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反思而不是谩骂 -- 潇洒
按你的逻辑,你一定是觉得你比我高明了,呵呵。果然是阁下高明。诛别人的心解闷,是吧。
我说,这样,有啥意思呢。就不能事论事,有话就不能好好说么?
一开始看到着火的楼外面有脚手架,以为是开发商正在修的楼,所以他内心轻松,或者还有些幸灾乐祸的窃喜,后来才知道那个楼里面住了人。
冰心老舍巴金这3人有什么资格跟韩寒比?
张仁良:各位记者,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后,我们一直沉静在极度的悲痛之中,对于这次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深感内疚和自责,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努力的做好善后工作。
胶州路11·15特大火灾善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中。对于胶州路728号失火大楼的赔偿救助政策根据事故性质,依法依规制定。
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非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
对受伤、受灾人员,将分别按伤残赔偿,政府综合帮扶、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赔偿和救助。
房屋赔偿问题将按照“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的原则进行。
财产理赔问题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居民自主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受灾居民家庭财产评估,为依法赔付提供依据。
关于胶州路718弄2号、常德路999号的居民回搬工作,目前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有序推进。由市建交委组织相关单位对上述两幢楼房进行外墙清理等工作,并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评估,尽快安排居民回搬。两幢楼房后续实施方案,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并抓紧推进实施。
注意到记者报道的与原话有何不同吗?我这个引用是上海市政府官网的。
估计您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我看来,韩寒就是一个余杰第二,他和余杰一样,是被同一批人出于同一个目的按照同一个模式包装出来的,而且如果不出意外,他的结局也不会和余杰有太大差别。
Alarm兄帖子里面说的,虽不敢说是普遍存在,但就我自己的观察而言,并非罕见。特别是一些较老的居民楼
当然,事故后骂zf是最方便的行为(zf确实有责任,至少也是监管不力),而且也容易获得认同感,毕竟在网上的批评者总是占多数,这在各国都是一样的。但是我们是不是应该稍微提倡一下自我反省,毕竟像防火这种事情,最关键的还是要靠我们自己,zf应该负起提高大家防火意识的责任,而具体执行靠自觉才是最有效的。
你第二段实在就是株心之论了。。。
又见一逻辑混乱的主~
第一,请注意Alarm文章中的一句话
好一场“普通的人祸”,把高层建筑包上一层易燃材料然后点火从外往里烧,真普通啊。
别的火灾不敢说,这一次火灾如果有谁该挨骂,那就是政府,政府的项目,政府的出资的建筑公司,政府绝对不仅仅是有责任,而是应该负最主要责任。
把一场罕见的重大责任事故轻描淡写为“普通人祸”,然后大段的说重大伤亡源于受害人漠视安全。这不是在推卸责任是干什么?
至于第二段说我诛心,我觉得无论是认为伤亡原因是在政府也好,在受害人也好,一个有人性的正常人面对相关的文字是怎么也痛快不起来的,那些猜测是我能想到的唯一合理解释。如果你认为有更合理的解释,不妨说一说。
11月23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胶州路718弄2号、常德路999号未过火两幢大楼已用的聚氨酯材料将被铲除,有关部门已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评估,将尽快安排居民回搬。
据悉,关于着火大楼旁两栋楼,胶州路718弄2号、常德路999号的居民回搬工作,目前正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有序推进。由市建交委组织相关单位对上述两幢楼房进行外墙清理等工作,并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评估,尽快安排居民回搬。
两幢楼房后续实施方案,将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优化完善,并抓紧推进实施。
所谓聚氨酯与本次火灾无关,只见与聚氨酯网的消息--当然,他们如果承认有关,那倒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会说两句怪话就是“奇才”,那李海鹏大概是天顶星级别的作家鸟。
也不会拿自己的良心和道德开低级玩笑,毕竟他是靠人气吃饭的。
在这个帖里,不认真讨论而是乱扣“粉丝”帽子的人,你认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
不会是反韩寒,因为西西河肯定不是韩寒的市场;
也不是讨论问题,因为无论怎么讨论他们最后总要给人扣粉丝帽子;
当然也不是五毛或五分,人家不会为了韩寒花钱;
所以,那些人只是在逞口舌之利,这里说的“利”不是说他们善辩,而是想拿回点面子之类的东西而已。我说他们闲的发慌,完全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