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俺对邓玉娇案的一些看法(这次终于站到了群众一方) -- landlord
不觉得可悲。这么闹闹对邓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在我看来这案子就算是反抗强奸也是个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不等于可以随便杀人。所以现在网友帮她闹闹,或者搞搞什么精神问题,说不定能给她减罪。
像她这样给了贵大同学四刀,其中一刀颈动脉,一刀胸口(貌似刺穿了肺部),贵大别说强奸,估计只能去投胎了。很难说没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当然最后这个案子还是要视当时的情况定。(以下一切都是假设,我没有任何证据) 比如你可以说招商三人组意图轮奸,或者另外两个是帮凶,说不定情节就比贵大一人强奸严重了,这样对邓MM更有利。鉴定邓MM精神有问题,也对她脱罪有利。
5.12号的节目。里面采访一楼水疗部的负责人(其实就是妈咪),那妈咪说邓是二楼KTV部的服务员,那天跑到下面水疗房洗衣服。
把你说的那个强奸和杀人的思路放在这就没问题
你那个细节好
有可能吧,不过可能性很小。没有任何证据证词支持。我这里提到的那个妈咪的话倒是支持没有群X的可能。
其实我也承认进了这种场所,从服务员到小姐也就是一步之遥,想多赚几个子,就从了。现实就是这样。
看啦你说的那个细节觉的好,多聊聊
对邓女士有好处是应该的,遭受痛苦侵犯的人是她,正常人都会希望能对她有所帮助。当然,乐见别人成悲剧的人不在一般理解的正常人范畴之内。
重要的是,”防卫过当“哪怕就算是”随便”杀人,都只是 你的 主观判断,况且巴东县公安局长更说了“立案和最终认定本身就不是一回事”,邓女士的“罪”还没定,你不用先操心“减罪”的事儿阿,拜托
另,偶再主观一下,感觉你不但“不觉得可悲”,反而口气很有点幸灾乐祸,这倒让偶觉得更加可悲
她可悲在于案件本身,和案件之外的这个有什么关系?捧为民族英雄之类的网络行为对她是有利的。不知道你想说啥。
可悲的理由
不过就算贵大要强奸她,她这个算正当防卫,还是比较难的。所以你也别忙着抒发感情。
你也别先主观判断嘛,别忘了邓女士还没被定“罪”,按照“疑罪从无”,偶这当下抒发感情恐怕比你忙着主观判断更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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