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蝶影翻 序 -- 丁坎
一
如果说读水浒可知施耐庵先生曾被潘姓女子伤过心,那么读德充符让人对庄子的外貌猜测就不
那么美妙了---在此文中,庄子描绘了这样一群人:
他们的见识或魅力折服了国相子产,圣人孔丘,国君鲁哀公和一大群妇人。而他们的共同特点竟然是
是当代征婚用语体健貌端的反义词:体残,貌丑。简单地说,德充符一文讲的是心灵美征服天
下的故事。
当然,认为庄子自己体残貌丑而借这些人物YY是只是一种诠释。
我相信庄子是很看重外在美的,有逍遥游中对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的向往为证。
此外,由他对骈拇枝指,附赘县疣的贬斥态度来看,他还是更欣赏正常人体的。
那么在德充符一文里,庄子为什么要人为制造一种心灵美与外在美的对立呢?
仔细看下来,我认为庄子表达的是对严刑峻罚的暴政的反抗。
二
中国古代刑罚系统自上古以来就有五刑的说法。
在周礼为:墨罪,劓罪,宫罪,刖罪,杀罪。
在尚书为:墨辟,劓辟,剕辟,宫辟,大辟。
除死刑的一了百了之外,其他四刑的受刑者除了承受当时的肉体痛苦和后来的功能缺失之外,
还承受着严重的人身侮辱--肢体残缺,不再是个全人。
形全,是一种脆弱的东西,一旦受刑,这种东西无可挽回地永远失去了。
而在那个时代,受刑,又是一件非常容易发生的事情。
弗知。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
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
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
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屦贱踊贵。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
无获民,将焉辟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齐矣。”
-左传-昭公三年
国之诸市,屦贱踊贵,这就是刖刑泛滥的结果。
在 人间世中 庄子又借接舆之口说:
渲染了时代刑罚泛滥的恐怖。
虽然庄子关于孔子的种种描述经常都属于寓言性质,但这一条却有十足的事实根据:
论语-公冶长第五
拥有足够的人生智慧,能够在暴政之下逃避刑罚,已经能够成为孔子托付其侄女的重要条件,可以想见,刑罚在当时的恐怖气氛有多严重。
三
失去全形之后,在普通人眼中,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歧视对象。
除了形体歧视外,还有正人君子的道德歧视:你受刑,是因为你立身不谨,你活该。
而在庄子眼里,他们是暴政的受害者。
而庄子一区区小吏,既没有改革整个刑罚系统的权力,也没有在司法过程中宽容处置的职权,
他有的,仅仅是思想而已。
于是,他用思想塑造了一群体残貌丑本该受尽歧视却征服天下的人,其中很多,都是兀者。
联想到屦贱踊贵的说法,可以说兀者是最大的一个暴政受害者的群体。
他们失去了形全,庄子用思想为他们赢来了远远高于形全的神全,
让他们进入一个高妙境地。
在那里,刑罚的执行者国君国相,道德维护者孔丘,对体残貌丑最为敏感的女子,
都为他们所折服。
一端是强权的暴政,一端是脆弱的庄子。
前者拥有强大的国家机器,能够肆无忌惮地给人们施加伤害。
后者只有思想,改变不了现实的思想。
在当时,
胜负是明显的,
在几千年后,
胜负仍然是明显的,
但,双方已经易位。
暴政的施行者已成飞灰,而庄子还在无数人心中翻飞。
附:兼与江城兄商榷
江城兄一直是我在西河很尊重的朋友。每读江城的帖子,都有开卷有益之叹。
但这次关于血禁忌的帖子,坦率地说,我很不喜欢--在结合中国方面的材料时太过草率。
这是我看重江兄,才会这样说。
我不喜欢看到有思考能力的人,因为我不知道的原因放弃这种能力的使用。
首先说说具体的问题吧:
”、“血气不好”,是不吉祥的兆头,需要赶紧想办法调治。如果真因受伤而失血了,就更要
加紧补养,因此有很多种传说能“补血”的食物。也因为这个旧观念,所以义务献血在过去一
度是受抵制的,完全不顾人失血低于一定限度,则对身体并无伤害的科学思想。还有中国人的
“要留全尸”,崇尚不流血的死刑概念,也未尝不是血禁忌的衍生产物。
这种禁忌已经被我们中国人所熟知,在中国历史上,一般在处死帝王与帝胄时,还是讲究不流
血的,如汉少帝是饮鸩酒而死,隋炀帝是被逼上吊,刘裕原来想让晋恭帝服毒自杀,但晋恭帝
说“佛教说:人凡自杀,转世不能再投人胎”,于是捂死了他。这些夺权者已经不再相信帝王
的绝对权威,但对神秘力量还是有些畏惧的。
古人对形全很看重,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说法。
这实际上是用孝道包装了形全的意义。
所以曹操割发代首,相当于自己施行髡刑,并不是今天普通理解的那没轻描淡写。
要留全尸,是对形全的遵从,与血禁忌无关。从血禁忌出发,全尸应该是对受死者的防范,而从形全出发,全尸是对受死者的恩惠。这个分别很明显。
处死帝王帝胄时的全尸,同样是一种恩惠,这是对对方贵族地位的一种承认,在左传中可以看到,两国交战,俘虏或伤害敌方国君是有违道德的,即使有机会这样做,都经常被放弃。
如果把处死帝王帝胄时的全尸理解为血禁忌,就无法解释武王对纣王的斩首行动。
总之,全尸不是防范敌人的血作祟,而只是在崇尚形全的文化背景下对敌人施加的恩惠而已。
打马球被踩死,会血流满地的。你踩死个小强他的血也会流出来的呀。
跟装在口袋里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天祚帝是纵马欲逃,可见钦宗不是装在袋子的。)
再说说整体的问题:
1
从生理上来说,血是生命力的载体。大部分与血相关的民俗都得从这个出发点去理解。
自己失血,是生命力的丧失,所以要千方百计地避免并补救。
这个应该看成血崇拜,而不是血禁忌。
2
血禁忌应该从它是敌人或恶灵的生命力去理解,不能有一滴血洒到外面,就是说斩草要除根。
我记得一千零一夜里有一个恶魔变成石榴,有一颗石榴子没有被公主啄净,它就能再反扑。
类似的故事在少数民族那里也很多,这些江兄知道得一定比我更清楚。
(全尸不是怕敌人的血流出来对自己不利,这是关键之处。)
3 关于经血
最让我失望的就是这个部份,那两部书虽然是名著,但在这个问题是基本只是抛出一大堆现象,根本不进行分析。如果江兄沿袭他们的做法,还不如用一句话归纳他们的解释,其他原文全部以文摘的方式给出。
附:
司寇断狱弊讼,则以五刑之法诏刑罚,而以辨罪之轻重。
-周礼
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孚有众,惟貌有稽。无简不听,具严天威。墨辟
疑赦,其罚百鍰,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罪惟倍,阅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
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鍰,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鍰,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
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
-尚书 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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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需要飞起一脚了。 1 华恩 字36 2009-03-05 16:36:17
🙂呵呵,庄子 钱二 字52 2009-03-05 01:01:57
🙂丁兄妙文啊 ,妙文。。。 王不留行 字88 2009-03-04 08:49:17
🙂【原创】 德充符:形全与神全。 兼与江城兄商榷。
😄道与之貌,天与之形 任爱杰 字406 2009-03-06 14:16:32
🙂斩首在上古有特殊的含义 1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639 2009-03-04 19:25:02
🙂请进 1 丁坎 字2283 2009-03-05 00:07:29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 1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894 2009-03-05 01: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