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汉语和英语的比较 -- 颜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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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十一、掺和着说——汉语夹带英语

说中国话的时候夹带英文词,有几年好像还被人说成崇洋媚外。连历史、考古、生物等等都可以变成政治话题,作为文化根基的语言问题被加入政治倾向、触发各种心态也就不足为怪了。

现在各方面交流多了,谁都有几个国外的同学,生活工作中也都要带点英文词。这个现象慢慢被接受了。

崇洋媚外的人有,但毕竟是少数。如果两门语言都是你生活的一部分,它们的混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这不单是讲英语的中国人里的现象,而是多语人群的普遍现象。我甚至听到我的上海朋友夹杂着说方言和普通话。

这个话题好像和前面的外来词汇话题类似,但还是挺不一样的。

第一,夹杂英语词汇不是翻译成汉语,而是原样照搬进来。

第二,外来词汇是本土语言里没有的词汇,但是多语混用很多是生活常用语,也就是可以被轻易翻译的。

说个我在学校里的例子吧。我去同学家串门。只有他妈妈在家。她说:“他下午有个meeting。出去了。”

老人家英语并不好,探亲也不过几个月时间,已经开始中英混用了。这句话也是非常普通的话。可以说,他下午有个会,或者,他下午见老板。但是当你身边所有人都说meeting的时候,这个词汇就映射到了那个事物本身,而取代了你原有的词汇。

这其实很自然,也是个好现象。我们在中学就学到了,学习外语忌讳在心里翻译,要用外语来思考。但是这样思考来思考去,不是一门语言加一门语言等于两门语言,而是等于一点几——你已经掺杂不清了,甚至母语能力受损了。

有一小部分人用英语词唬人,但是实际上,夹带英语词从来不能证明一个人的英语水平有多高,不走运还能反过来证明水平有多低。

母语能力受损是个平均的正常的现象。能做到一门语言加一门语言等于两门语言的人,想必有语言天赋。

但是,如果你读一读郁达夫,张爱玲等的著作,会发现他们也爱夹几个外文词,是不是他们的语言能力也不好呢?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背景,就不好讲了。但我相信,真正语言天赋高的,不要在作家里找,找那些能在两种语言中进出自由的伟大的翻译家,准没错。

以交流为目的的语言要求并不是很高,但是在文学作品里,除了人物对白,夹杂上外文真是让我很难接受。这很影响审美。英文写作里夹法文西班牙文是正常,但至少你从排版角度看没什么区别。而中文和英文在一起很不美。同样,日本大量使用汉字也很不美,在汉字旁加上注音就更不美。

我想中英混用对大多数人来说,鉴于大家都不是天才,是很正常的。但是我在杂志看到过“有个声音在我心底cry”,这个玩意儿……真是有点让我瞠目结舌。你把话说到这么恶心的地步,难免我对你的为人有怀疑。

家园 这是英语进化的标志

随着现代英语的简化,这些变化越来越少了,这些也是英语从一个屈折性语言向分析性语言转化的证据。但这个和汉语的量词不是同一类东西,汉语的量词还是很重要的

家园 【文摘】还是一个语言屈折性的问题,文摘一片供参考

原文链接在这里外链出处

为了解释和理解上的方便﹐笔者将会用汉字来代表西方屈折语中的‘语格’ 成份﹐以此来说明‘语序’ 与‘语格’ 的直接关系。现在﹐我们假设有一个这样的情况﹐一个男孩子看见一只老虎正在咬他的一只羊﹐于是他就跑到他的一个朋友那里﹐向他报告了这件事﹐如果用汉语去表达的话﹐我们会简单的说﹕“老虎咬羊(啊﹗) 。”在这个句子中﹐我们使用了固定的‘主谓宾’ 语法和用了4个音节(意味着4个汉字) ﹐还有同样的4个符素(一个‘汉字’ 就是一个‘符素’)来组成句子。如果用屈折语来表达这个情况又如何呢﹖因为正如上文所提到的﹐屈折语中的‘音素’ 可以表示‘意素’ ﹐所以屈折语的使用者就利用这种语言‘优势’ 来表达信息﹐而且在语言还未发展到可以产生完整句子的阶段之前﹐他们会通过单词中的音素来修改或表达语意﹐最后形成了屈折语中单词中包含大量意素的现象。所以在屈折语的角度来看﹐这个句子就变成为以下的形式﹐请记住早期的屈折语言还处于‘无语序’状态﹐而屈折语的‘屈折性’ 也正好让‘无语序’ 合理化。因此﹐同一个意思最起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不同的语序来表达﹕

老虎-(单数)-(主格) 咬-(单数)-过去式 羊-(复数)-(宾格)

咬-(单数)-过去式 羊-(复数)-(宾格) 老虎-(单数)-(主格)

羊-(复数)-(宾格) 老虎-(单数)-(主格) 咬-(单数)-过去式

以上使用了三种表达顺序﹐所以各个句子带有不同的强调性﹐而句子中名词后面都表示了‘语格’ 的成份﹐动词则附有‘时态’ 的情况。现在﹐笔者需要介绍一下屈折语里的8种语格﹕

主格Nominative﹕句子中的‘主语’。

呼格Vocative﹕带有呼唤语气。

宾格Accusative﹕句子中的‘宾语’ 。

工具格Instrumental﹕通过这个‘名词’ 可达到目的。

与格Dative﹕授予的目标。

离格Ablative﹕从‘名词’ 处‘离开’ 。

属格Genitive﹕表示‘拥有’ 的意思。

位置格Locative﹕表示其它事物的位置关系。

在印欧语系中﹐古老的竺语就具备了以上的8个语格﹐拉丁语只有其中的6种(主要使用的只有5种﹐古希腊语则有5种) ﹐现代的德语和俄语还保留着4种语格﹐以下是竺语中单词‘神’ 在这8个语格中的形态﹐我们可以发现8个语格的单词都有一个共同形素组成的‘字根’ 部份—Dev﹐仅跟着的就是随语格变化的‘字尾’ 。

语格

竺语

英语

汉语

主格Nominative

Dev-as

God

呼格Vocative

Dev-a

Oh God

(啊)神﹗

宾格Accusative

Dev-am

God

工具格Instrumental

Dev-ena

by God

(通过)神

与格Dative

Dev-aya

to God

(向)神

离格Ablative

Dev-at

from God

(从)神(那里)

属格Genitive

Dev-asya

of God

神(的)

位置格Locative

Dev-e

with God

与(神)

像现代英语这种已经基本上没有语格的‘屈折语’ ﹐神的单词只是‘God’ ﹐这是一个没有语格的形式﹐原本语格中的语意内容﹐现在就通过‘介词’ 来表达﹐语法内容则通过固定的‘语序’ 来表达﹐汉语也采用与英语一样的表达原理。

有了对语格的认识后﹐现在我们再回顾之前的例句。如果音素携带的意素能指示语格的话﹐以下的三个句子不论句子中单词的位置是如何的颠倒﹐我们也知道老虎是‘主语’﹐羊是被吃的对象‘宾语’ ﹐还有很肯定‘吃’ 这个‘谓语’一定是‘老虎’ 的动作﹐因为‘主语’ 和‘谓语’ 都有相同的‘数量格’﹐在这个例子里是‘单数’﹐而‘宾语’ 表示‘复数’。再者﹐使用者还可以通过表达句子中单词的先后次序﹐突出哪一个是强调点﹐以下三句可根据第一个单语的语意来强调‘老虎’﹑‘咬’ 或‘羊’ 的重要性﹕

老虎-单数-(主格) 咬-(单数)-过去式 羊-复数-(宾格)

咬-(单数)-过去式 羊-复数-(宾格) 老虎-单数-(主格)

羊-复数-(宾格) 老虎-单数-(主格) 咬-(单数)-过去式

对屈折语的句子﹐我们还知道音素还能指示出更多的信息﹐如‘时态’ ﹐这是发生在过去的事件﹐还有老虎只有一只﹐羊则超过一只。相反﹐在汉语句子中只表达了‘老虎咬羊’ 的基本概念﹐如再进一步附加信息的话也可以﹐只要加上如‘刚才’ 或‘几只’ 等词语就完成了。但两者的分别是﹐汉语允许使用者用最简单的字眼来表示最基本的概念﹐但屈折语却往往因为词语中已附带的‘音/意素’而必须表达出比基本‘概念’ 更多的语意﹐包括发生的时间性和涉及的数量等等。

如果﹐现在我们把以上例句中的意思﹐再来扩充一下而成为如下句子﹕

汉语﹕那只老虎咬牧民的山羊。

通过屈折语表达就是﹕

那-单数-(主格) 老虎-单数-(主格) 咬-(单数)-过去式 羊-复数-(宾格) 牧民-单数-(属格)

老虎-单数-(主格) 那-单数-(主格) 羊-复数-(宾格) 牧民-单数-(属格) 咬-(单数)-过去式

同样道理﹐只要‘那’ 这个单词带有‘主格’ 和单数的‘数量格’﹐我们就知道‘那’ 是指向‘老虎’ 的﹐而牧民是‘属格’状态﹐所以指向所在位置之前的单词‘羊’ ﹐表示这是‘牧民的羊’ (对于‘属格’﹐指向的对象由固定的位置决定)。整个句子通过语格方式﹐又一次的令到语序失去了重要性﹐连‘那’ 的定冠词也附带有语格成份。如果﹐我们引入形容词﹐并把牧民去掉换作‘黑色’的形容词﹐让句子变成﹕

那只白色的老虎(这原来是一只白虎﹗)咬黑色的山羊。

在屈折语里就是﹕

那-单数-(主格) 白色-单数-(主格) 老虎-单数-(主格) 咬-(单数)-过去式 羊-复数-(宾格) 黑色-单数-(宾格)

同样﹐‘白色’ 这个形容词为了能准确修饰‘老虎’ 这个名词﹐形容词也必须具有‘语格’ 和‘数量格’ 的变化(为简化起见﹐这里就不提‘性别格’ ) ﹐而‘黑色’ 也因为有相应的语格和‘数量格’ ﹐所以也可以准确的指向‘山羊’而非‘老虎’。 可见﹐这个句子的意思也完全独立于‘语序’ ﹐不仅如此﹐单词里所携带的信息令到句子的中‘主语’ ﹑‘谓语’ 和‘宾语’ 之间的分野清晰可见﹐具有立体感且完全不会造成对句子理解上的歧义性﹐句子的意思就成为绝对的语意了﹐完全排除了其它不同的理解方式。

家园 其实lz这个系列很多问题都是在比较曲折性语言和分析性语言

现在比较英语和汉语是这样,如果比较德语和英语也有类似的问题,德语显得更严谨但变化更多,英语显得歧义较多但相对简单。

家园 愿闻其详
家园 这似乎不是西西河的风格吧

家园 摆事实,讲道理

这疙瘩,甭拿“一句顶一万句”来唬人

家园 我觉得英汉夹杂有这么几种

一个是汉语里没有对应单词。这种情况很少,一般是在某个新单词出现并且国内没有固定翻译的时候。我英语不行,想不出有什么词。

另一个是某个英语单词对应的汉语比英语复杂。MTV算不算?或者CEO之类的。社会和经济类的是不是比较多?Hot money?

再一个是专有名词。iPot算么?或者Photoshop这种软件名。

再有就是习惯性的。比如reset、ctrl这种计算级语言。或者CD、DVD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东西。

还有就是习惯于英语氛围,比如经常讲英语,或者根本不知道某词的中文。这个大概就是你说的“母语能力受损”吧。我觉得可能因为英汉夹杂可以省略掉很多东西。谁能帮忙想个例句?

另外,现在对于英语名字逐渐被接受用英语念(咦?好像我的母语能力也受损了)。比如Bob Dylan、John Lennon等等。但是有一些名字(政治人物或者著名人物)仍然会用汉语译文,比如小布什、萧伯纳、乔叟(我一直认为这个翻译极差)等。

有一种比较极端的就是商标类。可能是因为觉得外国商标就应该按照外文原文说出来,于是保时捷非要说成Porsche,陆虎说成Land Rover ,劳斯莱斯说成Rolls-Royce。虽然我很讨厌把Rolls-Royce叫成劳斯莱斯,但是起码不会把新甲壳虫叫做New Beatle。更不会把大众叫做VolksWagen(是这么拼么?)。

有一种情况可能是没有办法只能说英文,就是那种翻译不过来的东西。比如grooving?或者那些俚语。

人名和地名原则上应该音译,但是有些名字音译反而不太好。比如有个歌手叫做Jelly Roll Morton。可以音译,但是这似乎是个艺名,意译可能更符合他起名的本意。但是那样一来,看的人就会有些莫名其妙。再比如,有个地方叫做Folly Beach,恐怕有些时候还是直接说原文比较会意。

不过象Springfield rifle这样的东西还是音译比较好,否则会让第一次接触的人疑心美国人怎么用了个日本枪?

当然最讨厌的就是那些“牙缝里的肉屑”。好像就他知道Dr.Joseph Needham是谁似的,你说是不是成心。“我不喜欢Coke,我只喝Sprite。”碰到这种人,是男的就想切他JJ,是女的就想掰她大牙。在中国确实有一种会说外国话就高人一等的氛围。没办法,不会说外国话连大学都上不成,想找个好工作就更难了。

至于你说的那种“有个声音在我心底cry”的,绝对属于无聊透顶加找抽型。

家园 错在哪儿?您给指出来,我们也好学学。刚才非同学就做的很好。
家园 大家都指出来了,干嘛我又重复一遍啊

每一篇都有人指出来了。

不是我打消楼主积极性。外语这东西,你总以为自己掌握了,实际不懂的多了。

,毕竟不是母语。

家园 可能还有一种可能性

人说话也许有不自觉的偷懒倾向。

比如一句话,“这个事失去控制了”比“这个事lose control”发音上可能要多花些力气。如果习惯了英语对话,就容易顺嘴说出来后者,即使说话的人知道汉语中该怎么说。

家园 十二、张口结舌的翻译们

上一篇我说我佩服翻译家。翻译者工作真不是一般人能搞的,有时候你看着一个词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翻译,字典也帮不了忙。这对我来说是个有趣的智力游戏。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我在这里积累的例子。

http://www.ting-shuo.com/viewtopic.php?f=7&t=291

即使是最简单的,汉英也有区别。比如汉语有“粗”和“厚”,一个用于线条,一个用于平面。但是英语不做区分,就一个词thick。

我还曾听一个日本同事说她家的方言(可能和标准日语不同)里咸和酸是同一个词。我几乎脱口而出,你们还真是不讲究吃的啊。

再比如幸福吧。在英语里,幸福和快乐是同一个词。幸福是happiness或是well-being。追求幸福是seek happiness,幸福的家庭是a happy family。这个词非常让人起疑。幸福就是快乐吗?我问美国人,当你说happiness究竟是在指什么。他说出来,也确实很像是幸福的意思,但是我仍然觉得不对劲。这就是我在开篇里说的语言不能精确互译。看着像同一个词,用着像同一个词,鬼知道这是不是同一个词!反过来,faith翻译成中文是信仰。但是这个faith可不是咱们说的信仰啊。你知道人家说faith是怎么嚼碎铁牙地说吗?

幸福是个常用的词。不常用的词就更难翻译了。我举过的例子,一厢情愿可以翻译成wishful thinking,那么自作多情怎么翻译?“怜爱”怎么翻译?“惺惺相惜”怎么翻译?这不是个别的例子,而是数量巨大的词汇没有精确对译的可能。这些词没有单词或者词组对应,可以用比较长的短句来表达。但是表达出来,不可能做到精确。这就是语言和精神的联系。

现在国外上越来越关注中国。有的人看了几本讲毛泽东或者六四的野史就有胆量开讲中国。好一点的要做感性认识,到北京上海的饭店里住一个月,开讲中国了。请看看上面的例子,你不会讲中国话,你怎么可能理解中国人的感情?你连《静夜思》都读不懂,你怎么可能理解这个民族的精神世界?!

相反,我遇到一个没去过中国没看过任何中国报道的但是会讲汉语的美国人,我就把他当自己人。这就是语言的力量。

这话题扯远了。但是是这个道理。反过来,我也不会相信一个不会讲英语的美国通。

接着讲语言,说说句式吧。

比如,我没等到他。这个句式如果硬译,是I failed in waiting him。当然这是个狗屁不通的译文,没人会这么说话。但是英语说出来还是不太利落,要麻烦些。I waited for him but he didn’t show up。

反过来举英语方便的例子。Do在英语里太重要了。在讨论枪支管制的时候,有句名言是,Guns don't kill people. People do.

这句话的意思是,不要禁枪,去防止犯罪才是正途。硬译是,枪不杀人,人杀人。汉语因为没有类似于do的结构,而不得不重复第一句话。你翻译的时候要动脑子,比如文雅一点可以翻译成:枪本无辜,其罪在人。

上面的例子毕竟句子短小。那么我写个长一点的。Sparrows don't fly south in autumn. Wild geese do.

难道翻译成,麻雀秋天不南飞,大雁秋天南飞。这已经重复得苦不堪言了。那么换个说法,麻雀秋天不南飞,大雁却这样做。这还是汉语吗,同学?我给个答案吧。这句话尽可能简洁而符合汉语句式的译文是,麻雀不像大雁那样秋天南飞。

真的不是我说,现在的翻译行业的水平偏低。什么“是如此的……以至于……”都出来了。你自己读着不觉着牙碜吗?

再举个例子。iPod rules。

这怎么翻译?可以翻译,但是没有像原文那么简洁的翻译。

关键词(Tags): #翻译(当生)
家园 小看中文了:iPod牛!(试翻 iPod rules)
家园 这应该算错译吧?你这是iPod rocks
家园 可以这样翻译。

Guns don't kill people. People do.

可以翻译为:枪不会杀人。人会。

Sparrows don't fly south in autumn. Wild geese do.

书面一点可以翻成:麻雀不会在秋天向南迁徙。而大雁会。

口语一点:麻雀秋天不往南飞,大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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