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部队生活之“斤半加四两” -- 潮起潮落
潜灶应为二类区2块4毛8(即大多数地区),海南榆林港属五类区,3块1。这是80或81年开始执行的标准。当时我一个叔叔是北海舰队的快艇兵,标准是1块5毛2,2类区2类灶。
当年休假、助修等可不下数十次领取退给的伙食费。此外,到杭州海疗疗养时,还与飞行员一个灶吃饭,跟他们聊过(疗养时吃的都一样,但他们的水果费比我们高)。此外,包括战友聚会话当年,也时不常提起那2块钱/天的潜灶。这些年,每2年八一都要举行一次京津两地潜艇战友聚会,规模不小,每次200-300人吧,有一两次还请了海政文工团的乐队助兴。
难不成我记错了?要么就是退伙食费时还要扣个管理费啥的?我还是很自信我的记忆力的,而且有战友佐证,但这次我真糊涂了:(
当年潜灶标准回头我有机会再问问吧,最好找到文件才算落定,再好的记忆也不如白纸黑字的文件靠谱。
驻地、海区、具体技术细节之类,我都尽量虚化。谁也别问,打死不说:)
院里有个哥们儿很早就去美国了,他说他那公司也有个美国退役潜艇艇员,涉及到一些技术细节、作战行动,此人也是打死不说。
据他说,美国潜艇兵退役后,有个规定是2年之内不得出国,为的是脱密——转述,真假不知。
涉及到潜艇行动,美国一般也是从不证实。最狠的是,美国潜艇撞了其它国家的船后是不会搭手营救的,顶天儿了是在不危及自身安全和行动秘密时代发个呼救信号,随即扬长而去。被美国潜艇撞沉、顶翻了的几条日本渔船就享受了这个待遇(比如那个“爱媛”号)。
推测一下:美国潜艇部队应该是有规定的。
大概是六十年代吧,我外公在海南当雷达站副站长,据他说吃的米饭里全是沙子,来来去去就是冬瓜和空心菜两样,难得有肉,又一次开荤,我外公吃多了点,地下战士有意见了“吴副站长吃了九块肉”,老一辈真不容易,那么艰苦的环境,他老人家一呆就是十八年
del
其他的伙食补助之类的是不会退的。
比市场上大多数性价比高多了。很是抢手啊!
农场条件艰苦应该是相对而言的,毕竟和其他驻地比差远了。
当年在江南厂食堂吃的籼米~~~一点油性和米香都木有:(
那时北京的普通大米也不行,叫“积米”(粮店一般写成“机米”),也不好吃。个人感觉,籼米还不如“积米”:(
小站稻煮出的粥是绿色的,极粘稠、润滑、香,好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