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文摘】网文摘录,做个备份 -- 谢家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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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文摘】网文摘录,做个备份

中国为何难逃局部性改革的陷阱

2009年中国最火的一个字或许是“被”,从“被就业”到“被增长”,从“被小康”到“被代表”……最近又出现了一个新词──“被高速”,中国似乎进入了一个令人苦涩的“被时代”。“被××”现象的频现折射出弱势群体权利和地位的旁落,而以政治精英为首的强势群体在动听口号和漂亮数字的掩盖下默默巩固或强化自己的权力和地位。

或许我们要感谢网络的及时和聚焦效应,一年中种种“门”的出现凸显了官僚的漠然和顽固。官僚集团从诞生起就拥有了自己的独立意志,这个饕餮般的庞然大物还是要把周围的一切都吞噬掉吗?

在转轨经济学中,邓小平的担忧也被称为“局部性改革的陷阱”,简单地说是指改革仅集中发生在某些特殊领域,在达到一定程度后即陷入停滞。一方面,许多原先支持改革的人由于率先而成为既得利益者,这些人不允许自己的利益受损,他们的理性选择就是转而反对继续改革。在中国最典型的既得利益者当属房地产开发商。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转轨过程中最强势的群体还是政治精英,因为权力和局部性改革现象密切相关。邓小平所说的“人的障碍”也可以看作是权力的障碍。

深化改革的本质是什么? 官僚的基本利益在于可以进行权力寻租,这是体制内的天然优势。官僚为什么要反对继续改革呢?存疑。这段对权与贵的关系判断的很好,权始终是主体!

客观地说,虽然权力障碍的存在使中国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举步维艰,但根据美国西北大学政治学系章奇博士的研究,中国地方政府的行为更值得关注。尽管中央政府可能有继续推进改革的良好愿望,但手握权力的地方政治精英往往反对并阻止那些会直接减少其租金或削弱其寻租权力的改革,支持和贯彻那些会直接增加租金且不会削弱其寻租权力的改革。

当然,局部性改革现象的存在并不意味着经济无法增长和民众生活水平无法提高。这是因为政治精英懂得竭泽而渔的道理,通过有限的制度变迁做大蛋糕,随着财富总量的增长,其分到的蛋糕也会越大。这也相当于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所说的“流寇-坐寇论”,老百姓不喜欢流寇竭泽而渔式的骚扰,但也许会默认坐寇放水养鱼式的盘剥。

这一部分讲的很透彻了。结合忙总帖中各地方需要对政策解读找出哪些是高压线哪些只是泛泛之谈不用当真的说法,可以解释之前疑惑的很多现象。中央对地方大员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但毕竟只能作为威慑,核武器也不能老用,如臂使指那样的情况是怎么也不会出现的了,地方与中央之间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来拖延来抵抗。中央可以空降大员但无法大换血,那么实际运行的规则就是条块有自己的意志,空降大员也得按这个来。绝大多数情况下就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么个怪胎。中央怎么了,中央也不能太过分,更何况人家也是求政绩求进步嘛,挡人官路天王老子也不行。

虽然改革开放后,中国老百姓的生活像歌中唱的那样“越来越好”,但操纵中国改革路径的政治精英特别是地方政治精英是“你好我更好”。虽然中央政府在努力地让改革成果惠及民生,但如果不通过民主化和财政分权等方式削弱地方政府的权力,让地方政府全心全意为本地居民服务,那么中国老百姓或许还是难以摆脱“坐寇”下的贫民身份。《红楼梦》中贾宝玉对林黛玉诉衷肠时说:“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也许中国(地方)政府喜欢的只是权力,取的也只是一瓢权力。

“让地方政府全心全意为本地居民服务”这个绝对支持!可是“民主化和财政分权”?现在都惊弓之鸟了。考虑到WSJ的背景,莫不是那啥吧。

官僚的种种怪现状其实很好解释,一个“指挥棒”可以解释一切。指挥棒所指,效率绝对奇高无比。指不到的地方么,累死十头牛也甭想让官老爷们的尊臀挪动一分。可是,只对上负责的根源能改得了吗?改了还是官僚吗?

家园 【文摘】温家宝的决心能否出得了中南海?

其实,要使房地产调控不沦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形象工程,中国政府除了要有决心摆脱房地产这个重要的支柱产业,还要有决心完善现行的财政体制,通过财政分权化、民主化和透明化约束地方政府扩张和滥用“土地财政”的冲动。否则,如同前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2005年卸任前所抱怨的“中央政令有时都出不了中南海”那样,温家宝总理的决心可能也很难出得了中南海。

作者崔宇再次提出财政分权化、民主化和透明化的办法,不知道高层解决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思路是怎样的,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或许是必须的,但同时怎么处理地方政府的财权?

1994年中国进行的分税制改革并不彻底,虽然名为“分税制”其实是财政的“再集权化”。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改革前的20%多攀升至50%左右,2008年为54%,而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则基本维持在30%左右,与改革前变化不大,特别是2004年以来中央财政支出比重还有些下滑,2008年下降到了21.4%,相应的地方政府支出比重占到了70%-80%左右。从表面上看,分税制后中央财政收入多但支出少,地方财政收入少但支出多,也就是人们出现了所谓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称”现象。

但是,既然地方政府支出规模占了财政总支出的70%-80%,这说明分税制后通过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地方政府的可支配收入并没有下降,近几年还在上升,而且,地方政府还有庞大的预算外收入,地方政府没钱的理由并不那么充分。正如北京大学平新乔教授所说,“事权与财权不对称”只是表面现象,本质是事权和财权在结构上是扭曲的。

如果真是如平教授所说,两税制导致地方政府没钱的共识也被颠覆了。

这种结构性扭曲表现在,分税制后由于中央财政聚拢了财政收入的大头,地方政府该得的预算内收入没有拿到,因此有了“跑部钱进”谋取转移支付和扩大土地出让金和行政收费等预算外收入的激励。同时,财政收入结构的扭曲也导致了支出结构的扭曲。一方面,转移支付在多层政府间传递时存在“漏斗效应”,中央下达的肉往往到地方只剩下了骨头,这导致预算内的公共产品支出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预算内支出结构和预算外支出结构是不同的,大部分留存在本级地方政府的预算外收入,其支出方向更多的是行政开支和基本建设开支,而非公共产品的供给。

在这种扭曲的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特别是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就可能会对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指令置若罔闻,因为该地区房地产价格的下跌也将导致其土地出让收入的下降以及可支配财力的下降;而中央政府也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还要指望地方政府将卖地收入拿出一部分用于公共产品的支出。但从实践中来看,由于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漏洞,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土地出让收入更多地用在公共产品支出上,比如,中央曾三令五申让各地把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但地方政府的住房保障配套资金还是不够到位。

理想情况下,中央政府和地方的分工应该很明确。地方最主要的职能就是提供一般公共产品。怎么才能让地方回归本份呢?

理论上,由于地方政府最了解本辖区内资源优势和公众需求,应该让地方政府大部分承担公共产品的供给,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和资金在多层政府中传递的漏损。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分税制,彻底实现“各收各税、自求平衡”的财政分权。特别是省级以下政府的分税制改革还要进一步推进。目前事权和财权扭曲最严重的就是在省市和县乡级政府之间,这导致县乡政府或者通过卖地搞房地产来弥补资金缺口,或者通过地方投融资平台大举借债。

而且,财政分权的过程也会推动财政透明化和民主化,在自求平衡的财政分权下,地方政府没有了靠山,必须要进行自我约束和接受公众的监督,必须要尽可能地满足本地区居民的公共产品需求。

总之,正如收入分配改革要注重初次分配一样,二次分配必然要带来效率的损失,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也是如此。要想使中央政令在中南海外开花结果,单单依靠中央政府的决心和表态是不够的,即使中央政府掌握着地方政府官员的升迁。如果按照邓小平的“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标准,财政分权并非那么可怕。正如《汉书》所言:“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瓦解,古今一也。”

作者开出的药方是财政分权。从根源入手,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权。不知道可行性有多大。

不太明白的是,如果地方其实并不是那么缺钱,那么为什么转移支付这种形式上的变化就会导致问题丛生呢?不清楚地方政府的运作流程怕是无法弄清楚了。

家园 几种常见的土星文法

A:这鸡蛋真难吃。

B:隔壁家那鸭蛋更难吃,你咋不说呢?

A:这鸡蛋真难吃。

B:请拿出建设性的意见来。

A:这鸡蛋真难吃。

B:比前年的蛋已经进步很多了。

A:这鸡蛋真难吃。

B:你就是吃这鸡蛋长大的,你有什么权力说这蛋不好吃?

A:这鸡蛋真难吃。

B:围观。

A:这鸡蛋真难吃。

B:光抱怨有什么用,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努力去赚钱。

A:这鸡蛋真难吃。

B:心理阴暗,连鸡蛋不好吃也要发牢骚。

A.这鸡蛋真难吃。

B.中国的鸡蛋就难吃,美国的鸡蛋就好吃?

A.这鸡蛋真难吃。

B.祖国的鸡生的蛋,再难吃我也不嫌弃!

A.这鸡蛋真难吃。

B.外国主子给你多少钱,你在这儿胡说?

A.这鸡蛋真难吃。

B.你竟敢说我们养鸡场的鸡蛋难吃?你站在谁的立场上说话?

A.这鸡蛋真难吃。

B.端起碗吃蛋,放下筷子骂娘,不知好歹,忘恩负义。

A:这鸡蛋真难吃!

B:要不是这母鸡的母鸡的母鸡打了天下,又生下母鸡的母鸡和母鸡,你爷爷都饿死了,哪有你?吃着母鸡的蛋,还上网发它的牢骚。做人要知足,要懂得感恩,别生在福中不知福。

A.这鸡蛋真难吃。

B.这是少数不法分子在蒙蔽不明真相的群众!

A.这鸡蛋真难吃。

B.这是别有用心的煽动,你想干什么?

A.这鸡蛋真难吃。

B.这是谣言,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们的鸡蛋都是合格的!

A.这鸡蛋真难吃。

B.这是没有根据的,希望媒体能客观报道。

A.这鸡蛋真难吃。

B.我看,有些人的鸡蛋不怎么样,我们的鸡蛋好五倍!

A.这鸡蛋真难吃。

B.我们要建设有自己特色的养鸡场,让母鸡下出有自己特色的蛋!

A,这只鸡蛋真难吃。

B,虽然口感差了点,但对我们的身体是有益的,如果擅自引进美国蛋,我们的吸收系统和胃的承受力乃至整个内分泌,恐怕都会崩溃的。

A,这只鸡蛋真难吃。

B,有国外敌对势力擅自对我国鸡蛋说三道四。

A:这鸡蛋真难吃。

B:这是近日国观有人别有用心的造谣。

A:这鸡蛋真难吃。

B:你们这些人,难道就知道真相吗?

A:这鸡蛋真难吃。

B:国福民强,你杂不换鸡肉吃?

A:这鸡蛋真难吃。

B:没有一只蛋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就无权对蛋说三道四!

A:这鸡蛋真难吃。

B:大清的蛋好不好吃,清朝人 民最清楚

A:这鸡蛋真难吃。

B:想想旧社会,穷人连饭都吃不上,每天咽糠吃野菜, 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你要好好珍惜啊

A:这鸡蛋真难吃。

B:太平洋又没加盖,喜欢美国鸡蛋自己游过去。

A:这鸡蛋真难吃。

B:请问楼主是哪个鸡窝下出来的?

A:这鸡蛋真难吃。

B:你说说他那里难吃了?我觉得很好啊。

A:这鸡蛋真难吃。

B:捞分吧……

A:这鸡蛋真难吃。

B:但是到处都是这样的论调真让人烦躁

A:这鸡蛋真难吃。

B:火星。

家园 关于辩论的逻辑。学习一下

所谓理性在这里是指一种合理的、合乎逻辑的思维方式、推理方式与论证方式。人的权利和自由需要理性来认识并以理性的方法来维护。论辩演说看起来是个纯技术性的问题,但它背后是理性精神,是一个民族、一个文明的理性传统。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贺卫方教授谈到的一个中国古代辩论的例子:

在汉初,两位大臣辕固生和黄生在汉景帝面前进行了一场争论:

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也。”

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

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

这时景帝坐不住了。“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辩论到此结束。

从黄生与辕固生的争论中你可以看到,两人都不会合乎逻辑地思考和讨论。

黄生只下结论不做论证。他提供的一点点论证,就是下不能犯上。但为什么在上者成为暴君时,臣下也不能推翻他,他却没有涉及。也就是说,他没有直接针对辕固生的说法来反驳。他那个帽子鞋子的比喻,是用类比来代替论证。将两个表面相似的事物硬拉扯到一起,来进行类比论证。鞋子当然不能扣在头上,但这不等于臣民不能诛暴君。鞋子帽子的比喻适合于解释一个理论或命题,不能用它代替论证。按黄生的逻辑,对手完全可以继续下去:如果君主是帽子,推翻暴君只是帽子破了,我要换个新帽子,有何不可呢?如果这帽子掉进污水沟,或烂得不成样子,我们何必还要戴它呢。这样,争论只能在鞋子和帽子的关系上展开,也就是走入歧途。

如果你论证暴君不可诛杀,你应该提出别的论证。比如,暴君是一个人做恶,诛杀他引起天下大乱,会出更多的恶徒,许多暴君。革命带来的无序,比忍受暴君统治更坏,我们要两恶相权取其轻;比如,你还可以论证,制度的稳定多么重要,为了维护制度的权威,需要容忍一时的压迫,而破坏了制度的权威,社会将永无定日;一旦秩序受到蔑视,每个人都可以凭自己的判断打破秩序,社会将无秩序可言;再比如,如果每个人都自己去判断谁是暴君,然后就可以动手革命,那么造反永远会有理由,即使汤武这样的“圣君”,也有人反对他,认为他们是暴君。等等。黄生没有讲类似的话,而是提出上下关系不可移易的说辞。但汤武革命并没有否定上下秩序,而是重建了这样的秩序。在上者换了人,但上下秩序并没有变。也就是说,并没有废除帽子,将鞋子扣在头上,只是换了帽子而已。

辕固生为人正直,声誉很好,而他的观点也受今人推崇。但在我看来,他与黄生一样,也是一脑子浆糊。中国古人都缺少逻辑思维的习惯,不懂得如何准确地给概念下定义,合乎逻辑地思考和推论,合乎逻辑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他的前一段话还在讲理,但只是一个朴素的道理,没有抽象到一种政治哲学的论证,但后一段话,却是直接搬出刘邦来吓人。在汉景帝面前,这个话题是个禁忌,黄生是无法继续他的推论的。辕固生事实上是把黄生的嘴堵住了,吓住了,不能再争下去了。

这样的一场讨论是双方在吵架,抬杠,没有理性的交流,没有思想的进步。以取胜为目的,而不是以获得真理为目的。这恰恰是中国人论辩的一个经典案例,代表了中国人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一个传统。

在不久前一次政治学的研讨会上,一学者谈到社会公平问题时说:社会的不平等永远不会消失。另一个人打断他的话头问:社会不平等永远不能消失吗?那你怎么看共产主义?前一个学者就被噎住了,无言以对。按马克思的理论,共产主义就实现了真正的平等,甚至连平等这个概念都没有用了,因为不再有不平等。如果按前一个学者的理论,既然不平等永远不会消失,共产主义就无法实现,但这个结论在当前的政治条件下是个政治禁忌。后一个人不是去讲理,而是依靠着政治话语的霸权,逼得前一个学者哑口无言。但这不是理性的讨论,也不是理性的胜利。

你看,二千年后,辕固子的论辩方式还在继续。只不过内容变了。

中国历史上面临这个悖论:按照儒家理论,诛暴君是合法的,汤武革命一直是受到肯定的,当然,这是儒家没获得统治地位时的理论。当儒家成为皇家理论后,这个学说就面临着尴尬。儒家学说开始更多地倡导忠君伦理,甚至愚忠。但忠君伦理面临另一尴尬,每个朝代至少多数朝代的开国者都是反叛者,如何在肯定汤武革命的同时又不能给现在的臣民动辄造反留下借口?如何在否定臣民造反提倡忠君的同时又肯定开国皇帝造反的合法性,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如果在西方,围绕这个悖论,会产生许多大部头著作,为不同观点提供政治哲学的根据,如君臣关系是怎样一种性质?由此展开到政治共同体是怎样一种社会组织?人们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什么?国家权力是怎样产生的?君与臣的义务是什么?推翻暴君是否合法?在什么条件下合法?以什么方式才合法?等等。但在中国,都变成了上述黄生与辕固生这样的浅薄而短暂的口水战。从孟子到黄宗羲,争论了两千年,理论上没有进步。

黄生和辕固生的思维缺陷也存在同学们身上。我经常感叹,我们的同学缺少逻辑思维的训练,不懂得怎样合乎逻辑地思考和论证自己的观点。

比如有一次我讲民主时谈到,有一个农民出身的资格最老的人大代表,是个文盲,当人大代表几十年没投过反对票并以此为荣。她一直成为媒体正面宣传的典型。将来有一天,人们会将其视为人大制度的一个耻辱。一个同学站起来很不满地抗议说:丛老师,我不同意你说的,你不知道,那个代表是个好人,给当地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等等。我跟他说,她是不是个好人与我谈的话题无关,我说的是她不是个好的人大代表。人大树立这样的典型本身说明我们的人大制度有缺陷。这个同学的问题在于,他反对我的A论点,却在论证观点B。将完全不同的问题混淆在一起。如果他合乎逻辑的与我争论,就应该说,人大代表就是不应该投反对票,从不投反对票的就是好的人大代表。

另有一次,我讲到美国关于同性恋者是否可以结婚的争论。一个同学说,我反对在中国提倡同性恋结婚。我说,我只是在阐述一个客观事实,并没有支持在中国同性恋可以结婚。介绍一个事实与表达一个观点,这是两回事。而在他看来,你介绍美国这个事,就是同意或支持这个事。他把人家对客观事实的介绍当作观点主张来否定。

在我的博客上,经常遇到这样的批评者,你没办法与他讲理,他还不知道应该怎样讲理。你说东,他在说西。有时还会强加你一个观点,再反驳你。一个常见的现象就是,他过度地归纳和推演,把自己想像或联想到的内容强加给你,说那就是你说的,然后再反驳你。讨论和交流时,最怕遇到脑袋里一团乱麻的人,你没办法给他理清头绪。更不要说,有的人就是毫无道理的骂人。

其它学者也遇到这样的问题。一个学者批评中国社会的某个政策并认为美国这方面政策比较合理,,一个学生站起来问:你说中国不好,你为什么不到美国去?你看,由批评中国社会的某种弊端,被归纳成“说中国不好”,然后再到质问“你为什么不到美国去?”这中间多少明显的逻辑混乱。

我们都需要检讨一下自己平时思考问题的方式,与别人讨论或争论问题的方式,我们习以为常的推论方式和表达方式是否充满着这样的逻辑混乱。

现在大学校园里的辩论赛很热闹,很多同学热衷于辩论赛,也经常有同学邀请我参加,当评委什么的,但多数情况下我都谢绝了。但由于不愿伤害同学们的感情,我从来没说过真正的原因,今天借这个话题可以说,我对现在流行的辩论赛很不感兴趣,觉得这种辩论赛强化了我们讨论问题的不良习惯。辩论赛上很少有理性的讨论和交流,表达观点的时间受到限制,而辩论一定要产生一个获胜者,在大多数情况下要靠机智、声势取胜。我看过首届亚洲大专辩论赛,中国大陆的复旦队胜出,从那以后辩论赛在中国大学里流行开来。但如果我是评委,复旦队是失败的,胜出的应该是台湾队,因为复旦队不讲理。

思维方式和论辩方式是我们需要深入反思的问题。我们争论起问题来,往往是不讲理,抬扛、顶牛、偷换概念、偷换或转移主题、裁脏、耍懒、指桑骂槐、东一榔头西一棒子、观点优先于事实、以势压人、以高音压人、以情代理、丑化和漫骂,说得难听点儿,有点泼妇骂街的风格,只是文雅一点儿的骂街,不骂脏话。当我们面对着内外的所谓“敌对势力”或“别有用心”者时,我们的一些媒体经常用文雅的骂街方式。大多数场合,受众不知道对方的说法,或只知其一,不知其它,或只知对方的观点结论,不知它的根据和理由。只有我们一边倒地骂、泼脏水。当年中共与苏共之间有过一场大论战。中共这边发表了著名的“九评”。我们吹牛说,九评多么厉害,超过原子弹的威力,十评写好了还没发表,赫鲁晓夫就下台了。我读大学时,认真地读过中苏论战材料,我觉得,苏联那边是在讲理,我们这边是在骂街。我们的调门总比人家高八度。长期浸润于这种文化环境,不能够反思它的缺陷,不知不觉中,就会对这种方式习以为常。

理性的讨论和论辩能够促进沟通和理解,能够带来思想的进步,产生合理的结论,而非理性的口水战则会扩大隔阂与对立,使荒唐的观点得不到有效的解构。威权政治和人治是非理性的制度,也塑造了非理性的人格和行为方式。民主政治是理性的制度,法治是理性的秩序。但在威权政治走向民主时,威权政治下臣民的非理性思维方式不会马上跟着制度的转变而转化,这是走向民主和法治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问题。说不上多严重,但也不是小问题。只有每个公民学会理性地思考和争论,民主和法治才能正常的运作。所以,民主和法治必然由理性来支撑。我们的公民如果不能学会理性地思考、讨论,戒除和矫正威权政治带给我们的思维和表达上的老毛病,就不会建立起民主和法治。

家园 关于安保两则

学校停课,客船停航,旅馆停业。直到邓玉娇案判决公布,巴东这种接近战时状态的所谓“稳控”才告段落。据一位巴东官员介绍,如此“稳控”,当地政府动用了大量人力物力。这对老少边穷的巴东显然是天价成本,难以负荷。

各地驻京办于京城各处设流动卡,面包车随时待命,截访一人可得均价四百元

家园 这段话太精彩了,谁写的?

所谓理性在这里是指一种合理的、合乎逻辑的思维方式、推理方式与论证方式。人的权利和自由需要理性来认识并以理性的方法来维护。论辩演说看起来是个纯技术性的问题,但它背后是理性精神,是一个民族、一个文明的理性传统。

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贺卫方教授谈到的一个中国古代辩论的例子:

在汉初,两位大臣辕固生和黄生在汉景帝面前进行了一场争论:

黄生曰:“汤武非受命,乃弑也。”

辕固生曰:“不然。夫桀纣虐乱,天下之心皆归汤武,汤武与天下之心而诛桀纣,桀纣之民不为之使而归汤武,汤武不得已而立,非受命为何?”

黄生曰:“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何者?上下之分也。今桀纣虽失道,然君上也;汤武虽圣,臣下也。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

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

这时景帝坐不住了。“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辩论到此结束。

从黄生与辕固生的争论中你可以看到,两人都不会合乎逻辑地思考和讨论。

黄生只下结论不做论证。他提供的一点点论证,就是下不能犯上。但为什么在上者成为暴君时,臣下也不能推翻他,他却没有涉及。也就是说,他没有直接针对辕固生的说法来反驳。他那个帽子鞋子的比喻,是用类比来代替论证。将两个表面相似的事物硬拉扯到一起,来进行类比论证。鞋子当然不能扣在头上,但这不等于臣民不能诛暴君。鞋子帽子的比喻适合于解释一个理论或命题,不能用它代替论证。按黄生的逻辑,对手完全可以继续下去:如果君主是帽子,推翻暴君只是帽子破了,我要换个新帽子,有何不可呢?如果这帽子掉进污水沟,或烂得不成样子,我们何必还要戴它呢。这样,争论只能在鞋子和帽子的关系上展开,也就是走入歧途。

如果你论证暴君不可诛杀,你应该提出别的论证。比如,暴君是一个人做恶,诛杀他引起天下大乱,会出更多的恶徒,许多暴君。革命带来的无序,比忍受暴君统治更坏,我们要两恶相权取其轻;比如,你还可以论证,制度的稳定多么重要,为了维护制度的权威,需要容忍一时的压迫,而破坏了制度的权威,社会将永无定日;一旦秩序受到蔑视,每个人都可以凭自己的判断打破秩序,社会将无秩序可言;再比如,如果每个人都自己去判断谁是暴君,然后就可以动手革命,那么造反永远会有理由,即使汤武这样的“圣君”,也有人反对他,认为他们是暴君。等等。黄生没有讲类似的话,而是提出上下关系不可移易的说辞。但汤武革命并没有否定上下秩序,而是重建了这样的秩序。在上者换了人,但上下秩序并没有变。也就是说,并没有废除帽子,将鞋子扣在头上,只是换了帽子而已。

辕固生为人正直,声誉很好,而他的观点也受今人推崇。但在我看来,他与黄生一样,也是一脑子浆糊。中国古人都缺少逻辑思维的习惯,不懂得如何准确地给概念下定义,合乎逻辑地思考和推论,合乎逻辑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他的前一段话还在讲理,但只是一个朴素的道理,没有抽象到一种政治哲学的论证,但后一段话,却是直接搬出刘邦来吓人。在汉景帝面前,这个话题是个禁忌,黄生是无法继续他的推论的。辕固生事实上是把黄生的嘴堵住了,吓住了,不能再争下去了。

这样的一场讨论是双方在吵架,抬杠,没有理性的交流,没有思想的进步。以取胜为目的,而不是以获得真理为目的。这恰恰是中国人论辩的一个经典案例,代表了中国人思维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一个传统。

在不久前一次政治学的研讨会上,一学者谈到社会公平问题时说:社会的不平等永远不会消失。另一个人打断他的话头问:社会不平等永远不能消失吗?那你怎么看共产主义?前一个学者就被噎住了,无言以对。按马克思的理论,共产主义就实现了真正的平等,甚至连平等这个概念都没有用了,因为不再有不平等。如果按前一个学者的理论,既然不平等永远不会消失,共产主义就无法实现,但这个结论在当前的政治条件下是个政治禁忌。后一个人不是去讲理,而是依靠着政治话语的霸权,逼得前一个学者哑口无言。但这不是理性的讨论,也不是理性的胜利。

你看,二千年后,辕固子的论辩方式还在继续。只不过内容变了。

中国历史上面临这个悖论:按照儒家理论,诛暴君是合法的,汤武革命一直是受到肯定的,当然,这是儒家没获得统治地位时的理论。当儒家成为皇家理论后,这个学说就面临着尴尬。儒家学说开始更多地倡导忠君伦理,甚至愚忠。但忠君伦理面临另一尴尬,每个朝代至少多数朝代的开国者都是反叛者,如何在肯定汤武革命的同时又不能给现在的臣民动辄造反留下借口?如何在否定臣民造反提倡忠君的同时又肯定开国皇帝造反的合法性,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如果在西方,围绕这个悖论,会产生许多大部头著作,为不同观点提供政治哲学的根据,如君臣关系是怎样一种性质?由此展开到政治共同体是怎样一种社会组织?人们建立国家的目的是什么?国家权力是怎样产生的?君与臣的义务是什么?推翻暴君是否合法?在什么条件下合法?以什么方式才合法?等等。但在中国,都变成了上述黄生与辕固生这样的浅薄而短暂的口水战。从孟子到黄宗羲,争论了两千年,理论上没有进步。

黄生和辕固生的思维缺陷也存在同学们身上。我经常感叹,我们的同学缺少逻辑思维的训练,不懂得怎样合乎逻辑地思考和论证自己的观点。

家园 蒙萨大垂询

这是丛日云的文章《对贺卫方“论辩演说传统与西方法治”演讲的点评》

家园 又一个诡辩而已

这个作者又是个夹带私货的

首先,以辕固生和黄生的这次辩论指代中国古代所有的辩论方式,属于以孤证来取代归纳的结果,第一条就可以归于诡辩论了。

其次,辕固生和黄生的辩论背景没有详细说明。中国古代辩论体系其实严谨起来非常严谨,道德经即为一例。但是因为牵涉到个人目的和时势背景,很多辩论选材都刻意挑选,于是形成历史上很多自相矛盾的辩论,本文在这上面就属于忽略要素。

再次,辨证学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学派,为什么以往的大专辩论会办不下去了?无非因为辩论的最终结果就是对真理解释权的争夺,辩论已经纯粹变为一种展示自己口才的“秀”。本文作者刻意拔高辩证学的地位,把辩论上升到无可辩驳的层面,这实际上也就是属于先自己私定了“真理”,然后再在这个真理上对着古人进行抨击。这就好比有人先认定了有了上帝,然后再以上帝的名义来宣判异教徒的罪行。

最后,西方学派习惯于把概念从本体上抽象出来表现,于是才有划分得如此细致的学科。不能说这样不对,因为现代科学体系即来源于此,但是以为这就代表了全部的“真理”,就可以对别的不抽象的学派肆意批判,那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

家园 为什么影帝要表这么多决心

这两天看他又在表决心时,忽然想到,他自己也未必不知道他的决心在他不能实现,但他同时也知道只要TG不倒,他说的这些问题最终都要解决,所以他现把话放在这儿,等以后别人解决了,到时他的这些话倒变成了高瞻远瞩.

家园 抬个杠~

其实我想说的是,这么类比没有任何意义,也是您一直反对的。有什么事情,就事论事好了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人家外面都吃,咋就偏你难吃!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再难吃也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是大家都公同圈养的鸡下的蛋,凭这个就不能说难吃。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你主人家的鸡蛋连鸡蛋都不是。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没有这鸡蛋,你连吃的权利都没有。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奴性,就你这种贱骨头只配吃蛋壳。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这鸡蛋是普世价值,是民主自由伟大的鸡蛋。(下蛋的是一只自由伟大光荣民主的鸡。)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难吃的只是一小部份,大部份是好吃。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人类就是依靠吃这鸡蛋长大创造奇迹的,你有什么权利说这蛋不好吃?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你这么说只能说明你反人类,是禽兽是畜牲!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再难吃,人家不是一样吃这么多年吗,滚去吃你主子的鸭蛋吧。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你主人给了你多少五毛?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虽然难吃,但至少你可以有权利为自己做主吃不吃。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你不要故意挑一些不好吃的部份出来,以此证明你主人家的蛋就是好吃。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全世界都是这样的鸡蛋,就你一个人说不好吃。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很多家都因吃这鸡蛋而出现N……、死人、家破人亡的状况,但未必就能证明这鸡蛋不适合咱们家。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可怜滴娃,被XXX洗脑了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这个鸡蛋就是鸡窝的基础,没有鸡蛋做保障,我们怎么可以做主人怎么保护鸡窝。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XX,人类的希望....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吃这个鸡蛋不仅是人类的权利,也是人类的义务。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拿钱发贴死全家。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只有法西斯才不吃这鸡蛋。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可是总比麻雀蛋强,不是么?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慢慢吃就习惯了,日子一久,你就知道它真正地对你身体好。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操你大爷,归根结底,你是不想吐出你嘴里的鸡蛋,换上这鸡蛋!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你这么说的原因,其实因你是你主人家的鸡蛋利益既得者,你的目的是维护你自己利益。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世界上最有钱几位都吃这鸡蛋...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挨饿还是吃臭鸡蛋?我选择后者!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废话,这个世界上做什么事情不要成本不要代价..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只有你主子和你这样的奴才,才害怕这鸡蛋。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有很多邻居开始都是被流氓揍一顿受迫才吃的,现在不也是挺好,那些吃的人现在不是感激当年揍他们的那个流氓。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你的良知呢?我为我作为一个中国鸡感到羞愧。

百姓:这鸡蛋真难吃。

五美分:这话要是让外面的鸡听到,全世界的鸡会怎么看你们? 

家园 我在北京见到一个“愤青”,对他说,西方文明最大的贡献就是

”理性“,而不是民主、自由,民主、自由只是理性的附带产品。

这是中国自古以来就很缺乏的东西。中国自古至今近现代的很多学者大师,写的论文都是不标出处,不讲数据,不讲逻辑,讲得都是玄之又玄的东西,并且在逻辑上很值得的商榷。就像余秋雨书中一个人物提出了”逻辑救国“的主张,这对中国而言,很是重要的。

家园 萧瀚 郭德纲事件的是非与教训

住宅是人最后的心理安全堡垒,不尊重住宅是蔑视人权最严重的思维方式之一。因此,是否私闯民宅是此事件中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今天允许记者随便骚扰郭德纲这样不掌握公权力的名人,明天就别怪包括记者、警察在内的任何人不把自己当外人。有人担心讨论这问题会危及新闻界针对涉公共事务官员的信息采集,但是,第一,掌握和不掌握公权力在享有隐私权方面差别很大,不可划一;第二,即使是对公共官员,也没有任何一国法律剥夺他们所有隐私权,他们也享有基本人权,其公民权只有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受限。不少人讨论公共事件时,不管涉事者是涉公共利益的官员还是个人,常常把应该区别对待的两种人的公民权混为一谈,导致动辄拿未经论证的“公共利益”(甚至可能根本不是公共利益)强奸公民权——他们很容易忘了也许下一个被强奸的就是他们自己。

通常情形下,未经当事人许可的音像录制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但并非在所有情形下都是违法的,往往与所关涉的事情性质相关。倘若事关公共利益,公开录制有困难时,偷录当事人与公共利益相关内容属于合理范围。但此事件中,郭德纲是否圈占小区公用绿地,属于私产纠纷范畴,不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本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人身安全威胁性,偷录没有理由。

公共人物并非对一切被关注的事情都有义务向公众交代,关键看涉及的事情是否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涉嫌圈占小区共享绿地,这是典型的民事相邻关系,属于私产纠纷,根本不属于公共利益,人们对此事没有不可剥夺的知情权,此事本应该由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自行解决,无法解决时按照民事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由大众来舆论审判。因此,郭德纲没有义务拿出自己的房产证和购房协议,倒是质疑他圈占绿地者有义务举出足够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怀疑。

一个相声演员的作品是不是“三俗”,公权力无权定性,大众自有评价,自有选择。一个开放社会,是一个人们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选择的社会,人们既可以选择高雅的精神产品或生活方式,也可以选择所谓“低俗”的精神产品、生活方式,不劳公权力决定。甚至可以说,不允许人们无害于他人的堕落,这样的社会,必是堕落的社会。郭德纲发表言论支持徒弟打人,若从前因后果看并没有错得那么离谱,更不意味着他的作品无权在书店里出售,任何权力部门都无权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即勒令其作品从书店下架。迄今,各大书店里将郭德纲音像制品同时下架没有官方说法,这种无文书程序是公权力被滥用的极端标志,它剥夺了人们权利被侵犯之后基本的救济途径,是一种对权利的活埋行为,也是公权力最猥琐最可耻的行为方式。

除了侵犯人权,公权力介入此原本属于民间自由讨论的事件,还破坏了原本可能正常的公共议论,导致原本可能正常的批评都得兼以道义上首先表明捍卫郭德纲基本权利的前提,不然,本来可能正确的批评都会变成支持公权力滥用的落井下石。

任何一个正常社会,公民精神的基本特征都包含“警惕公权力,善待公民”。对公权力的批评几乎没有限制,因为即使批错,其自我修复与澄清功能极其强大,无需担心被冤枉而导致实质性损害,因此需要“恶意推定公权力”;而对公民却要善意推定,应该尽可能谨慎,一旦批错,就会给弱小的个体公民造成很大伤害。更何况在中国这种缺乏言论自由的环境里,一方面媒体缺乏自由,另一方面缺乏自律,尤其一些半公权性质的媒体往往还滥用话语权,一旦其话语权滥施之普通公民,就更难以救济。

另外,之所以要“恶意推定权力,善意推定公民”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事关公共问题以及人权等问题上,公权力理应比普通公民更懂,人们有权假设公权力的一切作恶都是明知故犯,但对公民却不能如此要求,正如前文已说到,如果评论家们都没能分析清楚周广甫等二人是否私闯民宅,为什么去要求一个相声演员如此懂行?

为此,批评普通公民,最好在讲清道理基础上留有余地,这也是媒体职业操守的一部分。

但愿此次事件,除了促成郭德纲、李鹤彪、周广甫及其女同事的职业与公民意识自省,还能敦促BTV等媒体加强自律,至于公权力,不必寄望他们自我限权——唯有制度性的限权与分立以及真正的公民精神才能制衡牠们。

家园 萧瀚总结的理性精神

1. 心中常怀真理第一、自由第一、公义第一的信念;

2. 谨慎地言行,一旦发现自己错了,一定要立即改正,知错而不认是犯下第二个错,在真理面前撒谎会导致罪错递增现象;

3. 可以因某人的言行符合真理、自由与公义原则而佩服伊,但要警惕一切以其是为是,以其非为非,正确的方法是倒过来:以是而是其是,以非而非其非;

4. 养成热爱阅读、思考的习惯,不盲目赞成或反对;

5. 广泛阅读,寻找各种相关、意见杂陈的知识进行比较,选择自己之所信;

6. 对一件事或一种观点下判断之前要尽可能全面地搜集相关资讯,尽可能防止孤证论断;

7. 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对一切有助于提升人格的精神资源都要认真对待;

8. 当涉及人类生活的一些根本性问题时,思考与写作当遵循人性、逻辑、经验、常识四原则;

9. 在思考常识问题时也要遵循它与前三者的逻辑与经验的统一,尤其要小心把习以为常的偏见误认为常识;

10. 如果你对某个具体的人有崇拜倾向,就想象一下伊上厕所的情景;

11. 如果没有不需要吃喝拉撒睡的人,就没有必要崇拜谁;即使有这样的人也不必崇拜;

12. 对任何人(包括历史上最优秀的人)都要不卑不亢,在人格意义上彻底祛除等级观念;

13. 可以尊敬或鄙视他人之言行,但不可仰望或俯视其生命体;

14. 不可对任何具体的人有完美主义想象,对杰出之人尤要在心中尽可能寻找并发现其缺点以便防止自己被其同化;

15. 对人的言行,可以真诚赞美或诚恳批评,不阿谀、不诋毁,尽可能理性中正。

16. 怀疑一切来自代表公权力的言行,如果缺乏有把握的根据,难以赞成或者不赞成,那么选择推定其错误的立场,待有足够证据之后再做最后的决定。

其原则与之前一位兄长的教诲极为相似,可见真正的常识是相通的。我们需要常识,以填补生命中的空白。

家园 萧瀚先生散论

最近一直再找一些基本问题的答案,发现还是需要先廓清相关的基本概念,由郭德纲事件看到萧瀚先生的评论,发现他的博客正是我所需要的,很多之前自己模模糊糊感受到的东西其实早已有系统的理论。慢慢学习吧

不受限制的公权力本身就是罪犯。

曾有人说当代中国存在着普遍的仇官心态,我倒觉得倘若真有这么回事儿,首先是因为中国的官员普遍存在仇民心态,与人民为敌。视人民为寇仇的官员,人民怎么可能不视他们为敌呢?

罗曼.罗兰说,不是我要关心政治,而是政治总要管我。

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一些基本自由,基于经验,也基于对生命的认知。

大量思维混乱的当代中国问题热议者,其思维混乱的步骤是:价值与伦理位阶倒错、政治哲学观念混乱、心中缺乏善治模式的基本框架与细节观察能力。

不受监督的公权力除了侵犯权利,还会阻止权利的救济;除了杀人,还要毁尸灭迹;除了制造灾难,还要活埋灾难。

全世界的行政机构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科层等级制下的权力集中,中国也不例外。但在权力分立的宪政国家,这种科层等级制中的庞大权力受到议员、上级行政首脑、自由媒体、司法等一系列政府权力和社会权力的外部制约和监督,通常不大敢为所欲为,其行政官员一旦渎职,就可能遭到解职甚至司法清算。

但中国各级政府目前的制度性权力结构中,行政权一权独大、权力不分立、缺乏有效制衡是不争事实,再结合行政权的集权本性,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在受到上级行政长官以及上级纪检部门的内部调查之前,往往能在本系统一手遮天、胡作非为,利用手中权力设租、寻租,并与上下各级行政官员和外部利益体交换利益。

与上述相应,权力腐败制造灾难也有其特定的规律性现象。缺乏制度性、常态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公权力,在其行为过程中只要第一个环节发生错误,后面的环节将自动出现制度性护短行为,于是在连环谎言的护卫下连环侵权一路畅通,直到最后公民权遭到灭顶之灾,这就是缺乏监督和制衡的公权力在实际运作中的罪错递增规则。

正当程序虽无法达到绝对正义,但是它或许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正义,既然人是不完美的,就不能要求人制定的制度完美。宪政民主法治等制度正是建立在人的不完美性基础上,如丘吉尔言“民主是最差的制度,如果没有专制。”追求别的正义可能会出错,但追求程序正义犯错概率最小。

转型时代,渴望出现大政治家是正常心理。正因为此,对有能力的掌权者更要加倍警惕,雄才大略者如果没能改变恶制度本身,其有为之治往往会遵循无限制权力本身的逻辑而成祸害(例如朱镕基)。唐德刚曾叹息康有为该改名无为,一个没有权力者尚且如此令人担忧,更何况手握重权者。

我们不需要担心谁认为自己真理在握,我们需要担心的只是那些掌握公权力的人是不是认为自己真理在握,而且不允许别人说话。

社会对信息本应当有自我处理的能力,但目前社会的这种自我处理能力还很低,这种低能恰是全能政治刻意塑造的,1949—1982年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将社会力量彻底击碎,个人处于几乎完全的单子化生存状态。改革开放以来,除了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自治能力并未相应提高。社会自治所需的伦理共识尚在镜花水月,社会自治所需的制度支持也遥遥无望——许多时候不但得不到支持还屡受打击,例如对于发展社会自治最有价值的NGO组织,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

现代社会的治理,从制度技术角度看,其核心在于对政府权力的分立和限制,从而使得政府权力确实达到服务于保障人权、公民权的目标。但是,当代中国,从中央到地方,在立法、行政、司法的权力配置上,虽有相应的机构,但无论从理念上还是实际的制度效果上,都只是权力职能的差异,而非权力的分离。因此,这三种政府权力之间本身并未形成有效的制度性制衡,立法权固然掣肘于行政权,司法权也因其财政权和人事权受制于行政权,导致真正的权力行使状态基本上集中于行政权。

在既无立法权的规范,又无司法权的审查这双重缺陷下,行政权的权力属性:主动性、迅捷性所赋予行政权的膨胀性,就会导致它成为脱缰野马。行政权会天然地突破立法窠臼,自起炉灶,“丰衣足食”——这就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为什么会遇到那么多法律不允许、违背法律的政策的原因;同时,司法权缺乏独立性,也就无法有效遏制行政权的权力冲动,无法在行政权损害人权的地方,予以公正地校复,无法实现司法的本质“校正性正义”。

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和权力现状下,无论从行政权“没事找事”的权力冲动看,还是从社会自治能力低下看,都赋予了行政权僭行社会权力的现实甚至表面的道义基础:行政权有行使权力、扩张权力的权力本性,而社会又处于自治与自组织幼弱状态,亟需扶持。

但正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前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在一份判词中说的:“避免公民犯错误,不是我们政府的职责;而避免政府犯错误,却是公民的责任。”在良法所保护的权利范围内,常常还存在着美德与恶德并存的空间,这由社会伦理共识以及风俗习惯调整,法治社会的政府权力够不着这一块。一个极端的表述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老卡拉马佐夫的说法:“我喜欢堕落。”即人有遵守良法基础上“堕落”的“自由”,这也是思想家伯林所表述的消极自由是自由之根本。

一个人道、善治与合理的社会,在政府权力、社会权力和权利以及公民权这三种权力与权利关系中,必是一个等腰三角形的稳定结构,这也是一种“三权分立”——政府权力受到较为充分与合理的制度性制衡与分立,通常处于无为而治的状态,只有在社会与人民真正需要它的时候,它才出现;社会通过各种各样的NGO、社团、行业协会以及各种具有公共性的职业活动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一方面保护社会权利本身不受政府侵犯,同时它也行使社会权力帮助和保护公民权不受政府侵犯,并且以社会伦理形成的共识力量规约公民不滥用权利侵害别的公民与社会权利;数量庞大的全社会公民绝大部分热爱自由,尊重他人的自由,珍视自己的公民权,关心他人,关心公共利益。如此,三者之间才能形成有效和谐的共和结构。

宪政国家,由于其在制度设计上以限制公权力作恶为起点,以此达到保障公民权的目的。但是,人既非十全,制度何以十美?宏观上看,在公权力与公民权这两造纠纷之间,常常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公平,则宁取放纵公民权,而不是放纵公权力,因为个别公民滥用公民权之害,远远小于公权力被滥用的危害,这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正是这样的思路,产生了英美法上著名的“正当程序原则”、“不得自证其罪”等原则性制度,后来这些制度设计也被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吸收,已经基本上成为国际共识。

宪政的核心精神就是限权和分权,永远保持对公权力的警惕、不信任和怀疑、批评,而您居然要我热爱这个政权,这怎么可能是热爱宪政的表现呢?

我厌恶那种建立在义务论起点上的伦理观,我喜欢建立在自由论基础上的伦理观。虽然我不可能出国定居,但是任何一个选择出国定居的人,我都为他们高兴,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天赋权利。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只要他们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

我的说就是做的一种。什么是做?在公共领域,针对公共问题发表言论就不是做吗?如果以你的要求,林昭是不是也什么都没做?遇罗克是不是也什么都没做?作为一个读书人,我的职责是针对公共问题发表我认为有价值的言论,这本身就是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定位,一个人只要没有突破底线伦理,伤害别人、损害公共利益,就不该受到指责和苛求。我不会质问别人没做什么(除非那是他的良法义务),我只会质问一个在公共领域做了错事的人是否遵循了应有的公共伦理。盯着别人眼中的刺,忘了自己眼中的梁木,不是我的习惯。

在公共生活领域里,我对这个国家最大的期望就是依靠千千万万人共同努力,首先能实现最大限度的言论自由,没有言论自由,就不可能有辩论,没有辩论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交流,没有交流,一切冲突都只能回归到斧头帮传统下,靠暴力解决,而我们的一个重要努力,就是要结束这样的鬼打墙传统。

我的想法是,在公共领域,与其花时间给一个普通公民强加义务,不如批评公权力没做他们该做的事,或者批评有些人做了公共伦理不允许做的事。

许多思想性和具有公共性问题的思考,本来不是一种个体性要求性质的,而是群体提醒性质的,它所要激发的是有志于公共行动者的行动力以及促成他们清醒行动的能力,而不是具体要求包括我自己在内个体性的行动——这样的行动永远只能由行动者自己决定,其它任何人没有权利去要求一个人做良法义务之外的事情。

我历来善待善意的批评者,认识到自己确实有错必会改正。您为什么不建议那些批评者搞清楚了再批评?您为什么不建议那些恶意的批评者善意地批评?我又不是政府,不是公权力掌握者,我也没有做什么损害公共利益的事,我有什么义务要善意对待恶意者?我又有什么义务善意对待那些动辄道德绑架的人?顺便说一句,我很厌恶道德绑架行为,指望别人做事,自己搭便车,这是懒汉和奴隶崇尚的道德,对于这种行为,我除了蔑视,有时候还会反击。

我当然可以善意对待恶意者,也可以宽容他们,但没人有资格这样要求我,这不是我的义务,而是我的权利。于我而言,没有公正为基础,所谓的慈悲必是是非不分的。

我无权无势,发毒誓和我斗争不算什么英雄好汉,真有种的话应该去跟那些损害人民利益、欺压百姓的权贵豪门斗争,那才叫真汉子。别弄得跟一些所谓的“左派”人士一样,从来不曾为具体人的疾苦说句仗义的话,却对美国或者法国“发出雷鸣般的怒吼”——这样的怒吼越雷鸣般,就越像个笑话。

46. 教师当有开放的心态,对待学生的任何观点都应首先有倾听的能力。

47. 学会倾听以及与学生平等诚恳的交流,当是教师自身的第一课。

48. 从人的意义上说,教师通常应该是学生的大朋友,无论学生年龄多么小。

49. 对待年幼的学生,教师最重要的是要在行动中给学生以表率,保护他们天然未凿的想象力、好奇心,不必讲过多大道理。

50. 与成长中学生讨论问题应当讲道理,逻辑运用能力是基本功,教师尤应表率。

51. 公共讨论中不服从基本的逻辑,是因为学习过程中往往没有这基本训练。

52. 不服从逻辑的辩论,必然蔑视辩论应当有基本的知识共识这一元规则。

53. 公共讨论中,许多人只凭情绪罔顾道理,是知识与逻辑能力双重匮乏的产物。

54. 中国的学校一般不太注重对学生演说能力的训练,是因为中国人不习惯为真理而辩论——中国人往往只习惯自己就是真理。

55. 谁也不能垄断真理,每个人都应当是真理的仆人,而不是真理的管理者。

56. 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教师与学生在真理面前当然平等。

57. 家长在家里垄断真理,教师在课堂垄断真理——中国怎么可能不专制?

58. 诲人不倦未必好,关键看怎么诲,启发性还是专断性是基本区分方法。

59. 启发性的诲人不倦教会人思考,热爱真理、热爱自由、热爱正义。

60. 专断性的毁人不倦教会人专制和盲从,热爱控制别人的权力。

61. 真正的好教师应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自找结论的能力,而不是追着教师要答案。

62. 好教师服从真理,会因为认同学生的求真能力而欣赏他们,不会死要面子、恼羞成怒。

63. 差教师服从权力,会因为学生不服从自己而厌恶他们,会死要面子,辩不过学生会恼羞成怒。

一个社会正常的正义生态通常取决于这样几个条件:全社会的正义共识,即托克维尔所谓的“民情”;对公权力进行分立和制衡的制度安排;社会的自组织能力;公民个人的自由精神和民主素养。

上述四个条件各自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和需要,同时相互之间也处于互动状态——这种互动不是正向的良性互动便是负向的恶性互动,不存在零互动状态。

由于人群共同体生活的一般特征,在上述四个条件中,制度性和社会性的两项条件尤为重要,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它们都是对于促成正常的正义民情和提高个人自由度、社会共和度具有规模效应的核心要素。或者说,它们是促成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最重要的条件。

如所周知,当代中国的制度安排中,对于公权力的分立和制衡还基本上是空白,尤其是司法不独立导致司法丧失其必备的中立性,从而遭到其它权力的干涉,弱势群体的正当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司法救济,因此缺乏公平正义,司法的公信力极度贫困。

打击、刁难、取缔NGO的行为,在本质上就是要粉碎社会的自组织力量,让公民处于单子化的无助状态,这种状态使得幼弱的公民权彻底裸露在强大的不受监督的公权力之下,导致其无法维权的悲惨境地。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历史表明,把公民权碾为齑粉能给社会带来长治久安,历史恰恰表明了相反的教训:肆意践踏人民权利因其严重败坏社会正义生态,从而不但无助于稳定,还会严重破坏稳定,其结果往往是导致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恶果。

当代中国如一艘在深海上调整航向的巨轮,怎样调整才能不出海难事故是个高难度的话题。纵观近170年来的历史,缺乏强大的社会自组织能力,缺乏正常的社会正义共识,缺乏普遍而广大的个体自由精神,迅疾的社会运动不但不能给民族带来福祉,还会带来严重灾难,所谓欲速则不达。然而,这样深具破坏性的社会运动往往不是民间社会自行有意识活动的产物,而多是被不受限制的公权力的胡作非为逼迫所致。

从历史的纵深处,尤其能看到一个显在的悖论:权力阶层中的有识之士往往希望能够调整权力运行的方式,以便使得权力行使不那么邪恶,而权力互联网本身却存在着一股强大的绑架力量,当它与人性中的苟且与软弱相结合的时候,就会出现权力的运行依靠人的惰性和短视作恶,掌权者却又因为科层制的责任分级分摊而误以为自己可以免责,于是就会出现掌权者与被侵犯者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坚定的NGO内核配以千千万万看似零散实为最终力量的个体公民精神,才能形成强大的社会安全阀。如此,既制约公权力,保护公民权不至于遭受没顶之灾;同时使得公民权和公民精神缓慢地从幼弱走向成熟。这正是公民社会的未来愿景,也是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尤其是未来社会可能需要抵御疾风暴雨式动荡的安全之锚。

如此,这个社会才有可能看似缓慢实则稳步踏实地完善社会正义生态。

家园 杨海鹏微博,持续关注中

今天 01:47 来自新浪微博转发(4) | 收藏 | 评论(3) 世博会后,当“吊车模式”走到终点,上海滩必然会出现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请大家相信我的判断。我们先会看到权力阶层的洗牌;后会看到一些巨案浮现;再会看到的,是人心从未有过的动荡。

8月23日 21:10 来自新浪微博转发(1) | 收藏 | 评论(1) 失眠已一个半月。无药石可治。有了孩子后,似乎开始很惜死,惟恐孩子成年前,自己有什么意外。但乱世在即,生和死,平安与动荡,全由不得你。我的感觉很超验。对于未来我只有一字谶:乱!

8月23日 21:08 来自新浪微博转发(14) | 收藏 | 评论(34) 今天陈涛正式离开《财经》。有些伤感。告别宴,谈的是上海,以及业务。世博会后,上海当是20年未见之变局,于新闻界也是如此。对陈的业务,我不能全面评价;对他的操守,我觉得万里挑一。我的调查记者生涯,几度近乎崩溃,多不在于敌人强大,而在于所谓同志者之善变。一个可以信赖的人走了,我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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