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李庄案的一些个人看法! -- czm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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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只要是犯了法当然人人都可以举报,龚钢模用举报他人的犯罪减轻自己的刑罚有什么不对,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惯例,你有什么意见吗?
因为你这违反了实体正义,你不能对律师你就讲实体正义,对黑社会你就讲程序正义。你这个惯例,推广开来,任何黑社会都可以举报律师,而且不需要什么物证,然后减刑。
你这个就违反了实体正义,同时还违反了程序正义。
我是认为程序只能服务于正义,决不能阻碍正义。限制捆绑执法者是很容易的,他们大不了什么案子都不破,当然没有人被冤枉。
没有证据,你凭什么说哪是正义的?李刚同志最近的刑讯逼供的案子,你真么评价正义的?
你当然不用同情我了,不过我倒是挺同情你的,李庄被抓了,以后捞人也开始有风险了,当然要狐死兔悲,唇亡齿寒一番
龚钢模不是既没刑讯逼供,也没判死刑吗?那不是就是捞出来了吗?
真正被刑讯逼供的,其实是李刚案中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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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道德和道理都分不清,我还能指教你什么呢? 3 neriak 字250 2011-04-11 00:48:38
🙂您不必再跟这个人争了,他的想法是他属于“好人”,神马 2 beech 字583 2011-04-13 01:43:07
🙂我也明白了,他的观点反正也成不了气候,我绕着走就是 1 neriak 字0 2011-04-13 01:58:34
🙂那刑讯逼供的口供是无效的,也是国际惯例
🙂刑讯逼供的证据呢?如果有请你转交高子程,我替李庄谢谢你 领班军机 字259 2011-04-10 20:23:41
🙂那是另一个问题,我跟说的是刑讯逼供的程序正义的问题。 3 mcpssx 字1550 2011-04-10 20:45:24
🙂关键是揭发的罪是否存在! czm1968 字104 2011-04-10 20:32:57
🙂司法滥权 4 肥狐 字1304 2011-04-08 00: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