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析:国务院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 陈经
谁都知道剪羊毛的时候,角落难剪,那么把角落划个圈先不剪就可以。
好房子,别墅,大家趋之若骛,自然征你没商量,老城区房子密集,按拆迁时限划分,多少年内拆迁过的征,未达年限的不征。历史遗留问题、钉子户、户主不详的就都放过了。其实也是废话了,近年拆迁过的房子当然都是好房子,拥有者非常明晰,当然就是主要被剪的对象~老想混在穷人堆里避免被剪的就都现了原形。
如果真要收的话,相关服务的供应是很大一块蛋糕的。
忘了说,开发商也是先富的,也想做地主啊
昨日,于秀琴在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专题组在北京市政协的调研报告会上表示,截至4月底,北京市现房空置面积为139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环比微降3%,其中住宅面积为487.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环比微降6%。
“现在市场上每卖出去10套住宅,只有3套是现房,大多数都是期房,可以说之前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只是在消化期房,而并没有消化现房。”于秀琴举例说,今年1-4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465.6万平方米的总销售面积中,住宅现房仅为92.1万平方米,期房销售373.5万平方米,两者相差超过了4倍。2008年现房住宅销售面积为208.7万平方米。“如果按照2008年的销售情况,现在的空置住宅现房至少要两年半才能消化,但今年销售情况还不如去年。”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现房空置面积居高不下?全国政协委员、国税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 经过此前的回暖,现在开发商的资金流已不太紧张,银行信贷又比较宽松。“好多开发商都认为,银行利率就那么多,现房在自己手里,只要一年能涨过银行利率就有得赚。”
此外,开发商在开发新项目时大多数也愿意选择期房销售模式,特别是在之前市场不好的情况下,开发商更愿意借助多卖期房来实现快速回笼资金。而且,同等地段、同一档次的现房售价要明显高于期房,这也是造成现房销售困难的原因之一。
我知道拖欠电费的信息都是保留着准备进个人信用系统的
在国外的人都知道utility账单是重要性
比杀头都好看
这年头真奇怪哈,有房子的少数人要跟政府玩命,那么多数没房的咋办呢?
这些现在面值100万的房子在资产评估时不会评为100万而是30-50万,物业税就不高了,这样一来房价就此下降,使得炒房投机没有涨价空间,无利可图。
物业税的性质和股市的印花税类似。
在美国房屋的物业征税价格和房屋买卖的价格有差异,前者每隔几年重新定价(基本上是涨的):买卖房屋要交增值税(自住房超过两年不用交)。
在重新估房价时,美国人往往和市政府有纠纷,宣称其价值被高估。而卖房时却想方设法抬高价格。一般来讲房屋估值和买卖价相差不会太离奇。
所以物业税和房屋市场价格有个正比关系。在美国房屋出售价是作为物业价的一个重要参考。
老居民的房子在没有转手以前不会面临高物业税,在高价卖出后,新买房者将面临高额物业税,这样使得买房者不愿或无力在较高价位入场。
但是很怀疑这个街头运动能否出现,中产的特点(阶级性?呵呵)可不支持刺刀见红。
过来打酱油
虎兄目光如炬洞若观火,一下子就看穿了俺的小算盘。确实,不管官府开征物业税的出发点如何,俺的小小心愿就是想借物业税打击一下炒房、囤房行为,少了炒房这层盘剥,房价并不一定会降多少,但是对于小蚂蚁来说,还是能减轻一些负担。
交易税是针对动态的经济行为来收税。提高房地产交易税率当然可以调节炒房行为,但是对囤房的调节作用就有限,因为:1、交易税是一次性的,2、交易税可以轻易转嫁给最终消费者,3、交易税的税率依据交易金额而定,这点就决定了炒房者逃避交易税的方法很多。
不妨推演一下,假如我是炒房团(或者炒房的开发商),提高交易税对我的影响就是出房时间再推迟一点,反正交易税就交一次,而且早卖房晚卖房交的税都是一样多,那么我干脆多囤一段时间好啦,房价还能再炒高一点呢。等到卖房的时候,我不仅可以把交易税揉进房价,还可以用“赠与价格”等手段少缴纳交易税,这样就能两头占便宜。
如果推出物业税,那么我囤房时间越长,成本就会越大。做短线的话,这个囤房成本还可以像交易税一样被顺利转嫁,但做长线就麻烦了,非常可能转嫁不出去。打个比方,消费者都会愿意承担自己入住后产生的水电费,但有谁会愿意把入住之前的水电费也给包揽下来呢?
从推演情况来看,受物业税影响最大的就是囤房者,直接的后果很可能就是空置房被振荡出来,投入房市,从而拉动房价下跌;另一种可能是囤房者铁了心耗下去,把这些空置房都转为出租房,那么陈经讲过的国内房地产市场“租售倒挂”现象将更加严重。
虎兄对物业税的担心很有必要:税负是否公平,执行能否有效,房地产行业是否经受这么大的冲击?兄弟我对这些没有思考得太深入,厚着脸皮简单说两句吧。
思来想去,我觉得按房屋使用面积来征收物产税也许是最公平的,毕竟房屋的面积不好做假,多用多缴符合公平法则,还能起到引导作用,引导开发商多盖小户型,引导老百姓多买新房子——毕竟,如果旧房子和新房子交一样的税,那么很明显还是住新房子更划算些。
至于地区差异,各地物价消费水平不同,物业税标准不一也是正常现象,何必搞一刀切呢,反正这个税是地方官府收缴和使用的,每年每平米是收1块钱还是收100元就由各府各郡自己拿主意吧(当然,中央朝廷一定要先规定个浮动范围)。这样一来,各府各郡都会看紧自己篮子里的鸡蛋,那些跨府跨郡多处安家的人就得掂量一下,是收缩阵线呢?还是不辞辛苦去各个府郡衙门口挨个烧香?
可能的避税办法中还有一招:私下交易,绕过房产交易过户。但是房屋不比其他消费品,第一,不过户没法办理银行分期贷款,现在这房价,有几个人能一次性付全款的?第二,购房人拿不到写自己名字的房本心里就是不踏实。所以我觉得绕过房屋过户的可能性只会发生在小产权房。
“秋后算帐式”方案,其实是个无奈之举,也可以当成是个合同违约条款,是最后一项保证。有这么个约束,而且是与房地产行业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息息相关,我想应该能够保证物业税的执行效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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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发现,俺有点狭隘了,斗争重点放到炒房这个经济行为上,一点没有探讨政府行为的合理合法性。呵呵,力所不逮,实不能也。
在还贷期间可以由银行代征,每个月和按揭一起扣。
贷款还完了,可以自动申报,不缴税的,先由税务部门寄信,再不缴,就从银行帐户扣钱,包括应缴税款和罚款。
不过这得配套,有严格的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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