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秋末的杂想-信贷员眼中的当下 -- 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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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以户籍论,我就是你说的乡下P民之一

            前几天在时事版块回复井大关于政改的文章时,说了一个我户籍所在的某村的选举故事。以户籍论,我就是你说的乡下P民之一。说真的,我不是很喜欢这个称呼。

            我所在的某村,就是城市化进程的最前沿之一。我想,以我的乡亲友人以及自身的角度,有资格用很清晰的语义来表达,我们对于这一进程的欢喜(出于乡下人最朴实的利益算计)。绝对不是你所强调的“这不仅是自然家园的毁灭,也是他们精神家园的毁灭”。

            当然,这毕竟是个例。

            你的关于城市化进程当中利益相关者的描述没有错,但是或许不该把这一进程用一种类似于愤世嫉俗的眼光当做一个零和游戏。

            我谨以个例中的当事人的身份告诉你,双赢甚至多赢是客观存在的。

            • 家园 从某些角度看是零和游戏。

              我在杭州生活,我看得到的情况是这样的。随着城市化进程带来房价的飙升,杭州郊区的农民靠拆迁发家了,换个居民户口分几套房子还有几十万~上百万的现金拿,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双赢。

              这些钱是哪里来的呢?是整个杭州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带来的卖地收入。往源头上找,是买房人出的钱。一部分来自浙江各地的大大小小的老板,杭州的房地产他们贡献很大,这一类人的财富追到根子上来自农民工的劳动(也包括老板们自己的劳动);一部分来自新进城的农民,包括来自农村的大学生群体,这类财富也可以说来自农民。这么一看,一个财富的转移的过程粗具轮廓,而郊区农民的双赢只是其中的局部现象。

              城市化很复杂,我看到的必然局限,一家之言,欢迎板砖。

            • 家园 也许有双赢,但俺看到的更多是单赢

              俺也可以以间接当事人的身份告诉你:俺在这个城市化的进程中看到的是单赢。

              俺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大城市的远郊区,十年之内,由农村变为城镇。原来的乡P们每年可轻松收获几万年,对俺们这些城P们毫不掩饰的看不起,他们的生活可比城P们舒适轻松。

              随着钢筋水泥的扩张,他们的惬意生活随风而去。或者逃到更远的农村去,或者掏光老底到冷漠的城市打工。他们原来可以做自己的主子,现在大部分就只能仰人鼻息。有些人就到俺们的工厂打工,他们也因这个过程得过益(有些是画饼),但这个益是牺牲自己和子孙的长远利益得来的。杀鸡取卵是比养鸡产蛋来的轻松,而且有蛋有肉,但这些肉和蛋消化完了以后呢?

              再说他们得的益,很多是打了折扣的,而且长期得不到兑现,再加上一层一层的剥皮。

              他们也抗争过,可被拆散的他们抱不了团,每次多被ZF暴力机关轻松镇压。

              俺不知道你的双赢是怎样的双赢,是真金白银的双赢,还是望梅止渴的双赢。

              俺不看好这个城市化,这在以“唱红打黑”著称的重庆也是不河蟹之声。

              在百分之百的城市化后,谁来养活城P们?难道是靠历专家张专家们声称的:国际市场?

              • 家园 未必呢

                我老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那些原来的所谓各各村,都很”有心计“的留了不少门市之类的物业,或者是自己开起了一些商场,这样他们的后代可以靠租金获得长期的稳定的收入来源。

                当然你说的那些现象肯定有,但是以我的观察,城市的近郊区的农民应该是获得了收益的,因为就算是没有以村为单位的集体性物业,这些农民因为拆迁也多半获得了不只一套的房子,靠租金也可生活无忧吧?(你可能说得是那些没要房子,要了补偿款的农民,那可能的确钱总有花光的时候,再加上没有一技之长,所以时间长了,就会出现你说的那种情况)。

                现在苦一点的可能要算城市的中低收入者了,没有收入,在城市是一天也生活不下去的,不像农民,活不下去了,还可以回乡下去过生活。

                • 家园 没有那种好事

                  要房子的,因面积问题,要大面积的多出是面积按近4000元每平米(市场价)收钱。要小面积或不要房子的,其所剩面积按800元每平米给钱。

                  其他还有各种名目的收费,各级官吏隐藏政策、下拨费用。有关系的就多拿补偿。没关系的少拿补偿甚至被霸占补偿。

                  因为都是异地安置,而且打散分配,乡P们根本没法和ZF对抗。

                  门面?哪得自己掏钱去买。房租?城镇中心8、90面积的才3-400,你个安置房不给你派到远郊就是啊米豆腐了。

                  原先的乡P们有房(200-400平的楼上楼下),每年农家乐、农产品的收入几万元。现在90-100多的房子,菲薄的工资。

                  • 家园 可能是地域不同

                    所以我们看到的是不一样的景像。

                    照你说的那们的情况,老百姓确实是弱势群体了。

                    不过现在拆迁,就我接触到的和听到的,现在一般政府倾向于保护被拆迁方的利益(怕群众闹事上访啥的),原来还有强拆,现在除非涉及到重大项目,否则一般是用不了强拆的,既然用不了强拆(棚户区改造有过),又不能因为拆迁影响整个项目进程和安排,所以开发商一般最后也就妥协了,大不了再从房价上或是从容积率啥上去找回来。

                    我说的可能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了(城中村或是近郊区的),所以可能会有不同。

                    • 家园 对部分意见不同意

                      现在一般政府倾向于保护被拆迁方的利益(怕群众闹事上访啥的),原来还有强拆,现在除非涉及到重大项目,否则一般是用不了强拆的,
                      据现在舆论的说法:拆迁的趋势是愈演愈烈,都闹的来和警察对打的地步。还有什么自焚、燃烧弹、自制武器、爆炸的也有所闻。

                      如果地方ZF强拆的意愿降低,可能就没有安元鼎之类的啦......

                      • 家园 新拆迁条例拟废除“行政强拆”

                        今天网上看到的----

                        今后,强制拆迁拟全部由法院作出裁决,行政部门不再决定是否强拆。昨天,记者获悉,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新版中,“行政强拆被取消”。

                          根据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在实际操作中,经常是当地政府组织城管、公安等多个部门人员到场。多数情况下,由拆迁公司人员对建筑实施拆除。

                        ===========

                        不知新的条例能不能真的起到作用,还是一种权力的转移?

        • 家园 【原创】智者见智吧

          1、目前农村福利比城市多,还有土地保障,中西部可能差些

          很多东西,城市贫民区还不如农村

          2、不崩盘,刚需们买不起,也等不起,食利阶层太多了

          3、芒总更多是说明商人不是政客对手,那篇文章恰恰说明地方是豪强+无赖

          仅仅出于利益角度,个人认为今明两年是部分既得利益者的生死大限

            本届剩下的时间不多了,留给下任,黄花菜都凉了

            

            况且,资本逐利者追逐的多党制跟最高领导*(不管民主专制)根本对立

            

            不抓紧,屁民们不革命,倒向黑心资本家也不好

          • 家园 讲一下我们贷款给开发商的缘由吧

            1、如果一定要说农村人口享受的综合福利强过于城市人口,那么城市化在民生角度是毫无意义的,它也失去了作为“大势”的道德制高点。这一点上我仍然坚持不同于你的意见,但不想继续纠结于这个话题了。

            2、所谓崩盘,是在于过高的售价没有销路而失去支撑点,价格不得不一路下挫直至某个进场点。关于这一点,恰恰是银行在做贷前调查报告的时候最重要的测试程序。请相信,现在的贷款审批程序是繁复、专业而较真的,不是开发商走走后门就能拿下来的。我们需要针对开发商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做相当缜密并且挑剔的测算,其中包括定价的合理性,以及价格下挫20%的敏感性测算。换句话说,即便我们认为开发商的可研报告当中的楼盘预计售价是合理的,也要看看万一价格下挫20%的时候,项目是否还具有盈利性,即是否卖得出去是否还能回本是否高于行业基准收益(至少高于最起码的平均资本收益率)。只有在测算结果和指标评价是正面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将项目报批。报批之后,风险审核部门(经办+评审委员会+有权签字人+最终确认人)还会在我们的测算和评议的基础上,再加以挑剔和审问。这样层层下来,项目的可行性,或者直白的说,楼盘的按照合理价格是否卖得动,或者降价之后是否可以盈利或至少保本,基本上都能够得以确认。

            3、出于局限的见识、境界和观念,我们不太会去揣测和套用当政者的思路和逻辑。所以对于“革命”之类的话题比较遥远,也不想深入探究地方政府在90年代财税权力被大幅上收然后又面临N年的GDP绩效考核的压力之下的利益驱动算不算“豪强+无赖”。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

            不晓得你那边几点,我这里已近午夜,感谢你参与讨论,不过很遗憾我要去休息了。谨祝健康。

            • 家园 【原创】限制房产融资的年初政策什么时候改变?

              1、落户的难度和福利是息息相关的

              2、崩盘一旦开始就止不住,日本这样,香港这样,个人认为中国也会这样

              3、金融与政治关系最密切,基层操作是一回事,政策是另一回事

              当年专门下文件,个人房贷是优质客户,年初专门限制融资,趋向非常明显,限制房产融资的年初政策什么时候改变?不变,除了崩盘还有什么

            • 家园 请问,20%的理论依据是?
              • 家园 是用Value At Risk方法估算出这个20%

                理论上,是用Value At Risk方法估算出这个20%: 一般会根据以往数据、同类数据,拟合出一个收益分布,然后以95%的自信说,这个项目价钱顶多下跌20%。然后再看下跌20%对信贷质量是什么后果。

                楼主说20%,大概是根据当下国内房地产信贷的一般风险吧,这是根据数据来的,不会随意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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