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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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得有点内容,有这个时间,你该举几个例子,证明一下你说的“任何法治其实都是人治”。
否则就是浪费生命。
大陆出生的人,不管现在身在何处,说出这句话就没人信。
到底是JY思维,素质较高。
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真是人人会说。但真的很少有国内的青年人会想到法律居然也是双刃。
要说也真是西西河的水平高,有河友能上升到这个高度,还能发明“法律原教旨”这个词汇。之前我一直不能给“无法无天”这个极端寻找对应着的另一个极端的词汇。
我想,无法无天和法律原教旨,应该就像饿死和撑死一样,都能致死,但死因不同,这不是黑和白的关系,因为平衡点位于中间某一点,大概就是七分饱。
在饥饿中的人无法理解“人还能撑死”,于是有人在理论上试图证明撑死的可能性,说服力是有的,但恐怕真的不足以说服处于饥饿状态的人,顶多提出了一个学术上的存在。
其实,对没吃饱的人说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遭点白眼也很正常。如果被广泛理解,才是不正常的呢。你说多了吃撑的危害,人家说你是故意不给吃的。
只是要注意:那些提出“法律原教旨危害”的河友们并不是赞同“无法无天”。
无论真实状况如何,我想,在大多数国人眼中,中国大陆属于法律的饥饿状态(甚至是快饿死的墨墨黑的状态)。正是这样的现状,使得目前教授“法律原教旨的危害”这门课有点超前了。
但事情就是这样难办,明明有人想吃撑,无论是故意的还是不自觉的,总想提醒大家警惕呀,对此我是悲观的。
只有等大家心目中那个“依法治国”的国家栽个狗吃屎,才能以“实际案例”来教授这么课了。
通宝推:土拨鼠yuanap,
复 这话有待商榷
请拿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