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选择坏蛋淘汰好人的国家还是离开的好 -- forger
原告和被告里都没有跨国药企,人家是做为积极推进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和法制进程的一方出现的
另这种事就是专打不长眼的,大家都做,只能抓住一少部分,抓住了算倒霉吧
再说,他直接明目张胆的当药卖,实在不智,完全可以当化工原料卖,这样危险性就小的多
ps,当化工原料的价格比当药也要低得多,所以没什么好抱怨的,他干的时候应该已经知道风险了
做技术的的悲哀啊。
中国是有很多毛病,但是老百姓多多少少还是敢和官府论理,比如老大妈们往往就不怕警察,敢跟警察论理,而在国外哪个人不是见了警察都老老实实的啊,哪还敢卖私药呀?卖了私药被抓还敢叫冤枉的?
这个问题就转化为国民利益了.所以我要说.我就想问问你为什么人家可以干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今天是缺个文件,三个月后是需要补充证据,半年后是法官今天病了,重新排期.总之一个"拖".
我们就要支持这样的人.对国对民有利.
被试点的人出了问题找谁去?你在国外做试点实验也是这样搞?
“很牛的一个海归,但是不愿意给学校的领导当奴才,所以没有科研的地方要他”——这个说法太奇怪了。所有这些科研单位都是在给领导当奴才的?
剥去你给加的层层修饰语,其实这就是个回国找不到工作,然后偷了国外的专利在国内贩私药的海龟,搞不好就是个海带。如果就是“私下给熟人作点卖点而已”,居然能“触动了国外大药厂的利益”,这作点卖点的动作可真小啊。
这些说服海外的人不要回去、或者国内的人赶快跑出来的人,能不能找点更合适的借口,别让人越听越坚定留在中国的想法啊。
这是彻彻底底的假药,虽然它可能能治病。先去看看药品管理法,留学海外的都是法盲?发达国家么有药品管理法?一个人随随便便从实验室合成点化学物品就能当药品卖?不经过GMP去认证的车间里生产?先去问问FDA的大人们吧?
给口饭吃替主子咬人可以理解,自带干粮的就无话可说了。
和老外聊这个事情的结果,就是这种事情在北美根本不会发生,没有哪个制药厂会如此不要公众形象的来告这个人。
媒体肯定会关注,那么下面就是制药厂自己打脸了,来几个没钱吃药然后死掉的受害者家属搞个集体诉讼,制药厂能找这人赔多少钱?集体诉讼,动辄就是几亿美元的赔掉,而且还非常丢人,会影响其他药品的销售……
至于这位童鞋,还不是马上被人高薪聘走的,这样的牛人,30万以上的年收入基本的。
当然,最根本的,政府肯定不愿意这种诉讼出现,如果有人因为吃不起药死掉了,那是医疗保险体系有问题……
一个白人同事的意见,法律如果和道德是背道而驰的,那么一定是法律有问题,需要修正了。
而且高很多,递交的文件审核不通过打回来,一次的赔款就是七位数的,毕竟,对于药厂来说,早一天上市,就是百万的收益,中国人工便宜,但这种事情上,明显不如印度人。英语不行,过得了GLP,你做出来的paper,原始记录等等,还是很容易出现人为错误的。
这些,也就糊弄中国人自己了,糊弄FDA?扯吧。
就问问你的海归牛人是不是在贩卖假药?按照中国的或者任何国家的药品管理法,这个基本没什么意识形态吧。你能拿你的命和全部财产保证他的东西没问题吗?万一真要死人了,你会不会骂TG草菅人命,让假药泛滥呢?
给口饭吃替主子咬人可以理解,自带干粮的就无话可说了。
发帖之前也要注意自己的定位啊。
别把自己搞到放在哪档都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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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几个没钱吃药然后死掉的受害者家属搞个集体诉讼,制药厂能找这人赔多少钱?集体诉讼,动辄就是几亿美元的赔掉,而且还非常丢人,会影响其他药品的销售……
最根本的,政府肯定不愿意这种诉讼出现,如果有人因为吃不起药死掉了,那是医疗保险体系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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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你确定不是你自己“自带干粮”,这不是你的想当然??
饿,我无语鸟
从今天LZ的回复来看,我感觉他是拿钱发帖的了,
来几个没钱吃药然后死掉的受害者家属搞个集体诉讼,制药厂能找这人赔多少钱?集体诉讼,动辄就是几亿美元的赔掉,而且还非常丢人,会影响其他药品的销售……
这段那是相当的“奇特”
从他的行文方式来看
一、上来就给人扣个奴才的帽子
二、暗示不同意他观点的是拿钱给所谓主子说话的
三、不理睬别人的质疑(有些明显是这个领域里的)
四、相当“独特”的推论
都透出一股熟悉的气息
麻烦能否以后换个风格,这年头得讲究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