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蝶影翻 序 -- 丁坎
有几个东西要分开来看:
1 手足等肢体斩去之后人还可以存活,而斩首是最简单的确保死亡的方式-尤其是在战场上。
刑天与伐都当如此理解。
2 人祭主要是用部份代全体,当然头是最佳选择。
后世用猪头也是一个道理。
3 武王完全是破坏了当时的道德规则--在此之前落败的天下共主仅仅是被流放而已,在战场之外并不施加直接的人身伤害。(参看夏商更替,欧洲历史也是如此。)这一点,不要说别人,他自己的弟弟周公都看不过眼,所以天问里说:
是的,怪兄补充得很好。我这篇写得比较仓促,因为要与江城兄商榷的缘故。否则我会结合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一庄子的著名论断来论证刑罚在庄子心目中的不正当性。
这是我不赞成的。
兀者受刑而足残,与巫者的特殊步伐不应该混同。
更重要的是,可以说巫尚在蒙昧之中,而庄子早已经超脱到青天之外了。
在整部庄子中,巫字凡三见:
在第一例中,巫是与神人的对立的,见识浅薄的代表。
在第二例中,巫是与壶子对立的,道行不深的代表。
在第三例中,巫咸是正面人物,但仅仅是古来流传的智者的符号,如同黄帝,老子,孔子等一样。
总之,有明确的巫者身份和活动的,都是庄子所贬抑的,所以他不可能用巫者来对应自己心目中神全的畸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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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德充符:形全与神全。 兼与江城兄商榷。 10 丁坎 字6880 2009-03-04 08:29:03
😄道与之貌,天与之形 任爱杰 字406 2009-03-06 14:16:32
🙂斩首在上古有特殊的含义 1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639 2009-03-04 19:25:02
🙂请进
🙂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其视下也…… 1 烤面包的胖大叔 字894 2009-03-05 01:05:04
🙂庄子与巫的分野 2 丁坎 字888 2009-03-05 01:32:07
🙂大人是以学术的标准读江城兄的文字, 1 南方有嘉木 字249 2009-03-04 15:14:22
🙂花之。 2 华恩 字112 2009-03-03 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