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析:国务院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 陈经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新的不公平、新的尴尬、新的“夹心阶层”。永远都会有,但我还是支持走出这一步。不因为别的,就因为现行的办法走不下去了
先拿囤地捂盘的开发商开刀
腐败要反,经济也要搞.
到西西经济版才明白了,不能简单考虑经济问题.
比如说
1、真正的官员财产申报
2、预算细化到元角分,细化到办公室的纸杯、文具,每年的预算像个工具书一样,供公众查询
3、极端的,禁止报销招待费!
其实不是没钱,是肉都烂在锅里了,说取消招待费吧,咱们的第三产业怕要倒闭三分之一,而且招待费、小车费中纪委不是三令五申,而是十三令十五申,还不是酒照喝,舞照跳,车照跑
这世道,自己不理清楚,跟老百姓算账倒很明白……兴百姓苦
大人口密度下,汽车模式的固有弊病,导致了城市无法扩大。不是地没了,是有地但干瞪眼利用不了
1 万个亿呀,老大,这么大笔钱收走了,还如何“促进内需”呢?
另,收税了人家不去搞经济,你待怎地?
另外,我怎么就不明白,为什么 G C D 一系列的所谓“搞经济”,“提高** 水平”,“促进** ”
看来看去到最后除了加税,其他什么内容都没有呢? 为什么在中国所有的经济学专有名词,
“搞经济”,“提高”,“促进”都 == “加税” 二字呢?学经济的同学给我讲讲,
你们教科书上就是这么写的么? 这跟我在生任何病的时候都永远只吃一种药一样荒谬。
比如德国,多大面积什么位置的房子可以在什么价位范围内是可以计算的,在这个范围内,房主可以自行决定,当然这个价位也是长期市场调节的产物。另外德国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性是非常高的。买房子的大多是中老年,年轻人基本都租房子,始终觉得象中国这么大的国家,房地产政策应该学德国而不是香港。
但对于稍微有些家底的人来说,那是绝对要占的便宜。单个家庭这么作省不了多少钱,可这种家庭的数量比起富豪来说基本就是天文数字了。
所以征物业税搞区别对待其实不是一个好办法,既然要收这个税,那就别给任何人钻空子的可能,这又不是收入税,收入税任何人都没有办法避免只能用政策来向低收入者倾斜,但物业税你不想交完全可以不买房子。重点就在于改变中国人的观念。
建立在这个物业税是在不对当前的土地房产政策做调整的基础上推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个物业税纯粹就是负担。
问题是,推出物业税的同时,难道政府不会对土地出让价格乃至制度做出调整?
如果不是你设想的情况呢?比如……
原本是70年一次收取,期租。以后分摊成每年收取,类似年租。为啥后者一定比前者对购房者的负担更重?
在我看来,这跟贷款买房一样,只会增加需求量。想想看,如果没有贷款买房的政策,这些年的房地产能那么快发展?
毕竟很多人,尤其是需要购房的青年们,预期收入是逐年上涨的,但是年轻的时候实在也挣不了太多钱。
这里让我们暂且只谈工薪阶层,不说年轻的大老板们吧。
呵呵,可能很多人担心物业税会收到以前购房者的头上。毕竟这种可能性非常大。
不过把物业税推出前和推出后的购房情况混在一起,不太合理吧。
还是分开来说比较好。为了反对对现有购房者征收物业税而把物业税说得一无是处,也没什么意思。
如果老房一律不拔。从效果上说,存量市场没有了,到那里收税去?从公平上讲,老房子一点风险也没有。这不是有点搞笑!
税收按照征税对象可以分为5类 :
1、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2、所得税。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内外企业所得税要合并了。)
3、财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外资为城市房地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
4、行为税。主要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5、资源税。主要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
按照税收的最终来源,可以分为按收入、支出和财产征税。
我只支持按照收入征的税。
因为税收中有个能力原则,你不能向纳税人征收超过他承担能力的税收。
而财产税是直接违反这一原则的。
所以我认为财产税和人头税一样,是恶税。
别从理论上看了,否则也别说现在房价太高了,反正现在市场调节的结果就是高房价,那就应该是合理的。
问题在于,这些年的房地产市场真的是理想的自由市场吗?
这个高房价真的是刚性需求超过供应量导致的房价节节高升?真的不是因为相关利益集团(房地产商、炒房客乃至地方政府)一起哄抬出来的?
如果有人真的从心底相信这个市场很合理,没有问题,那也实在没啥好多说了。
出发点完全不同,讨论不出啥结果的。
对原来的,在土地使用期70过了以后征收物业税,对新开发的,现在开始纳税
地产商定房价的时候可是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而且土地出让金越高的地块房价通常也因此加得越高。
按您的说法,原来土地出让金是不用交的啊,您这不是赤裸裸的揭穿地产商的暴利行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