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新清史” -- 烤面包的胖大叔
我稍微领会一些些,学舌不敢当。
不知“新清史”何物,也无兴趣了解。非生计相系也。
针对平民的屠杀,不论是谁,不论在什么地方,不论在什么时间,都应该谴责。
满清的暴行应该批判。
今天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在阿富汗犯下的反人类暴行,同样应该受到站在国际正义和人类良知一边的人共同反对。
你不都伸脚了吗?
我这才问你,你知道王先生的学术背景,治学理念和学术成果吗?
和所谓的“政治问题”有何关系。
2020年的政治问题就是当年的政治问题吗?
新清史的首先的用处是用作对冲国内的满清史学家阎崇年之流。
很多网民支持的就是这一点。
新青史的第2个用处是对汉文化的分化。把中华大地大切8块,搞了一堆外族文化,人民日报提出的要牢牢把握话语权,他的意思就是反对这一点。
所以不要简单的去肯定或者否定新清史。
新清史结论错了,我们可以好好批评。但至少新清史在引经据典科学论证方面,使得国内的清史学界好好学习。
在引文中看到“民族”二字,不需要“有心”。眼睛就行。
有关政治的问题,留给你诠释。
原文从278页到285页,每页大概600-700字,总计约5000字。
包括这里,总共出现了3处“民族”,后边两处分别是“少数民族起义”,“少数民族上层叛乱”。
确实需要一些眼力。
在这一小节,王先生把原因归于封建专制制度,在这里不仅批评了清朝,而且批评了明朝。引文为什么不引全呢?
至于说这一小段引文中,王先生出现的明显史实错误,估计你也看不出来,我就不强求了。
我只能说带着前提去看历史,只能看到自己想看到的,这就是我说的有心。
每年“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前后,微博上就有人“围清救日”,今年还多个“围清救日”。按美法国家的报道,大清能救大半个西方了。
以前,我在西西河里因为乱扣帽子的事,和别人争论,这位燕人颇给我送过一些花。看眼下,帽子扣起来真是娴熟无比,指责澳大利亚的河友不是拿钱的,就是外宣。我记得你的帽子不多,好像没被扣过台湾特务之类的帽子,今天喜提为朝廷讲话的帽子,可喜可贺。
而且所有外来语都要用汉字标注,禁止用拉丁字母。看来是孙中山是破坏民族团结的罪犯,而袁世凯更是窃国之大盗啊。麻烦那些鼓吹满清是中华文明代表的,别只让自己的女人穿旗袍,剃头留辫子标榜你的中华文化吧。
不能因为现在关系改善了,以前的历史就要篡改。既往不咎,不是欺世盗名。
第一,费正清及其学派是单纯的学阀,还是“政治性”的学术组织?胖兄要不要把大陆去东亚中心的“名人”名单列列,让大家看看?
第二,“受教”太模糊了,蒋廷黻直接让费正清在清华教课,柯炳隶没这样的经历。且蒋廷黻、陈寅恪并没有像费正清那样的“东亚中心”吧?
这个问题,可以用黄仁宇和费正清那段官司,来说明费正清对于他的派系的管理,或者用唐德刚被排挤,来说明费正清的弟子可不可能违背费正清这个“中国人民的老朋友”的“学术”宗旨而“受教”?
第三,至于说对费正清“学说”的了解,胖兄的意思是我不了解费正清?这个麻烦一些,那胖兄认为要看过多少费正清学派的书才算了解呢?
目前还是要谢绝,因为2000前的教材也是受果党、“复兴”的士大夫们、以及海外费正清们影响很大的中学历史教材。
比如甲午那段,燕兄可以看看我回阴兄那段。
再者,我没有说辛亥革命是颜色革命,燕兄不要误会。
不过,第一,我不会像唐家山兄那样,坚决否定海外帝国主义势力、曾经出手利用中国的某些革命运动、组织以及“家”,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的。
第二,这个和燕兄关系就比较紧密了:我认为互联网上保留百年前辛亥革命的“反满“宣传资料,目的是为了在今天和今后的中国搞颜色革命。所以燕兄等河友,一定要慎重引用。
至于新清史,我认为不可轻视、或者盲目认为那是一种学说,而不是为了察哈尔学会提供”精神“”武器“的颜色革命行为。旧日日本的”满洲学“不是什么学术,今天米国的”新清学“也不是什么学术。
与纪念南京大屠杀相比,我认为更应该应对的是”满洲学“、”新清学“。
本来胖兄说”清朝历史叙事是政治问题“,我很表同意。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反而认为新清学是学术问题?
强调一下,给海外青少年讲中华历史,肯定要排除“中国人被屠杀所征服”这样一种历史”观点“和潜在逻辑。
同理维持一个行业需要的人口,资源,需求也会越来越大,小国家基本就被淘汰了。主席在结束百年战乱,创造了一个平等均富利用人口成长的环境。利用工业国家直接的矛盾窗口期使中国快速工业化。调整工业布局在大三线备份了另外一套工业体系防止战争破坏,缩小国内发展差距。但改开的计划生育,贫富差距损害了维持工业生产体系的需求增长,现在提国内循环,没有需求哪有循环。
1、费正清有没有问题。
有,从学术层面到政治层面。
2、费正清应不应该批判。
应该,从学术层面到政治层面。
3、费正清和“新清史”有没有关系?
没有。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好比两个罪犯,一个抢劫犯,一个是连环杀手。你不能因为这两人认识,就说他们是一个犯罪集团。
而且用连环杀手的罪名,去起诉抢劫犯,这在法律上也不成立的。
最后,质疑你对费正清了解,确实不大礼貌,只能说我和你对费正清的认识有非常巨大的偏差,但是谁对谁错,不能由我来判断。我们就各自保留看法,个人感觉似乎没必要讨论下去,因为基本认识相差太远。
再多说一句,这个……是何炳棣,不是柯炳隶。
还是请你看看我的主贴:
第一句话就是:第一:“新清史”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
我从未将“新清史”看成是学术问题。
我不强求别人认同我的观点,但是也不要误读我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