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看图说话,现实 -- 百年
合着高铁是南京市政府的私有财产,只有市政府官员乘坐?
是不是一千万我不知道,当地拆迁户不是他一家,其他人都拆了,难道已经拆的人都是傻子?难道拆迁办单独给他一家压低价?
他这漫天要价叫人民利益?他要求的暴利就可以比天还重?
我看你失望的不是你说的,而是没能把高铁建设拖上几年。
什么是人民利益先放在一边。
车店员工的人身权利和车店的财产权利是当事人实实在在的合法权利。没有一定的法律程序是不能剥夺的--当然了,你要说只要在人民利益大旗之下由人大制定的法律都是放屁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只不过人大据说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他的意志转化为法律是据说是我国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
最后是你那没能把高铁拖上几年的阴谋论就不知道是从何而来,合着看着如狼似乎的砸迁人员的作为几个小老百姓脊背发凉担心自己不知道哪天落到“人民利益”的对立面就是阶级敌人搞破坏,就是网特汉奸亡我之心不死了?
在北京,听说,投资一个4S店在好象要几千万元,还得本身特别有关系。
南京就算便宜些,上千万总是要的。
如果按后文说的,因为京沪高铁动工拆迁,就这家是钉子户,而且开价1亿的动迁费用,那确实是狮子大开口啊。
像你说的什么物权啦、忍耐啦,都是费话。这年头有几个人有别墅,天天担心被拆迁?真要是一般工人,那都是成天等着被拆迁的。
那些老板平时里对老百姓耀武扬威、欺行罢市,在高官后面摇头晃脑、阿谀献媚,受欺侮了,想到找人民群众苦穷来,想获得大家的舆论。晚了。早干嘛去了。
TG的权力不是来自选举,因此TG行事,也不能拿程序正确来衡量。
是你制定的?
人身权利和财产权不是无限的,不能借口自己的权利而侵害别人的权利。借拆迁之机漫天要价,达不到目的就拖,这就是侵害了大多数人的权利,高铁是全民的,也就是也有我的利益在里面,他这样干就是侵害了我的一部分利益。
不知道有没有你的利益。
“阴谋论”就是从你们的帖子中来,个人的利益高于一切!
谢谢讨论,送花。
对您的回答在这儿:
这几大企业都不是南京市管得了的,扬子和南化属于石化总公司(南化99年7月以前属于江苏省),华能电厂属于华能总公司,南钢不太清楚,当时可能是属于江苏省,也可能是冶金部(或冶金局)。大厂区对几个企业就更没有约束力了。当时是市里、区里出面和农民签的协议。签协议之前,政府或许从各个企业得到一些承诺,但是由于“任务重,工期紧”,这些承诺并没有得到落实。政府方面,就把这些似是而非的承诺,当作,可以说是诱饵吧,赶紧和农民签了协议。拆迁进行下去了,可是回头安置的时候,我们拿扬子石化做例子,扬子石化可以轻易地否定掉先前的承诺,说石化总公司不同意。这样,抽到扬子石化的失地农民,就进不去了。如果扬子石化不让他们进,那么华能、南钢也不可能让他们进,南化效益最差,就更不可能。
政府方面,你可以说不是“故意欺骗”农民,毕竟有某种形式的担保,而且协议书有四个大红章。但是拍胸脯承诺了农民,拆迁的目的达到了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又甩手不管了,这个协议书也差不多算是哄骗农民。如果南京市让这四大解决拆迁安置问题,那么在其他方面,市里要迁就一些企业的要求。比如扬子石化在市区购房的问题。这个说来话长,略过,别又感到疑惑了。所以政府本身就没有什么动力压着四个企业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政府方面或许做出了一些努力,比如和石化总公司的沟通,但是没有成功,也就算了。没有人真心实意地为农民的利益着想。农民方面也没有经验,以为协议上章越多,就越有保证,事实上章越多,就越容易踢皮球。
农民的利益是最容易侵占的。他们忍耐力最强,在官场上又没有人。在水浒中,这叫做“没有苦主”,害了你就害了你了,你还能怎么地?常识主义者所说的“隐情”,就是:尽管这四家企业也有些似是而非的承诺,南京市政府并没有真正搞定他们。当然,市政府要拿出当年王武龙狠钻鼓楼隧道的劲头压这些企业,问题也能解决,或者干脆把这些失地农民安置到南京市来。但是这些大老爷们会为了这些偏远的农民费这个劲吗?踢皮球不是容易得很吗?
所有以上这些,来源是和记者,以及扬子石化一些知情人士的谈话。没有大家可以认可的正式报道。我最初找的是市里的公证处、拆迁办、指挥部、信访这些单位,均被当成了记者,回答无一例外,这件事不归我们管,你得去找xxxx部门,一句话就被打发走了。只有信访,说你如果愿意,可以写个材料过来(这是信访在程序上的要求),我们帮你转相关部门。事实上根本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甚至连答复也没有,没人给秋菊一个“说法”。如果有人抱定了“我只相信政府的正式报道”这一思维方式,那可以略过所有我说的这些,也可以认为我在编故事。您请便。
我没有和其他上访者打过交道,只接触过这么一次。说实话王司机在我认识的一年多里还没有去上访过,他得挣钱养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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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南京老萝卜给的链接内容真实的话,区政府与法院根本就把法律程序丢到一边去了。
个人利益高于一切,这个纯属你歪曲观点。
我的观点是公民合法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你能从这些帖子里读出反对高铁的阴谋,在下实在佩服。我也不妨学你从你的帖子里读出你就是南京政府派来辩护的,说不定还是砸迁的直接参与人。
前面njyd兄也提到重复计算的问题。还有车辆损失,打坏一块车玻璃和全车报废也是有区别的。这些大老板们,即使没有了这个店,比我老萝卜还是有钱100倍。这些人和政府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或许政府下次会在政策上有所“倾斜”,明天“运作”个什么项目还能再捞回来。
我的意思是,涉及到个人利益的事,不应该采用这种“我是老大,我说了就算”的做法,政府的行政权力应该限制在法律范围内。对合法的个人利益,应当有一个保护机制在起作用。“国家利益”不应当是成为漠视“个人利益”的理由。
老萝卜同志连大厂区已经没有了都没有搞清,更是没有搞清四大企业的归属,链接也是单向信息,不敢相信。
黄花菜都凉了。。。
当然不是说不弄了。
拆了再弄,也耽误不了什么大事。
不就是一个4S店嘛,比起老家那两分地,也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至于
差不多可以当对联了。
至少目前从北京青年报的报道来看,政府官员没有说明经过了告知-〉上诉-〉裁决的手续。
你当然可以说这些都是一面之词,不能相信,问题是南京官员不出来澄清。你愿意相信政府走完了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随你好了。
以我跟南京各级法院打交道的经验看,雨花法院犯不着不走程序,背后合不合法另说。
也许我碰到的都是小心人,法院另有一帮傻大胆,这种强拆是公开的,大家都回看见,拆者应该是有准备的。
现在四环方面也没有公开出来说话,就是出示个房屋产权产权证,建筑许可证也好啊,我看大家好像都默认奥迪店有这个了,
现在都不说话,在地下较劲了,我看我们犯不着争论。
不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