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也来谈谈岳飞之死 -- 烤面包的胖大叔
我也还有几个问题。
第一,关于原始史料的采信问题。
我的观点是:“省札”是真的,但它不是原始的判决书,而是先上车后补的票。在岳飞被害的那个时间点,未有旨、狱未成。据我所知,从宋朝到现在学界一直有人持这个观点。从这个观点来看,面包叔提到的几个问题就不构成矛盾了。
第二,关于万俟卨、周三畏入对的史料。
这一点我和面包叔解读恰恰相反。因鞠狱毕入对,应当在判决之前,才能起到为皇帝提供参考信息的作用。我记忆中这个流程是有史料印证的?
第三,我感觉面包叔和我在“矫诏”这件事上似乎有一点误解,可能是我用词不严谨所致。我这里打个不伦不类的比方来说明一下:
内人在淘宝上看中了某件商品,和我说了,就购买达成一致了,放进购物车了;但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迟迟不付钱。而我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看不下去了,打开她的账号直接付了钱。
我认为秦桧的先斩后奏,大概类似于此。当然不是说秦桧这么做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只是说,这件事的严重性以及相应需要的胆识和政治能量,我和面包叔的判断似乎有点不一样。
第四,杨沂中的问题。
面包叔所述至为精当,但我这里根据我的观点做一小小修改,与面包叔商榷:
根据判决书,杨沂中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安排押送岳飞家属去流放地服刑。这个任务,完全可能是赵构追认了秦桧杀岳飞的合法性后,交给杨沂中办的。所以说我的提法是如果杨沂中参与了岳飞之死(确切说应该是张宪、岳云之死)的过程,那么可以确定赵构在岳飞死前知情。
关于张宪、岳云死状,我不知确切的史料,但我感觉似乎有些蛛丝马迹。岳飞这样的人物被害,记载上一般有当时的舆情。但目前我看到的记载,都是市人闻而哀之一类反应,好像没有直接围观群众的记载,那就有些奇怪了。张宪岳云是弃市,弃市没有围观群众?
当然,我这个论证很不严谨,不能拿来当严肃的证明,算作论坛上的闲聊吧。
第五,我前面有些问题,面包叔没有给出解答,这不是说要和面包叔辩难。提出一种观点,必然有些地方与史料符合得好,而有些地方符合得不那么好,这是个判断何说为胜的问题。当然,那些问题也是我的疑惑所在,不少更是我的知识盲点。如果面包叔能够解答一二,就更为感激了。
正好也是五条,就先聊到这里吧。
第一点,赵构秦桧的目的是什么?
赵构和秦桧的目的,是让岳飞死。
如果说,岳飞死是和议的一部分,那么岳飞死是首要目的,而让岳飞怎么死就成了次要目的。
就是说如果是因为和议而杀岳飞的话,只要岳飞死了就行,至于说是怎么弄死的,反倒成次要的了。
但是呢,按照目前的史料看,岳飞怎么死并不是个次要目的,比如说逮捕岳飞时秦桧交待“要活底岳飞来”,其次,岳飞到案之后,因为悲愤难抑,绝食抗议,专案组特地安排了岳飞的儿子岳雷进去陪岳飞。这一点在判决书中有体现,应该是实情。
如果只是想岳飞死,甚至需要矫诏,又何必在意岳飞绝食呢?瘐毙不更省事?
加上我上贴所引“尚书省乞以飞狱案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一句,可见赵构和秦桧的目的不止在于消灭岳飞的肉体,而是想彻底摧毁岳飞的声望。
这样一来,矫诏就没什么意义,单纯想让岳飞死的途径太多,不用出此下策。
第二,再说狱成不成的问题。
补充一句“先上车再补票”就是矫诏,这和认定张宪想让老领导回部队是谋反一样,都不能狭义的去理解。这一点应该不是问题。
所谓先上车再补票的说法倒是有,比如邓广铭的倒填日月。但是这并不合理。这不是判决书一纸公文的事,就这张判决书体现出的各项流程,不是填个日期这么简单。
王曾瑜就不认同此说。而且他的考证可比邓先生的一句推测,看上靠谱一点。
当然,我不是说邓先生的说法是错的。我只是想说,认为先上车再补票完全是推测之词。推测嘛,有可能对,有可能错,只是无法证明。
说完前人之争,进一步分析狱成不成的问题。
成狱本不是难事,何必矫诏?
如何成狱,在前贴我做过分析,就是零口供的情况下,通过“众证成罪”。
关于万俟卨、周三畏入对的史料,我认为你的理解可能有误,这是对岳飞案后续处理的请示,这一点大概从无争论,主要是要把岳飞的案情就是判决书,诏告天下。
第三个问题嘛,哦,对了,还有你提的时间问题。
其实我已经回答过了,王曾瑜先生认为十二月二十九日是公文收到的日期,而不是发出的日期。
至于岳飞成狱是在万俟卨掌握专案组开始,弄得很快,岳飞的两条罪,抗旨逗留本来就是三御史弹劾岳飞的事,指斥乘舆,就是找个证人的事,不是孤证,众证就行了。
整个时间流程从史料来看,基本上对得上。
还有你说的岳飞判斩而赐死,就是留个全尸,这无非是顾个朝廷体面的事,所以有个“特”字。岳云嘛,情重法轻,死活是赵构一念间,赵构处死岳云,这不奇怪吧?
岳云和张宪被斩,判决书里有说明的“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一是行军法,二是监斩官是杨沂中。
最后再说一点,矫诏不是鸡毛蒜皮的事,王曾瑜在《绍兴文字狱》一书里做了大量的考证,认为赵构一朝,诏狱的成立专案组和最后奏裁的权力,一直牢牢控制在手中。而秦桧当时,完全没有必要冒这样的政治风险。
秦桧能当上宰相,已经能说明很多问题。
秦桧被俘回归,起初得不到信任,许多大臣对他的身份很有质疑。因为被俘虏的大臣很多,他们很少能像秦桧这样平安返回,且是携妻带子,毛发无损。
应该说没有直接资料证明秦桧是间谍,但是这样有嫌疑的人,当个小官就不错了。除非立了不世的大功,才可以当宰相。秦桧却在没有说得出的功劳下,能迅速成为宰相。
秦桧能当上宰相,和岳飞被杀,两件事同样重份量地说明当时政治的黑暗。
诸如政治路线等大的因素,讨论得比较多了。
这里我就提一点,谈得比较少的。就是秦桧身上的文人因素。
这一点呢,我在别的贴子里也说过。这里稍微展开一下:
我们说古代文人常提治统和道统。
秦桧这个人很有意思,在这两个问题上都没站错队。而且站得很巧妙,比如说张浚和赵鼎是政敌吧,但是在学术上是队友,秦桧呢,就站在这儿。再加上学术圈子里的大佬背书,开局自然不难。
关于政治方面从略,相关论述非常非常多。
道统这一方面呢,现在有点讳莫如深,为什么呢?很简单啊,秦桧名声实在太臭了,哪个知识分子愿意和他沾边啊。
但是呢,还是能从史料里看到一点来龙去脉,这里就引一下当时道统的权威人士朱熹的记载:
治史有所谓诗史互证,我记得沈松勤先生在研究南宋文坛时有段议论,大意是说啊:秦桧能帮助高宗杀岳飞,等于是去掉尾大不掉之势,其实是赢得了当时很多知识分子内心的认同……当时出自这一心理的大量谀词,既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大谎言,同时也表现了某种发自肺腑的真实之声。这段议论真是精彩极了。
因为讨论,我又翻了一下史料,发现自己的一些印象是错误的。比如张宪岳云的被害,是有比较具体的记载的,比如“杨沂中莅其刑,诛宪云于都市”。不知持先斩后奏一说的学者对这个问题怎样认识(或者是岳飞被先斩后奏,赵构补票杀了张宪岳云?),但就我的认识来说,这可以证明赵构是知情的了。我不查史料,信口开河,这得向面包叔和围观河友致歉。
但有些问题我还是有些疑惑,就随便闲聊几句吧。
岳飞的死因呢,有记载称具体死因是“拉胁而殂”,据我理解大概类似于所谓“喷气式”?这当然很残酷,但名义是赐死,那么还保留了一分体面,比斩刑要轻。
然后我翻书的时候又看到这样一条记载:“癸巳,飞死于狱中,枭其首”。这事就怪得很,既然赐死是为了显示朝廷仁慈,留岳飞体面,那又何必枭首?如果想通过枭首示众达到某种政治目的,何不直接弃市效果更好?
当然,这事想必少不了无聊文人吹捧,赐死体现朝廷的人文关怀,枭首体现朝廷对犯罪行为毫不容忍,云云。赵构一伙也未必不是存了这个心思,但是网上闲聊嘛,我发挥一点,以助谈资:
岳飞死于狱而不斩于都市,并且赵构旨意特地要求处斩张宪岳云时“多差将兵防护”。单从这两点来看,有点像是防备有人劫法场。然而劫法场这种戏剧化的情节,恐怕是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的。所以我怀疑,这是不是防备发生突发群众事件?虽然我觉得古代人民群众也不太可能有这样高的觉悟和组织性,但也许是岳飞的崇高民望化不可能为可能了?
而赵构有这样的防备,似乎也可以作为当时舆情压力的一个旁证。那么我又产生一个问题,固然一系列举措证实了赵构一意要杀害岳飞,但是否他内心仍存有一些动摇?这种矛盾的心理状态挺常见,同时解释了一些处刑上的矛盾之处。
当然我无从确证赵构是怎么想的,面包叔姑妄听之吧。
“莫须”二字在宋人文字中常见,比较接近的意思,是“应该”。
韩世忠是在整个案件审理结束之后去质疑秦桧。如果秦桧和韩世忠讲重要证据“可能有”,那不符合侦破结果(结果是有,但被毁灭证据了,当然我们现在知道这是冤案),恐怕韩世忠直接就要求重审了。如果说“不需要有”,秦桧当时大概还没气焰嚣张到敢和韩世忠这么说话。
岳飞死有三种说法:
一、拉肋而死,拉肋这个死法,或许就是打断肋骨?邹阳狱中上梁王书所谓“范雎拉肋折齿于魏,卒为应侯。”
这个说法出自笔记《朝野遗记》,这一则的题目是《岳王卒葬》。既然称为岳王,成文的时间应该是在嘉泰年间岳飞追封鄂王之后。
二、中毒而死,这个说法呢,是《三朝北盟会编》中的《岳侯传》,这里提到赵构用的是“上”,推测作者可能就是当时的文人。
三、枭其首,这说法也见于《三朝北盟会编》和上边的《岳侯传》是同一卷,可能是转引自《中兴遗史》
这里呢,三呢,未必和其它说法矛盾,可能是死后枭首示众,但是不见其它记载,而且其它关于找寻岳飞埋葬地的说法时,没提过岳飞身首分离的事。
至于一和二,谁的说法更准确,也很难判断。我个人倾向于二吧,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或许只是觉得这样可能好一点吧。
绍兴十一年10月,赵构在杀岳飞前,自己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艰难以来,将士分隶主帅,岁久未尝迁动,使植根深固,岂是长策?”
『凡事必谨于微,若事已成则难改,故《书》言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荆襄守臣辟差者,勿令久任,以渐易之,非特谨微,亦所以保全之也。』
削弱军队力量,兵不识将,将不识兵,是大宋基本国策。金兵南侵后,这个基本国策被打乱了。将帅在军人中有了根基,违反了我大宋的基本国策。
所有的事情,都要防微杜渐。如果事成之后,就很难再做改变了。所以《书》上说:在还没有乱的时候,就需要及早处理。
配合秦桧的莫须有,其实跟赵括的“凡事必谨于微,若事已成则难改,故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完全是同一个意思。甚至就是赵括在当时的白话文解读。
翻译成现代话,就是在岳飞有背叛苗头的时候,就要把岳飞干掉。如果不干掉他,万一他真的背叛了,事情就难以挽回了。
根据赵构自己的供述,岳飞是不是有贰心,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防微杜渐。赵构自己明确表示,杀掉岳飞就是防微杜渐。
岳飞之死,历史上的皇上圣明派,奸臣误国派,也真是绞尽了脑汁,非得把锅栽给秦桧。(当然,秦桧也不是啥好东西)
大家自己看看绍兴十一年杀掉岳飞前,赵构自己的金口玉言,明明白白把他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荆襄守臣辟差者,勿令久任,以渐易之,非特谨微,亦所以保全之也。”
赵构这里说的是调任和罢职,并不是杀掉。如果是杀掉还说什么“所以保全之”?
谈论岳飞冤案有一个误区,就是有人认为赵构早就决心要杀岳飞。其实不是的。
赵构早就有心解除岳飞兵权,下定决心迟早要解决的那种。但是并不是早就决心要杀了他。
罢免功高震主的大将兵权,同时保全功臣之终,是宋太祖的老谱。而且太祖誓约说杀大臣不祥。
走到杀岳飞这一步,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秦桧的陷害,另一方面是岳飞的耿介不屈。张宪案是压倒骆驼的最后稻草,赵构知道那是莫须有,但那是他最敏感的一根神经,莫须有已经是他不能承受的了。
王俊的举报大致是这样的:
“
“张太尉道:“更说与你:我相公处有人来,教我救他。”
俊道:“如何救他?”
张太尉道:“我遮(这)人马动,则便是救他也。”
俊道:“动后,甚意思?”
张太尉道:“遮里将人马老小尽底移去襄阳府不动,只在那驻扎,朝廷知后,必使岳相公来弹压抚谕。”
俊道:“太尉不得动人马。若太尉动人马,朝廷必疑,岳相公越被罪也。”
张太尉道:“你理会不得。若朝廷使岳相公来时,便是我救他也。若朝廷不肯教岳相公来时,我将人马分布,自据襄阳府。”
俊道:“诸军人马,如何起发得?”
张太尉道:“我虏劫舟船,尽装载步人老小,令马军便陆路前去。” (岳云送来的一封信,要张宪在鄂州和襄阳搞出些动静,好让岳飞回去重新掌兵。 )
“
请教,这段是不是朝廷的”案”?如果是的话,按宋律应该怎么判?
有宋一代,杀大臣很谨慎,连张邦昌,都不一定死。
简单说是想让老领导回部队。
至于说怎么判的,解甲前引的判决书里有明确记载。
法寺称:“《律》‘谋叛绞。'其张宪,合于绞刑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仍合依例追毁 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本人犯私罪,绞。举官见行取会,候到,别具施行。
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
个人性格因素可能起了不小作用。
最近得闲,和河友讨论了关于岳飞之死的话题,获益颇多。
前文分析了两个问题,其一杀害岳飞主谋是赵构,其二赵构杀害岳飞的原因,因为史料缺失,历史书写的空白处太多,想得出一个确凿的结论,我个人意见,有点难。
不过,虽然难,但是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是人都会有意见和看法,那么我对岳飞死因的倾向性看法是什么,这里谈一谈,请各位指正。所谓的倾向性看法嘛,多少会带有一定的发散性思维,就是脑洞会有那么一点点。
说到岳飞的死因,我们还是要回到岳飞案件的过程。整个过程在第一贴中已经回顾了。这里只谈一点,就是几个时间节点。
根据史料,张宪被诬陷案发是在9月初,岳飞被逮捕是在十月十三日,这中间有一个多月的时间。
这一个多月岳飞在哪儿呢?邓广铭,龚延明,王曾瑜诸先生都认为岳飞在庐山。但是呢,王曾瑜在《鄂国金佗稡编续编校注》又提到,“岳飞罢官后,居住临安抑或前去江州,难以核实,姑两说并存。”
岳珂的记载是“先臣在淮西,被诏入朝,盖未尝至鄂,而径趋行在所,遂拜枢筦。出按楚州,又未尝至鄂,而径还西府,遂奉内祠。至十月,而后有张宪复主军之谤。”并没有提到去庐山。同时还有史料表明,在8月24日的时候,因为岳飞的房子不够住,朝廷还下旨为岳飞修房子。
所以岳飞很可能这一个多月并没有去庐山,而就是在临安。既然岳飞有在临安的可能,他会不会知道在被捕前就知道张宪的案子了呢?
我个人判断,岳飞是有可能知道的。在岳飞的判决书里提到两个人,我引一下原文:
这两个人都是因为向岳飞泄露张宪案情被牵连。那么可以做出一个判断,岳飞在被捕前就已经知道了张宪的案子。
接着讨论:
既然岳飞在被捕前就已经知道了张宪的案子。
那么他清不清楚张宪案子的轻重呢?
岳飞是知道的,因为此前他刚刚处理过韩世忠的案子,整个情节如出一辙。最后韩世忠跪泣在赵构面前,才获得赵构的宽恕。
以岳飞多年的阅历,他不可能不明白张宪案子的轻重,也不可能不明白兴张宪案的目的是什么,同时,他更清楚,这时候怎么做才是最合适的。
该怎么做呢?很简单,就是像韩世忠一样,跪泣在赵构面前,乞求赵构的宽恕。
那么,赵构有没有可能宽恕岳飞呢?其实还是有很大可能的。赵构这个人啊,并不嗜杀,这个无论是史官的评价,还是各种史料记载,乃至于对绍兴年间有据可考的刑案做定量分析,都可以看出,赵构在这一点上,甚至可称为“仁厚”。
我个人判断,赵构的目的,其实就是想让岳飞跪泣在自己脚下,乞求自己的宽恕。
但岳飞这个人啊,怎么说呢,从目前保存的各种史料文献来看,岳飞既任情任性,敢做敢当,又不逾规矩。既有豪气干云的一面,也有雍容自如的一面。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理想人格的典范,而且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也近乎完美。
在这件事上,突出一个关键词“骨气”。
岳飞这个人一向很有骨气,比如说他在王彦军中的时候,觉得上级不对,就出走,后来发现误会了上级,又回来请罪,那怕自己犯的是死罪。和张浚,和赵构的关系中,无不体现了这种光明磊落,敢作敢当,当仁不让的骨气。
当然,随着政坛打磨,骨气有些内敛,但这只是不表现,但不是没有。
在张宪这件事上,岳飞自问“问心无愧,可昭天日”,自然不愿匍匐于赵构脚下乞活。
而赵构的目的,就是要打断岳飞的骨头,消磨岳飞的志气,如果做不到,那就只有杀掉了。
这就是我个人认为,赵构为何不顾一切,一定要置岳飞于死地的原因。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前两年的一位政治家,如果不吟出“敢同恶鬼争高下,不向霸王让寸分。”的诗句,而摧眉折腰跪伏乞活,会不会就不是现在这样了呢?
势力彻底铲除前投降只会更惨
刘裕虽然建立了刘宋,抛开其短命王朝的特质不谈,其北伐的功绩也被消磨的一干二净。为啥?以其北伐动机不纯而不能得到后人的尊敬。虽然刘裕北方的本心可能真是解民倒悬,但其以此为功做了皇帝,大家不能不怀疑其本心。
而岳飞能够成圣,恰恰是由于其没有造反,更由于其后代也没有造反。你说的后代造反,其实南宋就有实例。除了中兴四将,吳玠、吳璘抗金的功绩毫不逊色,但其后代吴曦叛宋降金,旋即被扑灭。吴家三世建功西垂,屡受奖赏,爵高王侯,在川、陕一带民间有口皆碑,多有传颂。但是,由于吴曦犯叛国大罪,吴家80年所积累的荣耀功勋都毁于一旦而付之东流。
相反,秦桧的后代秦钜父子都是抗金英雄最后殉国,却也不能让秦桧增光一分。可见要成为圣人,不但自身道德必须纯洁无瑕,子孙后代也不能掉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