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拆迁 -- MRand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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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送花
      • 家园 然后,穷人有20年的好日子?

        上一次革命穷人连20年的好日子都没过上。 本来承诺的耕者有其田成了全民佃农, 而且还被人理直气壮的说发展工业必须盘剥农民。

        所以说, 这次,老百姓等闲不会起来造反了。 何况现在并没有吃不上饭的人。

      • 家园 土共现在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蛋疼啊。。蛋疼。。。。

      • 家园 只能说,现在的钱也不值钱了。

        郊区的农民拆迁,补偿金就有几十万,随便在城里买房子,工人拼死劳动一辈子,也不过积攒十几万,两下对比起来,工人一代根本买不了房子,几代人就积攒去吧,等积攒够了,房价又是一番。

      • 家园 关于房产的一点感想

        虽然自己没有房子,但我并不是很关心这个领域,因为买不起,也因为现在房地产的失去理性。我认为有责任的社会青年不应在这个时候买房子(有点自欺欺人的嫌疑),因为助长社会不正之风。再说房子高价位运行的原因,综合起来大概有以下一些主流观点:1、热钱大量涌入,与人民币升值有关;2、地方政府从中大量渔利;3、通货膨胀预期,导致大量保值性投资,和国家政策导向有关,以致投资房子总不会赔本的;当然还有其它的,不一一列举,我也不全都知道。总之,结果是以下两项:1、一线城市房价远远高出普通人民大众的收入;2、房价高位运行是多种原因综合造成。

        前几天在河里看到一个帖子想想也是很有道理,政府如果退出这场博弈房价是否能下降。我个人持怀疑态度,一套房子十个人排队就是个证据。所以人口众多,地区经济发展严重失衡我想也是其中原因之一。说到这里,再顺带说一句,当前的国情城乡二元结构恐怕难以解决,农民的人均土地很低(我老家那里没人1.3亩),土地上不可能种金子,加上大部分地区没有自然有利的条件,所以基本上不可能发展起来,最终到城市,到大城市才是最终的脱困办法,这个问题恐怕不是换了多党执政就能解决的问题——扯远了,回来说房子,房子到底是不是严重的供不应求,没有看到数据(有人知道的话请指教),但我想应该还不至于,重点在于投资性购房。我有个表哥家就有三套房子,这种人恐怕也在少数。所以,我觉得政策上限制投资性住房才是一个有效措施。不过政府大概不会这么做,数日前有人说过房价现在是死局,我赞同。撇开房产相关的产业来说,房价降银行损失会榜上有名的,不敢说拍第一,但估计难出前三。银行倒了我们这些小市民的末日大概也不远了,社会稳定型将受到严重威胁,无意为TG辩护,但政权的更迭能阻止这些吗?

        • 家园 你这个感想是头疼了就想出理论来解释头为什么疼

          人云亦云得很。 如果你想得那么通透, 那么解释下为啥2002年全国房价是现在的四分之一左右? 人口众多, 地区经济发展严重失衡那时候不成立? 城乡二元结构不成立?

          房价问题当然是GCD政府的问题, 具体点说就是在这任胡温政府手下加剧恶化的。(长期点说朱也有责任) 这两人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成为TG历任核心中最无能最误国的一代。

          • 家园 的确我想得不通透

            的确你说的是事实,不过我想可能跟当时的房地产市场形势有关。那时候房地产市场刚刚开放吧,资本市场自由程度是不是也和现在一样?这些问题我不知道,当时在上中学,所以也无发言权,就现在来看,我还是认同社会上一些人的说法,我不是搞经济的,即便是,也不大可能再有更新的理论。TG对高房价肯定是有责任的,我不想为其辩解,只是我觉得我们不应该过于偏激,把责任往TG身上一推了事。这样做很简单,因为政策都是由政府作出的,无论将来发生什么样的事情都可以或远或近的追溯到他的头上。

      • 家园 同意

        别说本朝,下一朝也不一定会变革,您看清朝那倒霉德性,中间还有曾左维持一下之后才垮掉的。

        **********

        谢绝脑残任何联想,谢绝跨省,跨太平洋追捕。

        • 同意
          家园 还“谢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
      • 家园 还用不着造反,GDP增长下来了,就顶不住了。
      • 家园 到酒吧用这个话题把妞麻木了,不就泡上了嘛
      • 家园 周期率难解

        文革也不管用

    • 家园 隐含的逻辑错误

      一个社会进步,不可能没有拆迁。既然要拆迁,那么有些人就要做出牺牲,舍小家顾大家,这是基本的常识,是社会主义的美德。你怎么能没有基本的美德呢?大河没水小河干,这道理你不懂吗?白教育你这么多年?

      不过,我有时真得很好奇,决定拆迁和补偿的人,是否是被拆迁的人?如果不是挥刀自宫,那么让别人做出牺牲的时候,是否也会如同让自己做出牺牲的时候一样审慎?给别人补偿的时候,是否也会如同给自己补偿一样慷慨?在决定拆迁细节的时候,是否会给别人也留下技术性的后门?

      何况,如果考虑到住房开发过程中的暴利,那么拆迁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这个前提似乎就不那么理直气壮了

      这一段里,隐含着挺严重的逻辑错误:从结果的不尽理想导出原始目的为邪恶的结论。这种思维方式严重要不得。

      固然,任何涉及利益的变化都会为各个相关阶层所利用,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是无法避免的,人性都是自私的么。但因噎费食,就此拒绝对社会有利的变化,也是不可取的。

      至于

      目前的土地制度下,一方是净谋利,另一方则完全可能承担损失。是否可以把这个过程变为不谋利的过程?承担损失的话,是否可以更公平公开?既然是公共的事情,是否可以让大家有更多的发言权?制定规划的时候,是否能更多听取大家的意见?出现矛盾的时候,是否可以让大家作为裁判?

      基本上是书生之见了。不谋利的过程--如果不谋利,怎么还会有变化的需求?既然有利可谋,一定会有一个实体来承担这个利益;也就是说,不可能在可预见的一个时期内完全公平地分配这个利益,也就是说,具体分得的利益一定会有多有少。

      至于公众听证,似乎是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各方矛盾的办法;但是实行起来一定会有片面的现象;几乎可以断言,依然肯定不能人人满意。。。大家作裁判,几乎就是个笑话了~ 既然是裁判,本身就意味着对某一方的压制,怎么可能人人是裁判?

      在枫叶国,曾与当地白人讨论过这个问题。以多伦多皮尔逊机场为例,俺以为被征地的真可以借机发大财了:俺就是不卖,你政府能咬俺么? 当地人冲俺呵呵一乐:政府总是有办法整你的,想就此整出三辈子的吃喝钱?美得你~

      当然,就公平的程度来讲,也许国内的情况不尽如人意。但就此阻碍发展,也不是理智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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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不想整出三辈子的吃喝钱,仅希望补偿与房屋及附加值相匹配

        安德森就事论事,你批判人家思维方式,好嘛,人家是错的,你是对的。

        利益有多有少,你的“多少”是怎么定义的,和安德森的“多少”是一回事吗,我看截然不同。

        公众听证似乎不能解决矛盾,实行起来一定会有片面现象,真搞笑,你是在把被拆迁人分成多方,还是怎么滴呢。让你来做裁判一定行!

        政府会整人,我不敢得罪政府!

        我不想整出三辈子的吃喝钱,我只想要与房屋及其附加值相匹配的补偿!

        我不想阻碍发展!我只希望能公平、公正一点呢!

        教条主义,机会主义,官僚主义,犬儒主义都要不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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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暂未被拆迁,不保证不被拆迁!建议先拆某些人,别修条路非修成美丽的“S形”。

        谢绝任何脑残联想,谢绝跨省、跨太平洋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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