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 史老柒
一则新闻
注意,这是韩方登临我方渔政船观摩我方渔业执法。我方的执法活动包括:登临我国渔船6艘,没发现韩国作业渔船(换句话说,我方的执法活动应该包括发现,并且登临韩国作业渔船)。
另外一则消息可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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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47号令明明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中国渔船的管理,没有赋予大韩民国执法的权力,大韩民国的海警没有权力对中国渔船执法。
中国渔民就算违法,违反的也是国内法,不是韩国的法律,也不是中韩渔业协定,只能由中国渔政对中国渔船执法。
所以被规定为暂定水域。参见楼下的新闻消息,我方在暂定水域的对韩执法。
另外,在渔业协定中的字面说法:
那么,如何发现,并提醒注意呢?
这就取决于渔船了。在协定附件一,有说法
换句话说,不违规的船,应该只被观察到。
而违规的船, 将被登临检查,可能是大意了没挂出标识,也可能是真的违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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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拿韩国媒体透露的东西来判断案情, 轻的,有点轻佻,重的,有可能误导案情;
其次,韩国不是在自己的领海, 没有执法权,有执法权的是中国当局。韩国用武力登船, 已经非法了; 按照韩国媒体透露的, 还动手袭击了中国船长,在公海上,在悬挂中国国旗的船上,韩国海警涉嫌非法伤害罪;
第三,中国船长是不是涉嫌杀人, 必须在中国法院用中国法律对他审讯。这是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祖国还是帝国,值得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批准
第19号
第四十七条 我国渔船到他国管辖水域作业,须经农业部批准。非专业远洋渔船须将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暂存,回国后可继续使用。
没有授权外国渔业主管部门在争议区有执法权
死人早已被毁尸灭迹,死无对证了。
疑罪从无你懂不懂啊?
棒子如果邀请中国联合验尸,我肯定不会这么说,我会怀疑下渔民是不是违法了。但现在的情况明显是又一个天安舰事件,棒子纯粹是捏造的。你也跟着棒子叫嚣,你是什么人哪?
一堆字有个P用,案情不清楚就下结论,这是几流的警官啊?
你们都说我拿的就是韩国媒体透露的东西,问一句,我国外交部表态算不算韩国媒体?日本媒体算不算韩国媒体?美国cnn,英国bbc的相关新闻算不算韩国媒体?我国国内平面媒体,纸媒,各大门户网站算不算韩国媒体?
你能找出来一个说我国渔民本次捕捞属合法捕捞的新闻链接来吗?
地点不是公海,或者是韩国禁区,或者是韩国经专区,但不管是哪个,韩国都有执法权。
您该不会也跟某个白痴一样告诉我经专区也属于公海吧?
这件事情两个基本点:
1中国渔民的捕捞作业属非法捕捞作业。
2韩国海警在该水域拥有执法权。
可以争论的就是执法权限的种类和大小。而不是有没有。
中国农业部没有批准,韩国方面一样也没批准!
至于海警死不死,那是另一个问题。
我说的是渔民的捕捞本身就非法!
另外,连经专区是公海都说得出来的傻逼,你难道不觉得你应该回炉补习一下基本知识吗?
问:关于中国渔船与韩国海警执法艇冲撞一事。你刚才说,中方要求韩方“严惩肇事者”。但有报道称是中国渔船在韩国水域冲撞了韩国海警执法艇。请证实。
答:我们认为,不管在什么海域,海警冲撞渔船、造成人员伤亡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事件发生在中韩渔业暂定措施水域,根据《中韩渔业协定》,两国渔船均可进入该水域作业,两国执法部门分别管理各自渔船,相互通报对方国家渔船违法行为,但无权登临对方国家渔船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