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摘】自己抓杀人犯违法 -- lanchong
三聚氰胺愿意當食品。
周正龍敢拍假虎;縣長廳長愿意背書。
林嘉祥敢當眾猥褻少女。
礦難制作者愿意付封口費。
楊佳愿意殺人。
同樣,五兄弟愿意自行捕人。
但,這些都是違法的,呵呵。
“给摩托车罚款、没收摩托车这样的琐事”是交警管,与刑警不沾边。
我觉得差不多。
神奇的土地啊
嘿嘿 记得潜规则这本书上说过一例子
本来商船出海水师保护是很正常的 可是后来水师腐败了以后根本就起不到保护的作用
商人们只好自己想办法雇佣武装保护自己
但是 虽然水师起不到保护的作用 商人们还是得出这份钱
记得曾经看见过两个类似的
1.某位农民为了找回自己被拐卖的孩子 自费跑了很多地方 用了很久找到了 从此以后他不但找到了自己的孩子还找到了一条谋生之路
因为很多丢了孩子或者闺女的都觉得他有办法 都托他办事 于是经过xx年的努力 一共解救出了xx个被拐卖的儿童与妇女
阿门 当时我就觉得奇怪 一个农民都能做的这么多 那么那些有关部门都干啥去了
2.东北某出租车司机被抢劫了 这哥们没有报警而是通知了同行们 于是上百辆出租车在高速公路上展开了大追捕 最后把犯罪分子逮住了
3.还是某东北出租司机 被犯罪分子抢劫未遂 侥幸逃了一命却被捅了好几刀 他的大哥为了给兄弟报仇 从此以后就专门开着自己的出租车在大街上转 想等着那几个罪犯再次作案 最后 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把罪犯抓住了
只能说 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应对
没法子的时候就只好自己想法子
限制私力救济,不仅是维护统治秩序的需要,更是尊重和保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如果允许个人滥用私力救济,就难保他人合法权益不被非法侵害。
私力救济必须是迫不得已的(公权力暂时无法介入)、短暂的(应尽快恢复到公权力控制之下)、合理的(不得超过必要限度)……
个人去做这种事情,和警察去做这种事情,路子完全不一样。
就像你说有人可以成天开着车在街上转悠,但警察可能吗?
前者的目标很明确,他可以什么事情都不干,完全就围绕自己的目标,而警察却不可能专门调出一个人在街上满屋目的地撞大运。说实话,这个最后能抓住罪犯,完全是运气,如果是转几年一无所获也是完全可能的,对于警察来说,这样的行政成本太高了。
當政府不作為時,常有此類代政府維持秩序之舉。
這是中國人民的優良傳統,幾千年來就是這樣達到和諧穩定的。
往往会导致私刑泛滥,到时候就是想管都管不了了,最后只好矛盾升级.
中國始終存在的是,但凡政府不作為,就有人來填補空白管秩序。無論你事后說人家是黑社會也好,說人家是地頭蛇也好,幾千年來都是如此。
百姓認賬就行。
私刑是必然的,必須的。
在中國,人人都有正義感。
这里发生过一件伤害案,凶手逃跑有段时间了,被害人家属打听到了他的下落,报告公安局,公安局却说没有经费,如果被害人家属出钱的话他们才能去抓捕
刑警的經費一直是很緊的,某些窮縣就更沒辦法。
还是要从自身找原因,不要事后指责别人抢了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