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河南女法官王佳佳被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党志军死刑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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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用AI分析了这段话,得到一个挺有意思的观点

文本结尾提到大姐的厨艺,尤其是她砍白切鸡时的干脆利落,与之前讨论的暴力事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不仅突出了大姐的形象,也让人联想到暴力事件中的“刀”与日常生活中的“刀”之间的反差,进一步加深了文本的讽刺意味。

用的是DeepSeek,输入内容是 “分析文本” + 帖子内容 。以下是AI输出全文

这段文本通过对话的形式,展现了两个人物之间的交流,内容涉及社会新闻、个人经历以及对暴力事件的看法。以下是对文本的分析:

### 1. **对话结构与内容**

- **新闻事件的讨论**:文本以“我”和大姐的对话为主线,围绕一个法官被捅的新闻展开。通过对话,读者了解到事件的背景:一名法官因为拒绝了一名车祸受害者的赔偿要求,导致受害者怀恨在心,最终采取了极端的暴力手段。

- **社会现实的反映**:对话中提到的法官被捅事件,反映了社会中一些人对司法系统的不满和无奈。受害者因为赔偿问题与法官产生冲突,最终演变成暴力事件,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矛盾和不公。

- **大姐的个人经历**:大姐在对话中提到了自己在工厂里目睹的暴力事件,进一步加深了对话的现实感。她提到工厂领导被工友砍伤,但医药费由工厂承担,这反映了在劳资纠纷中,底层工人的无助和愤怒。

### 2. **人物形象**

- **大姐的形象**:大姐是一个典型的劳动妇女形象,她手脚麻利、厨艺了得,尤其是在处理食材时干脆利落,展现了她的生活经验和技能。她的对话风格直率,对社会事件有自己的看法,甚至对暴力事件表现出一种“见怪不怪”的态度,反映了她在生活中经历的艰辛和现实的残酷。

- **“我”的形象**:对话中的“我”则更像是一个倾听者,试图通过对话了解大姐的看法,并在对话中引导话题。通过“我”的提问和回应,读者可以感受到“我”对事件的关注和对大姐观点的思考。

### 3. **语言风格**

- **口语化**:文本的语言非常口语化,充满了日常对话的随意性和真实性。比如“酱紫啊”、“灵道”(领导)等词汇的使用,使得对话显得非常贴近生活,增强了文本的代入感。

- **幽默与讽刺**:虽然讨论的是暴力事件,但文本中穿插了一些幽默元素,比如大姐提到“五马分尸煮熟做成包子”的情节,带有一种黑色幽默的色彩。这种幽默感缓解了话题的沉重性,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暴力事件的麻木和无奈。

### 4. **主题与反思**

- **暴力与社会的反思**:文本通过对话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暴力问题,尤其是底层人群在面对不公时的极端反应。法官被捅、工厂领导被砍等事件,反映了社会中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 **对司法系统的质疑**:法官拒绝受害者赔偿要求的决定,引发了暴力事件,这让人不禁思考司法系统在处理类似问题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受害者因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采取极端手段,反映了司法系统在某些情况下的僵化和不近人情。

- **对暴力事件的麻木**:大姐对暴力事件的“见怪不怪”态度,反映了社会中一些人对暴力的麻木。无论是法官被捅,还是工厂领导被砍,大姐都表现出一种习以为常的态度,这让人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奈和悲哀。

### 5. **结尾的巧妙处理**

- **大姐的厨艺与暴力事件的对比**:文本结尾提到大姐的厨艺,尤其是她砍白切鸡时的干脆利落,与之前讨论的暴力事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比不仅突出了大姐的形象,也让人联想到暴力事件中的“刀”与日常生活中的“刀”之间的反差,进一步加深了文本的讽刺意味。

### 总结:

这段文本通过日常对话的形式,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暴力问题和底层人群的无奈与愤怒。大姐的形象生动鲜明,她的直率和见怪不怪的态度反映了现实生活的残酷。文本语言口语化,带有黑色幽默的色彩,既让人感到轻松,又引发了对社会问题的深刻反思。

家园 方兄的回复有点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第一,人情味的判决里的人情味,绝不是针对某个特定对象的,而是针对原告、被告甚至法官所有人的。单独针对原告或者单独针对被告,其实都是一种枉法,并非真正的人情味,如果法官只对原告谈人情味,那就是对被告的无情,反之亦然。

第二,人情味的前提是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而绝非无视事实、法理去判决,那是典型的枉法,看上去好似有人情味了,其实对更多的人却是无情。因为抛开了法律这个基本准则,那就是全靠法官个人自由裁量,最终的结果就是没有规则。

第三,两条人命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的说法属于一厢情愿。并非判决有人情味了,就解决一切判决中的问题。依法判决,必然跟人情味有不兼容的地方,对原告的人情味多了,必然导致对被告的人情味少,反之亦然,不可能做到原被告都满意的判决且又人情味满满,那完全是一厢情愿了。尤其是对思维极端的人来讲,只要自己的要求有一点不满足,那就是完全不满足,试问有几个法官会完全为了满足人情味而敢于超越法律框架判案?

回到这个案子,党某敢于拿出没穿过的皮衣来索赔、拿出手写的收据来索赔车辆损失,敢于一天院都没住过索赔29天的补偿,哪个法官敢完全满足他的要求?这样对他的人情味,保险公司会认可吗?上级法院会认可吗?

貌似对党某讲人情了,却是对保险公司跟法官的无情。

唯有事实跟法律框架内,才是最公正的,才是最大的人情味,任何夹杂个人情感自由裁量的,都会因其不规范而反噬。

家园 少拉大旗作虎皮了

举个例子:

1949年10月1日至1996年,中国的《刑法》都没有“嫖宿幼女罪”,当年全国人大通过“嫖宿幼女罪”修订案的时候,你作为“党的驯服工具”当然是衷心拥护的了,毕竟“现在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也是从那个时候建立延续下来的”。

@寄意寒星

家园 卧槽,但凡你脑袋里没有三斤脑血栓,都说不出来这套半文不白,又

装又当又立的、狗屁不通的屁话来。

如果傻逼有十级,恭喜你,你已经突破了十级,达到了神级。

通宝推:寄意寒星,
  • 上帖之待认可回复,花囧定1 / 0
    戳中你主子和你这帮狗腿子的肺管子了吗?

    你们这帮狗腿子被戳中肺管子,急了吧,要咬人,不要以为你们干的哪些龌龊别人不知道!

家园 抛弃是非观以后的胡扯八道
家园 由于是真实对话为例

我还可以补充细节以及背景。大姐只是尊称她其实比我年龄还小她生活经验丰富转行换岗切换角色堪称无缝我深感敬佩的同时说是陷入了沉思其实屁也想不出来AI帮我想了很多。有个细节是大姐懂得刀子砍人不一定致命,但捅人更罗命(要命)。另外,大姐并没有表现出对法官的同情,她觉得s人者这样干实在没必要但也表现出谴责,她对金额不大的赔偿是一种不置可否可有可无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家庭用完菜刀会洗洗擦擦放回刀架,砧板也会洗干净竖起来挂着或者也放在架子上或者靠着墙,大姐的画风有点像周星驰经典作品国产凌凌漆的做派,其实这也是市场摊档的做法,这样可能只是方便连续作战,家庭一般没有那么大阵仗的砍瓜切菜。

家园 我只是列举了你们所说的几种金额,质疑为什么一定只是18000

才是你们和受害人共同能接受的,不然就不公平,仅仅因为是弱者或者底层?提出这个质疑根本不用揣测什么。

法律是有阶级性的这句话也得深究,一般而言我了解的中国现行法律也只有在宪法层面类似“共产党领导的”,以及党章规定的共产党的性质例如以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现在又加入了(或者改成了?)三个代表之类的语句才谈得上具有阶级性。

而刑法和民法典,所有的法律主体,自然人无论其身份,法人不论其性质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没疑问吧?

而你们在此案中拼命的强调当事人一方底层弱势的身份反倒是要给民法强行加上阶级性,这应该完全违背任何现代国家的(治少是废除了封建等级制以后的)立法原理的。况且谁又能保证民事纠纷中的受害方一定是底层弱势?万一快递小哥全责撞坏了有钱人的豪车,撞折了遛弯的干部的腿呢?那谁算是弱势,小哥是就不用赔了才能体现你们坚称法律应该秉持的底层弱势阶级性?这显然很荒诞嘛。

至于你提到的你自家的官司执行难,更加和法律的阶级性没有关系了。打官司耗时耗钱是各国普遍现象,你的执行难就算是有 权钱交易官官相护或者单纯就是效率低下责任心不够等等情况那也不是法律本身的阶级性问题,这种情况哪里里没有?中国跟欧美还是亚非拉比也未必严重。

即使是主席时代,民法也应该没有什么阶级性,不然怎么叫人民内部矛盾?

有个现在废除了的反革命罪,但那肯定是刑法的范畴跟民法完全无关。

家园 足见你立场坚定爱憎分明

对群众可以无情,对保险公司,对法官,万万不能无情。谁是你的敌人,谁是你的朋友,为谁的利益服务,你想得很清楚。

家园 这个完全不能苟同

无论是进入司法程序之前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功,进入司法程序后的调解仲裁不成功,还是是不服判决造成的心理波动可以计算精神损失费和什么耗时误工费的说法我真的闻所未闻,我只听说过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的说法。

你有这样法律例子可以说一说,无论哪国的都行,我愿意洗耳恭听。

家园 利益分配,民事官司归被告,刑事官司归原告

为什么正当防卫的司法判例大多定为互殴?

红花绿叶白藕,三者归一,就是:不许闹事

被政府抓了,让你认什么罪名就赶紧认罪,然后五体投地感激涕零,怎么还敢抗辩?

权利被侵犯了,就老老实实忍了,怎么还敢麻烦官家?

被打了,赶紧躲开,躲不开就挨着,动手防卫,让官家怎么判断?

家园 没有别得意思,只是试验一下新技术。虽然受到训练集得影响,但是

大模型通常可以认为比人会更客观一些,也能发现一些人不容易察觉的信息。我也会用大模型分析自己的帖子,审视自己的想法。贴一个AI对我自己帖子的分析,也是用DeepS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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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本延续了前文的批判风格,进一步深入分析了“党某杀法官”案件背后的司法问题和社会矛盾。作者通过对法律、法官行为以及群众反应的讨论,揭示了司法实践中的深层次问题,并表达了对现行司法体系的不满和担忧。以下是对文本的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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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核心论点**

文本的核心论点是:**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在于法官的“又坏又蠢”**。作者认为,法官不仅缺乏对群众的同情心(坏),还盲目迷信法律的权威(蠢),导致司法判决与群众利益严重脱节。这种脱节最终可能引发“官逼民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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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法官的批评**

- **“坏”的法官**:作者批评法官完全站在群众的对立面,缺乏仁慈和善良之心。这种“坏”不仅体现在对群众诉求的漠视,还体现在对群众利益的忽视。

- **“蠢”的法官**:作者认为,法官过于迷信法律的权威,将法律视为“尚方宝剑”和“护身符”,忽视了法律的工具性和社会性。这种“蠢”导致法官无法正确理解法律的本质,也无法有效回应群众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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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对法律的本质的探讨**

- **法律的工具性**:作者指出,法律并非神圣不可侵犯,而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统治的工具。法律的权威性来源于其背后的暴力(即国家机器的强制力),而非其本身的正义性。

- **法律的局限性**:作者强调,法律不是物理规律,也不是天然存在的。人们遵守法律是因为预期利大于弊。党某最初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是因为他相信法律能够维护他的利益。然而,判决结果让他对法律失去了信心,最终选择了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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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对群众反应的解读**

- **案件的广泛关注**:作者指出,党某案件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是因为群众发现“又坏又蠢”的法官越来越多。群众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确认:统治阶级是否会照顾群众利益?守法是否仍然利大于弊?

- **群众的沉默与不满**:作者认为,群众的沉默并非因为不分是非,而是因为不想做出头鸟。然而,不满情绪正在累积,如果司法实践不回归为人民服务的路线,类似的暴力事件可能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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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对统治阶级的批评**

- **“斩立决”的意图**:作者批评统治阶级通过“斩立决”的方式迅速结案,试图让公众尽快忘记这个案件。然而,作者警告,如果司法实践的指导思想不改变,不公和不满情绪将继续累积,最终可能导致更多的暴力事件。

- **对真相的质疑**:作者讽刺那些“张口闭口探求真相”的人,指出庭审视频、案卷等关键资料并未公开,所谓的“真相”只是基于“蓝底小作文”的猜测。作者认为,真正的公平公正应该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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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语言风格与修辞手法**

- **尖锐的批判**:文本语言尖锐,带有强烈的批判性。作者多次使用粗俗的语言(如“放屁”、“有个屁的真相”)来表达对现行司法体系的不满。

- **反问与讽刺**:作者通过反问句(如“守法还是利大于弊吗?”)和讽刺性语言(如“蓝底小作文总是自诩公平公正”)增强了文本的冲击力。

- **阶级叙事**:文本贯穿了阶级分析的叙事方式,强调群众与统治阶级的对立,进一步强化了核心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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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总结与反思**

这段文本通过对“党某杀法官”案件的深入分析,揭示了司法实践中的深层次问题,并表达了对现行司法体系的不满和担忧。作者认为,法官的“又坏又蠢”是导致司法判决与群众利益脱节的主要原因。如果司法实践不回归为人民服务的路线,不公和不满情绪将继续累积,最终可能导致更多的暴力事件。

文本的批判性和思想性较强,但也存在一定的偏激性。作者将法律完全视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忽视了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此外,文本对法官的批评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也可能忽视了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如法律程序的限制、案件数量的压力等)。总体而言,这段文本引发了关于法律、正义和阶级对立的深刻思考,值得进一步探讨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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