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最高检雄文《那个如春风一般的女法官走了》 -- 大胖子
多好的创造历史的机会,说不定你就是下一个刘邦项羽朱元璋甚至毛泽东 。
光知道吃人血馒头,死道友不死贫道又有啥用?
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动快速解决
根本上违背了法治精神,法官与当事人战略合作。
我没那么大的雄心,也没有什么抱负,只能自己独善其身,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当不公来临的时候,当然会奋起反抗,会让狂妄自大的人付出代价,也仅此而已。
他们的立法思想的一个来源就是孔子关于道德伦理的思想。
好好想想,鲁迅先生写的人血馒头和你说的有何关系
本质区别没有,都是伤害,都是主观知道这样做不对而做了导致的。
故意伤害了,要坐牢,赔偿对方的损伤和损失。
全责交通肇事导致伤害照理也应该坐牢,可是为了全社会利益不得不妥协,毕竟不让开车不现实,开车一不小心坐牢也不现实,放松了对驾车者违规的人身惩戒,照道理应该在财产赔偿上向被害者倾斜,现在为了三瓜两枣还要唧唧歪歪,真不像话。
匹夫一怒,流血五步。死得好!
别人报私仇行私刑时,你就只是吃人血馒头,死道友不死贫道,跟革命和毛泽东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自己写得很清楚了。没冤枉你
没有欠债不还,合同纠纷......等等民事纠纷了,只有非法侵占偷盗抢劫诈骗罪。民法基本上可以废了,只需一部刑法。主席说的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之区别也是极右投降。
我看这个讨论里面,打着主席旗号、反对我提主席的还真没几个懂主席的。
无一例外的都是在混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把有腐败就等同于阶级压迫普遍存在(主席时代没有一件腐败?没有一件贪赃枉法?),而且基本还是曲解法律, 借有意无意截取的部分事实就义愤填膺鼓吹私刑有理,吃人血馒头。然而还都只限于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大无畏”表演阶段而已。
re: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当不公来临的时候,当然会奋起反抗,会让狂妄自大的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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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楼上的。
就纯扯淡和抬杠吗,你要表达的意义在哪里?
无意义。
我说不同意司法不公已经到了干柴烈火揭竿而起的程度,认为行私刑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为私刑叫好除了制造更多人的血馒头让某些人狂欢毫无用处,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事实上也没有人揭竿而起,绝大多数人遇到了司法不公也不是行私刑而是上诉或其他合法途径寻求解决。
你觉得我说这些没用就只是对你没用而已。我觉得我说清楚我看到的现实是什么和基于现实说出我的判断跟你的不同就行了。况且也没反对你要表达你想表达的任何东西,所以你这质问的逻辑有点幼稚,颇有点抬杠的味道了
真正在司法实践一线中干过都会或多或少认可我说的话。一开始以为你有点实践经验,现在看来,你不仅司法实践全无,理论知识也是半桶水乱晃。算我多嘴,但我依然要把实践中的做法说出来,免得你自己以为是胡咧咧。
讲茶大堂也好,法院也好,本身也是参与方。不可能有做到绝对的公允。
法院的考评、法官的时间、学识都会影响断案结果。
从自己的经验来看,现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这个问题被可以忽略了。设计制度的时候,就默认了会有绝对公平的存在。所以现在的问题,都是不是在讨论原告与被告本身的矛盾,而是与法院的矛盾。
至于原告与被告谁是弱者?
从公开的热点看,甚至现在可以更为简单地归纳,法院与谁有矛盾,谁就是弱者。
三个案子的裁判文书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内,并没有被删除。这一点还是要实事求是承认的。
但是,王佳佳的文书截止到2022年10月26日,同一法院的张义敏的裁判文书却能更新到2024年5月30日。那么疑问来了,从2022年10月27日至2024年5月30日这一段时间内,王佳佳没有出庭过一次吗?
至于党某某的裁判文书,现在是肯定没有。以后会不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里公开,我个人认为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