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整理】水利专制之源----《河渠书》的阴谋式解构 -- 普罗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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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整理】11.竹籃打水

于是“OK挖渠”几个字,就顺势地从嘴里跑了出来。

这一挖,挖了整整三年。

说到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要点需要指出:汉武帝挖渠事件的决策责任,难道仅在郑当时身上吗?不是这样的,汉武帝的责任同样不小。为什么呢?因为天子无戏言。如果你汉武帝刘彻,真的同意了郑当时的建议,准备动手挖渠,那你也应该说清楚,究竟从哪里开挖,挖到哪里!!

可是,汉武帝没有说,他只说了“OK挖渠”几个字(原文是“以为然”),然后满朝的文武,就认为这事已经定了(什么事?还是不知道!)。这时,有一个官员战战兢兢地提出一个问题:“谁来主持挖渠工作呢?”

厉害,连项目经理都没有找好,居然就能把一件事定下来。这个官员还算有勇气的,敢提出这个问题。汉武帝想了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只好问郑当时:爱卿有什么理想的人选吗?

郑当时回答:我推荐齐人徐伯表。

好了,现在除了郑国人,齐国人中间也有擅长水利的了。姓“徐”,可见祖上不是齐国当地的,是不是不搞点歪门邪道,就混不下去了呢?齐国和我们前边讨论过的蜀国,有一点是非常相似的,就是流行道教(当时还没有这个名字),装神弄鬼、捞取钱财的业务,自然就比较发达。那么在这个徐伯表的眼中,做水工是不是显然要比做道士高尚一些呢?(这些都是笔者的猜测,缺少确凿材料的支持,仅供参考)

但是,徐伯表这个工程师的存在,至多说明了此次挖渠事件(我实在不愿意使用“项目”这个词,还差得很远)的一种客观条件。现在我们需要稍作分析的是,这一事件还有没有更具根本性的动力和根源?

从郑当时的话语看,隐约可见三种动力:

1. 以前运粮食,有“难处”

2. 顺便“溉田”

3. 郑当时的身份是“大农”,即农业部长,有“做事”的动力

先说第一点,我们和汉武帝刘彻一样渴望知道,究竟以前的运法,有什么“难处”?

可是,既然郑当时和司马迁都不肯说,我只好用猜测的了。好在我的猜测,不会全无依据,因为下文紧接着就有一个河东守,指出了某种难处。他说:

“漕从山东西,岁百馀万石,更砥柱之限,败亡甚多,而亦烦费。”

虽然这个叫做番系(大约可念作“潘系”)的官员,也是出于挖渠的动机才说这番话的,但是总算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点线索。他的话语显示,最大的难处在于“败亡”,其次是“烦费”。

败亡是什么意思呢?番系本人已经死了几千年了,太史公也过世许久(虽然他的英灵,仍在许多人的梦中出现),所以我仍然只能猜测。从字面上分析,“败”,当然不是打了败仗的意思,而应该是腐败。粮食运得太久,所以腐败了。虽然他没说究竟要运多久,但我们从前边农业部长那个恐怖的“六月”数字,可以体会到一些问题的严重性。不过,还是要追问一下,粟米放上六个月,就会腐败吗?那还要粮仓做什么?实际上,腐败不腐败,存放的条件是相当关键的,如果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应该可以放上两年以上。当然了,有人可能会在此指出,对于运到咸阳给皇室和贵族食用的米,不要说六个月,两个月都不行!必须是最新鲜的!如果你渠道不畅,我就向唐玄宗学习,让你也运一回荔枝,看你畅不畅!(原来,唐玄宗和杨妃当年的做法,竟可能含有某种政治和管理意义啊。)

再看这个“亡”字,亡就是没有了。好好的大米,作为物质而客观存在的大米,当然不会凭空消失,那么只能是有人把它“转移”了。谁呢?两种人,一是外部人,二是内部人。无论哪种做法,都叫做“盗”。更糟糕的是,无论哪种做法,都不好处理。内部的偷盗如果泛滥了,几乎就是无法处理的。

通过这些分析,我们终于大约可以明白,郑当时大人所说的“难处”是什么了。说白了,这些都是它农业部长职分内的事,管理起来,固然很难(几船米运上几个月,还要水手押夫始终规规矩矩?奴隶也做不到啊。烦[人力]和费[财力],是免不了的了,烦费之后是否管用,则更难讲!),但是要在皇帝和百官面前承认自己失职,恐怕是难上加难。

再看“溉田”。

或许需要再次强调,我们目前考察过的每一次挖渠工程,灌溉田地都是附带的、次要的目的。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古代的官员,就不关心百姓的生计吗?其实道理一说透了很简单:这些地方在挖渠通水之前,根本没有田地。要么是森林,要么是荒原。

可能有人提出置疑: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以其他理由为名,行利益百姓之实呢?

笔者承认,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我一向以为,凡事的“动机”只是一个侧面,而且是不太重要的一个侧面。具体做了什么,做成了什么,做失败了什么,考察出来更有意义。

那么,依据司马迁的记载,汉武帝时期的这几次挖渠,究竟发挥了多少“溉田”效果呢?以下列个简表:

郑当时工程----

溉田预期:而渠下民田万馀顷,又可得以溉田:此损漕省卒,而益肥关中之地,得穀。

溉田结果:其後漕稍多,而渠下之民颇得以溉田矣。

番系工程----

溉田预期:度可得五千顷。五千顷故尽河壖弃地,民茭牧其中耳,今溉田之,度可得穀二百万石以上。

溉田结果:数岁,河移徙,渠不利,则田者不能偿种。久之,河东渠田废,予越人,令少府以为稍入。

庄熊罴工程(龙首渠)----

溉田预期:诚得水,可令亩十石。

溉田结果:作之十馀岁,渠颇通,犹未得其饶。

总结一下,郑当时的水渠,使渠下的许多民田得到灌溉水源。番系的水渠,原来希望把河水流过的“弃地”连接起来,但由于河水屡次改道,挖了渠的地方又没有水,实际上没有发挥什么灌溉作用。最后把这些无水的土地,交给当地人,少收一点税。(能用来做什么呢?恢复森林还是继续低水平放牧?)庄熊罴的工程,司马迁没有明说究竟发挥了多少灌溉作用,只用了一种形象化的说法,类似于“没有想象的那么繁荣”。如果就此判断,那么作用也是基本没有的。

可见,三项巨大的工程(其实太史公记载了四项,但另一项根本没打算用来灌溉,完全是运粮用的,结果还没运成,因为水太浅),只有郑当时那一项,发挥了有效的灌溉作用。但是是否像他预期的那样灌了“万顷”良田,则未可知。那么,这几万人甚至十几万人,加起来约十年的努力,基本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这里有个问题,这十万左右的挖渠大军,究竟是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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