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翻译原创】美国特种部队“红翼行动”战记:孤独的幸存者 -- 李沉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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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明显是个伐木场,也许已经废弃了,但是这里的很多树都被砍倒了。在我们的右侧,群峰之上的夜空渐渐发白。黎明即将来临。
我和丹尼坐在一块石头上激烈地讨论着,试图弄清楚情况到底有多糟糕,有没有什么办法。在地形不明的情况下展开行动,最终却发现实际情况糟糕到了极点,简直比最坏的设想更加糟糕,这是所有蛙人的噩梦。我和丹尼得出了一致结论:现在这种情况太糟了。
迈克走过来简短地说了几句话,然后我们都抬头盯着东方渐渐发白的天空。海军上尉墨菲作为指挥官下达了命令:“5分钟后出发。”于是,我们又扛起沉重的装备,沿原路往回走。走了大约一百码后,我们发现了一条小路,可以从山脊的另一侧下山,我们沿着这条小路向三号地点的下方走,最后在树林中找到了一个理想位置。从这个位置上,我们可以俯视沙马克藏身那个村庄,它现在与我们大约有一英里半的距离。
我们停止前进,在树木和岩石间寻找休息的地方。安顿好之后,我拿出水壶一阵狂饮,说实话,我感觉自己就像古巴比伦空中花园里的植物一样干渴难耐。丹尼则背靠着大树盘腿而坐,摆了个瑜珈的姿势,看上去活像个印度的耍蛇艺人。
艾克斯在我的左侧,将身体紧紧地贴在山崖上。尽管周围一片寂静,但他像往常一样保持着高度警惕,步枪上了膛,随时准备开火。他这时候可能正在脑海中做《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但他没法安生下来。我旁边碰巧有棵桑树,而我又睡不着,于是不住地朝艾克斯扔桑椹,借以打发时间,同时也是报复他在爬山时绕路。
随后又有一团浓雾涌来,将我们和身下的山谷整个笼罩于其中。我们又看不到山下的村子了,而且在这个地方总是起雾。很显然我们在这里无法有效展开行动,必须寻找新的位置。
迈克和艾克斯仔细研究地图,观察我们上面一片山地的地形,那里的雾会比较小。我和丹尼则用望远镜不停观察村庄的方向,试图有所发现,但我们什么也看不到。最后迈克说要一个人去寻个更好的位置,但随即又改变了主意,让艾克斯跟他一起去。这很正常,因为在这种地方,无论谁都会感到心惊胆寒,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人在一旁看着你。
我和丹尼留在原地,这时候太阳已经高高地爬到群峰之上,开始慢慢地把我们湿透的制服晒干。一个小时后他们回来了,迈克说找到了一个观察村子的绝佳位置,但那里的隐蔽物不多。我估计由于地形的原因,他认为这次行动的风险更大了。但如果我们不冒这个险的话,我们就算等到圣诞节也完不成任务。
我们又一次背起背包,向新的位置进发。尽管只有大约一千码的路程,但我们却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先是沿着山脊向前走,然后爬上山脊尽头的一块由花岗岩构成的台地。我得承认,这个位置确实很完美,从这里向村子观察和射击的角度都很好,视野也非常开阔。如果沙马克和他的人在那里出现的话,我们肯定会发现他。就像迈克说的那样:“那个家伙只要去上村里的公共厕所,就绝对逃不过我们的眼睛。”
而丹尼说的话则不太健康,不适合在这里写出来,大概是说要把沙马克身上的一个主要生理部件炸飞什么的。
我站在那里凝视着的我们的新位置,它高高地耸立在山间,四周都非常陡峭。这个位置的确完美,但也非常危险。如果有人在夜间向我们发动攻击,我们别无选择,只能突围,因为如果他们朝我们发射火箭筒的话,我们在这个狭窄的地方无处藏身,会被炸得粉身碎骨。这里只有一条出路,也就是我们进来的那条路。一个像沙马克那样经验丰富的指挥官完全可以把我们钉死在这个贫瘠、多石的地方,要想突围就得杀出一条血路。此外,还有一个令人不安的想法始终挥之不去,沙马克的朋友本拉登可能也在这个地区活动,而他身边可能会有“基地”组织的大部队。
但从监视侦察的角度来看,这个位置完美无缺,它居高临下,视野广阔,这是任何监视小组所梦寐以求的。我们只要在松软的页岩上挖个掩体,小心谨慎,保持隐蔽,集中精神,确保别让人发现就不会出问题。但我依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其他三个人也一样。
我们都吃了点东西,又喝了些水,然后面朝下地趴下,太阳晒在身上,湿透的衣服上慢慢开始冒出蒸汽。这时候的天气变得酷热难耐,我趴在一根伐倒的圆木底下,尽量把身体挤进圆木与地面的缝隙里,只有双脚露在外面。但倒霉的是,我的身下有一株大荨麻(荨麻科类植物,齿形叶,雌雄异体,无花瓣,接触其植物刺毛会引起皮肤过敏),差点儿没让我疯掉。当然,现在我只能纹丝不动。谁知道这时候是不是有一副高倍望远镜正盯着我们这儿呢?
我用瞄准镜和双筒望远镜默默观察着。墨菲藏在地势较高的几块岩石之间,距离我大概五十码。艾克斯在我的右边,躲在一棵老树桩的空洞里。丹尼带着无线电,蹲在我下方左侧仅有的几棵树中间,所有人中只有他藏在阴凉下,能够躲避炽热的太阳。此时已接近正午,太阳高高地挂在空中,几乎就在我们头顶正上方。
从山下是看不到我们的,而在我们的上方也看不到任何人员活动的痕迹,至少在我们呆的这座山上没有。我们需要做的只是耐心等待、一动不动、一言不发、集中精神。这四条我们都非常在行。
山上死一般的寂静,就像是寂静的黑夜一般。我们相互之间偶尔的简短对话才会打破这种沉寂。这些对话多半涉及丹尼能够躲避太阳直射的有利位置,跟我们的任务没有什么关系,一点都不优雅,也没有什么同情心。
“嘿,丹尼,想不想交换一下位置?”
“去你妈的!”
只有这种对话,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群山间没有其他声音。但是突然间,我听到有动静从我身旁圆木另一侧的西南方向传了过来。那是细微的脚步声,而且那个人一直走到我的头顶上。耶稣基督!我大吃一惊。
这时候,一个戴穆斯林头巾、手持斧头的家伙从圆木上跳了下来,正落在我的身边。我差点儿给吓晕过去,因为这实在是出人意料。我迅速转身抓起枪对准他。我想这至少能让他没有勇气砍掉我的脑袋。然而他比我还要吃惊,赶紧把斧头扔到了地上。
然后我看见艾克斯站起身来,枪口指着那个戴穆斯林头巾的家伙。“你肯定已经看到他了,”我没好气地说:“干嘛不告诉我一声?他差点儿把我吓出心脏病来。”
“我只不过不想弄出任何动静来,”艾克斯说道:“我早就瞄准他了,一直盯着他走到你身边。他只要敢轻举妄动,我就会当场将他打死。”
我让那个家伙靠着圆木坐下。接着发生了一件荒谬的事情:上百只山羊一路小跑着上了山,每只羊脖子上都挂着个小铃铛,它们把这块地方挤得满满的。现在我们大家周围都是山羊。随后又有两个家伙冒了出来。我示意他们过来与他们的同伴坐在一起。不过我可没让那些山羊坐下。
迈克和丹尼从咩咩叫的羊群中挤出一条道来,过来看看出了什么情况。我们都注意到一点,这三个人当中有一个还是个孩子,只有十四岁左右。我试着询问他们是不是塔利班,他们都不住摇头,其中年长的一个用英语说:“不是塔利班……不是塔利班。”
我把我的巧克力棒给了那孩子一块,而他却对我怒目而视,只是把巧克力放在身边的石头上,既不说谢谢,也没有点头。另外两个阿富汗人也怒视着我们,很明显他们非常不喜欢我们。当然,他们可能心里在想,我们在他们的田野里四处闲逛,身上背着那么多的武器和弹药,都足够征服阿富汗的一个省了,我们到底要干什么?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该怎么办?他们很明显都是牧羊人,高原地带的农民,也就是《日内瓦公约》上说的手无寸铁的平民。如果从纯军事的角度来说,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立即将他们干掉,因为我们无法弄清他们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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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与塔利班武装有来往,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与塔利班立有盟约,承诺一旦在山里发现可疑迹象就立刻向塔利班的指挥官报告。哦,天啦,我们是不是疑心太重了。
但无可辩驳的事实是,如果这三个衣衫褴褛的阿富汗人跑下山去,找到沙马克和他的队伍,报告我们的行踪,那我们的麻烦就大了,会被困在山脊上无路可退。从军事意义上讲,我们别无选择:那些家伙不能活着离开这里。我站在那里看着他们污秽的胡须、粗糙的皮肤、布满老茧的双手和愤怒的脸庞,这些人不喜欢我们,尽管没有敌意,但是他们不愿意向我们伸出友谊之手,也不想接受我们的友谊。
艾克斯是我们中的知识分子。迈克问他我们该怎么做。“我认为应该把他们杀了,因为我们不能放他们走。”他回答道。这个天才经过简单的纯逻辑推理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你呢,丹尼?”
“我才不管我们该怎么做呢,”他说:“你要我杀了他们,我就杀了他们。只要给我下了命令就行。”
“马库斯?”
“嗯,直到现在我都认为干掉他们是我们唯一的选择。我想听听你的看法,墨菲。”
迈克的回答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听着,马库斯。如果我们把他们杀了,有人很快会发现他们的尸体。首先,这些鬼山羊就会待在这附近。如果这些人不回家吃晚饭,他们的亲戚朋友就会出来找他们,尤其是要找这个十四岁的小孩。但主要的问题还是山羊,因为无法把它们藏起来,所以我们很容易被发现。”
“等他们找到尸体之后,塔利班头目就会向阿富汗媒体大肆宣传。而美国的媒体也会紧抓不放,大量报道美国军队暴行。之后,我们很快就会被控谋杀,因为我们杀害了无辜的、手无寸铁的阿富汗农民。”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像他想得那样深远,但迈克的话决不是危言耸听。我害怕这几个农民吗?不。我害怕他们可能会有塔利班朋友吗?不。我害怕美国国内的自由主义媒体吗?是的。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这样一幅前景:自己要在美国监狱里待上很多很多年,终日与杀人犯和强奸犯为伍。
可是,作为一名训练有素的美国特种部队战士,在我的灵魂深处,我知道将这些牧羊人放走简直是愚蠢透顶。我试着想象如果历史上的著名军事家碰到这种情况,他们会怎么做。拿破仑?巴顿?奥马尔布拉德利?麦克阿瑟?他们会不会做出冷酷无情、但在军事上正确无误的决定:既然这些人对士兵的生命构成了明确的现实威胁,就必须将他们全部处死?
如果阿富汗人报告我们的行踪,我们可能会全部阵亡,死在这片怪石嶙峋、酷热难耐的山岬上。我们现在离家有几万英里,离援兵有几千光年,可能前来攻击我们的力量又是那么庞大,如果让这些家伙回家,在军事上就等于自杀。
我们知道沙马克手下大概有八十到两百名武装分子。记得我当时取了个中间数,一百四十人,然后问自己怎样看待一百四十比四,也就是三十五比一的敌我力量对比,显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逃生的几率不大。我看着迈克,告诉他:“墨菲,我们得向上级请示。”
我们俩回头看着丹尼,他已经打开电台,正在努力地试图接通总部。他变得越来越沮丧,就像所有电台操作员联络失败时的表现一样。他还在不断地努力,而我们俩很快得出了结论:这该死的无线电肯定是出问题了。
“这东西是不是该换电池了?”我问道。
“不是,电池没事。可就是没人应答。”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牧羊人静静地坐在那里,艾克斯和墨菲用枪指着他们,而丹尼那副神情看起来恨不得要把电台扔到悬崖下面去。
“总部没人应答,”他咬牙切齿地说:“我搞不懂为什么。就好像那头儿根本没人一样。”
“那边应该有人值班的,” 墨菲说道。我可以感觉得到他声音中透出的焦虑。
“可实际上没人。” 丹尼说道。
“这就是该死的墨菲定律”(译注:该定律是指如果坏事有可能发生,不管这种可能性多么小,它总会发生,并引起最大可能的损失),我说道:“我不是说你,迈克,是另外一个叫墨菲的混蛋,他是所有倒霉蛋的上帝。”
谁都没有笑。连我都没有。我们都无奈地意识到:我们只能靠自己了,只能自己做决定。
迈克墨菲平静地说道:“我们有三个选择。我们不能就这样开枪把他们杀死,那样动静太大。所以,选择一,我们可以悄悄地把他们干掉,然后把尸体扔下一千英尺高的悬崖。选择二,就在这里把他们干掉,然后尽可能地用石块和泥土把尸体掩埋起来。”
“无论选择这两种方式中的哪一种,离开这里之后,绝对不能声张。就算出现阿富汗牧羊人被谋杀的报道,我们也不能透露一个字。否则国内的报纸就会写出《海军海豹突击队员被怀疑犯有谋杀罪行》这样该死的头条啦。”
“选择三,我们将他们放了,然后离开这里,以防塔利班来找我们。”
他盯着我们,当时的情景我至今仍然历历在目。艾克斯斩钉截铁地说道:“无论我们做了什么,我们都不是谋杀犯。我们是上级派往敌后执行任务的现役军人,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我们有权采取任何行动。从军事的角度看,很清楚我们应当做出什么样的决定。决不能把他们放了。”
如果要进行投票的话,艾克斯将建议处决这三个阿富汗人。在我灵魂深处,我知道艾克斯说得没错,我们决不能把他们放了。但问题是我还有另外一个灵魂,一个基督徒的灵魂。在我心底里有个声音不断小声告诉我,残酷地处决这些手无寸铁的人是错误的,如果此后加以掩盖,像罪犯一样偷偷溜走,并否认自己做过的一切,那么就是错上加错。
说真的,我很想让他们站起来,把他们打死之后离开这个地方。他们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的三个家伙,是战争的牺牲品。当美国的媒体和政客要以谋杀罪来绞死我们的时候,我们只要为自己辩护就行了。
我们中间没有人喜欢这个卑鄙的选择。我能看出这一点。虽然这种决策在军事上正确无误,也是任何一个高级指挥官都会做出的决策——这些人不能活着离开这里。如果放走他们,可能出现在军事上不堪设想的后果。但我们四个人都是基督徒,按照遵纪守法的普通美国平民的思维,我们很难做出这种决定。
墨菲问道:“艾克斯?”
“别无选择。”我们都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丹尼?”
“跟以前一样。我不在意你做什么决定。只要告诉怎么做就行。”
“马库斯?”
“我不知道,迈克。”
“好吧,我再跟你们说一遍。如果我们把这些家伙杀了,我们就必须如实向上级报告,我们不能掩盖事实。大家都明白,他们的尸体肯定会被发现,而塔利班会大肆宣传这件事,他们会让它见报,而美国自由主义媒体会毫不留情地攻击我们。我们十有八九会被指控谋杀。我不知道你们会怎么想……马库斯,我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吧。”
我站在那里,又扫视了一眼那些面色阴沉的阿富汗农民。他们中没人想跟我们说话。他们也没有必要说什么。他们愤怒的眼神已经说明了一切。我们没有绳子,所以把他们捆起来,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寻找新的位置看来是行不通的。
我看着迈克的双眼说道:“我们得放了他们。”
那是我这辈子做出的最愚蠢的、最昏头的、最弱智的决定。我当时一定是疯了。我投出的一票实际上就签署了我们的死刑执行令。我已经变成了个该死的自由主义者,一个愚蠢的毫无逻辑思维的傻子,感情用事,毫无理智,做出的判断就像只长耳大野兔般地疯狂。
至少现在回想起那一时刻时我是这么认为的。当时我可能没有这么想,但自那以后,几乎每个清醒的时刻这个想法都会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每天晚上我都会在半夜惊醒,浑身冷汗地想起在那座山上的那个时刻。我永远也摆脱不了这种内疚。我也不能摆脱。投出决定性一票的是我,这种内疚会永远萦绕在我心头,直到我躺进得州东部我的坟墓里为止。
迈克点点头。“好吧,”他说:“我想这就是二比一,丹尼弃权。我们放他们走。”
给个链接吧。
这个灾难性的行动挺有名的吧?后来来救援的直升机坠机,最后一共死了16个美国特种兵吧?
我认为当时最好的办法是把这三个牧羊人捆起来,塞上嘴,然后立马撤退。没有绳子不是理由,可以用那三个人的衣服。
网上只有前面的部分,在第一个帖子里已经给出了新浪读书的链接。后面的部分是没有的,所以才贴出来。
自己手打的吗?还是扫描的?
出版社的原稿都是我手打的。
记得当时没有人表示异议。我们只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山羊叫声:咩咩……咩……咩,还有小铃铛在那里丁当作响。这一切构成的背景音乐正配得上那只有在该死的童话世界里才会做出的决定。不管你喜不喜欢,它绝不应该出现在战场上。
这时艾克斯又开口了:“我们不是杀人犯。无论我们做了什么,我们也决不是杀人犯。”
迈克理解他的想法,但他只是说:“我知道,艾克斯,我能理解,兄弟。但我们刚刚表决过了。”
我做了一个手势,让那三个人站起来,然后摆了一下步枪,示意他们离开。他们没有对我点头,也没有向我微笑以示感谢,而他们心里很清楚,我们本来是完全有可能杀了他们的。他们转身向悬崖背后的高地走去。
我现在都能看到他们的背影。他们以阿富汗人特有的方式将双手背在身后,突然加快脚步朝那个陡峭的斜坡走去,我们周围的羊群也小跑着跟了过去。不知从哪里冒出一条棕色的狗,它瘦骨嶙峋,污秽不堪,跑到了那小孩的身边。这条令人厌恶的阿富汗狗让我想起了家乡牧场里我的那条拉布拉多猎犬,巧克力色皮毛,粗壮结实,总是透着健康和快乐。
这时候我突然清醒过来,不再担心那些惹人心烦的美国自由主义者。“这太糟了,”我说道,“这实在是太糟了。我们究竟在干什么?”
艾克斯摇了摇头。丹尼耸了耸肩。而迈克,说句公道话,看上去魂不守舍。跟我一样,他也意识到自己刚才犯下了一个巨大的错误。这比我们以前做过的一切都要让人心惊胆寒。这些家伙要去哪里?我疯了吗?
各种念头在我脑海中翻腾。我们现在与总部失去了联络,也就无法请求指示。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在村里发现与目标相似的人。我们的位置已经暴露,也无法寻求空中支援,我们甚至都无法向上级汇报。更糟糕的是,我们不知道这些牧羊人到底会去哪儿。当情况如此糟糕的时候,很可能产生一系列的严重后果。
我们看着那三个人把双手背在身后,跑进山里,最后消失在山顶的尽头。看得出来我们大家现在都感觉到,就这么放他们走了是个极大的错误。大家都一言不发,我们就像四具僵尸,不知道是该趴下回到原来的监视位置,还是该赶快离开这里。
“现在该怎么办?” 丹尼问道。
迈克开始收拾他的装备。“五分钟后出发,”他回答道。
我们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在正午的阳光下看着那些牧羊人渐渐消失在高高的天际线上。我看了看表,从他们离开到现在过了整整十九分钟,每个人心里都出现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出发了,沿着山羊的蹄印和牧羊人的足迹往山上爬去。我们尽可能地迅速行动,但出发地到山顶这段路程还是花掉了我们四十分钟到一个小时的时间。等我们爬上山顶,山羊也好,牧羊人也罢,都已经不见踪影。他们的速度真快,简直能赶上从那些山间小径对我们发射的火箭弹了。
我们四处寻找我们来时所走的那条小路,找到之后就开始返回原来的地点,也就是此前由于对村子的观察角度不佳和当时的浓雾而放弃的地点。我们还试着用无线电呼叫,但仍旧无法与基地取得联络。
我们现在前去的地点可能是我们在这个地区所能找到的最佳防御位置,它位于悬崖边缘,距离山顶大约四十码,林木繁茂,利于隐蔽。现在大家都觉得应该保持严密的防守,而且我们必须隐蔽一段时间。希望塔利班并没有得到消息,就算他们已经得到消息,只要我们很好地隐蔽自己,他们也就无法发现我们。在这方面,我们可都是一流的行家。
我们沿着山侧前进。我发现虽然这地方在白天看上去与夜里不太一样,但同样利于隐蔽,就算是从悬崖顶上向下看,也几乎不可能发现我们。
我们下山回到原先的位置。我们现在依然在努力完成任务,同时保持高度警惕,时刻留心塔利班武装分子。在我下方右侧大约三十码的地方,丹尼优雅地靠着原来的那棵树盘腿坐下,朝着山峰摆出瑜珈的姿势,看上去还是像个印度的耍蛇艺人。我还是躲在那棵桑树下,重新涂上伪装油彩,把自己融入到周围的环境之中。
在我下方左侧大致三十码的地方,艾克斯拿着那支我们最重的步枪潜伏在那里。在我的正下方大约十码的距离,迈克则隐蔽在一块巨石的背风处。我们上方的山势极陡,中间只有几码的地方地势比较平坦,高处的山势几乎笔直向上,一直延伸到山顶。我和墨菲都从那块地势比较平坦的地方向下看,但什么也没有看到,说明这里的地形给我们提供了极佳的隐蔽。
我们暂时安全了。艾克斯用望远镜观察了二十分钟,然后我接着观察二十分钟。村子里平静如常。现在距离我们放走牧羊人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了,而这里的一切依然宁静、平和,甚至连一丝风都没有。不过我敢对着耶稣基督发誓,这里真是酷热难当。
迈克离我最近,这时候他突然轻声说:“伙计们,我想到了个主意。”
“什么主意,长官,”我问道,语气突然间正经起来,好像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尊敬我们的指挥官似的。
“我到村子里去一趟,看能不能借一下他们的电话!”
“太好了,” 艾克斯说:“再看看能不能帮我带个三明治。”
“没问题,”迈克回答说:“要什么馅儿的?骡粪还是山羊蹄子?”
“留着你自己做蛋黄酱吧,” 艾克斯低声吼了一句。
我知道这些笑话并不那么好笑。但我们当时正像鸟儿一样栖息在悬崖边,准备击退来犯的敌人,所以我觉得这些笑话还是很不错的。
我认为这是一种镇定的表现,就像在行将就木之时还不忘说上一句俏皮话一样。这同时也说明我们现在感觉好多了,尽管不是绝对的轻松,但至少能够安心执行任务,不时还可以说个笑话什么的。这才是我们的本色,不是吗?我说自己想休息一会儿,然后把迷彩帽拉低一些盖住双眼,想打个盹儿。不过这时候我的心脏依然砰砰直跳,我也没办法让它慢下来。
大约十几分钟过去了。突然,我的耳边传来迈克的熟悉的警告声:咝!咝!我把帽子往上一推,本能地扭头向九点钟方向艾克斯的位置看去。他趴在那里一动不动,枪口瞄准山上,随时准备开火。
我转身往后看去,看到迈克睁大眼睛盯着山上,命令丹尼如果电台能够正常工作就立即向总部呼叫支援。看到我之后,迈克瞪了我一眼,指了指山上,用手语告诉我注意那里的情况。
我架好Mk12步枪准备射击,然后仰头朝山上看去。在悬崖边上站着八十至一百名荷枪实弹的塔利班战士,每个人手里都拿着AK47突击步枪,枪口冲着山下,有些人还扛着火箭筒。他们开始分别从左右两翼向我们包抄下来。我知道他们能看到我背后的地方,但看不见我。他们也不可能看见艾克斯和丹尼。但我不敢确定他们是否已经发现了迈克。
我的心一下沉到了底,一个劲儿地诅咒那些该死的牧羊人,埋怨自己没有把他们干掉,任何一本军事教科书都告诉我不能放走他们,我狂暴的本能也这样告诉我,而且凭直觉我知道自己应该赞同艾克斯的观点,将他们全部处决。让那些自由主义者坐着骡车见鬼去吧,让他们狗屁不通的交战原则、人权,以及任何能令他们兴奋不已的胡言乱语也一起见鬼去吧。要指控我们谋杀吗?没问题,去干吧。但至少我们能够活着接受审判。弄成现在的结果真是糟糕透顶。
楼主不辞辛苦,值得鼓励!
昨天楼主贴了以后,我放狗搜了一下,别的地方还真没有这后来的部分。
SB上有人的评论我认为有道理。这次行动标明海豹们的素质下降了,至少是经验不足。
他们四个中的指挥官有很大问题,就是迈克。他应该做决定,而不是征求部下的意见,搞什么狗屁表决。他是头儿,就得负主要责任。只是他后来战死,死者为大,不好说他坏话吧。
我觉得,当时就是不杀了这三个牧羊人,也绝不应该放他们走。既然决定放他们走,应该立即撤出,放弃任务,还留在那里(虽然换了个自认为别人发现不了的地方)是很愚蠢的,后来还连累了那么多同袍。
谢谢:作者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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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紧贴着树干,相信他们没有发现我,但他们的意图很明显是要从两翼包抄我们。我又扫了一眼头顶的悬崖,上面依旧挤满了武装人员,而且人数似乎又增加了。我们不可能从上面突围,左右两侧也不可能。如果他们发现了我们的话,我们就几乎完全陷入了包围。但我仍然不敢确定这一点。
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开枪。我抬头看了看山顶上唯一的一棵树,又看了看我的左侧。在距我大概二十码远的地方,我发现有动静。接着我看到了一顶穆斯林头巾,然后一把AK-47露了出来,枪管冲着我的方向,但并没有对准我。
我抓紧了手中忠实的步枪,慢慢地把它指向那棵树的方向。无论是谁在那里,他都看不见我,因为我的位置极佳,十分隐蔽。
我就像座大理石雕像一般一动不动。我瞄了迈克一眼,他也一动不动。然后我又盯着那棵树,这一次那顶头巾从树的边缘露了出来。一名塔利班武装分子,鹰钩鼻,满脸浓密的黑胡须,一双黑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手里的AK-47直指着我的脑袋。难道他发现我了?他会不会开枪?处在我这个境地,那些自由主义者会有何感想?没有时间再想了。我一枪把他的头轰掉了。
枪声立刻响成一片。子弹从各个方向射来。艾克斯在左翼不停地射击,想切断敌人向下的攻击路线,迈克则朝正上方猛烈开火。丹尼一面单手朝敌人扫射,一面用另一只手拼命地摆弄电台。
我听见迈克喊道:“丹尼,丹尼,看在上帝份上,赶紧把那该死的东西弄好……马库斯,没有选择啦,兄弟,杀光他们!”
但现在敌人的火力似乎集中在我们的两翼。尘土和碎石在我们周围四处飞溅。四处都是AK-47的枪声,震耳欲聋。但我们的射击非常准确,我可以看见塔利班分子不断地从山脊上滚下来。我仍然待在原来的位置上,而且射向我的子弹似乎比射向他们三个的少得多。但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他们发现我的位置,射向我的子弹越来越多。真是糟糕。太糟糕了。
我能看得出来,艾克斯捕获目标的速度比我要快,因为他的枪装上了瞄准镜。我也该把瞄准镜装上的,但我没这么做。
现在我们四个人真的是以一当十。我们知道如何进行这种作战,首先需要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迅速地打倒敌人,给自己创造更多的生存机会。他们很难从正上方打中我们,这意味着两翼是我们的软肋。我能看见有两个武装分子正一左一右地向下扑过来。
艾克斯干掉了其中一个,但我们的右翼情况十分危急。他们疯狂地向我们扫射,但感谢基督,没有打中我们。我们也像疯了一般拚射击。突然间,我遭到猛烈攻击,雨点般的子弹钻进了树干里,打得我周围的岩石石屑纷飞。这些子弹是从两翼打过来的。
我冲着迈克喊道:“我们要干掉他们,但我们可能需要找个新的位置。”
“知道了,”他冲我嚷道。同我一样,他也发现敌人发动攻击的速度非常快。在这五、六分钟里,我们一直在向他们射击,但每当我们消灭掉头顶山脊上的敌人,就又有一批敌人涌上来,好像他们在山脊那边有大量的援军,时刻准备投入一线。现在无论我们往哪个方向看,都会看到数不清的敌人向我们扑过来。
我们没有选择。我们不能冲上山顶,他们会像把我们像狗一样地撂倒在地。他们已经从左右两翼对我们实现了包抄。我们现在三面被围,而枪声一刻都没有停息过。我们甚至看不清他们的人在哪里,也不知道子弹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射来的,因为他们现在正从四面八方同时向我们射击。
我们四个人不停地射击,不停地把他们撂倒,看着他们掉下悬崖,然后再换上一个新的弹夹,努力用子弹挡住他们。但这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放弃这片高地,我必须靠近迈克跟他商量一下对策,也许有可能让我们活着回去。
我开始向他靠拢,而迈克作为一位杰出的军官,也察觉到了眼前的局势对我们不利,并已经下达了命令:“撤退!”
撤退!还不如说让我们从这个该死的山上跳下去。我们的身后就是一个近乎垂直的陡坡,只有上帝才知道它有多高。但命令就是命令。我抓起装备朝侧面跑去,想沿“之”字形冲下斜坡。但在这个时候只有地心引力说了算,我一头栽了下去,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然后疾速向山下滑去。我用脚后跟不停蹬着地面,想稳住身体。我以为自己的速度够快了,但一回头瞥见墨菲就紧跟在我的身后。墨菲自“911”之后就一直戴着一个纽约消防员的红色臂章,虽然我刚才回头的时候实际上只看见了一个红色的臂章,但我知道跟在后面的就是他。
“山下见!”我嚷道。但就在这个时候,我撞到了一棵树上,而迈克则像颗子弹般“嗖”地从我身边飞了过去。我现在的下降速度慢了下来,但当我努力想站起来的时候,我又一次摔倒在地,朝山下滑去。我渐渐追上了迈克,两个人在地上撞击着、翻滚着,活像两颗在弹子机里弹来弹去的弹球。
在我们前方地势略微平缓的山坡上有一片小树林。我知道这是我们最后的希望了,如果不想掉入无底的深渊,我就得抓住点儿什么东西,什么都行。迈克也是这么想的。我看见他在前面不停地伸手抓住树枝,但树枝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力量,一根根都折断了,而迈克仍然继续像个铅垂一样向下滑去。
那一瞬间我知道没有什么能够救我们的命,我们要么会摔断腰,要么会摔断脖子,然后塔利班就会毫不留情地开枪把我们打死。当我以七十英里的时速冲进矮树林的时候,我的大脑还在超负荷运转,考虑这些事情。
在此期间,除了弹药和手榴弹之外,我身上几乎所有的东西都丢掉了:背包、急救用品、食品、水壶、通讯器材、电话。甚至上面绘着得州州旗的头盔也不见了踪影。如果哪个可恶的恐怖分子戴上了那顶头盔,那我可真的该死了。
与此同时,我看见迈克身上电台的天线被折断了。这下可糟糕了。我的枪带也断了,步枪猛地飞了出去。不过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完全不清楚那片小树林后的地形,因为当时我们从上面根本看不见,如果当时看见了,我们可能也就根本不会跳下来了:那里的地面先是微微上翘,然后又突然向下形成一个陡坡,就像个该死的滑雪跳台。
我背部着地,双脚向前,以大约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冲出“跳台”,腾空而起。我在空中完成了两个完整的后空翻,双脚落地后仰面跌倒,像一枚榴弹炮炮弹一样继续沿着陡坡飞速下滑。那一刻,我相信真得有上帝。
首先,我好像还没死,这简直像耶稣在水面上行走(译注:见《马太福音》第十四章,“那时船在海中,因风不顺,被浪摇撼。夜里四更天,耶稣在海面上走,往门徒那里去。”)一样神奇。但更让人吃惊的是,我的步枪就在离我右手不过两英尺远的地方,就好像上帝他老人家对我动了侧隐之心,要给我以希望。“马库斯,”我听到他说,“你肯定需要这个。”至少我以为自己听到了他的声音。我向上帝发誓,我确实听到了他的声音,因为这在我看来的的确确是个奇迹。不过当时我并没有时间念祈祷词来感谢上帝。
我不知道我们已经向下跌落了多远的距离,但肯定有两三百码,而且我们还在继续高速下落。我看见迈克在我前面,说实话,我当时根本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只能看见一个人形在尘土和石块间穿行。如果他没有全身骨折的话,那也是个奇迹。
我吗?我浑身上下都是伤,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但我的步枪一直在我身边翻滚着,在这场挑战死亡极限的下跌中,那支枪总是在距离我的手不到两英尺的地方。我知道这一定是上帝之手在指引着它,除此之外别无解释。
第一条:到底杀不杀。按说呢,美国佬要是明白的话,他们得知道:what they are fighting for? 他们千里迢迢跑到阿富汗,目的并不是为了杀光全部的阿富汗人,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为了杀人而去杀人,而是,就像他们的政府宣称的那样,为了“帮助当地人”而去那里战斗... 你怎么“帮助”他们?把他们全部杀光,给他们来个兵解?所以比较有道德的办法是不应该杀。
第二:放不放?这个绝对不应该放,如果还想完成任务的话。当然,如果这三个牧羊人久久不回家,村里肯定应该有人出来找。这个时候,指挥官就应该果断下达命令撤退 -- 完成任务已经完全成为不可能,还在附近流连忘返,这不是自取灭亡么...
反过来说,即便把这三个人杀了,村子里也一样会来人找... 从他们被牧羊人发现的那一刻起,他们的任务就已经注定要失败...
小分队指挥官迈克别看他的单兵技能很牛B,但是指挥技能却很一般般...
当然,在现实里,美军更多采用的是“为了杀人而杀人”的哲学,只要为了军事胜利,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全然忘记了“军事须服务于政治”的宗旨。
这也是为何美军在阿富汗越打敌人越多的一个主要原因...
不管杀不杀,都应该立即撤退。留在那里就是找死。
在网上看了前面的部分,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主角和哥哥从小就在老家接受退役特种兵的残酷训练,就为了将来能加入海豹或者绿色贝雷帽游骑兵。而且还不止他们,有十几个孩子。不得不承认某些美国白人的尚武精神比我们强的多啊。
比读书比动脑子他们也比不过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