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我对邓玉娇案有一个疑问请教一下 -- 翰泽
邓玉娇如果是因为强奸未遂或被猥亵,而因愤杀人的话。那她在被施暴时应该会激烈反抗的说,这样的话邓玉娇的身上应该会有瘀伤的说。瘀痕出现在合适的地方,不是比去验什么指纹更有说服力吗。
首先,出现瘀伤仅是可能,但并不一定会出现;
其次,可能双方之间确实只是推搡,而不是狠激烈的抓、捏、甚至是踢打。
第三、无论是“按倒”还是“推坐”,可能都是隔着衣服的,这样的动作也不太会出现瘀伤。说句题外话,纠结于按倒或者推坐,实在没有意思。
第四、就我个人看,这个案子还真不是强奸,至少对邓贵大是这样的。更大的可能是邓贵大用钱扇邓玉茭的脸和肩,带有人格侮辱的意思,不堪其辱,又慌乱失措下,邓玉娇才持刀“行凶”
,面对穷凶极恶、手持修脚刀的精神病患者,邓贵大同志挺身而出,先是不顾个人安危把精神病人按在沙发上,对同志们大喊:“我来!”因为身边没有可以作为武器的东西,邓贵大同志急中生智拿出身上带的一打人民币用力抽打歹徒,
一边抽一边喊:“我今天就是要用钱砸死你!”
丧失人性的精神病抽出一把修脚刀猛地刺向邓贵大,上面还沾着脚丫泥的刀刃刺到了邓的身体里面,鲜血和着脚丫泥流了出来,邓贵大同志倒下了,鲜血染红了洗脚城里面的洗脚水。。。
你这个右派,在这个话题上倒是很可爱:D。
送花。
虽然邓贵大叫嚣着要拿钱砸死玉娇,其实大家也明白,拿钱是即不能砸死也不能打伤人的。这一行为的侮辱成分大于殴打成分,而且是严重的人格侮辱。我觉得这个情节,今后完全可以用到影视作品中来表现恶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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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打可以忍(说难听点,被强奸说不定也能忍),但是被侮辱了就很难忍。
事实上,无论从官方通报,还是两位无良律师所谓的“邓玉娇自述”,都很难得出邓贵大是强奸或者意图强奸,更可能是邓玉娇不堪欺辱。
俗话说打人不能打脸,何况是用钱打脸,邓玉娇本来就一肚子火,被钱一扇,于是暴走了。
只要别伤害肉体, 随便辱骂,淋尿,塞X, 被害人是不敢反抗的。 根据近来的判例, 极度义愤反抗杀人, 和一般谋杀性质一样, 都是死罪。 不管邓贵大如何辱骂, 只要不是杀人强奸, 邓玉娇都无权反抗。
这个情节其实还挺常见的,我觉得应该反过来说,这个动作八成是邓贵大跟影视作品里的恶棍学的……可见这人本性就是一恶棍。
比如把人家给打伤了之类的,如果也要判刑的话,那真是有点欺负好人的意思了。
因为愤怒杀人肯定不对,但我觉得跟谋财害命之类的人渣等同起来是不是也有点过了,难道不能酌情减成缓刑或者无期吗?
您可以忍受强奸,别人也要跟着呻吟?
拿钱砸人,只是邓贵大的动作之一;邓贵大在这个强奸未遂案子里,也许自身没有强奸意图(这个也不保证),但是帮凶的角色是跑不掉的---直接以暴力手段帮助他人实施,所以,修脚女的直接反抗行为落到他的身上,是很自然的。
说修脚女是“不堪其辱”而动刀,恐怕与帮凶也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