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法国卢大使的言论说明了中国相关逻辑教育(包括辩论课)的缺失 -- 思想的行者
我们使用武器就是要他们服从我们的理,而这个理我们自己也要讲。
我们不是黑社会,不是霸权主义。
就好比现在的驻法国大使,欧洲国家一直事实上支持台独,那正好中国也可以不承认某些国家的合法性,谁怕谁啊!
满脑子普世价值一类的货色,把西方拿来洗脑的东西当了真。
法律是建立在公理之上?这一看就是脑子进水了。汉高祖进咸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你看,老刘一句话,秦法就没了,高祖的法就立了,你的公理哪里去了?有老刘这个统治阶级的一句话管用?
民国的法支持剥削和土地兼并,本朝的法就反对,土地兼并这个事,多少人努力在推动,想要回到民国,不是照样不成?直到今天,土地的留转也只是承包权,所有权还是集体的,这是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结婚只办酒席不领证,法律程序上不完备,赶紧补个手续不就行了。非得犟事实婚姻,程序正义被你吃到肚子里了?这方面前苏联国家包括俄罗斯都是一笔烂账。
你确定马克龙在为波三小声张正义?我还觉得是中法演双簧呢,中国替法国敲打波三小,马克龙名利双收,里子面子都有了
中国早就承认了对方的主权地位,是大使被记者一激,乱说一气了。
还要补哪个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需要西方承认才行吗?
我文中的论述是建立在一个类比逻辑的基础上,
即:法律建立在宪法的基础上
几何定理建立在公理公设的基础上
宪法类似于几何学里的公理公设
我文章中提到的公理是几何学意义的公理,你理解到哪里去了?
再次说明汉语表述的模糊性影响了逻辑严密性。
从上下文就可以看得出来我这里说的公理不是人们平常说的天地良心的那种公理。
其次即使对方真正表态支持台独,中国应该用与欧洲断交等光明正大的方式,而不是用小流氓的方式。
你用小流氓的方式伤害的是你自己的公信力,只会让你在国际上更没有号召力,更没有朋友。
你以为外交就是为了爽,为了骂人?
外交就是为了自己有更多的朋友 更少的敌人,即使敌人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反对自己,不敢用明目张胆的方式抢劫。
我抄个公理的定义给你,供你学习:
公理(英語:axiom)是沒有經過證明,但被當作不證自明的一個命題。因此,其真實性被視為是理所當然的,且被當做演繹及推論其他(理論相關)事實的起點。當不斷要求證明時,因果關係畢竟不能無限地追溯,而需停止於無需證明的公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正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具体体现,我再抄段宪法的总纲给你看看什么叫统治阶级意志: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看到没有,马列主义、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道路,是宪法规定的中国道路,和西方的资本主义一样吗?二者之间存在公理吗?
卢大使不知道这几个国家都是联合国成员国么?卢大使不知道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加入联合国么?当然知道。
他只是说,从国际法来说,几国在国际法上没有有效的地位。言下之意,国际法不能决定所有事情。就是在针对记者上一句所说国际法确定了克里米亚属于乌克兰。
要结合上下文去理解,不能单拿出这一句话说事。
你看那位记者马上就理解了卢大使的意思,他下一句话接的是:“你好像是说,苏联解体后产生的边境秩序,在你看来还没有定论?”,瞧,他已经转到了边境问题。
如果他也认为卢大使的意思是不承认几国主权,以这位记者的敏感性和咄咄逼人的不友善态度,怎么会放过这个大新闻?肯定要穷追不舍的继续追问:中国是否不承认几国主权。而不是转移到次一级的边境秩序问题。
所有关于社会的,都是有屁股的。所以你的蜜糖是我的砒霜,在利益不同、矛盾的人之间是没有公理的。
你有很长的开发史,别人没有?
还明确了奴隶制度合法,这是人类的公理吗?
给洋奴们要介绍西方例子。否则人家说,中国人不懂公理,逻辑,才会出现这些反面例子,逻辑上和此前是一致的。
1、经济学不是自然科学,是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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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学、力学、数学、法律,都是人类发明的工具,逻辑也一样,都是人类发明的工具。因此,工具的关联性和延续性,无法证明你关于“几何学具有很强的方法论的意义”。因为在所有的人类所制造的工具当中,几何并不比棍子在性质上更高贵,甚至从时间上来说,棍子可能比几何更古老。除非你能证明原始人先学会画圆柱体,再以此去做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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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为没有相关的国际协定规定”作为理由,在海洋法系国家里是成立的。具体例子有很多,你有兴趣可以问问你身边在欧美的司法界朋友:
比如你抓到一个嫌疑人,你明明知道他是一个人类,但是你必须提交他是个人类的证据,比如驾驶证,生效文书的签名(比如租房签名)等。如果没有这些证据证明他确实是个人,那么你即便知道他就是一名人类,也没法把他作为当事人送上被告席。
中国也一样,也需要当事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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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你提到的我国南海主权,说是“因为中国人在历史上对南海诸多岛屿有过很长的开发史,而不是根据什么国际协议”。
我想请问,你这一结论的证据在哪里?
你说“即使有国际协议 ,国际协议也是根据中国对南海的长期的开发史这一点来确立的。”
同样的,你有证据来证明吗?
哪个国际协议的大意是:因为中国长期开发南海,所以大家承认南海归中国?
我是真想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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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不反对你谈逻辑,我反对的是你在自己都没搞清楚“逻辑”作为人类发明的工具,在性质上并不比棍子更高贵的同时,用错误的证据和没有证据支撑的论断来证明我国大使逻辑不过关。
因为你的论点、论据、结论跟逻辑毫无关系。
不信你等两天心平气和看看你自己的贴,在关联性、性质认定、论述适用到结论方面到底逻辑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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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讨论的措辞确实平和的让我佩服,
你某些观点虽然有点咬文嚼字但也确实另辟蹊径,
但你的论点没有证据支撑,你的论述多有错漏,你对数学、法律、科学(不管是自然的还是社会的)、逻辑作为人类所发明工具的这个认识并不清晰,对“证据”和“证明事项”——说白了你就是不懂法,却在用你不懂的东西做文章,这就让我觉得你不但外行,还论述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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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第一句话所谓从国际法出发几国的主权地位没有定论就是错误的。
这是一个错误的表述
不是因为国际法不能决定所有的事情 就是因为他对国际法的理解错误,并且也因此与中国政府立场相背离。
至于后来记者的问题,是想进一步问相关边境地区的主权归属问题,是记者在即时采访中首先想到的问题,实际上大使的表述的错误超出了他所提问的问题的范畴(即大使不仅否定了边境的主权归属,对于那几个国家的整体的主权归属都进行了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