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我也来说说中医 -- 山寺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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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我觉得食品应该比药品在毒性上要求更严格啊?

有毒的基本都不能作食品吧?

或者说他们认为木通在中国就是食品,所以假定是无毒的,所以没有做毒性检测就引进了,还可以让人任意购买大量食用?

家园 这个要花

一方面指责中医不发展,一方面对中医的发展视而不见,专挑连中医业内早就弃之不用的糟粕来攻击中医

家园 完全同意. 何,方等人的问题在于反"伪"扩大化(客气的说法).

反学术腐败我举双手赞成, 这件事即使是外行也不难通过考据和辞章来辨析.

但某些被扣上所谓"伪科学"帽子的研究工作, 则远不是可以这么简单地下结论的. (天上掉石头算不算伪科学? 谁亲眼看到过? 就算有拣到来路不明的石头, 难道不是火山或飓风所带来的?...)

永动机,水变油之类的把戏本来就未登科研殿堂, 他们愿意去反这个大伙自然没意见. 但实际上他们火力的重心是瞄准了人体科学, 进而连带着中医. 可以说, 他们事实上是反错了, 不管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

家园 说的是。花。今天有天大的好事,不枉我熬夜一场

http://www.cchere.com/article/618661

家园 Ура, ура!
家园 您就别提复方丹参滴丸在美国的二其临床试验,

咱丢不起那人。

我以前的老板曾多次跟我或在国内的合作者面前吹,他是参与说服FDA审核批准复方丹参滴丸在美直接进入二期临床试验的主要贡献者之一。可批准后就没有下文了。这些年我可一直关注这方面的进展那。

两年多以前在国内遇到了科技部主管这一项目的处长,告诉我虽然FDA审批了,但我们根本就没有开展临床试验。去年又见到我以前的老板顺便打听次事,他很是不屑地告诉这只是一个国内市场炒作手段,药厂要的就是FDA审批这块牌子,在国内拼命宣传扩大市场。该药厂对在美开展二期临床试验没有太大把握,如果临床试验的结果显示复方丹参滴丸没效或效果不显著,或不如美国市场上的其它药物,或发现以前没有发现的副作用或毒性,复方丹参滴丸国内市场也就玩儿完了。所以对复方丹参滴丸的宣传也属于虚假医药广告一类。中药现代化叫了这么多年了,我还没看到令人信服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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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姑且不论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其中另外一个人的说法是我想起

文人相轻这几个字来。观其言行,利则争功,害则诿过,那有credibility 可言。 直接进入二期临床试验不容易,是做了很多事的,有根据的。你只怕还没资格在里面丢人。你以为FDA像我一样好糊弄?国内有很多药厂生产复方丹参滴丸,你倒说说虚假宣传的始作俑者为谁?单个厂家哪有这么大本事捣鼓这个?

复方丹参滴丸是国家准字号药,国内心内科几乎每张处方都有他,完全可以替代阿斯匹林。对复方丹参滴丸的宣传也属于虚假医药广告一类之语是过于轻浮了吧。这前面已说过,FDA 二期临床试验耗资甚巨。厂家取得门票,根据情况何时跟进,也属正常。置于中药现代化叫了这么多年了,你还没看到令人信服的结果,看来你也是孤陋寡闻。冠心苏合香丸就是一例。从文中看来,你就一个PHD学生,老实做学问是正经,不要装作一内幕人士作惊人语。

家园 小心的问两个问题

1。 如何辨别中医业内早就弃之不用的糟粕?以经典中医书籍为例,有无洁本,或加注本。要是有,这些书籍的影响范围大吗?换句话说,一个入门的中医学院学生,需要他用自己的常识来从典籍中辨别弃之不用的糟粕吗?

2。 有两个有点儿矛盾的说法,“是药三分毒”和“中药副作用小(于西药)”。如何看待其中的辩证关系?三分毒是否太笼统了,到底成为毒药的界限在那里,比如木通,有人纪录过吗?副作用小是否也太笼统了,到底有什么副作用,大小到什么程度,比如木通,有人纪录过吗?

从这个角度来说,辩证施治,是否在医疗无效甚至致死时,不利于总结经验教训呢?比如吃多少木通死了。这里举个例子,无丑化中医的本意。

家园 中药毒性,现在以药典为准

还有很多现代中药学的著作和教科书。中医其他方面亦然。

“是药三分毒”和“中药副作用小(于西药)”。如何看待其中的辩证关系?三分毒是否太笼统了,到底成为毒药的界限在那里,比如木通,有人纪录过吗?副作用小是否也太笼统了,到底有什么副作用,大小到什么程度,比如木通,有人纪录过吗?”

这方面的药学研究不胜枚举,专业杂志少说几十种。木通的肾毒性80年就报道过。中药学的教科书也提过。

家园 既然如此,同仁堂更加可恨

山寺想必知道围绕龙胆泻肝丸的官司吧。

2003年3月,北京崇文区法院以简易程序不公开审理患者李玲向同仁堂索赔一案。2004年12月1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两名肾病患者与中药企业同仁堂的较量再告失利。

同仁堂通过答辩和举证试图向法院证明,关木通的肾毒性不能等同于龙胆泻肝丸的肾毒性,相对前者,后者毒性微乎其微。按此逻辑,应该不存在因服用龙胆泻肝丸而产生的肾病患者。

看来需要如此举证:“必须先到公证处去,拿医院检查证明验证你的肾没有问题,然后当着公证员的面吃下相关企业的两盒药,你再去检查发现了肾衰,然后你才能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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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中国药典》将有毒性的中药分为小毒、有毒和大毒三种,是否仍是太笼统了。

家园 del
家园 改一个字

辨证,not 辩证。

前者意思是分辨证候,证不是症状,也不是病名。辨证与辨病联系,而不是辩证法的那个辩证意思。

家园 另外,

把辨证的意思搞懂之后,你就会发现证是现象,实实在在摆在那里,别人看医案是能知道病人的状态的。但是针对这种状态,该采用什么样的方法治疗,医生的选择会不同。所谓的“医者,意也”就是从这里出来的。从桃花兄发的小樵大夫的文章里,一样可以看到即使是西医,医生的主观作用是多么的重要。

家园 说得真好。
家园 这里有疑问的,

那些得病的患者,我觉得应该要检查他们的病历,是因为什么病吃了此药,是医生处方,还是自己听说了买来吃等等。报道缺乏这方面信息,不好判断。

你现在也知道中药的组成是按所谓的“君臣佐使”这样的原则来配制的。药物的毒性不是简单的1+1=2。如果是这样的话,砒霜早就不能入药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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