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请体制内用户先提供伤得轻微的证据,没有证据先别抒情,不然只能显示你特别小丑。
已知第一版蓝底白字公告,15天后依然在开止疼药和止疼帖,没有实际住院来自第二版的供述,这个供述客观不客观,需要你们体制内提供证据,但仅靠供述既没办法反驳第一版公告的证据,也的不出伤势轻微的结论。
因为伤的是脚髁关节、手腕关节,肯定没办法致死的,但要多长时间好,我们也有特别直接的结论——伤筋动骨一百天,像王佳佳一样判15天就好,那就是小丑中的小丑,建议层主别变成这种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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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鉴定中的脚髁关节、手腕关节轻微伤,在我们实际生活中都是当成重伤的,特别是对于外卖员来说,脚髁关节、手腕关节更是无法取代的。
如果脚髁关节、手腕关节在交通鉴定中轻微伤,王佳佳有能够有15天就好的恢复能力,那么她当然也有从身中几十刀中回复过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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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谁没崴过脚,这个够交通鉴定中轻微伤的概念吗?【脚崴了一般两周到6周左右才会好】【重度崴脚,完全恢复时间需要三个月左右】。
这可不是崴了脚,这是被车撞了,王佳佳就给个崴脚最轻的15天恢复期,被捅了是不是活该?你们这些体制内用户,个个和寄寒一样小丑?
第一、左脚踝关节处、左腕关节处轻微损失是蓝底白字说的,你抒情都抒情了一大堆,证据呢?
第二、后14天开了一盒止痛胶囊和三盒外用消痛帖膏,这种伤情能不能继续送快递,足以让王佳佳停止误工费的计算?
你没有证据的话,那我只能说杀的好,不杀不足以让法院停止和保险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
你没有证据的话,那我只能说杀的好,不杀不足以停止王佳佳刮普通人的地皮向保险公司捞好处的权钱交易。
陈王虽然平时表现得有些右倾,但看上去还是比较理性的,讨论科学的时候我看写得有道理,结果这次这么写,大约确实是被盗号了吧。反而和他讨论科学的另一位这一次却表现得理性一些,真是意料不到啊。
要注意区分流氓无产者和无产阶级,流氓无产者是反动的、消极的、反道德和反民主的,而且很容易成为工贼、反动打手和法西斯主义的支持者。
出发点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唯上,三门干部太多,不接地气的干部太多。
我敢说,任何事情出来,都能找到大领导对应讲话够漂亮的地方。问题是,这些东西矛盾的时候怎么办?一边要求讲温情,一边又要依法治国,压力都在下面第一线。我认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应该堂堂正正的在立法阶段写进法律,要求一线简单执行。而不是给一线执行者施舍的权力,出了问题要他(她)背锅。腐败,越反越腐就是这么来的。这次党老汉杀人后,大家知道这事了,之前每年是不是都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类似的事情?有网友已经提到,我国法律,基本都是对受伤害者的补偿小于损失的。弱者受委屈是常态,多数情况不得不忍。
如果按照纸面信息,党老汉罪有应得。但是之所以大家异常气愤,是因为大家把自己和身边的司法遭遇共情了,不大相信纸面信息。
实践的观察可以推测出,本案是一次偶发的工作失误,还是党变质了。
法官怎么办 ?
不是怎么判决公道的问题,因为这种极端性格的,都是认为自己有理自己必须赢才是公道。
那么,当事两方都是这种人的前提下,法官怎么判决才不会导致自己被杀 ?
怎么避免自己落到无论是被甲方杀还是被乙方杀都会换来一片叫好的下场 ?
谁能回答下 ?
这毕竟不是那种老板故意欠薪不给,还给你多番羞辱,给人带来屈辱感的那种杀人案。
也不是那种兢兢业业养家,结果被法官判决净身出户,半生奋斗化为乌有的那种杀法官案。
我说的杀医案的人的思维,就是党志军这种人的思维。
有意多收费了,不尽心了,坑我了,,,总之,都是医生的错。
你这么猜测,不觉得自己不合适吗,不会是你才这么想吧?
后面的都是你的延伸啊。
现在路上车多电动自行车也多,对吧。
假设,你开车在路上,然后因为某些缘故,商业保险未来得及续保。然后,你正常行驶的时候,一电动自行车突然快速插你前方试图拐弯,你来不及反应,与之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上父女二人双亡。
现在,交管部门判定,你虽然不是主责,但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要赔偿20万给对方。
你是一个滴滴司机,家境不佳,背负房债,孩子上学,父母卧床,妻子失业在家照顾老人,,,
你认为自己冤不冤 ?
你不服,上诉法院,法院“考虑弱势群体的利益”,判决你照样赔偿。
你是否心服口服认为这判决很公道 ?
你是否会为了这20万去杀法官 ?
阁下这类禽兽吃的是人民的血肉,吸的是人民的血汗,不思民之多艰,却谓民之可辱、可役、可控、可杀。
尔等宵小之所以天天颂圣,不过是一尊这个卖国贼是你们这帮国贼禽兽的代表和主子而已,窃国器公权以鱼肉屁民。
随口仁义道德,实在满嘴谎言,干的全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破事。特别是一尊这个蠢货国贼上台后,将人民打成牛马,将尔等宵小成为天龙人。
杀人灭口,剥夺话语权,制定的法律那一项经过屁民同意,那一项不是服务你们这么愚蠢的权贵,法律越改越烂,屁民越没有生存权利和空间。公器落入贼人的手里,使国之不国,劣币驱逐良币。
尔等不过是想把国家变成动物农场,自己做天龙人、人上人。
一尊为代表的国贼这些年干的破事有多少,随便说出来那个不是伤天害理,那件不是窃国窃民。
千年雄安烂尾城,千亿万亿洗钱池;壮大国企,收割民企,将屁民的变成国家的,将国家的变成权贵的;涨价去库存,民营房企全收割,民宅不得建,权贵炒房囤房千万间;一带一路大撒币,千亿万亿资外敌;三年疫情大封控,核酸疫苗偷空大社保,屁民牛马养老无依靠,权贵养老乐逍遥;医药全统一,一再涨价割韭菜;股市、彩票抢钱池,实体经济再遭殃;收拢港澳、中南亚黑势力,控制医疗,屠戮屁民供配件;改开万万亿财富被收割,美帝升息下圈套,尔等收刮的民脂民膏被没收,稀宗每次见一尊笑嘻嘻,不愧是我美帝的乖孙子,人傻钱多,百万亿资产得来全不费工夫;战狼外交一时爽,万亿烧火棍却无胆,只能东海猛炸鱼;厉害我的锅跳得高,多次打脸后悄悄跪;百年变局帝王梦,劳民伤财图虚荣;对外人怂嘴硬爱挑事,出卖队友最在行,数十年外交毁于一旦,队友人头逐一送,后面洪水滔天谁管它。
以一尊为代表的权贵将是全世界的敌人,在美帝和毛熊的眼里将是最大的一块肥肉,因为TG的财富都集中在这帮国贼手里,只怕到那一天以一尊这帮国贼的愚蠢,也只会再次割肉卖国,再苦苦屁民,最后还得靠屁民自救。
以阁下为代表的五毛天天在西西河满嘴废话谎言,混淆视听,拨弄是非,挑拨离间,能如此熟练使用这些惯用伎俩不愧是TG经过培训的五毛的典型代表,自私自利不顾国家存亡,如果不是尔等宵小,以中华儿女的勤劳和智慧,国运应气势如虹,百姓应安居乐业过上有品质的生活,尔等还有脸在世人面前狂吠,不要以为你们主子给你们几根骨头,就洋洋得意,误国误民,说不定那一天来个180度转弯,把你们这帮五毛卖了。
社会全体需要一个共识:社会运行需要法制,只要有了这个共识,就不会出现你说的那种两难境界。
2024年11月2日,海南海口交警对外发布一则女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带娃逆行被撞身亡交通事故案例。
2024年9月18日12时许,黄某娥(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儿子麦某成(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至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与白水塘路交汇路口的西往南右转弯道处时,适遇黄某敬(穿拖鞋)驾驶小型轿车绕道行驶而至,两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黄某娥严重受伤、麦某成受轻微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黄某娥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24年9月23日死亡。
黄某娥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黄某敬穿拖鞋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综上,认定电动车驾驶人黄某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驾驶人黄某敬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我是基于如果认定杀人的是“有血性的人民”,所以,我推出一个较为极端的场景,即:当事双方都是党志军这样的,情况类似,又互不相让,闹上法庭,,,怎么办 ?
都是人民,双方的基本情况一样,诉求又截然相反,怎么判定哪个赢哪个输 ?
都是人民,哪个输官司了哪个就要杀人,法官怎么办 ?
如果是“哪个输官司了哪个就要杀人”,这个时候,谁算是“有血性的人民” ?是杀人的那个还是没杀人的那个 ?
如果以后都是“哪个输官司了哪个就要杀人”,都要做“有血性的人民” ,,,热闹不 ?
大姐在干活我在享受片刻就和她聊起来我问她看新闻没有有个法官被沙了她说没有啊我说你平时都看啥新闻啊她说都看抖音我说噢就是最近有个法官被捅了二十刀她说噢酱紫啊为啥这么深仇大恨我说因为捅人的人之前被车撞了在医院躺了两周他要求两万块钱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之类的赔偿法官不同意 大姐说两万块钱不够住院两周吧我说医药费另外算的但法官不同意只同意给两千所以就结仇了大姐说两千块算啥啊我说捅人手段特别残忍后来还割了两刀脖子和大腿她说是啊她亲眼见过人拿刀砍人就是她在厂里干活灵道把工友开除了工友就拿刀砍他砍了好几刀不过领导没s医药费什么都是厂里负担的我说灵道也是打工的要找说法要找老板啊她说几千人的厂上哪找啊都不知道谁是老板我停了下过了一阵她接着说捅几十刀不算啥那五马分尸煮熟做成包子才残忍呢我说你那是港产片看多了吧她说xxx小区就发现过煮熟的残肢啊现在还没破案呢我陷入了沉思……ps.大姐厨艺相当有特色,不说有多好什么的,主打一个干脆利索运筹帷幄手脚麻利刀工一流砍个白切鸡什么的简直手起刀落招牌动作就是砍完会像路边大爷那样把菜刀钉在砧板上……一声大姐不是白叫的。
习对司法系统提出要求,能杜绝系统外极端思维人的恶性杀人案件吗?法院通告了已经写的明明白白了
因其住院29天中的后14天并未实际住院,医嘱仅开具1盒口服止痛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结合交警部门认定党某某伤势轻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缺乏证据证明的其他财产损失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党某实际一天院都没住过,按照规定就是一天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都不应该给,而法官已经酌定按15天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就是在法律范围内跟自由裁量权力范围内最大的给予他照顾了,这样他还不满足还要行凶杀人,这跟习的要求,法官的判罚有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