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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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按步骤?连告知都没做就是按步骤?

至于法定手续全不全根本到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这就是“每一步过程都走到了”。

其实也不要怎么办,按法律拿到裁决,贴出通告给定最后期限,逾期不搬再强迁。

家园 你的话,让我想起了“纵做鬼,也幸福”

举几个极端例子说明不了问题,现在不是战争时期,不能随随便便给刁民吃枪子。说程序正义只能维护xx阶级利益的姑且不说这种话有什么依据。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思考过和平年代没有程序正义恐怕连谁的利益都维护不了。

至于好不好过美国方式,那不同人肯定有不同看法,官员们肯定喜欢现在的方式。小百姓有无所谓的,有喜欢现在方式的,也有喜欢美国方式的,还有希望在现有基础上吸收一些美国优点的...你恐怕不好代表。

对于下面这些人不知道你看是不是更喜欢中国方式

外链出处

外链出处

...

家园 要多少你觉得才是“人民”

看问题看几个数字不看实质。

同样的手段,对财产千万的资本家用得,对财产几十万的中间阶层自然用得,对年收入几万的工薪阶层看不出来为什么用不得,对广大农民简直就不知道为什么不用。

你这个“人民”的一员,不知道是不是公务员,一般来说,处于统治地位的官僚集团是不能自称人民的。

家园 公务员不能算人民,那资本家照例也不能算的

要是按职业划分的话,教师是吃公家饭的,现在也算公务员了,不能算是人民

士兵当然也不能算。吃公家饭的国企职工看来也不行。5000万的党员就更别说了。

好了,这几亿人就都不是人民了

看了,每个几百万、几千万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人民啊。

你要主张维护资本家,或者私人财产直接说。不用扯上人民。

家园 我是代表不了人民,不过麻烦你也不要把人民当你的虎皮

因为你也一样代表不了。

我就是认为现在中国的制度不比美国的差,怎么样。

家园 对啊,法律当然是对人人平等了。难道有钱的人更平等一些?

既然强拆都一样,我为什么要支持4S店就可以要价高呢?

家园 我当然主张维护合法的私有财产

有错么??有什么不理直气壮么??

当人民概念相对于政府来说的时候,区别是后者掌握公权力,具有以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服从的能力。担任公务员的人以公职面目出现时候,是国家机器一部分,不能划分到人民中。

你说的那些教师国企职工,不属于公务员编制,这你应该比我清楚。至于现役军人,从来就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把他们划到人民中,纯粹属于概念混乱。

家园 拜托搞清楚说的是什么

大家是支持他的一亿主张还是反对政府不按规矩胡来?

家园 拿人民当虎皮是你,不要往我头上栽好不好?

俺从头到尾都说的是一个法律。倒是你们一口一个人民利益,一口一个我是人民的一部分我不同意之类的。

做人,不要太猪八戒。

家园 哪条手续不完备?
家园 你也算找到这个文件了。

  所谓事先没得到通知一面之辞就那么相信?除了他这个说法,你还有哪个证据说期限没到?没给通知?

再给你补充几条漏掉的:

  第五章 拆迁裁决

  第三十一条 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第三十二条 裁决前,当事人均有调解意向的,裁决机关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由裁决机关终结裁决;调解不成的,裁决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经书面通知拒不参加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以缺席裁决。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家园 你说说清楚,到底是哪一件没按规矩胡来?

  有什么依据?就凭记者报道的那位经理的一句话?

家园 现在资料就那么多,政府不说话你愿意信他手续完备是你的事

反正我是不会把装聋作哑的一方认为是无辜的。

家园 公务员在公务身份之外是不是人民的一员?教师现在也是公务员

维护私有财产也有一个度,我认为你超出了这个度了。

就像是个人自由也有度,这就是不影响他人利益。

如果维护私有财产影响了多数人利益,就超出了这个度。

家园 没错,就凭那一句话,怎么了,谁叫区政府不正面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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