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要不要向人民服务?还是要向所谓的法律信仰、精英的所谓司法理念服务?人民要求的正义是不是应当反映在司法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中国的法律和司法体系,是要向西方所谓的什么依靠宗教之维的正义、法律精英的自由心证的所谓正义,服务呢?还是应当为了(中国)人民服务,自己国家和人民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观服务?
美国大法官的名言:我们正义是因为我们有权威,我们有权威是因为我们正义!呵呵,仔细一合计,原来就是手持法器,自然正义的循环论证啊!窃觉得,这样的正义观,一旦要在华夏实践,将是可怕和灾难性的。
反正俺在技术上是赞同分析法学为代表的实证法学派的,恶法亦法(没有这一点无法实现法律的治理),但是在终极价值观上赞同新自然法学派——即制订或判例法之上永远有自然法和道德进行评价的,恶法不是法。中间需要立法机构,释法机构(立法和司法的释法机构),以及司法适用机构,来永远对应于现实道德和社会价值观来判断该法是不是恶法,要不要废止,要不要添加或缩小解释。司法应当是精密和灵敏的评判社会价值观和正义观的精密仪器,需要精深的专业技巧和高广的道德情操来操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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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是人定的,意思是想改就可以改,哈哈!这样的人 1 beech 字28 2011-04-10 18:34:36
🙂请问你在公检法哪个系统?或者那个律所? 1 neriak 字94 2011-04-10 04:59:57
🙂花明白的法律人,很多法律人都以嘲笑中国司法制度为荣 16 领班军机 字181 2011-04-06 01:10:52
🙂其实这是一个司法究竟是要为什么服务的根本问题?中国的司法
🙂诚心请教:能给出名言的出处吗? 自以为是 字86 2011-04-07 22:38:38
🙂俺回头有时间给你查查以前读的书,确切的是出于普通法下。 1 知其何休 字110 2011-04-07 22:47:22
🙂看来明白的同行还不少 1 青山碧水间 字25 2011-04-07 04:06:44
🙂呵呵,真搞笑 14 破鱼 字358 2011-04-05 1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