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美国人的后代观念 -- 肥头
黄皮肤,黑头发可不是中国人的专利。东方面孔和姓名已远远不够,香蕉人也是。丢了自己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以及传承就无从谈起。说说为什么魁贝克要给移民钱学法语,加拿大要把因纽特人的孩子强行带走学英文,基督教。他们是被迫的被在文化上阉割,可是自觉自愿如LZ的也有。
我很荣幸的给你送上第一个声望!
说的好!
抱歉,说的直白的,旅北美华人,也许您的根还在中国.您的后代是标准的美国人,他们的根在美国.
山西+山东,中国+美国,不同的省,不同的国家,质变?
世界大同还很遥远.
怕被扣上间谍的帽子,这可不是好玩的
用英文:MR Roger Yonchien Tsie,是一种尊敬吧?
自我认识,只要这个认识和实际情况不是偏差太远,自己又很快乐,怎么认识都行。
你说的对!
Without Culture, you lose the connection
只多不少,花钱也是只多不少
Agree
为啥这么多人指摘楼主的,我倒是认为楼主说的很有道理啊。
关于掌控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就不说远的,30年前,农村很多地方还是父母包办婚姻多。这不是掌控是什么?为啥中国人的婆媳关系问题如此深刻,恐怕很大部分都是跟父母的“掌控”有很大的关系。
至于钱永健的话,没觉得有啥问题。
楼上那些指摘楼主的,我想他们是不是忘了一个最根本的前提:哪儿是美国,不是中国。
楼主希望孩子们融入美国社会没什么不对的,要是传承中国文化思维下去,孩子们以后恐怕会更难受,没有心理认同感会很痛苦的。
大家有点太情绪化了,这是我不好,没认识到大家对这个问题这么在意,仅仅一个特例就让大家产生了不愉快的联想。现在我说说我的看法。
我觉得呢,世界民族大融合是必然的趋势,这一点大伙肯定都不否认。但是据我观察大家关心的不是融合不融合的问题,而是融合之后中国文化能不能做主导的问题,也就是是美国文化领导全球还是中国文化领导全球的问题。对不?
这个问题呢,我的看法是不是比谁对下一代抓得更紧,而是比谁更有包容性。我们都知道夫妻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在法律上首先要看父母双方经济允许,但在儿童教育上来说要看父母双方谁更能接受对方,也就是说如果母亲因为离婚而非常憎恨父亲,但是父亲却相对能够接受离婚后孩子跟前妻接触,那么孩子归父亲抚养更好。这情况跟出生在国外的华人和众多混血孩子的情况非常类似:他们都必须面对两种可能是有冲突的文化(人)。这时候要他们选择一个抛弃一个是不人道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这两种文化的产物,一个是母亲,一个是父亲,让孩子选择支持一方同时背叛一方是不道德的,也是不现实的,这是成年人在逃避本该属于自己的责任。孩子有权利接受双方的文化并加以融合,成为他自己特有的文化。
假如一个家庭母亲总是给孩子灌输父系家庭不好的观念,那么母亲也许会成功地为自己培养了一个战友,但是她和孩子却失去了这个家庭的温暖。我们的理想是在一个家庭中消除隔阂,相亲相爱。同样的,在文化熏陶下一代上,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都有这样的母亲:他们告诉孩子自己的文化多么优秀的同时贬低对方的文化,这样的话,我们也许会得到一个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或者生活在中国的美国人,但是,我们和我们的孩子失去了地球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人为地制造了隔阂。
其实只要融合进行到了一定程度,必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大家都将成为新的文化,不同于自己的过去。如果把注意力放在未来谁更弱谁更强上面,不但会错失融合的先机,也无法发挥文化融合的积极作用,人为地制造发展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有包容性的一方肯定要强于小心眼的一方,因为他更全然地投入到融合的过程中,体会创造新文化带来的快乐,而不是因患得患失而分心。
一个融合了中美双方文化优点的孩子,首先肯定是中美和平的桥梁,而不会是战争的源头。其次他在享受两种文化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也将把这两种文化传承下去,而不是消灭掉。多一个这样的人比多一个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或者生活在中国的美国人对这个世界的贡献要大得多。我们的血脉并不会因融合而消失,文化也是一样。
所以我选择把中国文化的盛宴奉献给孩子们,不是为了让他们感谢我和我的祖先的劳动,而是让他们感到幸福。我不会强迫孩子们的父母们来做这样的工作,因为这个文化不是他一个人的,他不该独自面对一个菜市场的工作量。我也不会指责那些根本不想给孩子准备这盛宴的父母,因为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来爱子女,而赴这宴席的请柬并不在这些父母的手中,而是早已随着血液送到了孩子面前,他们感到饥饿的时候,自己会走过来。对于那些暂时不能认识到这一点的人,我将耐心等待在时间的厨房里,准备随时为他们服务。
既然已经成为美国人了,思维就要彻底变为美国人。
在08年LZ的帖子里,还是俩儿子。
家里的两个小儿子应该都睡了吧?
怎么两年过去了,就变了俩女儿了呢?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儿子有儿子的用处,女儿有女儿的用处。
所有国家的人都这样。
不要这么直接嘛。
可能换了老婆,重新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