,则渝、羭、蕕、臭四字为韵。

      杨伯峻先生注“公杀其傅杜原款”曰:

      《晋语二》云:“杜原款将死,使小臣圉告于申生曰:‘款也不才,寡知不敏,不能教导,以致于死,不能深知君之心度,弃宠求广土而竄伏焉。小心狷介,不敢行也。是以言至而无所讼之也,故陷于大难,乃逮于谗。然款也不敢爱死,唯与谗人钧是恶也。吾闻君子不去情,不反谗。谗行身死,可也,犹有令名焉。死不迁情,彊也;守情说父,孝也;杀身以成志,仁也;死不忘君,敬也。孺子勉之!死必遗爱。死民之思,不亦可乎!’申生许诺。”《晋世家》与《传》合。

      杨伯峻先生注“子辞”曰:

      辞,《说文》云:“讼也。”此处可解作声辩。宣十一年《传》“楚王让申叔时不贺县陈。对曰:‘犹可辞乎?’”辞字亦同此用法。其作名词用者,如桓十年《传》“詹父有辞”、宣十七年《传》“使反者得辞”、成二年《传》“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诸“辞”字皆是。有辞、得辞犹言有理、得理。《晋世家》作:“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乃释《传》意。

      杨伯峻先生于“君老矣,吾又不乐”之后注曰:

      太子之意盖谓我若声辩,骊姬必死,而君又老矣,失去骊姬,必不乐。君不乐,吾亦不能乐也。旧注既未了,朱彬《经传考证》解“不乐”为“不乐为嗣”。杨树达先生《读左传》又解为“己不能令君乐”,均不合《传》意。《檀弓上》云:“世子曰:‘不可,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晋世家》云:“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谷梁传》云:“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则骊姬必死。骊姬死,则吾君不安,所以使我君不安者,我不若自死。’”

      杨伯峻先生注“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曰:

      《檀弓上》云:“曰:‘然则盖(盍)行乎?’世子曰:‘不可;君谓我欲弑君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吾何行如之?’”《晋语二》云:“人谓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不可。去而罪释,必归于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恶,取笑诸侯,吾谁鄉而入?内困于父母,外困于诸侯,是重困也。弃君、去罪,是逃死也。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若罪不释,去而必重。去而罪重,不智;逃死而怨君,不仁;有罪不死,无勇。去而厚怨,恶不可重,死不可避,吾将伏以俟命。’”

      “新城”(杨注:新城即曲沃,盖由新为太子城之,故又名新城。郑、宋、秦俱有新城,见僖六年《经》及文四年、十四年《传》,恐皆以其城新筑而得名。《晋语二》云:“公命杀杜原款。申生奔新城。”),“曲沃”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4,北纬35.31(闻喜县-上郭村东偏南,上郭古城址)。

      “蒲”(杨注:蒲,晋邑,在今山西省-隰县西北,其地俗名斩祛垣,相传为寺人披斩晋文公祛处。),推测位置为:东经111.21,北纬36.91(交口县-蒲依村)。

      “屈”(杨注:二屈,北屈、南屈,两屈盖毗邻,故夷吾一人镇之。北屈在今吉县东北,南屈当在其南。),推测位置为:东经110.69,北纬36.19(吉县-麦城,北屈)。

      ————————————————————

      《僖五年传》:

      初,晋侯使士蒍(wěi)为二公子筑蒲与屈,不慎,置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之。士蒍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慼,忧必雠焉;无戎而城,雠必保焉。’寇雠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命,不敬;固雠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曰:“狐裘尨茸(méng róng蓬松),一国三公,吾谁適(dí)从?”((p 0303)(05050202))(036)

      及难,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jiào)。”乃徇(xùn)曰:“校者,吾雠也。”踰垣而走。披斩其祛(qū),遂出奔翟(dí)。((p 0305)(05050203))(036)

      《僖六年传》:

      六年春,晋侯使贾华伐屈。夷吾不能守,盟而行。将奔狄,郤芮曰:“后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乃之梁。((p 0313)(05060101))(036)

      我的粗译:

      当初,晋侯(晋献公)曾派士蒍为两位公子修筑蒲和屈,士蒍指挥修筑时不认真,夯土中掺入了柴草,夷吾就向晋侯告状。晋侯让人谴责士蒍,士蒍趴下磕了头然后说:

      臣下听说:“无丧而慼,忧必雠焉;无戎而城,雠必保焉。(没有丧事却无故悲戚,必定会有愁事找上门来;没有战事却无故筑城,必定是为仇敌准备据点。)”既然是为敌人准备的,为什么要这么认真?不能完成职责范围内主上下达的任务,这是“不敬”;但为敌人加固据点,却是“不忠”。没了“忠”和“敬”,还怎么侍奉主上?《诗》里说:“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杨注:怀德乃是安宁,宗子即是城池)。”主上只要广施恩惠,笼络好这些宗子,什么样的城池能比得上呢?用不了三年就将对此用兵,为什么要认真修筑这几个城池?)”

      士蒍退下来之后就唱道:“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適从?(狐皮大氅毛蓬松,一国之内三个公,到底哪位该服从?)”

      等到了变乱发生时,晋侯派了寺人披讨伐蒲,重耳说:“君父之命不校(主上和父亲的意志必须服从)。”于是宣布说:“校者,吾雠也(不肯服从的,也就是我的敌人)。”宣布完重耳马上就翻过院墙逃走,但还是被寺人披砍下了一截袖子,然后他逃到了翟人(狄人)那里。

      到我们僖公六年春,晋侯(晋献公)又派了贾华讨伐屈,夷吾守不住,只好和屈那里的上层盟誓,让他们以后仍然效忠自己,然后就逃走了。开头他想也逃到狄人那里,但他的手下郤芮提出:“后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后出逃,却逃往同一个地方,就坐实了互相勾结的罪名。不如去梁国,梁国靠近秦国而且与秦国关系很好。)”于是他们这一路人就逃去了梁国。

      一些补充:

      “梁”(杨注:梁,国名。僖十七年《传》云:“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过期。”则梁为嬴姓。今陕西省-韩城县南二十二里有少梁城,当即古梁国。僖十九年,即秦穆公十九年,秦灭之。《秦本纪》谓穆公二十年灭梁、芮。雷学淇《竹书义证》调停其说,谓“亡在十九年冬,而取在二十年”,亦苦于用心矣。文十年地入于晋,传世器有梁伯戈、梁其钟、梁其鼎、梁邑币等。),推测位置为:东经110.40,北纬35.38(韩城-芝川镇)。《僖十九年经》:“梁亡。”((p 0381)(05190007))(021)。《文十年传》:“晋人伐秦,取少梁。”((p 0575)(06100101))(054)。

      下面是绛、新城、蒲、屈、梁、芮以及采桑这些地方的位置在天地图地形图上的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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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国三公”(yī guó sān gōng)后世成为成语,专用来形容政出多门的状况。

      通宝推:楚庄王,
    • 家园 《左传》人物事略01附:晋献骊姬3/5

      《闵二年传》:

      晋侯使大子申生伐东山-皋落氏。里克谏曰:“大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视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则守,有守则从。从曰抚军,守曰监国,古之制也。夫帅师,专行谋,誓军旅,君与国政之所图也。非大子之事也。师在制命而已,禀命则不威,专命则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帅师。君失其官,帅师不威,将焉用之?且臣闻皋落氏将战。君其舍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不对而退。((p 0268)(04020701))(036)

      见大子。大子曰:“吾其废乎?”对曰:“告之以临民,教之以军旅,不共是惧,何故废乎?且子惧不孝,无惧弗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p 0269)(04020702))(036)

      我的粗译:

      下一年,晋侯(晋献公)派大子申生讨伐东山-皋落氏。大夫里克劝谏晋献公说:“大子的职责是为冢祀(杨注:冢,大也;冢祀指宗庙之祀。)和社稷奉献祭品,一早一晚还要负责主上的膳食,所以才叫做冢子。冢子在主上出行的时候要留守,另派人留守时他就作主上的随从。他随从主上时是抚军,他留守时叫监国,这都是老规矩。而统帅军队的人,就得独断专行,得对部队发布训示,这都是主上和执政者负责的范围,不是大子应该涉及的。统帅军队首先要掌握命令的发布,如果大子只是遵循上面的命令就没有威信,可如果他自行决断又是不孝,所以主上指定要继位的嫡子不宜放出去统领军队。如果这样干,在主上是任用人不严谨,而大子则会在指挥部队时威信不够,那还怎么用兵呢?而且臣下听说皋落氏准备要大打出手,主上还是别这么决定吧!”

      晋献公却来了一句:“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寡人有的是儿子,还不知道最后会立谁呢!)”里克再没说啥就退下去了。

      里克去见了大子,大子问:“吾其废乎?(我被废黜了吗?)”里克回答说:“吩咐你如何统领‘民’,又教给你怎样统帅军队,只要你注意保持恭敬,怎么可能废黜你?而且大人应该注意的是别干出不孝的事情,不应考虑能不能继位,注意自身的行为,不去考虑别人的行为,这样自然就能逃过祸事。”

      一些补充:

      杨伯峻先生注“东山-皋落氏”曰:

      东山-皋落氏,赤狄别种。今山西省-垣曲县东南有皋落镇,当即故皋落氏地。山西省-昔阳县东南七十里亦有皋落镇,《寰宇记》谓此即东山-皋落氏之地,恐不确。《晋语一》谓此骊姬之计,述骊姬语甚详。

      《晋语一》8:

      驪姬曰:“以皋落狄之朝夕苛我邊鄙,使無日以牧田野,君之倉廩固不實,又恐削封疆。君盍使之伐狄,以觀其果于眾也,與眾之信輯睦焉。若不勝狄,雖濟其罪,可也;若勝狄,則善用眾矣,求必益廣,乃可厚圖也。且夫勝狄,諸侯驚懼,吾邊鄙不儆,倉廩盈,四鄰服,封疆信,君得其賴,又知可否,其利多矣。君其圖之!”

      杨伯峻先生在“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之后注曰:

      《晋语一》叙此亦异于《左传》,《晋世家》仍用《左传》,但又云:“里克谢病,不从太子。”

      《晋语一》9:

      里克退,見太子。太子曰:“君賜我以偏衣、金玦,何也?”里克曰:“孺子懼乎?衣躬之偏,而握金玦,令不偷矣。孺子何懼!夫為人子者,懼不孝,不懼不得。且吾聞之曰:‘敬賢于請。’孺子勉之乎!”君子曰:“善處父子之間矣。”

      ————————————————————

      《闵二年传》:

      大子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为右。梁馀子养御罕夷,先丹木为右。羊舌大夫为尉。先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慝,兵要远災,亲以无災,又何患焉?”狐突叹曰:“时,事之徵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其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之尨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尨,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虽欲勉之,狄可尽乎?”梁馀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不获而尨,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尨奇无常,金玦不复。虽复何为?君有心矣。”先丹木曰:“是服也,狂夫阻之。曰‘尽敌而反’,敌可尽乎?虽尽敌,犹有内谗,不如违之。”狐突欲行。羊舌大夫曰:“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p 0269)(04020703))(036)

      大子将战,狐突谏曰:“不可。昔辛伯谂周桓公云:‘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嫡,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于难。今乱本成矣,立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图之!与其危身以速罪也。”((p 0272)(04020704))(036)

      我的粗译:

      大子统领军队出征,主上(晋献公)为他准备了一件左右两边不同色的戎装,还赐给他一个铜玦佩戴着。任命狐突驾驭他的指挥战车,派先友担任他指挥车上的“右”。任命梁馀子养驾驭罕夷的指挥战车,派先丹木担任这辆战车上的“右”。任命羊舌大夫担任“尉”。

      看了这个架势,先友就勉励大子说:“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之!偏躬无慝,兵要远災,亲以无災,又何患焉?”他是说:你现在穿着主上一半的戎装(两边不同色,但一边与晋献公的戎装同色),手里掌握着兵权,你的前途就看这一趟了,大人要努力!赐你自身戎装的一半就是好意,掌握兵权就能远离祸事,主上对你亲近就更没事了。

      但狐突却叹息说:“时,事之徵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其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之尨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尨,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虽欲勉之,狄可尽乎?”他是说:季节,就是事情的征兆(杨注:其意谓献公以冬季举兵伐人,冬为肃杀之时,下文所谓“冬杀”者是也。盖心存杀意。),衣服,是自身的标记,佩饰,则是意图的显示。所以,如是要慎重其事,就应该在一年开始的季节发动;出征的戎装也要穿一色的衣服;要表明意图,也要用适当的佩饰。现在在一年最末一个季节发动,则行动很难完成;穿着杂色的戎装,则远不能说是亲近;赐下了铜玦作佩饰,就隐藏了内心的打算。赐下的戎装显示有疏远的意思,选定的季节也很难彻底完成行动,杂色,厌弃;冬季,肃杀;铜器,寒凉;佩玦,疏离;这怎么靠得住?我虽然也想勉励大子,但狄是能消灭的完的吗?

      梁馀子养就说:“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不获而尨,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他是说:统领军队出征,在祖庙得到授命,从社稷那里领取了祭肉,虽有正常的戎装,却没有赐下,反而赐给了杂色的衣服,主上的心意已经很明显。要是死了就是不孝,不如逃走。

      罕夷则说:“尨奇无常,金玦不复。虽复何为?君有心矣。”他是说:杂色决非正常的服饰,铜玦又表示不能回去,就算能回去还有什么意义?主上已经下了决心。

      先丹木也说:“是服也,狂夫阻之。曰‘尽敌而反’,敌可尽乎?虽尽敌,犹有内谗,不如违之。”他是说:这种衣服,就算是狂放的人也不敢穿。而且说什么“尽敌而反(杀尽敌人再回来)”,敌人哪杀得尽?就算杀尽了敌人,也还有自家的小人,不如离开。

      狐突赞成流亡,但羊舌大夫却说:“不可。违命不孝,弃事不忠。虽知其寒,恶不可取。子其死之!”他是说:不可。要是违背了主上的命令那就是不孝,放弃了出征的责任那就是不忠。虽然已经知道主上有恶意,但也不能犯这样的错误,大人还是准备把这条命搁在这儿吧!

      大子领兵到了前方,准备作战,但狐突劝谏说:“不可。昔辛伯谂周桓公云:‘内宠并后,外宠二政,嬖子配嫡,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于难。今乱本成矣,立可必乎?孝而安民,子其图之!与其危身以速罪也。”他是说:不可。过去辛伯曾告诫周桓公说:“主上宠溺的妾侍和夫人待遇相当,主上宠信的臣子和执政权力相当,主上宠爱的庶子和嫡子地位相当,大的都邑和国都规模相当,这都是产生变乱的根源。”周公不听他的,所以才赶上了祸事。现在变乱已经酿成,还能顺利继位吗?大人能做的只有孝顺主上、安定那些“民”,大人考虑吧!总强过把自身置于危险之中、加快祸事的到来吧。

      一些补充:

      罕夷当是一同出征的另一“军”的指挥官,晋国此时有两个“军”可以出征。

      杨伯峻先生注“羊舌大夫为尉”曰:

      羊舌大夫,据《唐书宰相世系表》,名突。为羊舌职父,叔向祖。尉,军尉。襄十九年《传》云“公享晋六卿于蒲圃,赐之三命之服;军尉、司马、司空、舆尉、候奄皆受一命之服”,则军尉在军帅之下,众官之上。《淮南子兵略篇》云:“夫论除谨,动静时,吏卒辨,兵甲治,正行伍,连什伯,明鼓旗,此尉之官也。”盖尉之职掌如此。

      《晋语一》中有关于此事的记述云:

      至于稷桑,狄人出逆。申生欲戰。狐突諫曰:“不可。突聞之:‘國君好艾,大夫殆;好內,適子殆,社稷危。’若惠于父而遠于死,惠于眾而利社稷,其可以圖之乎!況其危身于狄以起讒于內也?”申生曰:“不可。君之使我非歡也,抑欲測吾心也,是故賜我奇服,而告我權,又有甘言焉。言之大甘,其中必苦,譖在中矣。君故生心。雖蝎譖,焉避之?不若戰也。不戰而反,我罪滋厚。我戰死,猶有令名焉。”果敗狄于稷桑而反。讒言益起。狐突杜門不出。君子曰:“盖深謀也。”

      图片中据说是元代的铜玦(出自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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