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债务,近期的两件事 -- 闻过则喜
街头的还要贿赂城管,大了更是必须的。
处处赌场,遍地强庄,不下注不行的,不跟不行,一路打到show hand,也就明白了庄家才是牌手,眼前牌桌不是桌,大小庄家盯着的才是牌桌,不过那里规定不是庄家血统不允许上桌。
难道是回光返照?
您的文章的意思大概我是明白了
“自己做生意没做好,走错了路,下错了注,又不做风险控制,只能怪自己。所以既然赌了,就要愿赌服输,不能赚钱的时候自己开心数钱,亏了就跑去找政府”
你这个话我是同意的,但放在楼主文章的环境下不合适。欧美克财务上的应收款拿不回来,确实是风险控制没有做好,但并不意味着“政府能肆意压制法院不许立案”。欧美克风控不好,如果到法院打官司一分钱都拿不回来,那欧美克也只能忍了;但如果是政府压制不让打官司,那么这个政府就是对市场制度和法律体系的赤裸裸的践踏。有这样的事情存在,中国政府还要自称是“市场经济国家”?这个案例里面的欧美克,与天津那些炒黄金赔钱的人完全是两个概念。
第二,先生举的到英国讨债的例子,我不知道你说的债权人所持有的债务是何种类。一般来讲,破产过程中bank loan的seniority 是最高的,所以最有价值资产被bank拿走不稀奇,他们要怎么着也是他们的事情。至于管理层MBO(我猜想是LBO),那是要先通过债权人同意的(假定债务结构中有相关debt covenant的话)。债权人没有covenant制止LBO,那是自己的事情,做生意的风险之一。说到底,不管打官司能拿回几分钱per dollar,总之能打官司,有一个基本上可以预见的方法来事先估计会有多少损失(probability distribution),基于此可作风险控制。与此相对照的是中国的例子里面,完全就是政府野蛮干涉,毫无规章可言。
btw, 据统计,1982 - 2007年美国的default中, senior secured bank loan的recovery rate是 70%(65% value weighted), senior unsecured loan是54%(46%),senior unsecured bond都有34%。 您说的这个案例里面3% 到7%的recovery属于统计的低端。先生不妨把公司名称说一下,鄙人去看看这个案例?
因为在有可能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企业对于资产的处置权应该会受限.如果债务纠纷被法院受理,企业就不能继续进行抵押借款了?像新余头两个月动用政府资金借给塞维的时候官员声称所有借款均有足够的抵押不会亏损的情况,如果法院接受其他债主的要求立案了就无法操作了吧.
至于立案后实际的偿还率就是另外的问题了.
因为股票假设太多,精确计算有障碍.
但是从业务逻辑上,还是有明确期限明确回报,不涉及控制权转换的债务比股权容易理解的.
和这有关么?
以美国房地产贷款为例:
以前,买房向银行贷款80%,银行威胁购房人必须按时还款,否则撕破脸皮,把你的房子打8折卖出去,银行也不亏。
后来(08年次贷危机前),竞争的加剧使得购房零首付出现,这时再威胁撕破脸皮已经不管用了。银行把房子收回去即使打9折卖,也还是亏,更何况购房人可能把房子已经破坏得9折也卖不出去了。不好撕破脸皮,银行只好跟购房人协商,你不要把房子破坏,然后打9折卖出去,此后双方债务一笔勾销。从这一笔交易来看,双赢!可是,其他有能力还款的购房人,也就没有动力按期还款了。
所以,撕破脸皮只是一个有效的威胁,并不是一个有效的操作办法。换句话说,如果撕破脸皮这个威胁不存在,也就不应该撕破脸皮。
类比到破产,政府可以威胁企业说,如果你搞不好,我就让你破产,可是到了要破产的地步,谁都不愿意真的破产。
中国的实际情况是,我们从来没有过威胁撕破脸皮的那个阶段,而是从来都协商解决。事实上,威胁撕破脸皮是有成本的,比如房子就不能零首付,资金利用效率低;不撕破脸皮也是有成本的,大家做事都没有底线。
谨慎的人熬到头了的感觉
就是人做选择做事情总是要付出代价的,只是迟早而已
我知道的卷进去大行不是你提的,倒是这家大行分行有关人员坑过的银行在上海起诉钢贸团名单之列:比如华夏银行。
逃命行情
大涨才可能有老百姓冲进去给国企和机构以及券商解套
最终被套的还是老百姓
那看来估计还得3年以上的时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