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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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不好意思,周末不上网

先说你的第二点,比较容易驳斥。

你不必用”怀尔斯证明费马猜想“来吓我,用你这个逻辑,我很容易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给你看,你不理解我的证明的话,就可以怀疑我本人吗?(好吧,我承认我不是搞数学的,但据说中科院数学所,每年收到很多投稿,你不理解,难道可以说所有的投稿都是错的吗?)

再回到第一点吧,我仔细看了看,你应该在质疑我的论据的第一点有错,以至推出错误的结论。

第一点:

“涉及案件的相关解释(权)在法庭,”, 这话一点没错,因案是在法庭判的,没错,谁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释,但是,最终的解释权,不在法庭,在哪里呢?难道在你手里吗?

对你这个提法:”现在的问题在于法院的解释与人民的解释存在冲突怎么办?“,我先假设你是在说虎子一案。

你这种说法有个重要问题:你怎么这么肯定,挺虎子的一派,是代表了人民?而不是挺法院的一派代表了人民?

即法院的判决是否公正,这个是应该由人民进行解释的

这个说法也对,严格来说,法院只不过是依照法律行使责任的,法律呢,是由人大定的,人大呢,是代表人民的。所以,法院的判决,理论上讲,完全是符合人民的要求的。

当然,职责要人来行使,只要是人来办事,就有可能出现错漏,所以,我们才会见到律师这个职业,来试图减少错误的发生,这就是为什么虎子他妈,要请律师的原因,还换了几个。

我啰嗦了一大把,终于意识到,争论的根源在哪里,原来你觉得你说的,是代表了人民,代表了正义的一方!

呵呵,你也不是不可以代表人民,但好歹也得先当个人大代表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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