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赫克托耳读《金瓶梅》 1 人口买卖 -- 赫克托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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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商榷】优秀的男人

按作者的逻辑,當然是那年代人才難得。恐怕連好人都沒有,西門就算是最好的之一。。。

如果我們里邊任何一個能穿越過去,當然她就不愁了。

家园 【原创】5. 缠足

说《金瓶梅》中的缠足前,先说两条线,一条是心理线,一条是艺术欣赏线。我研究过一段时间心理,结论是还不如不研究,因为研究心理之后,我发现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多少都有些精神病。有一种精神病叫癖,其一是恋物癖,简单的说就是对某种东西有着异乎寻常的爱好。按这种理论,世界上的精神病就太多了。

恋物癖中,就包括恋足癖。我是男人,就以男人为例,同样是欣赏女人,有些男人最关注脸,有人关注胸、腿、手、脚等等,恋足癖就是喜欢脚。恋足癖是如何形成的,我没研究过。中国人对女人脚的关注可久了,最早的恋足癖者,可能是西汉成帝刘骜。据《赵飞燕外传》记载,汉成帝早年阳痿,但他每次摸到美女赵合德的脚,【不胜至欲,辄暴起】。又如大才子陈思王曹植的代表作《洛神赋》,有一句【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凌波微步,很容易理解,就是洛神在水上走,《天龙八部》里段誉会同名轻功。【罗袜生尘】有些别扭,洛神在水上行走,哪来的生尘?常见的解释为,洛神行走水上,形成一圈圈的涟漪,好像陆上走路形成尘土,或者水上的雾气如同扬起的灰尘。无论哪种解释,我都以为不通,其实通不通不重要,重要有2点,一是曹植喜欢看洛神的脚,二是从曹植的行文来看,洛神没穿鞋,穿着袜子走路,因此《洛神赋》是我所见到的中国最早的宣传丝袜诱惑的文章,也许有更早的,欢迎大家补充。

再说审美线。著名收藏家马未都在《百家讲坛》中,提出一套审美理论,他说审美分为4个层次。第1层,也是最底层是艳俗。张艺谋拍摄的《英雄》、冯小刚拍摄的《夜宴》、农村的大花布床单、流行歌曲,都是艳俗,它简单明晰,具有最广大的群众基础,是审美的第一个层次。我认为还有更艳俗露骨的,陕北民歌有一句:【白花花的大腿,水淋淋的逼,这么好的地方留就不住你】。

第2层次是含蓄,唐诗宋词最明了。李白的《送友人》:“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说得很简单:彼此一分手,我就坐着船走了。听起来没什么,但从诗歌的角度上讲,这是一副著名的流水对。上一句与下一句对仗工整,意思前后相接,这就叫做流水对。它的美很含蓄,是审美的第二个层次。太祖在接见外国友人的时候,引用了一段元曲,说给对方听,也很含蓄,把翻译累坏了,外国友人还没听懂: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情多处,热如火。把一块泥,捻一个你,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一齐打破,用水调和。再捻一个你,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第3层更高了,叫矫情,俗名嚼轻。比如典型的毕加索画作,有时很难看懂。据说英国女王都说:“我实在看不出来,他画的人的脸到底冲哪边?”又如法国电影,可能故意让人看不懂。正因为如此,有人却一定要看,装模做养的看,其实是给别人看的,证明我能看懂,你却不懂,我比你高雅。有矫情的受众,就不缺这种矫情的作品,如央视大裤衩。我认为最矫情的建筑,是合肥国际科技创新展馆。有位网友的点评极为精彩:【第一眼看去,以为鸟巢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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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层叫病态。马未都举了几个病态美的例子,包括缠足,缠足后面说,先说说其他几个:金鱼、哈巴狗。哈巴狗是清宫御用狗,不许带出宫,造成近亲繁殖。哈巴狗眼距很大、牙齿稀疏。狗是否聪明有个简易判断标准,看鼻吻的长度,越长则嗅觉越灵敏、脑子越聪明,哈巴狗几乎没有鼻吻,典型的先天愚型。哈巴狗最大的问题是腰间盘松,长着长着会突然腰椎断裂,造成瘫痪,大小便失禁。

金鱼是中国特产,祖先是鲫鱼,很灵活的鱼类。金鱼长得千奇百怪,越臃肿、越畸形越值钱。大家中学应该学过龚自珍的《病梅馆记》,龚自珍感慨说,世上有些人有病,不好好欣赏健康梅花,非要看七扭八歪的,于是种梅花的人将梅树搞畸形,【江浙之梅皆病】,都是文人们闹腾出来的,【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

人类为了欣赏病态美,会摧残动植物,也会自残,最神奇的是缅甸某地,女人以脖子长为美。心理线与审美线交织在一起,就形成了中国的国粹—缠足。

孔子曰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因此,儒家的信徒不能剃须剃发,胡子头发留着。但这只是理论上的,对摧残女性的脚就是个反例。缠足的起源,会追溯到两个人,一个在南北朝,南齐皇帝东昏侯萧宝卷的宠妃潘玉儿,营妓出身,缠足令脚丫子变形纤小。由于立足不稳,走路摇摇摆摆,飘若神仙。东昏侯大喜,用黄金铸成金莲花,让她在上面走,还夸奖说【此步步生莲华(花)也】。步步生莲与佛教有关,佛教最欣赏莲花。

另一个缠足名人,是南唐后主李煜的爱妾窅(yao3)娘。李煜让她缠足,让脚纤小曲下,在空间有限的金莲花上跳舞。清末有部短篇小说集《淞隐漫录》,也叫《后聊斋志异》,其中有一篇《窅娘再世》。有窅娘的带头,宋朝和之后,缠足逐渐成风。到了明朝,缠足已经成了良家妇女的必修课之一。

《金瓶梅》中,与缠足有关的情节很多。首先是男人对女人小脚的欣赏,成为社会风气。第19回,西门庆的相好李瓶儿嫁给西门庆的竞争对手—蒋竹山医生,西门庆恨恨不平,与潘金莲评论此事。潘金莲说,我见过蒋竹山,他给我看病,老老实实的,低着头,很规矩的。西门庆说拉倒吧:“你看不出他。你说他低着头儿,他专一看你的脚哩。”潘金莲答:“汗邪的油嘴!他可可看人家老婆的脚?我不信,他一个文墨人儿,也干这个营生?”可见,看女人的脚,是当时男人的一大爱好。

再如潘金莲,嫁给武大郎之后,不甘心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妇人每日打发武大出门,只在帘子下嗑瓜子儿,一径把那一对小金莲故露出来,勾引浮浪子弟,日逐在门前弹胡博词,撒谜语,叫唱:“一块好羊肉,如何落在狗嘴里?”油似滑的言语,无般不说出来】,具有浓厚的性挑逗意味。西门庆和潘金莲勾搭了几天,王婆建议他试探一下,西门庆故意把筷子掉在地上,弯腰去捡,顺势捏潘的脚,潘也明白了,没有拒绝,于是他俩就上床了。

除了这些勾勾搭搭,在日常交往方面,女人的脚有多大,是衡量她身价的重要标准。媒婆向西门庆推荐,寡妇孟玉楼要嫁人,很有钱,西门庆就去相亲了。西门庆、孟玉楼都觉得对方挺好,媒婆找了个机会,撩起孟玉楼的裙子。【薛嫂见妇人(孟玉楼)立起身,就趁空儿轻轻用手掀起妇人裙子来,正露出一对刚三寸、恰半叉、尖尖趫(qiáo)趫金莲脚来,穿着双大红遍地金云头白绫高低鞋儿。西门庆看了,满心欢喜。】从这次相亲的经过来看,看脚丫子是相亲的最后环节,西门庆看了长相、身段、对方家庭状况,最后才看脚。还能看出,正经女人平时不露脚,要用裙子盖起来。潘金莲故意露出脚,是招蜂引蝶的荡妇行为。

除了良家妇女,妓女也缠足。《金瓶梅》中戏份最多的妓女是李桂姐,她就缠足,还会蹴鞠,就是踢足球。小脚踢足球,想来难度很高。成书比《金瓶梅》更晚的《三言二拍》中,《卖油郎独占花魁》的花魁娘子王美儿,也是个缠足美女,一个恶少【将美娘绣鞋脱下,去其裹脚,露出一对金莲,如两条玉笋相似】。

妓院缠足的风格和良家缠足还不一样。58回,包括郑爱月在内的几个妓女来到西门家,与潘金莲等人聊天。【潘金莲且揭起他(郑爱月)裙子,撮弄他的脚看,说道:“你每这里边的样子,只是恁直尖了,不象俺外边的样子趫。俺外边尖底停匀,你里边的后跟子大。”】【里边】明清小说中的专有名词,泛指妓院或国营妓院,有自己的行规和特点。

缠足要趁早,通常在10岁左右。《金瓶梅》中,对从小缠足的人,笔墨最多的分别是潘金莲、庞春梅。根据书中几处对潘金莲的零散记述,能组装出她的童年经历。潘金莲7岁死了爹—潘裁缝,由她妈潘姥姥又带了2 岁,9 岁到招宣府。潘姥姥后来说:【(潘金莲)从七岁(1094年)没了老子,我怎的守你到如今,从小儿交你做针指,往余秀才家上女学去,替你怎么缠手缠脚儿的,你天生就是这等聪明伶俐,到得这步田地?】第1回的旁白说:【潘金莲却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他自幼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他父亲死了,做娘的度日不过,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两处记载对潘金莲缠足时间的说法有所不同,前者似乎说潘金莲在7岁父亲死后缠足,后者似乎是潘裁缝死前就缠了,无论哪种都支持潘金莲9 岁之前缠足。

金瓶梅是三个女人: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庞春梅的名气最小,我也不打算讲关于她的更多情节,只说跟缠足有关的。庞春梅自幼父母双亡 ,第29回,有个道士给西门家人算命,其实是交代大家之前之后的经历,类似《红楼梦》中的警幻仙曲演红楼梦。算到庞春梅,道士说她【左眼大,早年克父;右眼小,周岁克娘】,其实是补叙春梅的童年,她周岁前就成了孤儿。

春梅的生年不确定,书中至少有2处互相矛盾的记述。一处是西门庆死后,她被卖到周守备家,遇到了当年的老情人陈敬济,她俩对口供,准备骗周守备。老情人说我属马,春梅说我比你大一岁。则春梅属蛇,再核对年份,春梅生于 1101 年。第100回说,春梅死在靖康2年(1127),亡年29岁,按 28 周岁算,她生于 1099年,两处说法相差2岁。1112年,春梅被卖入西门家,伺候主母吴月娘。1113年,潘金莲嫁入西门家,西门庆给她 2 个丫头伺候,春梅、【上灶丫头】秋菊。

潘金莲喜欢春梅,讨厌秋菊。【潘金莲自此一力抬举他(春梅)起来,不令他上锅抹灶,只叫他在房中铺床叠被,递茶水,衣服首饰拣心爱的与他,缠得两只脚小小的。原来春梅比秋菊不同,性聪慧,喜谑浪,善应对,生的有几分颜色,西门庆甚是宠他。秋菊为人浊蠢,不谙事体,妇人常常打的是他。】

算春梅的生年,讲述她的简历,是为了算她何时开始缠足。春梅按1101年出生算,1113年,即12周岁开始缠足,之前似乎没有缠足,要干粗活,【上锅抹灶】。之后不干了,潘金莲让他干细活,给她缠足。秋菊十分粗蠢,继续干粗活,负责【上灶】。就是说,不是每个丫头都缠足的,只有得到主子垂青的才行,是一种政治待遇。

潘在 7--9 岁就缠足,按 8 岁算,比春梅早 4 年。后来潘和西门庆的情人宋惠莲发生冲突,从后花园捡来宋惠莲的一只绣鞋,长只有 3 寸。潘金莲气坏了,【分咐春梅:“趁早与我掠出去!”春梅把鞋掠在地下,看着秋菊说道:“赏与你穿了罢!”那秋菊拾在手里,说道:“娘这个鞋,只好盛我一个脚指头儿罢了。”】秋菊没有缠足,天足,三寸只是她脚趾的长度,虽然夸张了点。春梅缠足晚,肯定也穿不进去。

具体怎么缠,不是我要讨论的,只说一种东西—脚带,俗称裹脚布。太祖批评党八股,懒婆娘的裹脚—又臭又长。裹脚布肯定很长,而且很结实,缠起来颇为麻烦。由于脚的私密,缠脚带也是高度隐私,必须躲起来缠,不能给外人看,即使是房里的丫头,也不是谁都有资格看的。

春梅在秋菊面前很有优势,一副主子摸样。春梅有次骂秋菊:“我替娘后边卷裹脚去来,一些儿没在跟前,你就弄下硶儿了。”【后边】应该是卧室,不许秋菊看。

裹脚布很结实,书中说到两种特殊用途:

1 上吊。李瓶儿用裹脚布上吊未遂,西门庆的情人宋惠莲用它上吊,成功,死了。

2 捆绑。西门庆用潘金莲的裹脚布,将她的两条腿绑起来分开,往中间投掷李子。

从其他小说的记载看,裹脚布很便宜。《三言 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老鸨子说,绝大多数妓女不懂得积蓄,【两条脚布破了,还要做妈的与他买布哩】。

缠足缠的好的话,脚很小,再小也不会比脚脖子细,于是整个腿脚很像蹄子。《红楼梦》中,丫头小姐们经常互相称为小蹄子,从上下文看,是爱称,不是骂人。如果叫【骚蹄子】,很可能是骂人。《金瓶梅》中没有小蹄子一词,类似的词汇有2个,都是骂人话。86回,王婆骂潘金莲为【浪蹄子淫妇】,28回,潘金莲称情敌宋惠莲的鞋为【臭蹄子】。

如果不幸缠变形了,也搬不过来了,学名【歪剌骨】,说某某人是歪剌骨,是骂人话。24回,大老婆吴月娘骂人:“这歪剌骨待死!越发顿恁样茶上去了。”43回,西门庆说潘金莲歪剌骨,潘一直以自己的小脚为最大资本,不肯让步,【道:“你怎的叫我是崴剌骨来!”因跷起一只脚来,“你看老娘这脚,那些儿放着歪?你怎骂我是崴剌骨?”】

最后说如何玩赏小脚。西门庆喜欢玩小脚,他和潘金莲、小脚女人宋慧莲都玩过。06回,西门庆与潘通奸成功,进一步玩浪漫。【西门庆又脱下他一只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酒在内,吃鞋杯耍子。妇人道:“奴家好小脚儿,你休要笑话。”】

宋慧莲是仆人的老婆,被西门庆勾搭上手,她的脚比潘金莲更小,西门庆摘下她的一只鞋,收藏起来。后来被潘发现,大怒说:【来旺儿媳妇子的一只臭蹄子,宝上珠也一般,收藏在藏春坞雪洞儿里拜帖匣子内,搅着些字纸和香儿一处放着。甚么稀罕物件,也不当家化化的!】

这种玩法,类似当摆件。估摸着,西门庆时不时会把宋的鞋拿出来玩赏一番,闻一闻。据说山口百惠最红的时候,每次外出访客,鞋在门外放着,都会被粉丝偷走。粉丝们对山口的鞋,估计也是这种处置。

通宝推:舒拔,hullo,foureyes,履虎尾,非鱼,西安笨老虎,积吉,不限,老醋花生,浣花岛主,李根,
家园 荀彧?
家园

家园 缠足有病态的审美的原因,更多的还是历史原因吧。

缠足在宋代才开始流行在中国的北方,南方相对较少。主要是由于北方游牧民族的入侵,每次会掳走大量的妇女。缠足后妇女行动就很不方便,走不快,于是就不会被掳走。

家园 缠足的原因我看是病态审美的原因,

北方游牧民族掳掠的猜测,理由不充分。

缠足最早的记载不是宫廷就是倡门,开始出现在民间家庭,是在北宋,而且似乎应该是在士大夫阶层开始的,一般平民则没有。可能流传途径的是,士大夫买的歌妓---士大夫的小妾---士大夫的正妻。但是北宋缠足的并不很普遍,而且也并不被主流伦理接受,程颐的家训就禁止家中女眷缠足。到南宋,缠足开始普遍了,但理学家依然反对缠足。

到了明朝,缠足已经是中上层妇女必须的,不缠是不守理了,但越是下层,不缠足的越多。

我对恋足开始特别不理解,性幻想的部位一般都应是有些明显的性征。脚,男女能差多少?怎么集体恋上脚了呢,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现在我自己的答案是女人小脚走路歪歪扭扭的样子(婀娜多姿?)引起的性幻想,不过这是不是还是太变态了。

家园 丈夫只有权力卖掉通奸的妻子
家园 花“苟或”!

小学时候翻三国演义,有几个人的名字都是自己脑补的(其实字典就在手边,懒字害人还是三国吸引人??)~

譬如荀彧(xunyu)=苟或OR狗或……

直到后来要求人手一本小字典,翻字典后才发现,两个字都读错了~

后来一大学室友大谈“荼毒”~我是差点喷了一口茶水的。嫪毐(laoai)我是看电视认识的,不是查字典——那时候有个什么“白娘子”演的《秦始皇和阿房女》里面有嫪毐。但是那电视剧害我读错了阿房宫(e pang gong)的阿房两个字——电视里演的时候就喊的阿(a)房(fang)~

扣鼻~~~

家园 那个排名不是按地位排的

那个排名不是按地位排的,是按死的先后顺序排的。

魏延的地位,如果不是最后被诸葛摆了一道,三国志(正史)里就是关张马黄魏同列了,没老赵的事。

家园 按死亡时间排序是不对的

(廖立)於是废立为民,徙汶山郡。立躬率妻子耕殖自守,闻诸葛亮卒,垂泣叹曰:“吾终为左衽矣!”后监军姜维率偏军经汶山、诣立,称立意气不衰,言论自若。

魏延在诸葛死后即闹别扭被诛,此时廖立尚在流放地汶山种田未死。直到姜维后来路过,还特地去拜访他。再看姜维传——

十二年,亮卒,维还成都,为右监军辅汉将军,统诸军,进封平襄侯。延熙元年,随大将军蒋琬住汉中。琬既迁大司马,以维为司马,数率偏军西入。六年,迁镇西大将军,领凉州刺史。十年,迁卫将军,与大将军费祎共录尚书事。是岁,汶山平康夷反,维率众讨定之。

则姜维拜访廖立最早也在“随大将军蒋琬住汉中”之后,最大的可能则是(延熙)十年平汶山叛乱的时候。这个时候诸葛亮、魏延早死去多年了。因此刘彭廖李刘魏杨传不是按死亡时间排。

不过按时间排序也是有道理的,那是按这几个人出事的时间。刘封败亡,彭羕廖立出言不忿获罪,李严办事不力,刘琰打老婆,魏延闹事,杨仪恃功而骄,这几个人的事按先后顺序排下来倒是成立的。

再说魏延,这家伙是刘备特简提拔的,本身就招忌。打仗是有一手(魏后将军费瑶、雍州刺史郭淮与延战于阳谿,延大破淮等,迁为前军师征西大将军,假节,进封南郑侯),忠字上也没有问题,诸葛亮死后他并没有降魏足证明其不是反叛只是闹事。但他有个大毛病就是不能与人共事,与诸多同事之间都闹矛盾(典型如刘琰杨仪),刘备诸葛亮爱才容忍他的这些不是,魏延还能撒撒娇什么的,等到容得起自己的领导都不在了还不服管教,周围都是敌人,魏延想不死也难。特简提拔出身,同事关系又不融洽,魏延的地位与评价,也就只能soso了。

家园 单纯的同事关系对地位的评价影响不大

关羽也是骄傲自大,气凌士大夫,影响了他的地位评价么?

在魏延的问题上和杨仪的私人矛盾只是表象而已,根源在于“相府”已经成为蜀汉垄断权力集团,在诸葛死后“相府”如果想继续维持权力地位,那就容不下魏延了。

刘备死后诸葛开府,排挤李严,逐步形成“相府”权力集团把持朝政,但军权因还有几个宿将,尚未百分百掌握。首次北伐街亭之战不用魏延而用马稷,大力栽培姜维,目的都是增加在军中的势力。

出师表千多年一直认为是表忠义,不过认真看下表的内容,“相父”虽然外出,皇帝的保安队长、秘书都由“相父”一手安排,朝政要跟“相府”的人商议,说白了就是“相府”管事,皇帝只能打酱油,“宫中府中,俱为一体”,这都是赤裸裸的权臣口吻。李严给诸葛的信请加九锡,诸葛回复说如果立了大功,虽十锡可加,况九锡乎,已经把自己的志向说得很明白了。如果北伐顺利,诸葛立了大功震慑天下,下一步大概就是学曹丕了;就算北伐无功,如果诸葛寿命长点,有时间把儿子栽培起来那也是司马昭一流。

而诸葛一死,“相府”集团面临一个存亡的危机。刘禅虽二,但对诸葛专权还是有所怨望。魏延有官职地位有威望有实力,却不属“相府”一脉,如与刘禅配合,是有能力倾覆整个“相府”的。诸葛在生时可以压制魏延,但诸葛死后,为维持“相府”的权力地位甚至生存,就必须“清除”魏延了。

为了清除魏延,整个“相府”可以说是总动员。看看“相府”核心们的表现:诸葛留一个不三不四的“遗命”,杨仪统军撤退,姜维断后,费玮忽悠魏延,蒋琬忽悠朝廷,人人出力,个个争先。至于杨仪事件,那是“相府”清除魏延,坐稳江山之后,内部权力分配的问题了。

家园 查了下《金瓶梅》,丈夫有绝对的权力卖掉妻子

这两天我又翻了书,丈夫不仅可以卖妾,还能卖老婆。第30回,西门庆需要给儿子官哥找个奶妈,可巧就找到了一个,被卖的女人是良家妇女,正房太太。

(西门庆)正要使小厮叫媒人来寻养娘,忽有薛嫂儿领了个奶子来。原是小人家媳妇儿,年三十岁,新近丢了孩儿,不上一个月。男子汉当军,过不的,恐出征去无人养赡,只要六两银子卖他。月娘见他生的干净,对西门庆说,兑了六两银子留下,取名如意儿,教他早晚看奶哥儿。又把老冯叫来暗房中使唤,每月与他五钱银子,管顾他衣服。

家园 【原创】读书笔记 两条腿走路-希腊的陆军和海军-1

任何国家的军队,最高级都分为若干军种,下面是兵种,合称为军兵种。本文的名字叫《2条腿走路》,涉及一个希腊神话故事,命名了恋母情结的希腊悲剧人物俄狄浦斯,遇到狮子身体的美女斯芬克斯,后者让他猜谜,故事大家都听过,早上4条腿,中午 2 条,晚上 3 条。对一个国家来说,军种相当于腿。现在大部分国家有 3 大军种,陆海空。比如英国,三大军种是:陆军、皇家海军、皇家空军。注意,陆军没有皇家二字,因为陆军跟着反贼克伦威尔作乱,差点颠覆王室,而且陆军的招募权属于教会。军种最多的国家,应该是苏联,曾经有 5 大军种:陆、海、空、战略火箭、防空;中美都有4大军种,中国:陆、海、空、二炮;美国:陆、海、空、海军陆战队。

世界上最早的军种,莫过于陆军,包括希腊,我就从希腊陆军说起。希腊现在是个国家,但在近代希腊王国从奥斯曼帝国独立之前,希腊只是个文化名词,连地理名词都不是。举个例子,著名物理学家阿基米德,他就是希腊人,不过他的祖国和活动区域都在西西里岛,按现在的行政区划,他是意大利人。希腊有上百城邦,人口上万的就算多了。

无论实行民主还是寡头、君主制,希腊城邦的公民的权力都很大。希腊所有城邦都实行民兵制,特征是只有公民才能当兵,当兵是权利也是义务。希波战争之后,由于战争频繁,没有公民权长期在该国定居的外国人,相当于有绿卡的人,也可以当兵,这些绿卡兵的战斗力低下,忠诚也不足,守城还行,不能指望打野战。民兵制的特点有2, 一是全民皆兵,以雅典为例,男性公民从 18 岁进入服役年龄,60 岁才能退役,考虑到卫生条件和战争频发,18 岁之后,除了病死、事故,死在战场上概率极高。二是士兵自备行头,包括头盔、胸甲、盾牌、长矛、短剑5大件。

国家不提供装备,如果你很有钱,能买得起战马,你就是骑兵。希腊、罗马都实行阶级制度,按财产划分。全世界所有国家,都会把臣民划分为若干集团,无非 3 种分法:

1 阶级划分,就是按财产多少划分;

2 按社会分工划分,中国从管仲开始分士农工商,印度有4大种姓,萨珊帝国也有 4 大种姓;

3 按与统治集团或皇族的远近划分,如元朝的4等人。

地中海世界按财产划分阶级,有他的合理性,雅典分为 4 个阶级,罗马共和国分的更细,6 个阶级。以雅典为例,四个阶级叫啥,划分标准我就不说了,称为第1,2,3,4 阶级就行了。第一阶级最有钱,他们一般不服陆军兵役,更愿意做海军的舰长,具体的情况到说海军的时候再说;第二阶级穷一点,依然很有钱,他们能买得起战马,做骑兵,所以叫骑士阶级;骑士阶级很重要,类似中国宗法系统中的士,社会地位既不是最高,不招人恨,有很大上升空间;第三阶级人数最多,以自耕农和小地主为主,他们是市民或公民的主体,能承担购买装备装步兵装备的费用。伯罗奔尼撒战争前,雅典鼎盛时期,雅典大头领伯利克里算过,雅典能出 1.3 万公民重步兵,他们几乎全是第三阶级。第四阶级最穷,也叫贫民,买不起装备,只能做轻步兵,具体说就是做投石手、弓箭手,打打杂之类,或者在不需要自备装备的海军中做桨手。越有钱的阶级,在军队中的地位越高,战胜获得的战利品也越多,一旦战败,他们的损失也最大;反之亦然,总之,钱多意味着负担重,也意味着回报大。

希腊重步兵,学名 hoplite, 战术叫希腊方阵。荷马史诗时代,重步兵的装备已经定型,就是5大件:盔、甲、盾、矛、剑,地中海世界基本不用弓箭,使用标枪、投石,这与地中海世界的社会结构和战术安排密切相关。

布鲁塞尔博物馆的花瓶

这幅图的装备已经很齐全了,除了没有短剑,一应俱全,左下角放着科林斯式头盔,特征是只露出眼睛,鼻子嘴都被遮挡,中央有一道很长的护鼻,嘴两侧向前包住嘴,只留一道缝隙,头盔上装饰纵向的马鬃,显得很漂亮,这种盔的防护效果固然好,但视野狭窄,耳朵包在里面,听不见声音,戴着很不舒服。除非开战,将士不会把盔戴在头上,会往上放在头顶。

换一张图,侧视

这是雅典繁荣的始作俑者,地米斯托克利的胸像,他把头盔往上挪,放在头顶。

希腊人没有裤子,所谓长袍,就是一件开了四个孔的筒子,从头套下来,古典时代只有 2 个民族穿长裤,波斯人、法兰克人。

图中的2个人,一看就知道是希腊和波斯人,波斯人穿长裤,希腊人没有,由于没有裤子,希腊人的衣服类似裙子,上身再套一套铠甲或刚性的胸甲就行了,希腊人不穿靴子,穿皮带鞋,罗马人也如此;小腿上穿胫甲,胫甲不是必须的,盔、甲是必要的装备。

盾牌发明的很早,不过最早的盾只有中间的皮带,手握不住,会在手心中滚动。于是希腊人把盾牌像背书包一样,挂在左肩和右胯之间。之所以挂在左肩,一来保护左侧的心脏,二来距离右臂远,加大右臂活动空间。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中记载,小亚的卡利亚人发明了三样东西,【他们首先懂得把羽冠套到头盔上面,他们把纹章加到盾牌上面,他们还发明把把手加到盾牌上面去。原来在这以前的时候,盾牌是没有把手的,持盾的人只得用一条度带,再把它套在脖颈上从左肩的地方挂下来。】

头盔的羽毛只有装饰性,军事意义不大,不过久而久之,羽毛成了地位的象征,地中海世界发明了其他羽毛冠,比如罗马军团的百夫长,也叫百人队长,英国有一种坦克叫百人队长,百夫长的头冠是横向的扇形。

罗马百夫长,

罗马军团士兵,头冠是纵向的

其他样式的头冠也有,比如迦太基人喜欢在头盔两侧各立一根羽毛。现在头冠也流行,有一种发型叫莫西干头,印第安莫西干人喜欢留,特点是两侧剃光,中间留纵向一长条。小贝因为莫西干头,跟弗爵爷干了一架,一气之下去了皇马。莫西干头与其说来自莫西干人,不如说来自希腊的传统。

卡利亚人第二大发明是在盾牌上画图案,影响更为深远。斯巴达人喜欢在盾牌上画一个大写的希腊字母 ^ ,读【兰姆达】,雅典人喜欢画国鸟猫头鹰。

图上有 6 个 兰巴达盾牌

雅典的猫头鹰盾牌

到了后世,盾牌上的花纹更加千奇百怪,欧洲各国各家族,都愿意在上面加上家族纹。

第三大发明在当时更加重要,就是在盾牌外侧加上把守。

这个把手很简单,使用者只能一个方向持握盾牌

这个盾牌更加先进,把手绕盾牌一周,战士可以任意调整持握角度,这样盾牌具备攻击功能,可以正面撞对方,还可以抬起,用盾牌边缘击打对手,俯仰、左右都可以调整角度,有 2 个自由度。成年人的胳膊肘到展开的中指尖,长 0.5 米左右,再看上面的盾牌,容易算出,这个盾牌的直径是 1 米,成年的胳膊肘到展开的中指尖,在西方是个常见的度量单位,叫 1 肘,cubit, 以国王的为准。盾牌以木制为主,也有用柳条的,更加轻便,如果有钱,还可以在外面加一层青铜,更重,不过必要性不大。 直径一米的大木头盘子就不轻,1个盾牌重量将近 10 公斤。

铠甲更重,30 公斤左右。圣斗士的圣衣的是铠甲或胸甲的变形,特点是露着大腿,仔细看所有的圣衣,穿着者都穿着长筒丝袜,举个例子。

处女座沙加,看他的大腿,就是丝袜诱惑,每个圣斗士的丝袜颜色还不一样

长矛是主要武器,长度在 3 米左右,长矛两面有尖,后面的尖做备用,前面的破损、卷刃用后面的,后面开刃还能插在地面上,省力不说,必要时斜插在地面上,做障碍物、拒马。平时行军或戒备的时候,长矛正握,也叫下握,拇指在前,近身攻击的时候,长矛反握,也叫上握,拇指在后,看图就明白了

上握更容易发力,但体力消耗大,平时没必要这么握

希腊人左手持盾,右手长矛,盾牌保护自己,也保护自己右侧的人,到了近身肉搏阶段,长矛挥舞不开,或者折断的时候,就用短剑啦。古希腊人使用青铜剑,青铜的缺点很多,想要他坚硬,它就很脆,让他柔韧的话,没有攻击力。希腊人只能制造短剑,青铜剑长不了,剑适合刺击,不合适砍剁。但人的生理特征决定了,人更喜欢使用砍杀的东西,于是地中海世界广泛使用狗腿剑,学名 Kopis。

就是这种武器,有点像刀,台湾人称之为开山刀。开刃方向与刀相反,能砍能刺,至今英国从尼泊尔雇佣的廓尔喀雇佣兵,还使用这种狗腿剑。

廓尔喀雇佣兵和刀

亚历山大时代,狗腿剑依然广泛使用,当做刀来用。

轻步兵没有重甲,主要装备标枪和投石索,由第四阶级组成,希腊人也经常雇佣外国人做轻步兵。轻步兵在肉搏之前,使用远程武器打乱对方阵型,或者布置在重装方阵两侧,保护方阵侧翼。

重步兵的战术是组成密集方阵,组团冲刺跑。中学物理学过,撞击或冲击有两大衡量标准:动能、动量。动能 == 1/2 mv2,动量 = mv,都要 2 个参数,质量、速度。速度越快,质量越大,冲击力越强,越容易贯穿敌人阵线。希腊方阵就从这两个变量入手,组成 8x8 的方阵,大家紧密排在一块,同时行动,一块冲刺,质量为 64 个成人的体重,速度、步调要求整齐划一,一个人跌倒,全方阵解体,这需要严格的战术纪律和长时间的训练。希腊、罗马许多将军都说过,要让士兵还怕长官甚于害怕敌人。希腊各国中,以斯巴达人的训练最刻苦、严格,他们的重步兵天下无敌。

方阵通常稳步前进到距离敌阵150米的距离,然后开始奔跑,逐渐加速,最后50米全力冲刺。希腊密集阵战术对士兵的身体素质和战术素养要求非常高,一个全副武装的步兵需要负重四十公斤,进行长距离的奔跑和高强度的冲刺。一个希腊方阵必须在任何情况下保持队形紧密,步调一致,这需要长时间的队列训练才能达到。希腊密集方阵的正面攻击锐不可当,其弱点在侧面,因而往往需要散兵或骑兵在两翼保护。

希腊方阵的其他弱点也很明显,比如不适合在崎岖、狭窄地形上使用,重步兵对体力要求很高,不耐久战等等,这些缺点被马其顿方阵放大,因为马其顿方阵是 16 x 16 的,是希腊方阵的 4 倍。罗马人最后大破马其顿方阵,有2大原因,一是马其顿方阵的体力迅速耗尽,二是罗马军团没有顶住敌人的第一波攻击,却又没崩溃,逐步后退离开平地,进入崎岖地带,马其顿人继续追击,在崎岖地带阵型散乱,长矛无法挥舞,罗马人用短剑近身肉搏,大破之。

说完希腊陆军的装备、战术,进入下一大板块,编成、军饷、伙食。雅典全国分为10个部落,罗马更多,35 个。以雅典为例,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长官,掌管本部落的花名册,类似户口,男性公民到 18 岁进入服兵役年龄,部落长会把他加入花名册。10个部落组成10个基本战术单位,就是说希腊人的战术单位是根据部落或居住区编成的。直到近代,许多国家还按这一原则编组军队,比如日本最早的6个师团,按地方或家乡编组,在抗战的时候,许多日本师团不叫番号,而以乡命名,如著名的东京师团,名古屋师团。

斯巴达的部落数量,修昔底德说有 7 个,色诺芬说是 6 个,色诺芬在斯巴达军队中服役过,他说的可能更加准确些。他俩也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修昔底德早20年左右,也许斯巴达在20年间少了一个部落。斯巴达有 2 个国王,很奇特,通常一个在城里看家,另一个领兵外出,很像罗马的双执政官。在一次伯罗奔尼撒战争的战役中,斯巴达军队按如下次序编组。

国王是最高统帅,下面是 7 个团,这是修昔底德的说法,他说斯巴达有 7 个部落,就是来自这里。每个部落组成一个团,叫 morai,英语翻译成 division,喜欢看战史的人一定眼熟,这个词在军事上译作“师”。 其实 division 一词指基本划分单元,在行政领域叫 部门,division 的原形是 divid, 是个动词,意为划分。division 究竟是师还是团,要具体分析,在这里,从人数上看,翻译成团更合适。在这次战役中,共有7团兵士,每团有4连,每连有4排(enomoty)。每连前列是4名兵士:至于纵深的人数,各连并不一致,其深度由团长决定。大约算起来, 纵队每层是八个人。(first rank of the enomoty was composed of 4 soldiers : as to the depth, although they had not been all drawn up alike, but as each captain chose, they were generally ranged 8 deep)全钱的第一行列,除开赛克里替斯人不算外,共有兵士448名。”(全军总数是四千一百八十四人,即7×4×4×4×8+600=4184人。译者)。

斯巴达的人口不多,一次出动 3584 公民装步兵打野战,已经相当多了,多数城邦一次只能出动数百,雅典号称能动员 1.3 万重步兵,其实每次大规模出兵,从来没超过 5 千。除了人口少之外,出兵少的另一大原因是财政压力太大,重装步兵是有产者,平时过的挺有谱,出征还要带随从 (servant),雅典给每个重步兵的军饷是每天1个银币,学名德拉克马(drachma),阿拉伯人借过过去,改叫第尔汗(dirham)。如果重步兵有随从,随从也提供1 个银币。除去随从不算,一个重步兵的1年军饷就要 365 个银币。

单说银币大家可能没概念,我跟现在的公制和明朝的白银做个比对。希腊最大的重量单位叫他连得(talent),用在人身上意为天才,天才是他连得的引申,不是本意。1 他连得重 26 公斤,听起来挺沉的。再看看明朝的白银,明朝 1 斤为 596 克,斤两 16进位,一两为 37 克。1 希腊他连得,恰好等于 700 两白银;1 他连得折合 6000 银币,则每个银币 4.33 克。这样换算关系就出来了,一个银币不到 0.12 两白银,反过来说,1 两白银约8.5 个银币;一个重步兵,年薪 365 个银币,折合白银 42 两多。

365 个银币,按希腊的他连得算,折合 0.06 他连得,如果雅典维持 1 万重装步兵,一年需要 600 他连得。伯罗奔尼撒战争前,盟国和属国给雅典的贡金每年就有600他连得,看起来,盟国的贡金能养活雅典军队,其实不然,仗打起来的原因之一,就是盟国对给雅典交钱,感到负担太重,苦不堪言,他们为了不交钱才反抗。战端一开,贡金大量减少,雅典开支却增加了,另外打仗导致商业萧条,日常的收入减少了,战争到了中期,雅典不断动用国库储备和向本国公民加税,依然入不敷出。晚期雅典财政破产,打不下去了。雅典海军比陆军更烧钱,听起来挺吓人的,到说海军的时候再细说。

最后说希腊军队的伙食,希腊军队是民兵,有战争才入伍,不需要常备军,一旦战争打起来,国家一方面给军饷,还要给饭吃,士兵不需要自带干粮。希腊人乃至整个地中海世界,主食就3样:大麦、橄榄油、葡萄酒。

先说大麦,还不是小麦,这玩意相当难吃,不过大麦容易种植,在土地贫瘠的希腊只能吃它了,具体做法是磨成面,掺入水烤制成面包或饼。最普通的食物就是这种大麦面包,橄榄油是调味品,抹在面包上吃。葡萄酒对西方人极为重要,做饮料可以喝,做兴奋剂能提神醒脑,疗伤时还可以消毒。基督教堂的圣餐,模仿耶稣最后的晚餐,就两样吃食,圣饼、葡萄酒,就是说,耶稣和徒弟们就吃这两样东西。

《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3卷记载,雅典人派一艘船带信去远方战场,要战场指挥官处决敌人的战俘。这条船走了不久,雅典人后悔了,决定取消命令,派另一条船追赶前面的船,为了提高后船水手的工作动力,给他们的面包中,除了大麦还有橄榄油和葡萄酒,一块烤制。这说明普通士兵的面包中没有酒和油,做好了再和葡萄酒一块下肚。希腊军人的口粮,就两样东西,大麦面包、葡萄酒,我废了很大脑筋做了换算。

重步兵每月的伙食为,大麦 1 麦斗,葡萄酒 1/6 麦斗。麦斗(medimnus)是容积单位

1 英制品脱(pint)=20液盎司=568.26125毫升≈0.5choinix,

1英制品脱=4及耳=1/2夸脱=1/8加仑=1/64蒲式耳=568.26125毫升≈0.5choinix,

希腊干量:

1麦斗(medimnus)=48 choinix(chnix)=192 cotyle(kotylē)≈1.5英制蒲式耳(bushel)≈52.4升,

4cotyle=1choinix≈1夸脱=2品脱=1.136升。

英制、公制的换算,我得出结论。斯巴达军人每月1麦斗谷物,8 choinix或1/6麦斗酒,折合每天1.6choinix(1.75公升)面包,4/15 choinix或16/15 cotyle或0.303升酒。

《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4卷记载,一支斯巴达军队打了败仗,被雅典海军包围在一个岛上,经过谈判,【雅典人应当允许在大陆上的斯巴达人将搓成面条的粮食,按照规定的数量运往留在岛上的斯巴达人。此项口粮规定每人大麦饭(barley bread)两夸脱(Attic chnickes),酒一品脱(two cotyles,折合英制1品脱,0.568升)和一些肉类;侍从(servant)减半。】(to send over to those in the island a portion of ground corn agreed on, to wit, to every one two Attic chnickes of meal , and two cotyles of wine, and a piece of flesh; and to every of their servants, half that quantity)。

与平时的伙食对比一下,会发现岛上被困军队的面包增加到 125%, 葡萄酒几乎翻倍为 0.568 升 ,最重要的,还有肉吃。

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2.168节记载,埃及法老有 2000 常备军,他们拥有一块土地做军饷,平时还有饭吃,【每天获得五米那(2.18公斤)面包,二米那(0.872公斤)牛肉(beef)和四阿律斯铁尔(arusteres, Cotyla, half-pints, 折合2英制品脱,1.136升)酒。】。括号中的内容是我加入的,为了折算查了不少资料。这些食物,一个成年男人肯定吃不了,我认为是给军人全家吃的。

与伙食量大幅增加的被困斯巴达军人比较一下,先说容易比的。普通斯巴达军人没肉吃,被困的有肉,但肯定不如埃及军人的 0.872 公斤多。葡萄酒,计量单位相同,埃及人翻翻。唯一难算的是面包,埃及的单位是重量,2.18 公斤,4 斤多,好大一坨。斯巴达的面包是 2.272 公升,是容积。埃及的计量用重量或质量,容易折算,希腊人用容积,2.2 升大麦面包多重呢,我想了个招,看小麦制品的密度是否超过水,结论是所有烤制的东西都比水轻。

三样烤制食物,上面是鸡蛋灌饼,戗面的;左下角,肉夹馍用的白馍;右下角面包,3样东西入水都上浮。面包是烤制品,密度低于水。结论:2.2升的大麦面包,重量低于 2.2 公斤。最后的结论,斯巴达军人的面包摄入量,低于埃及常备军,而且是远低于。

再算伙食的价值,伯罗奔尼撒战争前后,1麦斗大麦价值2个银币,葡萄酒的价格不明。则1个重步兵的每月伙食,折合 2 个银币,一年 24 个,加上一年的军饷 365 个银币,酒的价值,一年至少要 400个银币,一支万人大军,需要400万银币,667他连得,46.7万两白银,这还不算重装兵的侍从、海军。

通宝推:foureyes,聚沙成塔,决不倒戈,五藤高庆,迷途笨狼,光年,
家园 怎么不单独开个帖?

这段有点小问题

现在大部分国家有 3 大军种,陆海空。比如英国,三大军种是:陆军、皇家海军、皇家空军。注意,陆军没有皇家二字,因为陆军跟着反贼克伦威尔造反,差点颠覆王室,罪大恶极。

陆军不带皇家字样,不是因为有过造反经历,当时海军也是全部站在议会那里反对国王,后来照样带上了皇家的头衔.

政策不同的原因是,议会坚持,常备陆军的招募权,一定要属于议会,陆军是效忠于议会的(或者,冠冕堂皇地说是通过议会代表的英国人民),所以前面没有皇家.

通宝推:赫克托尔,
家园 受教了。我不想新开贴了,帖子太多不好找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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