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蝶影翻 序 -- 丁坎
如果要给庄子寻找一个喻体,相信很多朋友会选择修广千里的鲲鹏。
而我,宁愿选择小小的蝴蝶。
庄子自述过梦为蝴蝶,当然是一个直接的理由。
另一个理由,蝴蝶更美。
庄子可以说是最富原创性的思想家,他与同时代思想家的差异是明显的,
而其中之一是--审美。
在儒家法家那里,
--论语
女性的美是不能正视而需要曲解,以配合伦理说教的。
在法家那里,
--韩非子
女性的美是戕身之凶器,这个看法一直贯穿整个封建时代。
在同为道家那里,老子虽然知其雄,守其雌,崇尚万物之母,天下之母,究其根源,其着眼点不在于
女性的审美价值,而在于女性的生殖功能而已。
只有在庄子那里
--庄子-逍遥游
以女性的美作为终极理想人格的特征之一,这在从先秦到当代都是独树一帜的,在中国整个的思想
氛围里,不能不说是一个异数。
更重要的理由是,就庄子的生平与遭际来看,在现实里,他从来没有拥有过绝云气,负苍天的自由
,没有一翅扇出九万里,两翅赶过孙行者的远游,终生不过一个蒙地的漆园吏而已。(西游记-
七十七回,九万里之数当出于庄子。)
他所拥有的仅仅是思想的羽翅,而这,在动荡的乱世,太过脆弱,易折。
庄周忿然作色曰:“周昨来,有中道而呼者。周顾视车辙中,有鲋鱼焉。周问之曰:‘鲋
鱼来!子何为者邪?’对曰:‘我,东海之波臣也。君岂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周曰:‘诺
。我且南游吴越之王,激西江之水而迎子,可乎?’鲋鱼忿然作色曰:‘吾失我常与,我无所
处。我得斗升之水然活耳,君乃言此,曾不如早索我于枯鱼之肆!’
--庄子-外物
家里穷得揭不开锅,好容易把自尊心收起来去借钱,还遭人戏弄--这就是庄子生活处境的真实
写照。
让人感慨的是,就是在这样的处境下,他却拥有蝶翅般的思想--脆弱,但却瑰丽。
三百座名园一采一个空,难道风流种?
吓杀寻芳的蜜蜂。轻轻地飞动,把卖花人扇过桥东。
----王和卿的《醉中天·咏大蝴蝶》
(据说元中统初年,燕京城内出现一只大蝴蝶,王和卿因有此咏。)
如果我们把庄周本人看作一只彩蝶,可以说这小小的彩蝶,思想的羽翅翻飞间却扇起了大风。
读过庄子的人,大概都很难忘记那奇瑰思想的冲击力,初读的阅读体验,恰如身当飓风,不由
自主地被扇过桥东,找不到北。
等找到北之后,就开始自觉不自觉地伸出双手,模拟蝶翅,作翻飞之态。
那情形,颇有些象段誉构拟的无量玉壁仙人舞剑的解释:
。他们心中先入为主,认定是仙人舞剑,朦朦胧胧的却又瞧不出个所以然来,终于入了魔道。
看了这蝶影翻飞,是融会贯通,化为己用还是徒能大言,画虎类犬,那得看各人的造化。
如东坡先生
---东坡先生墓志铭(宋·苏辙)
而后作前后赤壁赋,古文观止推许为:熟读二赋,胜读南华一部。(南华经即《庄子》别称。)
如太祖
自信人生二百年, 会当水击三千里
鲲鹏展翅,九万里,翻动扶摇羊角。背负青天朝下看,都是人间城郭。炮火连天,弹痕遍地。
吓倒蓬间雀。怎么得了,哎呀我要飞跃。
借问君去何方?雀儿答道:有仙山琼阁。不见前年秋月朗,订了三家条约。还有吃的,土豆烧
熟了,再加牛肉。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
可说太祖从青年到老年一生浸润逍遥游一篇,以七十二岁的烈士暮年,尚用一招斜斜
的庄生剑法,戏耍当世巨头赫鲁晓夫同志于掌股之上。
再如大哲海德格尔,公认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早在1930年就从庄生那里借上一招来
构建自己的体系:
了学术讨论会。当讨论到“一个人是否能够将自己置于另一个人地位上去”的时候,遇到了困
难。于是,海德格尔向主人索取德文版的《庄子》。后来皮采特(H·Petzet)回忆了当时富
于戏剧性的场面:“海德格尔突然对房屋的主人说:‘请您借我《庄子》的寓言集用一下!’
在场的听众被惊呆了,他们的沉默让海德格尔感觉到,他对不来梅的朋友们做了一件不很合适
的事情,即当众索取一本根本无人知晓的书并因而会使凯尔纳先生难堪。但是,凯尔纳先生却
一秒钟也没有迟疑,只是一边走一边道歉说他必须到书房去找。几分钟以后,他手持马丁·布
伯(M·Buber)翻译的《庄子》回来了。惊喜和如释重负,使人们鼓起掌来!于是海德格尔读
了关于鱼之乐的故事。它一下子就更强地吸引住了所有在场者。就是那些还不理解‘论真理的
本质’的演讲的人,思索这个中国故事就会知道海德格尔的本意了”
再如汤川秀树,1949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作为一个声名赫赫的大科学家,常遇到人请他题
辞,一开始他总是推托,后来在某些场合写下三个汉字:知鱼乐。并在1965年京都召开的基本
粒子国际会议上把濠梁之辩翻译介绍给与会的各国物理学家。在他的生涯中,一次次明知有几
分牵强地寻找在基本粒子研究中与庄子的邂逅,除濠梁之辩外,尚有混沌之死,不详之金等等。
其他林林总总,就没有再列举的必要的必要了。
就这样,蝴蝶以它脆弱的羽翅飞越了乱世微躯不能奋飞的困窘,飞过千年,飞过万里,飞过重重时空。
一直飞到今天,这里。
于是我们凝眸,静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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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起一脚把老鼠踹开!
这是某熟人的口头禅啊。
木兄出身名门?
蝴蝶的逍遥,
鲲鹏的壮丽,
都是在下所羡慕的。
大江东去的东坡,
湘江北去的太祖,
将时空挪移,
一起逍遥游。
一
如果说读水浒可知施耐庵先生曾被潘姓女子伤过心,那么读德充符让人对庄子的外貌猜测就不
那么美妙了---在此文中,庄子描绘了这样一群人:
他们的见识或魅力折服了国相子产,圣人孔丘,国君鲁哀公和一大群妇人。而他们的共同特点竟然是
是当代征婚用语体健貌端的反义词:体残,貌丑。简单地说,德充符一文讲的是心灵美征服天
下的故事。
当然,认为庄子自己体残貌丑而借这些人物YY是只是一种诠释。
我相信庄子是很看重外在美的,有逍遥游中对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的向往为证。
此外,由他对骈拇枝指,附赘县疣的贬斥态度来看,他还是更欣赏正常人体的。
那么在德充符一文里,庄子为什么要人为制造一种心灵美与外在美的对立呢?
仔细看下来,我认为庄子表达的是对严刑峻罚的暴政的反抗。
二
中国古代刑罚系统自上古以来就有五刑的说法。
在周礼为:墨罪,劓罪,宫罪,刖罪,杀罪。
在尚书为:墨辟,劓辟,剕辟,宫辟,大辟。
除死刑的一了百了之外,其他四刑的受刑者除了承受当时的肉体痛苦和后来的功能缺失之外,
还承受着严重的人身侮辱--肢体残缺,不再是个全人。
形全,是一种脆弱的东西,一旦受刑,这种东西无可挽回地永远失去了。
而在那个时代,受刑,又是一件非常容易发生的事情。
弗知。齐其为陈氏矣!公弃其民,而归于陈氏。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各自
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则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以家量贷,而以公量收之。山
木如市,弗加于山。鱼盐蜃蛤,弗加于海。民参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
三老冻馁。国之诸市,屦贱踊贵。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其爱之如父母,而归之如流水,欲
无获民,将焉辟之?箕伯、直柄、虞遂、伯戏,其相胡公、大姬,已在齐矣。”
-左传-昭公三年
国之诸市,屦贱踊贵,这就是刖刑泛滥的结果。
在 人间世中 庄子又借接舆之口说:
渲染了时代刑罚泛滥的恐怖。
虽然庄子关于孔子的种种描述经常都属于寓言性质,但这一条却有十足的事实根据:
论语-公冶长第五
拥有足够的人生智慧,能够在暴政之下逃避刑罚,已经能够成为孔子托付其侄女的重要条件,可以想见,刑罚在当时的恐怖气氛有多严重。
三
失去全形之后,在普通人眼中,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歧视对象。
除了形体歧视外,还有正人君子的道德歧视:你受刑,是因为你立身不谨,你活该。
而在庄子眼里,他们是暴政的受害者。
而庄子一区区小吏,既没有改革整个刑罚系统的权力,也没有在司法过程中宽容处置的职权,
他有的,仅仅是思想而已。
于是,他用思想塑造了一群体残貌丑本该受尽歧视却征服天下的人,其中很多,都是兀者。
联想到屦贱踊贵的说法,可以说兀者是最大的一个暴政受害者的群体。
他们失去了形全,庄子用思想为他们赢来了远远高于形全的神全,
让他们进入一个高妙境地。
在那里,刑罚的执行者国君国相,道德维护者孔丘,对体残貌丑最为敏感的女子,
都为他们所折服。
一端是强权的暴政,一端是脆弱的庄子。
前者拥有强大的国家机器,能够肆无忌惮地给人们施加伤害。
后者只有思想,改变不了现实的思想。
在当时,
胜负是明显的,
在几千年后,
胜负仍然是明显的,
但,双方已经易位。
暴政的施行者已成飞灰,而庄子还在无数人心中翻飞。
附:兼与江城兄商榷
江城兄一直是我在西河很尊重的朋友。每读江城的帖子,都有开卷有益之叹。
但这次关于血禁忌的帖子,坦率地说,我很不喜欢--在结合中国方面的材料时太过草率。
这是我看重江兄,才会这样说。
我不喜欢看到有思考能力的人,因为我不知道的原因放弃这种能力的使用。
首先说说具体的问题吧:
”、“血气不好”,是不吉祥的兆头,需要赶紧想办法调治。如果真因受伤而失血了,就更要
加紧补养,因此有很多种传说能“补血”的食物。也因为这个旧观念,所以义务献血在过去一
度是受抵制的,完全不顾人失血低于一定限度,则对身体并无伤害的科学思想。还有中国人的
“要留全尸”,崇尚不流血的死刑概念,也未尝不是血禁忌的衍生产物。
这种禁忌已经被我们中国人所熟知,在中国历史上,一般在处死帝王与帝胄时,还是讲究不流
血的,如汉少帝是饮鸩酒而死,隋炀帝是被逼上吊,刘裕原来想让晋恭帝服毒自杀,但晋恭帝
说“佛教说:人凡自杀,转世不能再投人胎”,于是捂死了他。这些夺权者已经不再相信帝王
的绝对权威,但对神秘力量还是有些畏惧的。
古人对形全很看重,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说法。
这实际上是用孝道包装了形全的意义。
所以曹操割发代首,相当于自己施行髡刑,并不是今天普通理解的那没轻描淡写。
要留全尸,是对形全的遵从,与血禁忌无关。从血禁忌出发,全尸应该是对受死者的防范,而从形全出发,全尸是对受死者的恩惠。这个分别很明显。
处死帝王帝胄时的全尸,同样是一种恩惠,这是对对方贵族地位的一种承认,在左传中可以看到,两国交战,俘虏或伤害敌方国君是有违道德的,即使有机会这样做,都经常被放弃。
如果把处死帝王帝胄时的全尸理解为血禁忌,就无法解释武王对纣王的斩首行动。
总之,全尸不是防范敌人的血作祟,而只是在崇尚形全的文化背景下对敌人施加的恩惠而已。
打马球被踩死,会血流满地的。你踩死个小强他的血也会流出来的呀。
跟装在口袋里完全不能相提并论。(天祚帝是纵马欲逃,可见钦宗不是装在袋子的。)
再说说整体的问题:
1
从生理上来说,血是生命力的载体。大部分与血相关的民俗都得从这个出发点去理解。
自己失血,是生命力的丧失,所以要千方百计地避免并补救。
这个应该看成血崇拜,而不是血禁忌。
2
血禁忌应该从它是敌人或恶灵的生命力去理解,不能有一滴血洒到外面,就是说斩草要除根。
我记得一千零一夜里有一个恶魔变成石榴,有一颗石榴子没有被公主啄净,它就能再反扑。
类似的故事在少数民族那里也很多,这些江兄知道得一定比我更清楚。
(全尸不是怕敌人的血流出来对自己不利,这是关键之处。)
3 关于经血
最让我失望的就是这个部份,那两部书虽然是名著,但在这个问题是基本只是抛出一大堆现象,根本不进行分析。如果江兄沿袭他们的做法,还不如用一句话归纳他们的解释,其他原文全部以文摘的方式给出。
附:
司寇断狱弊讼,则以五刑之法诏刑罚,而以辨罪之轻重。
-周礼
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孚有众,惟貌有稽。无简不听,具严天威。墨辟
疑赦,其罚百鍰,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罪惟倍,阅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
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鍰,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鍰,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
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
-尚书 吕刑
恭喜:你意外获得【通宝】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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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江城做这组文字也如他自己说的,
就这个写作目的而言,江城兄已经做得极好。
相信如果江城兄如以学术的标准来做文的话,此文定会是另一个面目,估计也不会出现令大人心忧的错误。
大人和江城兄且都宽心些。
比如说耳熟能详的"刑天"神话.而卜辞中常见"伐某多少多少","伐"本义就是指斩首.现代考古也发现了不少人头祭坑.武王断纣首可能是当时的习惯.
提到<庄子>中的畸人,抨击社会黑暗应该是有的,就如申徒嘉所说:“游于羿之彀中。中央者,中地也;然而不中者,命也”人生的苦难本是启哲人哲思的不二法门.
对<庄子>中的畸人群,我有个观点,请丁兄指教.我觉得畸人在《庄子》一书中大量存在,一方面是出于形与思的强烈对比。另一方面,是否和巫文化的传承有一定关系?畸人的形象和巫是否存在某种相关性?就《德充符》而言,三个受刑者都是“足”不方便。这和后代文献记载的“禹步”“常羊之舞”以及后代道教的“步罡踏斗”。还有现在少数民族巫舞中“悬足而舞”。是不是应该存在某种对应关系呢?
有几个东西要分开来看:
1 手足等肢体斩去之后人还可以存活,而斩首是最简单的确保死亡的方式-尤其是在战场上。
刑天与伐都当如此理解。
2 人祭主要是用部份代全体,当然头是最佳选择。
后世用猪头也是一个道理。
3 武王完全是破坏了当时的道德规则--在此之前落败的天下共主仅仅是被流放而已,在战场之外并不施加直接的人身伤害。(参看夏商更替,欧洲历史也是如此。)这一点,不要说别人,他自己的弟弟周公都看不过眼,所以天问里说:
是的,怪兄补充得很好。我这篇写得比较仓促,因为要与江城兄商榷的缘故。否则我会结合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一庄子的著名论断来论证刑罚在庄子心目中的不正当性。
这是我不赞成的。
兀者受刑而足残,与巫者的特殊步伐不应该混同。
更重要的是,可以说巫尚在蒙昧之中,而庄子早已经超脱到青天之外了。
在整部庄子中,巫字凡三见:
在第一例中,巫是与神人的对立的,见识浅薄的代表。
在第二例中,巫是与壶子对立的,道行不深的代表。
在第三例中,巫咸是正面人物,但仅仅是古来流传的智者的符号,如同黄帝,老子,孔子等一样。
总之,有明确的巫者身份和活动的,都是庄子所贬抑的,所以他不可能用巫者来对应自己心目中神全的畸人群。
俺十七八岁的时候看的庄子,至今不知是对是错
盼下文
亦若是则已矣。
这大概就是丁兄所说是“青天之外”了。
庄子对于巫的超越肯定的。正如马克思·韦伯所说的,“怯魅”。我上边说的传承应该这么说,巫文化是个源,一条发展路数是儒家,从巫文化,到“祭祀文化”,进而发展为礼乐文化。事实上,儒家对巫的评价也不高,甚至带有拒斥的态度。“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吾与史巫同途而殊归者也。”
另一条发展路数,似乎就是道家,庄子反复提到的至人,神人等,和《国语》中记载的上古之巫还是很相似。当然庄子的时代,巫的地位已经不高了。《睡虎地秦简》中提到为巫,似乎不是件光彩的事。价值理性和政治现实的冲突和痛苦,在《庄子》的思想中比比皆是。然而“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登天游舞,挠挑无极。”似乎只有上古之大巫可以。在我看人,人不可能跳出起时代。在当时人的观念中,并非是所有人都可以升天的。而庄子本人似乎对上古也不排斥。
跛足与巫舞的关系,似乎是有些牵强,这只是我的一个猜想。因为巫的形象向来是美和丑的极端。畸人和真人也正好是这两端。
巫以法术干预现实,对巫的崇尚或恐惧都从此中来。
庄子对现实没有兴趣,他有的只是思想。
在思想中他远离并俯视现实,所以巫者的那点小法术从来不在他眼中。
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登天游舞,挠挑无极。”
等等,如果是借助某种超能力完成,那就同列子御风一般,落了庄子眼中的下乘。这个我马上就会详谈。
只有借助思想,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庄子自然不排斥上古,这本来是我应该在昨天的帖子中扩展的,上古没有建立起后世那么多规范-至少他这样认为。并把文明规范的建立作了颠倒的解释:
不认为是人类活动频繁后产生出罪行,由之产生出
规范进行调节。反而认为是有了规范,才催生了这些罪行。
这种思想当然不正确,但庄子的确就是这样说的,也许是真这样想,也许只是出于对暴政的反感。
跛足与巫舞没有关系,屦贱踊贵,满街都是兀者,
这就足够解释德充符中的兀者了。
另外,
在庄子那里,畸人和真人是可以同一的,而兀的美和丑是不可同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