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本次韩国海警死亡事件的相关评论 -- 史老柒
而很遗憾,农业部没说各管各的!
在共管海域暴力执法是错的!
但是当正常临检被暴力抗拒的时候,暴力执法就变的合法了!
真没想到啊!
外卖部列强驻华办事处钙片仓库软骨病综合防治中心的大妈居然被当成了中国的脊梁?
保家卫国农业部倒成了卖国的衙门?
你确定?
中国要重回世界之巅有别的路吗?除了走毛主席的道路和今古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帝国主义道路外有第三条路吗?
外交部已经很明确说了,互相通报违法,无权登临!
你这胳膊肘都往外拐得骨折了八!
只不过,我们是需要办一些手续以合法地,有保障地去打鱼。
在我们的海军,我们的渔政不能常态地,有效地在那片水域保障我们的渔民安全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
1,尽量争取多的合法地打鱼资格
2,尽量提醒我们的渔民,非法地去那里是没有保障的
而这前面,就是每年双方渔委会干的事情,后面,就是农业部,各省市渔业管理干的事情。当然,也还有我们的海军,渔政干的事情,比如造舰啊,训练啊什么的,我们都知道的,对吧。
是我个人的理解好不好。
我渔民奋起保卫,是大英雄。
但是,报表上肯定不会写黄海,不然江苏和山东的是不肯的,要打死人的!
您告诉我,去舟山需要经过这里?
难道渔民烧的不是油,是水?
还是说我们说的不是一个地方?
此外,2008年的时候,我们在那块海域就有渔船被北棒子炮击。结果国务院当时就已经出台规定,禁止渔船去“敏感争议海域”了!
1遵纪守法的人
2触犯法律的人
老方眼里也只有两种人:宣扬科学的人,宣扬伪科学的人
所以你得对受到方舟子同学的相同待遇做好思想准备。
老方如果也下河,估计也得被封若干次。所以这家伙早早地自己搞了个论坛,然后再也没有上过别人的论坛。
公海的话按照公海来处理。
不是公海的话按照不是公海来处理。
既然中韩双方都不认为那里是公海,而且双方相互签署协议,是否应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处理?
而我们这边农业部也好,各沿海省市渔业管理也好,都有相关的规定和措施,是不是也应该按照这些规定和措施来处理?
对吧?
这是事发地点海图。
我也同意我们的渔民是英雄,棒子就是欠揍,但是英雄不是可以打完人就耍赖的。
杀了棒子的海警杀得好,棒子都死了才好呢!
但是,我不会为了他无底线无原则的求情,我不会觉得他是无辜的。
英雄,也要为自己的英雄行为负起责任,否则这英雄也当得忒容易了不是?
你告诉我,被捕地点海域是公海?
你告诉我,被捕地点棒子没有执法权?当然,他有没有暴力执法权另说,但是你说连基本执法权都没有,就说不过去了吧!
某前外事人员原文如下:在这块打鱼确实是很危险的。搞不好被两边一起打。2008年的时候,我们在那块海域就有渔船被北棒子炮击。结果国务院只好出台规定,禁止渔船去“敏感争议海域”了事。
签署协定的外交部说得很清楚,棒子无权执法。
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