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浅谈铁路职工的“捎买带”(一) -- 忘情
太好奇了,如果是客车,那可是红旗招展,人山人海了。
长途车司机也有这种行为的
世上没有一项监督制度是万无一失的,世界上也没有一个事物是三头六面都公平的。所以啊,监督到一分是一分,公平一点是一点。
你要捎带买一点柚子、土特产也就算了,大规模走私专卖商品就过份了。
我没在福建本地吃过柚子,都是在北京吃的。据说水果熟透了,就没法往外地运,一般是熟透前摘下来。是不是北京吃到的福建柚子成熟度还不到,所以味道一般呢?
另外,沙田柚是广西产的,特指沙田这个地方产的柚子。我在过年回老家的时候,能吃到沙田柚。感觉比福建柚子甜,但水份不如福建的柚子足。
(续四)
于是但凡接到举报,有关部门都得严查严办。它要是敢不严办,谁也不敢保证举报人不会继续向上面捅,到时候连自己都得搭进去,不划算。
按我们这儿的行情,你带军火被抓了,本人肯定是记大过处分,待岗三个月,调离乘务岗位,而且还要连累工长、主任、甚至单位领导,一大票人都得受不同程度的处分和处罚。按相关规定,举报人可以得到香烟金额百分之十的奖励。但全是匿名举报,你找不到人呀?怎么办?那就只能在处分通报里加上一条:给予举报人卷烟金额百分之十的奖励,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不补。
那么,有没有人真的去领这个奖励呢?
据我所知,如果是向单位举报,没有人去领奖。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当事人正满腔怒火找不到仇家呢,你去领奖励岂不是送肉上砧板 ?
但是,如果是铁路警察查获的,举报人是实实在在得到了奖励的。那是因为警察的保密工作做得可比单位上强得太多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匿名举报呢?都是为了钱吗?
这就难说了,有时候是因为你得罪了人,人家逮着机会报复;有时候是因为人家妒嫉你;有时候是因为你挡了人家的路,人家背后一枪将你刺于马下;有时候是因为做人方面有欠缺。
甭管怎么说,你违章贩运就该挨罚不是?什么收入低呀,那不能成为你违章的理由不是?既然你被抓了个人赃俱获,那就得乖乖接受惩罚不是?
不过话又说回来,有时候这种惩罚也未必非常合理。
此话怎讲?
有一回我看到一个通报,说是某趟车到SMX车站时,休班的一个乘务员送来一个手提袋和一个密码拉杆箱,要求当班乘务员帮忙带回去。车到LH站时,铁道部路风办上车检查时发现内有34条香烟。结果休班乘务员留路察看两年,当班乘务员留路察看一年。
看到这里我非常纳闷,那贩运35箱香烟的,贩运150条香烟的都只是记大过,怎么这只贩运区区34条香烟的却要留路察看两年?况且那当班乘务员小Z我非常熟悉,感觉他为人老实本份,而且比较机灵。那趟车上有四位当班乘务员,被查获后只要大家齐心,说是四人合带的,那平均下来一人不到9条烟,没到下限,不就没事了?
后来我总算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遇到了小Z,他已经被罚到地面班组干活了,不过看起来精神状态还不错。
寒喧过后,我问及当天的情况以及我那些疑问。
小Z摇摇头:没用的,车到LH站,铁道部的还有Z局的上来就扑,翻箱倒柜拆顶棚,显然是有举报。他送那些东西上来时,我们都没料到里面有烟,所以也没帮他藏。再说了,我们如果帮他藏了,那搜出来性质就更不一样了。现在被查了,咱们坦荡荡,事先不清楚里面有什么呀。
那么,如果你们齐心,被查获后四个人每人认下9条烟,不就没事了?
小Z又摇摇头:没用的,即使这样,金额也超过了下限。再说了,又没人收他好处费,凭什么大伙儿在这种风口浪尖上站出来帮他扛肩膀?我自己自认倒霉了。
那么,那人把你坑成这样,从车班下来,岗位工资降了四档,算起来每月损失近四百块钱,按理说他应该给你一些经济补偿才对呀。毕竟你是无辜的,全是被他坑的。
小Z笑了笑:他如果给我钱,那我就接,也不会和他客套。他不给我补偿,我也不会主动向他讨。再说他家里确实困难,自己也一身病,年年是单位上的困难补助对象。一出这事,他又住院去了,到现在连个影子也没见着。
你受了这么大委屈,咋不去找大领导谈谈心,反映情况,提点要求呢?
我才不去找呢,被部里抓到了,找了也没有用。反正我也不想跑车了,现在的车太难跑了,不但辛苦,而且检查组多,最头痛的是车上方方面面的关系好难相处。到地面虽然钱少,但生活有规律了,落得个自在,我觉得挺好的。
唉,小Z有如此心态,还能让人说什么呢?
一声叹息罢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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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现在是无人值守的,连原来货车最后的守车都没了,整列车就是司机在操纵。
我所说的全是旅客列车,车上有车辆,客运,乘警,行李,邮政这五方,接近四十个工作人员左右,其中四个人就带了三千个柚子,存放的空间那是五花八门,整列车上哪儿都是一股柚子味,蔚为壮观。
你的文章说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和谐”还隔着十万八千里呢。
只要不影响运输,不影响外观,不影响安全,为什么不可以呢?干脆铁路局职工弄个股份制的企业,铁路(国家)占股份,自负盈亏,职工入股分红,铁路(国家)分红用于铁路建设。集中捎带。这样没准铁路的人员费用不用升高,反而能够稳定和提高职工收入。当然前提就是不违法,不影响运输。
列车员把香烟分散到旅客处,一人两条。
普通的农副产品,没人管,也没啥利润,犯不着专门开个公司.
要抓的就是"军火",这种专营产品怎么可能开放给你铁路做
不违法前提下。这样可能利润会有限,但是总比违法捎带强?大概就是铁路运营单位在不损害运输的前提下提高些职工的收入。如果这种行为仅仅是利用可合法运输的货品,反而可能会减少违规捎带的行为?道理很简单,如果合法化,个人利润可能减少,但是风险是没有的,反而可以利用空余的运力(这一点其实是最不好界定的,弄不好铁路就成运输公司了,加上各类公司普遍会有的经营不善和腐败等前景,本主意未必会是好主意) 不过从合法有效利用空余运力、提高职工收入这样的角度,没准可以试试。总比大家打游击会强一点?
扯远一点,实际上忘情记述的背后就是国内地域发展不平衡,价格差异大这种事实。除了烟草毒品那些货品以外,捎买带具有市场经济的典型特点。并不是一个邪恶的行为。要是引导的好,干嘛不利用这些空余运力作点事情还促进了各地的信息交流和物资流通? 我个人觉得如果有个正确的方向和做法,好像并不是坏事。或者坏事可以变成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