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执法实用主义大行其道,政治介入法律太深太深。
河里很多人的言论则表明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府。中国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依然遥远。
法律本来就不是万能的,本来就是为政治服务的。
如果法律变成一小部分能读明白,只有他们能解释的,结果往往是不好的。他们可以操控那些晦涩、永远存在漏洞的条文,他们可以在指责别人违法的同时自己违法而轻松逃脱,他们可以使用一些一般人使用就是违法他们使用就是技术水平的手段。
李庄不说了,看药案中那个贺卫方的学生路刚使用的卑鄙手段,为什么没有追究他的欺诈罪,没有追究他的侵犯个人隐私罪,任由这些打着依法旗号的人渣横行。
你说重庆政府玩弄法律,难道其他地方政府不玩弄法律?彭宇案就是在团派的大本营搞出来的。比较而言,重庆虽然也没有程序正义,但是结果上比别的地方好些吧。
中国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当然遥远,因为民众既没有立法权,也没有监督权。只能在网上围观,还要被批作舆论干扰司法。
辩护。
你要是认为法律就该为政治服务,法律都是为政治服务的,那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只能说你一句:你不懂什么叫法治,什么叫依法办事。
这个跟法律是不是万能一点关系没有。
依同样逻辑,还会有人说,法律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法律是为富人服务的,法律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文革时期,有公开的口号,说“法律是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或者“法律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就是把法律当作打击一部分人的工具,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只要是为xxx服务就行,照这个说法实行的结果,就是事实上没有法律。
在一个被称为高素质的论坛(很多人认为参与这个坛子的都是“素质较高的”人)里看见这么多人推崇一个莫名其妙的名词“法律原教旨主义者”,实在令人惊讶。说穿了,无非就是蔑视法律本身,主张不要太受法律条文限制,只要是为xxx服务就行。也就是主张执法上的实用主义,反对严格依法办事。有这些人存在,政府的执法过程来点胡作非为也就不奇怪了。
也许包括你一个?
并不能说玩弄法律就是应该的。中国推行法制的最大问题,不是老百姓不懂法守法,而是政府和强势集团有法不依,明知故犯。太多的人信奉实用主义,法律算个P,“见到红灯绕着走”,只要达到为xxxx服务的目的就行。
可悲的是,在这个坛子里看见了这么多为执法实用主义叫好的人。
河里给你举出该国“还很遥远”的案例。
目前任何法治其实都是人治。大概只有等到有天程序代码法官和警察来执法才会“不遥远”。
你一定要这样认为,那我们就没什么可讨论的了。
河里能举出任何的例子,这个我相信。河里不少人就是,凡是中国有的,美国一定有,说不定更厉害,凡是中国做得不好的,别国一定有更不好的例子,嘿嘿,反正是我天朝上国不说第一好吧,至少是跟第一名并列的。
这个本人早就领教了。
何必来河里呢?端正态度再有讨论价值,否则浪费生命。
有位法学教授说过,中国不能实行法治的一大原因,主要是中国法律太直白浅显,法律条文让民众一看就懂,没有了法官和律师的操作空间。
所以中国法学界很推崇台湾的六法全书很鄙视早年中国的普法运动,这是在抢法律从业者的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