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 梦鸽亲手将全家送上了祭坛 -- 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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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哈哈,好玩好玩

但是如果你要否定我的观点,你就需要有更多的理由,要直接的找出我的逻辑的错误,你才可以否定我的观点

这话,我完全可以用在你身上。幸好现在有复制黏贴,可以少打很多字。

这楼歪得越来越不像话,还是回到原话题吧,我们争论的是,你到底有没有歪曲夕曦的意思,对吧?我就把你的逻辑再列一下吧:

因为

夕曦说了这两句话: ”我再次说明,涉及案件的相关法律解释在法庭。“和”如果你在这种不实信息基础上在网上进行公开猜测,就有可能构成诽谤“

所以

教主就推出这个结论:“(夕曦)不就是认为只有法庭认可的言论才可以发表,包括在互联网上发表吗?”

如果你听得进去的话,我还是阐述一下逻辑吧:夕曦的第二句话,是有限制条件的,一个是”不实信息“,另一个是”有可能“, 意思是可能会,也可能不会。

如果缺了这两个限制条件,夕曦的第二句话改为:”如果你在网上进行公开猜测,就肯定会构成诽谤“,那么,单凭这句话,你就足够说夕曦在恐吓你了。

有这两个限制条件的话,下面这话,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如果你要否定我的观点,你就需要有更多的理由

怎么样,逻辑好玩吧?

这楼已经歪成这样了,本来不应该,但是逻辑太好玩了,就再容我歪一下吧。

你能否先厘清几个重要的概念,不然很难讨论下去:

1. 法律的解释权 (重要的是普通民众有没有法律的解释权)

2. 法律的解读

3. 网民的评论权

现在我问的问题是,当人民内部产生了分歧,或者说产生了观点的矛盾,这样的人民内部矛盾应该如何解决?

假如你具体谈的是虎子一案,这个问题倒是很容易回答:此案与非涉案人员无关,各位继续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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