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讨论】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 史老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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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2010年12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fyrbt/t779969.htm

 问:关于中国渔船与韩国海警执法艇冲撞一事。你刚才说,中方要求韩方“严惩肇事者”。但有报道称是中国渔船在韩国水域冲撞了韩国海警执法艇。请证实。

  答:我们认为,不管在什么海域,海警冲撞渔船、造成人员伤亡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事件发生在中韩渔业暂定措施水域,根据《中韩渔业协定》,两国渔船均可进入该水域作业,两国执法部门分别管理各自渔船,相互通报对方国家渔船违法行为,但无权登临对方国家渔船执法。

摘一段出来,看卖力给棒子洗地的下流警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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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好问题!

好像是我错了哎。

所以我才说,

字面上的说法,实际的做法,我们的反应,棒子的暴力执法,老七也一再强调的不能暴力反抗。

因为一旦暴力反抗了,我们也就没有立场说你不能登临检查了。

家园 经济专属区只有经济权利,没有暴力执法的权利!

领海内才有。

外交部说的,本国渔船由本国部门管理,即使中国渔民违法也只能由中国管理,你就是看不得中国有无权主权,要分点给棒子是吧?

家园 让农业部去和外卖部打架去吧!

4农业部08年颁布的《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明确规定了涉韩渔业作业水域经纬度,韩国经专区,韩国禁区,韩国法律相关处罚,最重要的是,在第三点【三、进入韩国按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中第五小点【(五)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

我是个傻逼,我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我这种下流无耻的傻逼实在不知道,【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外链出处

http://dwgk.dhyzchina.gov.cn/newsdetail.asp?id=6325

一样也是政府的官网哦~~~~

家园 棒子是否友军误杀还两说,就算是也是正当防卫,死了活该。

无事烧纸:2010年12月21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举行例行记者会

家园 这也是要中国农业部处罚

另外一艘山东船(鲁文渔15001号)持证去舟山渔场作业难道不经过中韩维持现状区?

涉韩作业须知也只是告知韩国“特定禁区”和“特定水域”是禁止作业的,难道也通行权都没有了?

家园 我说了,我是傻逼,我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http://dwgk.dhyzchina.gov.cn/newsdetail.asp?id=6325

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

上海市基层党建网

农业部机关党建网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发表时间:2008-3-24 10:48:00 作者:]

1、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东限线各点经纬度:

A1 北纬37度00分 东经124度20分 A6 北纬33度20分 东经124度08分

A2 北纬36度45分 东经124度30分 A7 北纬32度11分 东经125度25分

A3 北纬35度30分 东经124度30分 A8 北纬32度11分 东经126度45分

A4 北纬35度00分 东经124度07分30秒 A9 北纬32度40分 东经127度00分

A5 北纬34度00分 东经124度00分30秒 A10 北纬32度40分 东经127度30分

注:东限线以东水域韩国实施专属经济区管辖

2、韩国“特定水域”外缘各点经纬度:

B2 北纬37度30分 东经124度00分 B4 北纬37度30分 东经124度30分

B3 北纬37度00分 东经124度00分 B5 北纬37度10分 东经124度30分

3、韩国“特定禁区”外缘各点经纬度:

B1 北纬38度03分 东经124度00分 B4 北纬37度30分 东经124度30分

B2 北纬37度30分 东经124度00分 B5 北纬37度10分 东经124度30分

4、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外缘各点经纬度

A1 北纬37度00分 东经124度20分 C8 北纬32度20分 东经123度45分

A2 北纬36度45分 东经124度30分 C7 北纬33度20分 东经122度41分

A3 北纬35度30分 东经124度30分 C6 北纬34度00分 东经122度11分54秒

A4 北纬35度00分 东经124度07分30秒 C5 北纬34度00分 东经122度01分54秒

A5 北纬34度00分 东经124度00分30秒 C4 北纬35度30分 东经122度01分54秒

A6 北纬33度20分 东经124度08分 C3 北纬35度30分 东经122度11分54秒

A7 北纬32度11分 东经125度25分 C2 北纬36度22分23秒 东经123度10分52秒

C9 北纬32度11分 东经123度49分30秒 C1 北纬37度00分 东经123度40分

涉外渔业作业须知

一、专属经济区内的渔业管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渔业资源应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决定其生物资源的可捕量;决定禁止捕捞的鱼类品种;交换渔获量和渔捞努力量的统计资料等。

其他国家应与沿海国通过协议,捕捞其可捕捞量中的剩余部分,但必须遵守沿海国的法律法规:

(一)发给渔民、渔船、捕鱼装备执照,交纳入渔费;

(二)规定可捕鱼种和渔获配额;

(三)规定渔期和渔区,可使用渔具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渔船的种类、大小和数量;

(四)规定可捕鱼类和其他鱼种的最低年龄和最小尺寸;

(五)提交渔获量和捕捞努力量的统计资料,通报渔船船位。

二、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有关渔业管理的一般执法程序

沿海国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包括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等。沿海国可授予渔业执法人员较广泛的权力,包括有:

(一)拦截、登临和搜查在专属经济区内的任何外国渔船;

(二)检查船上的渔具、设备、船上渔获物;

(三)要求船长出示许可证、捕捞日志、航海日志和其他证件;

(四)在没有逮捕证时,也可逮捕被认为犯罪的任何人;

(五)扣留渔船、设备、运输工具、渔具等;

(六)扣留或没收违法捕捞的渔获物等。

三、进入韩国按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

(一)应携带大韩民国海洋水产部颁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作业时应将许可证置于渔船驾驶室的明显位置;

(二)携带渔船国籍证明证书、船员证书和船员名册,以及鱼舱容积图。

(三)在驾驶室两侧悬挂标志牌;

(四)按规定填写渔捞日志;

(五)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

(六)准备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从事渔业活动时,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县(市)主管部门通报:作业类型、许可证号、渔船名号、预定进入水域的时间、预定进入水域位置的经纬度和水域代号、通报时的时间和位置、通报时渔船上装载的主要鱼类品种和重量、船员数;离开时,须在离开韩国专属经济区管理水域后6小时内向所在县(市)主管部门报告:作业类型、许可证号、渔船名号、离开水域位置和水域代号、报告时的时间和位置、报告时渔船上装载的主要鱼种和重量、船员数;在韩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渔船,每日须在当日下午14:00时之前向所在县(市)报告:作业类型、许可证号、船名号、作业起止时间、中午12时位置、前日正午12时至当日正午12时的渔获量、在韩国管辖水域作业的年度总渔获量。

(七)禁止到韩国宣布的“特定禁区”和“特定水域”作业。在禁止作业海域和禁止作业期间,航行中必须将渔具收藏或覆盖起来;禁止渔获物或其制品的转载以及扒载。

进入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作业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进入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于每年4月10日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渔船,黄渤海区、东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发给有效期为1年的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

二、申请进入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渔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国籍证书)、电台执照及其他必备证书。

(二)适航航区在Ⅱ类以上,并处于适航状态,装备有全球卫星定位仪(GPS)。

(三)按规定配齐船员,职务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职务船员证书。

三、经批准在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从事渔业活动的渔船,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渔捞日志》。申请人在申请下一年度作业资格时,须将《申请表》和上一年度的《渔捞日志》同时交送受理申请的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违反规定的渔船,取消其当年或下一年度在中韩渔业协定暂定措施水域的作业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紧急避难须知

当我国渔船在韩国周边海域作业时发生恶劣天气和海况、船舶故障、人员伤病等需要进入韩国港口避风、修理、抢险、救治等紧急避难的,要履行一定的手续。

一、通过国内渔政部门提出紧急避难的

(一)渔船如果因为灾害性天气或者船舶故障、人员伤病等原因提出到韩国水域紧急避难时,渔船可以先通过地方渔政等部门(村委、乡政府、县渔政部门)向海区局报告,并填写避难渔船信息表,传真到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避难信息表内容包括:船名、呼号、当时位置(经纬度表示)、船籍港、总吨位、全长、船长姓名、船员人数、避难理由、请求避难目的地(经纬度表示)、预定到达避难地时间。

《避难渔船信息表》格式

船名 呼号 当时位置 船籍港 总吨位 全长 船长姓名 船员人数 避难理由 请求避难目的地 预定到达时间

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作为渔船避难的代理人,将代表渔船向韩国海洋警察部门提出紧急避难申请。在一般情况下,避难理由成立,渔船可在申请避难的同时,前往避难目的地,尽早躲避灾害性天气和海况,或者尽早将伤病员送入到港口,争取救治时间。

(二)向东海区局通报避难渔船通讯联络办法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传真:021-52781636 电话:021-52751823

非工作时间

传真:021-52785287 电话:021-52755808

二、直接向韩国海洋警察部门提出紧急避难申请办法

(一)联络机关:韩国各地海洋警察署

(二)联络方法:1、使用国际电传时,韩国代码为801:

(1)济州海洋警察署:K67117

(2)木浦海洋警察署:K67116

(3)釜山海洋警察署:K53343

2、使用传真:(1)济州海洋警察署:0082-64-756-9595

(2)木浦海洋警察署:0082-61-243-9595

(3)釜山海洋警察署:0082-51-403-9595

3、使用C.W:呼叫应答频率:A1A2091KHZ

通讯频率:A1A2050,2583KHZ

呼号:(1)济州海洋警察署:DSK-51

(2)木浦海洋警察署:DSK-53

(3)釜山海洋警察署:DSK-50

4、使用SSB:呼叫应答频率:J3E,2183.4KHZ

通讯频率:J3E2115,2116.4,2638,2639.4KHZ

呼号:(1)济州海洋警察署:JEJUMARITIMEPOLICE

(2)木浦海洋警察署:MOKPOMARITIMEPOLICE

(3)釜山海洋警察署:PUSANMARITIMEPOLICE

(三)联络内容:船名号、呼号、当时船位(经纬度表示)、船籍港、总吨位、全长、船长姓名、船员数、避难理由、请求避难的目的地、预计到达时间、通讯联络方法。

三、在韩国港湾内避难应注意的事项:

(一)进入韩国港口之前,应向韩国有关海洋警察署报告,经批准后进港,并在指定地点抛锚避难。

(二)在韩国港口避难期间,须遵守韩国港口管理法规。任何人未经港口当局批准不得登岸;注意保护港口环境,禁止在港内倾倒废水、垃圾等废弃物。

(三)紧急避难事由消除后,渔船应及时离港,未经许可不得无故滞留港内。

(四)到韩国紧急避难,如发生不能正常避难的情况,可与中国海上搜救中心联系(电话:010-65292218、65292257,传真:010-65292245)。

四、避难结束离开后的通报:

在避难理由消除后,渔船应及时离开避难地。渔船离开避难地时,要按原申请渠道进行通报。通报内容为:船名、呼号、通报时位置(经纬度表示)、船籍港、总吨位、全长、船长姓名、船员人数、离开避难地时间。

《渔船避难离开通报》格式:

船 名

呼 号 通报时

位置 船藉港 船舶

总吨位 全长(米) 船长

姓名 船员数 离开

避难地

时 间

违法进入韩国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将会受到的惩罚

一、如有以下行为,将处以不超过1亿韩元罚款:

(一)在特定禁渔区内从事渔业活动的;

(二)

未经许可,未取得韩国许可证的渔船进入其专属经济区内从事渔业活动的;

(三)

未经许可,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转载渔获物或其制品的;

(四)

虽经许可,但因违法已令暂停渔业活动的,或已撤消许可,仍继续从事渔业活动的;

(五)

违反大陆架定居种渔业和溯河产卵鱼类的规定的。

二、违反韩方规定,将渔获物或其制品直接卸在韩国港口的,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但因海难事故的除外。

三、未按规定条件,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内从事试验、研究或教育而采捕海洋动植物的,或在大陆架上采捕定居种,捕捞溯河产卵鱼种的,处以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悬挂许可标志牌,或未随船携带许可证的,处以2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上述一、二、三条的,还可没收其渔获物和其制品、渔船、捕鱼设备,以及可用以从事渔业活动的物品;如所有或部分物品无法被没收,可处以同等价值的罚款。

六、由公司或个人雇佣者违反上述一、二、三、四条的,除对违反者进行处罚外,公司或个人雇佣者仍将受被处以罚款。

咨询电话:021-52789992

农业部08年颁布的《涉韩渔业水域作业须知》明确规定了涉韩渔业作业水域经纬度,韩国经专区,韩国禁区,韩国法律相关处罚,最重要的是,在第三点【三、进入韩国按专属经济区管辖水域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中第五小点【(五)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本次被捕渔民,不但严重触犯了韩国法律,同时也严重触犯了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我也不知道【接受韩方检查人员的登临检查】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

你牛逼,想必你比我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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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没找到所谓47号令,求全文
家园 果然是**!那是指进入棒子专属区域的,不是共管区域。

你是认为共管区域就是棒子专属区域的?果然是个汉奸,自己利益拱手就送出去了!

家园 你不知道选有利中国的说法?

屁股不坐正,那就去当棒子警察好了,俺们的阿扁同志说得好:太平洋没加盖。

家园 老柒 ,消消气好吧。

慢慢解释就是了。

家园 共管区域棒子无权执法,更何况是暴力,暴力劫持等同于海盗,

反击中打死海盗无任何责任。

家园 黄海中韩经专区是重叠的!

当然,您这样把经专区当公海的美国的走狗肯定不会承认了!

你的美国干爹还指望你这样的走狗汉奸让他们的航母在黄海无害通过呢!

你这样的汉奸走狗卖国贼肯定是要在根本没有公害的黄海生生打造出一条公海让你的美国干爹的航母航行用啊!

呵呵,我说怎么你说别人是汉奸说得这么流利,原来自己就是美国干爹的走狗啊!

美把“专属经济区”称为“国际海域”

  把“专属经济区”说成“国际海域”,对美国来说不是第一次。2009年3月9日,美国“无瑕”号监测船未经中国允许在南海的中国专属经济区活动,与中国海洋局、渔政部门的船只近距离对峙。美国称事件发生的地点是“国际海域”;2001年4月1日,中美撞机事件后,美国白宫发言人和时任美国太平洋总部司令的布莱尔上将则狡称,“事发时美军侦察机距离海南岛112公里,属于国际空域”。美国有的媒体也说美侦察机是在“国际海域”飞行。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82年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最后会议上通过,1994年生效。目前,《公约》已经为管理世界的大洋、大海和海峡建立了一个法律框架,被广泛认为是当今世界开发利用海洋的“宪章”。

  美国军舰和军机在地球任何水域活动,对其所在地点的法律地位,完全可以而且也应该使用《公约》列出的称谓进行准确表述。如:在某国的“专属经济区”活动,或在“公海”活动。但是,美国不按《公约》法定概念表述,对在“专属经济区”发生的事件,回避“专属经济区”概念,而换用“国际海域”概念。

  目前,联合国世界各国(美国除外)都按《公约》规定进行称谓。美国使用“国际海域”概念,是试图将“专属经济区”变为“公海”、其上覆空域变为“公空”,以显示其在“专属经济区”自由存在、随意军事活动和进行掌控的合理合法。

  “专属经济区”是如何界定的

  《公约》对沿海国由海岸向外的不同海域的名称作了全新划定,依不同法律地位,分为“内水”、“领海和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同时对“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闭海或半闭海”等均作了法律界定。

  根据《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区域”,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有: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主权权利……

  (2)本公约有关条款规定的对下列事项管辖权……

  很明确,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有《公约》规定内容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这与《公约》“公海”部分规定的“本部分规定适用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海域”,和“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公海自由……应由所有国家行使”的内容,是有根本区别的。

  从《公约》可以得结论:“专属经济区”是与“公海”并列的、法律性质不同的海域;“专属经济区”不是“国际海域”,任何国家在别国的“专属经济区”没有沿海国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专属经济区”对任何国家而言,不是领土,却是国土,是国家海洋国土的主要部分。

  “航行和飞越自由”的区域不等于“公海”

  《公约》“公海”部分第87条规定:“公海自由对沿海和内陆国而言,除其他外,包括:(1)航行自由;(2)飞越自由……”“专属经济区”部分第58条也规定:“不论沿海国或内陆国,在本公约有关规定限制下,享有第87条所指的航行和飞越的自由”。

  可见,实行“航行和飞越的自由”的区域,可能是“专属经济区”,也可能是“公海”,但肯定不能都视为“公海”。美国把在“专属经济区”、“航行和飞越”,说成是在等同于“公海”、“公空”性质的“国际海域”、“国际空域”活动,显然是混淆概念。

  “专属经济区上覆空域”不是“公空”

  和“专属经济区”不是“公海”一样,“专属经济区上覆空域”也不是“公空”。按照《公约》生效之前的国际法,“领海”之外即“公海”,“领空”之外即“公空”。但《公约》生效后,不仅出现了一个介于“领海”和“公海”之间的、特定法律地位的“专属经济区”,而且其上覆空域事实上成为一个既非“领空”、又非“公空”的特定法律地位的空域。

  因为,在“公空”活动的飞机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只要不违背“公海上空”飞行、南极大陆上空飞行等“公空”飞行的规定即可;而飞越“专属经济区”的他国飞机,特别是军用飞机,不仅要受“公空”飞行规定的限制,而且必须受《公约》“专属经济区”条款的“限制”,并遵守沿海国的法律、法规。

  “专属经济区上覆空域”不是“公空”的结论,也是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确定的。1976年在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国际民航组织代表曾建议,在新海洋法公约第58条中补充下列条文:“为了国际民用航空制度的目的,应认为经济区的上空属于公海上空。”但是,这一建议并未被采纳。姑且不评论“未被采纳”是否正确,而是说明一个法律事实:联合国海洋法会议通过的《公约》认定:“专属经济区上覆空域”不属于公海上空,不属于“公空”。当然在这里飞行,就不能等同于“公海上空”飞行。

  从法理上讲,黄海海域不存在“公海”

  美国航母战斗群在黄海军演,声称那是“国际海域”,是“公海”。这是美国试图在搞混概念。

  世人皆知:黄海是邻接中国外海之一,与东海、南海相比,面积最小,只有38万平方公里。处于中国与朝鲜半岛之间的这个海域,最大宽度360海里,即666公里,中国与相向国尚未正式海上划界。即使是按中间线原则划分,中国和朝鲜半岛的国家各自海域的宽度,最多只有333公里;而“专属经济区”是按领海基线划界,各自可达200海里,即370公里。这就是说,双方的“专属经济区”将有很大的重叠部分。

  黄海海域若要产生出“公海”区域,双方领海基线之间东西宽度至少要超过740公里,而现在小于这个宽度。所以黄海海域不存在划出“公海”海域的前提。美国航母若在黄海活动,若不是在朝鲜半岛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就必然是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不存在在“公海”或什么“国际海域”活动的条件。

  (董文先 作者为中国国防报·军事专刊特约撰稿人)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0/12-07/2704320.shtml

继续去舔你的美国干爹的屁眼去吧!

家园 好吧。共管区。请问除了棒子,现场还有谁在那里共管?

我们的军舰?我们的渔政船?我们的新闻直升飞机?

公海是什么?公海就是海盗的区域,这是所有海上生活人的真理。

在公海上,没有自己的武装,跑得没别人快,就只有等着被别人宰。

那么,2001年之前是不是那片公海就是和平的海洋,自由的海洋,我们渔民传统的渔场天堂?

你认为可能么?

家园 要不您再找找被捕水域的经纬度?

我这边有图,发不出来,网上已经有了,您自己找来看看,然后您告诉我,去舟山需要到他被捕的地方顺路通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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