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苹果已死,脸书当立? -- 大山猫
我手机也用的安卓,在ipad之前,也没正经用过苹果的产品,唯有一次在苹果体验中心把玩过一次iphone4s,就那一次,让我对它的工业设计,流畅度,性能等直观印象大为改观。从此认识到果粉这种生物的存在确实是有道理的。
在对苹果有更深度的了解后,我总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精神,推动者乔帮主等一班西海岸屌丝们,造出如此穷奢极欲(对不起用这个词,不是说苹果的产品有多么金贵,而是其对用户体验的极度重视和彰显,确实到了奢侈的地步)的产品。我们祖上大概是比较缺乏这种基因的,对于巧夺天工的工业创造,大都会一言概之“奇技淫巧”,看到果粉们整日三件套不离手也一定会斥之为“玩物丧志”。
乔帮主是中产阶级出身,最了解中产们那种囊中羞涩又死要面子的心理。我以前曾说过,苹果产品的最大成功之处并不在于它出色的设计、制造、营销等等完整的产业链掌控力,而是其意识形态意义:它让中产们作为消费者,感觉到自己是被尊重的,被充分研究的,被细致入微的体贴关怀着。这在IT浪潮以及全球经济衰退的大潮下,尤为让人内心盎然。
但正因为此,才让苹果在大众的心目中竖起了一道更高的围墙,它把消费者和苹果更近的围拢在一起,却让他们里工业世界和真实的IT精神更远。
说到这个“IT精神”,可以提一下前段时间流传的乔帮主“失落的访谈”,那个访谈应该是94年左右,乔布斯被踢出苹果,快要回去的前夜。他在那里面预测,未来影响IT届最大的两个变化,将是互联网的兴起和“面向对象编程方法”的推广。
时至今日,可以说乔布斯的两个预言完全应验。但这并不能说明老乔有多么目光如炬的远见卓识,因为这两样东西早在70年代末就在施乐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PARC)被研发出来了。熟悉IT业或者读过《乔布斯传》的一定对这个名字不陌生,老乔偷了多少这个中心的东西,已经在IT业里成为传奇了。可以说,如果没有PARC,就没有后来的苹果,更没有老乔的一世英名。
扯远了,从技术功能性的角度,互联网将万事万物连为一体,作为近三四十年最伟大的发明应不为过,即使在人类历史上也是进前十名的伟大创造,相对而言,“面向对象编程”虽然在软件业很伟大,但还没有璀璨夺目到改变所有人生活的程度,那乔布斯为啥对它青眼有加呢?
这牵涉到老乔一个埋藏很深的信念。一般人都知道,苹果的产品的易用性和性能是结合的最好的,基本上PC机上可以实现的功能,如果苹果都玩不转,那别的机器也基本不要想了。但是苹果的产品其最大的软肋在于(也是其最大的特点之一)对用户管的太死,基本上如果它不想让你干什么,它一定会把你的路堵死,而不是像微软常遮遮掩掩留个后门什么的。所以很多黑客都以crack苹果的系统为荣,尽管其技术含量并不是最高的。
对比苹果、微软和Linux系统,你会发现一个特点:如果微软的产品你玩的很溜,那你基本能成为半个程序员。如果Linux玩得转,那肯定是合格的程序员了。但很多人苹果产品玩了几年,三件套什么功能滚瓜烂熟,却依然是电脑白痴一个。这说明苹果产品设计者的高明,还是其他什么?
再说到设计方面。“面向对象”的理念不管说的天花乱坠,什么设计思维与真实世界逻辑一致什么的,核心都是减轻程序员的负担,提高开发效率。但同样的理念提了这么多年,却还是差着一点,根本原因还是虚拟世界跟现实世界不是一回事,电脑跟人脑不是一个脑。不然,所有的电脑使用者都可以成为设计者,那世界真的要大同了。
所以,不管使用什么方法,在设计和使用上,必然要有一种妥协。苹果是采取了“越俎代庖”的定制方式,也就是“你只能在我允许的范围内,做我能让你做的事”,从而在易用性和性能上,达到了最优化,却屏蔽了用户深度了解和使用系统的机会。Linux则放开让你搞,但却对入门有更高的要求。微软则更像两者的折中。实际上从微软的开发战略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比如VB,微软这么多年一直在默默更新升级,既不放弃它,也不力推。我是从C/C++入门的,用过一段时间VB,真心感觉这东西太好用了,只要一个略懂编程的人,根本不需要多高的技巧,就可以开发出不错的东西。而且时间短,同样的东西用C++也许要写两个钟头,VB半小时就搞定了。
但是用了一段时间VB后转回C++时,却发现自己编程能力下降的非常厉害,我才领悟到为什么好多大神反复强调要学好C/C++了。简单的说,用户的“爽”、“好用”是以程序员的“不爽”、“膈应”来实现的。要一个人永远把用户放在第一位,为你方方面面考虑到位,并付诸每一个细节,也只有回归苹果后十年到生命尽头那几年的乔帮主能做到。就这样也还出了“天线门”这种事不是。乔帮主归天后,苹果立马丧失了那种唯我独尊的气场,沦为了一个做“概念”的普通IT公司。
这牵涉到两个方面,一个是执行力。苹果的高额利润、出众口碑从何而来?除了领导人的高瞻远瞩,靠的是对内压榨,对外剥削,靠的是员工每周90小时的付出,和富士康血汗工厂的那一个个青春身影。
另一个就是领导人的气质了。从总体上,上世纪到现在IT业的精英们核心还是一群西海岸屌丝组成的。这里面人出身有高有底,但总体上还是一个水平线上的,至少不是那个前工业时代的显贵。而气质上,老乔是比较少的那种出身中产,但自认属于精神领袖那一阶层的。比如他在“失落访谈”里嘲讽微软是“麦当劳”。而盖茨也说希望拥有“乔布斯的品味”。
乔布斯说自己十几岁时就知道要做“科技与人文相结合”的事情。IT里面能把科技路线和“人文路线”同时走好的,同一时间也就那几个。他同时代看的上的对手,也就一个索尼。这不仅因为科技和人文是两条迥异的路线,同时还有一定的不相容性。科技路线在近三四十年,都体现为越来越深的工科传统。乔布斯也许懂一些硬件,但软件是完全不懂的。但这不排除他用“现实扭曲力场”来整合这些力量。但任何一种整合也是有时效性的,沃兹尼亚克后来也离开了苹果,而且也表露过,不认同苹果后来的价值观。
所以苹果过去十年的成功具有太多的“不可复制”性,并且越来越深的表现出工科传统和人文路线的割裂和互斥。但是在一个全球整体疲软、中产阶级萎缩的环境下,这两种路线和人群恐怕率先考虑的不是谁要吃掉谁,而是相互握手同进退。在中国,无论哪种路线都不乏支持人群,所以根本不用担心走错路的问题,即使两个拳头伸出去打人,咱也有的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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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te 128 曾经是可以和硅谷一较高下的。现在如何了?
这是不是有点街道大娘了。
首先讨论苹果产品的问题就是一个月经贴,古今中外不乏双方粉丝的对垒,但是能从爱国主义角度去看,倒是个“创意”,把苹果的产品设计理解完全提高了一个“档”次。
我在河里曾经发帖专门说这个理解接受不同的世界观,我不是摄影音响发烧友,也许是我的视觉,听觉感受力没到那个精益求精的地步,这在经济上对个人其实是一种幸福。想象一下男人对美女麻木不仁,看到老母猪都是双眼皮的境界,不啻于是人类两性爱情的乌托邦。
但是把与自己可能从生理到感官能力不同的人叫做“生物”,与世界上某部分地区把与自己相信的上帝不同的人叫做可杀可辱的异教徒,看到妇女不带头巾即可以理直气壮的强奸的某些文化,这灵魂中还真是有着不能忽视的同根性。
到底是因为创新才成为最强的国家呢,还是因为先成为最强的国家才有创新的呢?
如果是前者,那德国已经成为创新者,但还是被美国超过了,所以不成立
如果是后者,那中国比美国个头更大,中国为什么不能成为你所说的没有创新之前,成为第一强国?
至于什么只跟制度有关,跟人种文化教育都无关,无非就是当年美国是上帝选中的国家,注定要成为最强的另一种说法罢了~
否则怎么解释英国的创新的能力实际在过去一个世纪还不如苏联?
这边还有很多好玩的算法限于复杂度没法上手机呐
sp500=1 0f very few 没有争议的正大光明挣钱的优秀干部, global
生物一词,不过是个玩笑的说法,难道果粉的心理就这么脆弱经不起调侃?再说,从旁观者的角度某些果粉的行为特征确实是常人难以理解的范畴,比如卖肾等。但站在果粉自己的立场,却是很容易理解的,我的帖子明明阐述了相关论点,为何视而不见呢?
其实你要是认真看我的观点,就知道我称颂的并不是“爱国主义”,也不是苹果,而是在实验室孜孜以求、奉献生命激情和创造的西海岸屌丝们。这群人是所有这些奇迹的缔造者。但是若没有老乔这样的精神导师,也终究是一群蚁族,聚沙成塔的奇迹不会实现。但老乔只有一个,现在,往后,都不太可能诞生同样的人了。
说到这儿忽然发现,老乔和马云颇有相似之处,都是普通人出身,创业都经历失败和挫折,都不懂技术,都靠互联网浪潮重新崛起,都把屌丝作为基本盘,都在事业巅峰期“急流勇退”(以不同的方式),都是忽悠能力大过具体执行力的营销型CEO。他们退出舞台意味着,IT业的个人英雄主义时代彻底成为过去。同样,屌丝们当上帝的幸福时代也快要到头了,斯诺登同学的故事教导我们,个体以技术力对抗体制的神话也不复存在,也许从来没有存在过。至于人文性,乔帮主都不在了,你忽悠谁呢?
我们目前能上PC的算法,也只是所有问题的一个小小子集而已,但这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这些问题根本无法解决,或者解决了也引不起绝大多数人的兴趣,对于一个商业产品来说,就没有意义。
一分钱一分货,两分钱三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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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钱一分货,一毛钱两分货,一块钱三分货
你的观点虽然我大致同意,但是结论不同,因为出发点不同。
记得几年前在西西河还是在哪里忘记了,那还是在苹果手机之前的时后,就有个IT从业的长篇大论,基本与你的论调差不多,所谓IT业如何进入了传统工业时期,个人英雄主义成为过去,那几个IT巨头如何决定了互联网与IT业的未来等等,我当时回过几次贴,也是被嘲笑调侃。
再看看今天,那个人的马甲不知道哪里去了,IT业却已改天换日,几年之间一番巨变。说这些的意思是,如果不能用发展的眼光看世界,如果总是从屁股的角度去看世界,世界似乎是平的,一眼可以望到尽头。
你看到的是老乔的忽悠能力,比较的是马云,这虽然有一定比较性。可是我更愿意比较的是小米的老板从老乔身上学习的对产品对市场对消费者的那一份用心。在我眼里,这不但是美国几大IT巨头走下峰巅的根本原因,也是国内从业者在技术之外,应该也是与美国类似老乔这样的创新者真正的差距,而不是只从依靠政府明里暗里的政策保护上面去着眼。普天人看到的是马云的忽悠,那时因为马云说处于一个把互联网商业带入中国的时期,尤其在没有整个社会媒体普遍认可的时期。美国反而更多的因为dotcom的热潮,在华尔街的推动下,比较顺利的走过了这个过程。因此马云的鼓动才能在那个特定时期对于小企业,对于贸易上网这种特定事物就比较重要。
老乔说实在话,根本就没怎么忽悠,除了几个发布会,社会上真正把老乔当成传奇人物还是在苹果手机成功之后的事,于是老乔的话书才在媒体上多起来。但是,在老乔回苹果之前,消费者有多少人关心过老乔的Next操作系统,动画工场,除了投资媒体的金融报道外,老乔与比尔盖茨都不是可比的。今天可曾有人认为比尔盖茨说靠忽悠才把微软视窗送到千家万户的么?说老乔是精神导师,完全是个让对IT发展过程了解的人笑掉大牙的事,就算美国网上对苹果态度相反的两大阵营,也只是就性价比但还没看到把老乔当忽悠说事的。
把IT业说成与老乔的寿命同步,这与苹果手机之前认为IT进入所谓“成熟期”的笑话是异曲同工。闹这种笑话的原因主要是对产生老乔的土壤不了解,以为我说的人文是个忽悠,那就不妨继续这样想,看看会不会再有笑话看。
俺家苹果三件套有六台,可每次用itune,俺都要问候一下教主
现在俺终于换了windows手机,哇噻,可以插上线就copy&paste的世界好美好哦,可以用蓝牙传照片的世界好美好哦。。。
你的观点如何且不论,我所遇到的果粉,大都是内心强大作风彪悍,如此“玻璃心”的实在少有,“心理阴暗”都出来了
首先,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我写了个“忽悠”你就想当然的认为是忽悠消费者,并且写了一大篇文字为老乔辩护。其实我根本没说他这个,忽悠消费者算啥本事呢?我对苹果在把握消费者需求这一点上,基本是肯定的。我说的忽悠,是针对员工、合作者这个层面。比如他忽悠施乐高层去PARC参观,已经是IT史上的经典案例了。其余的忽悠事例不胜枚举。
老乔在世的时候,对合作厂商有多狠,不了解业内的人很难想象。苹果能维持高产能和高利润率,离不开老乔翻云覆雨的个人能力。不过你说他懂技术那我真的无语了,说他技术直觉牛逼那我还觉得靠谱,其实准确一点的说法是,他比很多做技术的更懂得技术的价值所在。
其次,所谓忽悠能力是一个CEO必备的基本素质,本来并无贬义,我拿马云和老乔做对比,如果你接触过阿里的员工,就知道我在说什么。这世界上,拿利益忽悠是比较初级的手段,用价值观忽悠才是高手,马云,老乔就是这方面的表率。如果你不服气,可以看看这篇文章:揭秘苹果零售店员工现状:薪水低忠诚度高
很多人津津乐道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实际上真正做工科的人都明白,没有做不出的东西,区别只在于投入和恒心。果粉给老乔套了个神秘主义的外壳,就变成他的原创了,明明就是顶礼膜拜,还不承认是精神导师,呵呵。
第三,你提到的手机的分界点,确实是IT业一个重要节点。实际上苹果作为一个IT企业,之前的口碑一直在专业领域,比如影音处理等。针对这些行业所做的深度定制开发,才是苹果真正的硬实力。但当它把这种能力转来做消费电子类产品的时候,已经注定了它离索尼的路不远了。苹果自07年以后的路,实际上就是“小清新”,属于IT业里的左派路线。这条路老乔不是第一个走,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他无疑是最成功的一个。而这条路注定难以为继,在这点上我不是在预言帝,我是在陈述事实。苹果的衰落并不是个案,而是IT业整体下滑的表征,细说的话要另开帖子,这个改天再谈。不过你所谓的笑话估计是看不到了。
还有,本人相当之不喜欢雷布斯。在老乔的那一班学徒里,他是比较不学好的。小米在所有的国产概念手机中,硬件设计只能属下乘,米粉们真正喜欢雷布斯的,并不是“对产品对市场对消费者的那一份用心”,而是他靠行业潜规则的漏洞,“打家劫舍为消费者谋福利”的“义举”。但这种做法完全没有可复制性,属于深度左派,最近的红米也说明雷布斯的战略和定位完全跟他恩师是一条路子的。现在国内IT已基本是在比谁裤子更低了,始作俑者是谁,还不是那几个被称为“业界良心”的人?这就是你所为之感怀的“人文”,摊开来说,是不是挺没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