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黍离 -- 重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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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黍离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王风,是成周洛阳畿内六百里所采的诗歌。将其列于国风,而不列于《雅》,说明孔子即使再想“尊王攘夷”,也不得不迁就事实,东周迁都洛邑以后,王权不申,与诸侯无异了。

    这一首,黍离之悲,说的却还是宗周镐京的事儿。《毛诗序》:“闵宗周也。周大夫行役至于宗周,过故宗庙宫室,尽为禾黍,闵周之颠覆,彷徨不忍去,而作是诗也。”王国的官员行役路过原来的宗周故都,看到宫殿市井都成了庄稼地。路过还不止一次,次第看到黍稷成行,发芽、抽穗、结实,他追念文、武、周公的事迹,悲愤幽王“烽火戏诸侯”而失国。那种悲痛的心情,与后来李后主“小楼昨夜又东风”在梦境里回归故国的悲伤又有所不同。李后主是为自己伤心,这位东周的官员却是在为谁伤心呢,“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风吹过,庄稼随风摇摆,此外天地无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史记》里说箕子朝周,路过殷故都,也只看到一片绿色的田野。他也写了一首诗,诗曰:“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兮。彼狡童兮,不我好兮。”都是帝辛那小孩不听我的话闹的。这个话比李后主那首缠绵悱恻的词还更露骨。箕子应该是心里有谱,不怕周武王杀了他。否则他不用写这样的诗。

    描述朝代兴废、将相荒冢的诗词,莫过杨慎的那一首《临江仙》: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是杨慎《二十四史弹词》里说秦汉的一段。我觉得不管我想在这里发什么感慨,都超不出这首词的内容去。这世界上所有的东西,有生就有死,再辉煌的王朝也有花落人去、和土同尘的时候。即使是青山,也有变成沧海的那一天。因此对待戏剧性的故事,不管是过去时的,还是现在进行时的,认真归认真,淡然处之,不当回事儿,也是一种必要的态度。有什么大不了的嘛,什么事过一百年你还在乎啊。

    这么看,黍离之悲,让我们为当时的人感慨。但对我们后来人更有意义的,不是感慨文武周公、幽王褒姒,也不只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彼可取而代之”之类的雄心壮志,而是要看到历史文化生生不息,一次又一次从废墟里生出新的灿烂光华,于是由衷产生“沉舟侧畔千帆过”的豪情才对。功名富贵都会没入荒草,过去的英雄事迹成了我们把酒的闲话,但我们活着,就要用双手努力创造美好的明天,不止为了自己,更是为了下一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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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丘中有麻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按《毛诗正义》那一串书的说法,留,是大夫姓氏。有人据此怀疑,这个留字,就是卯金刀刘字的另一种写法。刘子国、刘子嗟,这是父子两个人,都是东周庄王时候的贤臣。《毛诗序》说这首诗,“《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正义》说,丘中的麻、麦、李,都是子嗟领着大家栽种的,所以他被黜以后,大家想着他再来,来了还能领着大家做好事。

      庄王在位的时候,其实也没出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算得上事情的,也就这么几件。第一件是“子克之乱”。庄王是桓王的世子。桓王去世的时候,大概是想不把王位传给他来着。据周公黑肩说,桓王私下嘱咐他,要立庄王的弟弟子克。庄王三年,周公黑肩和子克发动造反,被庄王给灭了。周公被杀,子克逃到燕国。这算是一件不那么好的事儿。第二件,是庄王册封了鲁国早年弑兄的桓公,然后又请鲁桓公作伐,把女儿王姬嫁给齐襄公。这件事儿我看庄王做得还有点高明。后来呢,后来就到了英雄辈出的时代了,国际事件都没周王什么事儿了。齐桓公登位、齐鲁长勺之战、齐桓公九合诸侯,这些都是庄王在位时候的事情。

      天下的事情如何酝酿、如何进展、如何成就,其实都有一个客观规律在,所谓“势”。当这个“势”往上走的时候,所谓明君其实也不用干什么,“黄帝垂拱而治”。他老兄抄着手在那儿站着,只要管好自己的言行,做个好榜样,其它所有的事情就都好好地自动做好了。坏人坏事根本就做不出来,即使有点苗头,也一下就都被好人好事给冲了。但是,当这个“势”往下走的时候,哈,千头万绪的事情,简直就没法做对喽,天天忙着到处救火,像这种刘子嗟被废黜的事儿,根本就是九牛一毛般没人会注意。甭说庄王,就换成尧舜禹,我估计到了东周时候,肯定也是每天早起都发愁,不爱去上班。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力是一丁点办法也没有的。所以我觉得《毛诗序》说得还是真有分寸,“思贤”,人家就没说“刺庄王”。

      《诗经集传》,还有清代以后那些聪明人写的书,不认为“留”字等于卯金刀“刘”。他们认为留就是耽搁了走不开,留下了呗。“子嗟”、“子国”、“之子”这三个称呼,可能都是指一位先生。这位老兄谈恋爱不好好谈,劈腿,一位姑娘在等他,另一位把他留到丘中去了。嘁,好好的诗,有人看见诗,有人看见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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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大车

      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岂不尔思,畏子不敢。

      大车啍啍,毳衣如璊。岂不尔思,畏子不奔。

      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皎日。

      我错了。第一点,不解“毳衣”何意,打算糊过去。第二点,把“岂不尔思”里的“尔”和下一句“畏子不敢”的“子”,都当做“你”来理解,以为是指同一个人。基于这两点错误,就把这首诗看成了一首情诗了。仔细翻一下书,才知道错得离谱,都成笑话了。

      看看书里怎么写的吧,从容易的开始说,“畏子不敢”里的“子”,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里的子爵,“畏子不敢”,不是“怕你不敢”,而是“因为害怕子爵大人,所以我不敢”。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只有子爵大人才服“毳衣”,坐“大车”。“大车”谁都明白,加长的林肯,又重又稳的迈巴赫,史上颜色最黑的大个奔驰,四平八稳玻璃半尺厚的红旗,这些才算得上大车。《周礼》解释大车,“革路,以封四卫。”四卫是蛮服以内的四方诸侯。革路这种大车大小、材质、装饰、仪仗都有一定之规。“毳衣”, 毳冕之衣,子爵和男爵的官服。还是看《周礼》,“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

      《毛诗序》说这首诗,“《大车》,刺周大夫也。礼义陵迟,男女淫奔,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怎么又变成大夫了?周有天子大夫畿内巡行制度。大夫巡行时,按《周礼》服制加一等,乘大车、冠毳冕、制服绘五色,因此可以说“如菼”、“如璊”。这个出行,不是看风景,也不只是耀武扬威,还要“听讼”,民间有什么纠纷解决不善的,巡行大夫要当场解决。可以想象,如果这种巡行能常行不辍,纠纷事件也能大致得以公平解决,那自然会在民间形成一种风气,不好的事情不能干。因为即使干成了,大夫巡行的时候别人去告状,也还免不了要受到惩处。

      合葬也是周礼。《礼记》说,“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夫妇按礼结婚,活着的时候按礼节出入,死后按礼节合葬。古时候的日子过得多好啊。怎么,不可能吗?“谓予不信,有如皎日。”毛诗对这最后两句的意思,是这么解释的。

      汉儒读书如此细致,要学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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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采葛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种情感经历每个人都有过。针对的对象不同,其强度、持续的时间、以及所能产生的后果也不一样。先看看先贤们怎么说这首诗的。

      当然还是从《毛诗序》开始,“《采葛》,惧谗也。”这说法怎么看都有点突兀,后来郑玄有解释。他这么说的,“桓王之时,政事不明,臣无大小使出者,则为谗人所毁,故惧之。”我还是这么想的,既然是采来的风,不管它原来字面上的意思是什么,关键是看领导愿意怎么用。领导愿意用这首诗去讽谏桓王不要那么轻信谗言,这是好事儿,我们真不必抖机灵说这诗不是这意思。照孔颖达更详细点的解说,这首诗能跟“惧谗”联系起来,逻辑是这个样子的,采葛采艾,这不是什么大事,派你去干,你出去个一天两天就干好回来了,本来没什么好担心。可是桓王身边围着他转的小人实在太多,你一天不在那儿,这帮家伙能跟桓王说你一车的坏话,等你回来就怎么也洗不清了。所以你在外头做事,不管事情大小,无论如何也没法安心,心里老是在想把事情对付完了快点回去,“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就是这样的感觉。

      这其实说的是事实。高阳许先生也说过,历史上君子跟小人闹矛盾,通常都是君子输。因为君子“疏阔”,老是想着我有正事干,没空跟你磨叽这么低级的事情。还有也降不下身段,觉得别人的手段下作,自己使不出来。这当然比不上别人“昼夜环嗣”,旁的事情不干,就专心致志盯着你,看见机会就咬你一口。要我说啊,遇到这样的情况就赶紧认输走人吧,纠缠到最后还是一点赢的可能都没有,不值当。

      看完了《毛诗》再看《集传》。“采葛,所以为絺綌。”这是引用《周南》里的《葛覃》。然后下一句说,“盖淫奔者托以行也。故因以指其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哈哈,这个话一看就是朱熹说的,马列主义上刺刀。

      到了清朝,疑古了,对这首诗就什么说法都有了。那真是花样百出,没有想不到。要是闲着没事,可以做这样一个开放思维练习,先想想看都有什么情况下可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然后去翻书,看能不能想出一个没人写过的。估计这游戏有得玩,十年八年都不带赢一把的。

      生活中,一旦对谁产生“一日不见,如三秋兮”的念头,真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这么美好的情感很难得,不管对方如何,先好好体会自己心里一切阳光般的感觉,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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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葛藟

      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

      绵绵葛藟,在河之涘。终远兄弟,谓他人母。谓他人母,亦莫我有。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终远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看字面,这首诗的作者大概是一位义子或者赘婿,离开亲生父母,在别人家里不能得到如亲生子一般的对待,日子过得很悲惨。《诗经集传》说,“世衰民散,有去其乡里家族,而流离失所者,作此诗以自叹。”周朝实行的是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封建宗法制度,一切生产和生活以家族为基本单元。一个人一旦离开自己的家族,又不能融到另外的家族里去,那基本上是一丁点活路也没有了。真可怜。

      《毛诗序》一般的版本说这首诗,“王族刺平王也。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后来有的书里写的是“刺桓王”,郑玄和孔颖达考证过了,是“平王”,“桓王”的写法不过是写错了。刺平王不顾家族这样的话,可能与东迁沾得上边吧,桓王有点扯不上。可是这首诗怎么看也不像是王族的作品。我瞎猜啊,可能是采风的官员采到了这首诗,王族的叔啊伯啊一看,咦,这东西挺好啊,复印一百份,逮住机会就模出一张来跟平王说事儿。

      平王东迁的理由是犬戎侵扰。为这点事儿就把经营了好几百年的宗周彻底放弃了?别的不说,在八百里王畿里头有采邑的王子王孙们恐怕就难以接受。每个人肩上都一大堆责任呢,老婆孩子、七姑八姨、丫头老妈子、狗腿子,哪个人不得养着几百口吃饭。虽说搬到成周之后平王能给分新地盘,可是成周王畿只有六百里,还有惹不起的地头蛇,陕西话能跟河南话说道一起去吗。拿脚趾头想也明白这个生活水平是要下降的啊。

      平王自己也好受不了。甭说他只是一位王爵,就放在后世的皇帝身上,权力比他大多了,迁个都也不舒服。“王与马共天下”的时候,东晋元帝司马睿与丞相王导建都南京。这两位是山东琅琊人士,“会说胶东话,便把洋刀挎”,被江南土著世族看不起。有一次元帝对骠骑将军顾荣说“寄人国土,心常怀惭”。顾荣是三国吴丞相顾雍的孙子,地头蛇的代表之一。元帝对他说这个话,是不怀好意。顾荣读书多,当然听得懂这个话,他回答,“臣闻王者以天下为家,是以耿亳无定处,九鼎迁洛邑,愿陛下勿以迁都为念。”王导没有皇帝头衔,所受的待遇就差了点。王导那时候下班在家里没事就学上海话,侬好,虾虾倷。这么好的态度,跟另一位地头蛇陆玩求个儿媳妇,结果被陆玩挖苦,乡下人热昏头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哈哈,开玩笑的。

      平王东迁,顶着这么大压力,一定有个非迁不可的道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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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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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兔爰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尚寐无吪。

      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我生之初,尚无造。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

      有兔爰爰,雉离于罿。我生之初,尚无庸。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

      狡兔三窟,兔子是鬼鬼祟祟的坏东西。雉,是好鸟,《世说新语》说孙休好射稚,他说这东西“虽为小物,耿介过人,朕所以好之。”可是现实不公平,好人不长寿,坏蛋活千年,雉鸡被人抓,兔子跑得欢,“有兔爰爰,雉离于罗”,就这意思。

      “我生之后,逢此百罹。”《毛诗序》说这是东周桓王时候的诗,“《兔爰》,闵周也。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桓王在位的时候倒霉事情确实是一件接一件。先是鲁国桓公刺杀隐公自立,根本不理桓王是否册封。然后只有区区子爵的楚国国君居然自封为王。郑庄公打着王旗随便侵略别国,还到成周城下抢粮食。桓王征讨,居然被郑庄公的手下射中一箭。换我是桓王的话,真是每天早上一睁眼就会发愁,真不想起床去上这个班。君辱臣死,周的大臣们怎么办呢,找块豆腐把自己拍死?

      “我生之初,尚无为。”过去可真没这些烂事儿。朱子《诗经集传》说,这位出生得早,还见过西周之盛。西周幽王在位二十多年,东周平王在位五六十年,这位如果一直活到桓王的时候那可真是够长寿的。这么大岁数了,连“烽火戏诸侯”、“黍离之悲”这样的大戏都看到过了,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开心也是过一天,发愁也是过一天,何必总是这么揪着心呢。

      “尚寐无吪”、“尚寐无觉”、“尚寐无聪”,这个态度好。“事大如天睡亦休”,不操心就完了,当然前提是有饭吃。前一阵偶然路过一家玩具店,看见一套三个布娃娃,一个抬双手捂着眼睛、一个捂着耳朵、还有一个捂着嘴,题目叫做“不看不听不说”,哈哈这东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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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中谷有蓷

      中谷有蓷,暵其干矣。有女仳离,慨其叹矣。慨其叹矣,遇人之艰难矣。

      中谷有蓷,暵其修矣。有女仳离,条其歗矣。条其歗矣,遇人之不淑矣。

      中谷有蓷,暵其湿矣。有女仳离,啜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矣。

      蓷,读作“颓”,《广雅》说是益母草,也叫茺蔚。益母草生长时需要充分水分,遇干旱,则湿,读作“期”,半干半湿状,继则修,最后则干。这首诗里以益母草干旱起兴,为离弃女子而哀伤。《毛诗序》说,“闵周也。夫妇日以衰薄,凶年饥馑,室家相弃尔。”

      毛诗的角度站得高,从观察夫妇仳离,批判到治国方略上去。这本来就是在上位者的责任。《诗经集传》也说,“世治,则室家相保者,上之所养也。世乱,则室家相弃者,上之所残也。其使之也勤,其取之也厚、則夫妇日以衰薄,而凶年不免于离散矣。伊尹曰,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民主罔与成厥功。故读诗者,于一物失所而知王政之恶。一女见弃而知人民之困。周之政荒民散,而将无以为国于此亦可见矣。”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们小老百姓也没有办法操那个心。好世道,我们就朝九晚五上个班,赚一口血汗钱。坏世道,我们也不过费尽心机能保住一个饭碗,还是朝九晚五赚血汗钱。最坏的世道我们还能怎么样呢,大不了用一根扁担挑着孩子去逃难,死生都付给路边沟渠而已。有什么呢,何至于闹到夫妇仳离。

      所以我们读这首诗,着眼点会很自然落到“遇人之不淑矣”这句上头去。世道好坏我们管不了,嫁个丈夫娶个老婆淑与不淑,在一定的程度上我们还是能够选择的吧。要善良的、忠厚的、勤奋的,要有责任心,遇到困难不会扔下家庭不管的。一下提这么多要求,考察起来可不容易。年纪轻轻哪里来的识人慧眼呢。有个保险的办法就是一定要找个门当户对的,别的都是瞎扯。门当户对在大多情况下能保证两个人的生活经历和价值取向八九不离十吧。别的组合也不是没有好的,可是不好的状况实在太多,何苦要去冒这个险呢,又不是买六合彩。

      归结到最后其实还是看运气,遇人淑与不淑,其实就是命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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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扬之水

      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三段诗,其实只有一段,后面两段只是第一段的简单重复。变两个音符,再唱一遍。因为只有第一段的“戍申”实有其事,“戍甫”与“戍许”于史无征,估计还是说“戍申”,拿另两国与申国的渊源来替代,只是为了押韵而已。甫和许,与申国一样,都是姜姓。甫国在哪里已经不可考,许国在现在的河南许昌。

      王师戍申,在东周平王的时候。平王名宜臼,是周幽王的世子,母亲是申后。后来幽王废申后,立褒姒。宜臼的世子名号自然也废了,换了褒姒生的儿子伯服。废立之前,宜臼就已经被逐去申国,由舅舅申侯“教训”。

      废立之命下来,申侯上书反对。幽王给的处分是革爵、灭国。申国是姜姓国,年代比黄帝还要久远。黄帝的后代,尧舜禹汤,一直都对申国客客气气的。周武王时候封申国为伯爵,宣王时候申国由陕西迁到河南南阳。现在幽王要革了人家爵位,哪有那么容易的事儿。申侯认为自己国小人少,不足以反抗王师。他算计了一下,下了一步臭棋,请西边的犬戎出兵帮他对抗幽王。估计申侯的战略目标不过是,留住爵位,不要被灭国,以及恢复申后和宜臼的地位而已,不会想要幽王的命。可是人家犬戎不是这么想的。幽王刚刚上演过一场“烽火戏诸侯”,这时候再怎么烧狼烟也没人来帮他。犬戎兵一个冲锋就把幽王咔嚓了。申侯进了镐京城,看到犬戎人抢了鸡鸭鱼肉,拆了宫殿的梁木烤肉吃,这个后悔啊。于是申侯写信给卫武公、秦穆公、郑武公等人,请他们出兵勤王。等郑武公、卫武公等人的兵来了,申侯与他们来个里应外合把犬戎打跑了。

      事件平息以后,大家一致同意还是请宜臼回来做周王吧,这就是周平王。平王能登位,对舅舅特别感激,想给舅舅晋位公爵,申侯实在是没好意思要。后来平王东迁。再后来平王看到申国地弥楚国,老是被楚国欺负,就派王师长期戍守申国南部边疆。不仅如此,《毛诗序》说,“《扬之水》,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这里要强调一下“周人怨思”,意思是说,除了周的兵卒,同时还有别的诸侯也应平王的命令帮助戍守申国。不仅“周人怨思”,别国的兵卒也怨,不过他们怨不着平王,怨他们自己的国君去。

      “周人怨思”,怨得有道理,因为平王为了舅舅帮他登位的私恩,而不惩罚舅舅致幽王于死地的公仇,这种行为乱了是非。通常我们在生活中,如果是非对错的观念太强,会影响到与人相处,进而会到处碰壁。因为我认为对的事儿,别人出于不同的立场考虑,不见得认为对。可是在国家兴亡这类的大事面前,大家的利益一致,是非观也一致。平王你老兄踩大家的底线,大家骂死你。

      朱熹的话我就觉得骂得特别到位,我抄一遍。《诗经集传》说,“申侯与犬戎攻宗周而弑幽王。则申侯者、王法必诛不赦之贼、而平王与其臣庶不共戴天之仇也。今平王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知其立己为有德,而不知其弑父为可怨。至使复仇讨贼之师,反为报施酬恩之举,则其忘亲逆理而得罪于天已甚矣。”

      朱熹生在南宋,对什么叫做国破家亡有深切真实的体会,所以他骂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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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兄弟你的思想比我积极,赞一个

      不错。前两天看数码还原的纪录片 大明宫 尽管是CG,但是依然感受到大唐盛世,物华天宝那个时代的震撼。大明宫100多年,既有万国来朝,四方称颂天可汗的辉煌,也经历安史之乱,黄巢席卷的灾难。如今更千年往事,一切一切都消散,只有那几个出土的石基,印证古老的故事。

      有时候会想,再大的历史,终究也只是历史,再伟大的未来,也将成为过去, 而自己作为活着的微不足道的一个人,又算什么呢? 那种恐惧感,好比人如微尘在无尽宇宙中飘荡,毫无依着,常常会半夜惊醒。

      兄弟你的思想比我积极,赞一个

    • 家园 【原创】读一点诗经 国风 王风 君子阳阳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其乐只且。

      君子陶陶,左执翿,右招我由敖,其乐只且。

      看着挺舒服的一首诗,音节很流畅的感觉。可是总共没几个字,有两个难题:“由房”、“由敖”。

      本想糊涂过去就算了。再一想,不行,看到难题不能绕着走,狠下心来硬着头皮啃一啃。

      看《毛诗传》、《诗经集注》,好像根本就没觉得这几个字是难题,说得很轻易。房,就是房子呗,不是庙。宗庙里的音乐是“讼”,朝堂上的音乐是“雅”,这个“风”自然是用在房子里的。郑玄磨磨唧唧考证《周礼》天子“六寝”,不如清朝胡承珙《毛诗后笺》说得清楚:“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招我由房”就是从房子里招呼我。“敖”是舞姿,引申一下就是跳舞的哪个位置和状态。“招我由敖”就是一边跳舞一边招呼我一起跳。

      后人好像对这种解释不满意。有人说“由房”和“由敖”都是笙曲,根据是《小雅》里头六篇有目无辞的诗,有两首分别叫做《由庚》、《由仪》。既然那两首都是乐曲,那“由房”和“由敖”也是。笙曲,为什么是笙?这个孔颖达考证过,根据是“左执簧”,《周礼》里可以登堂入室的乐器,带簧的有三种,竽、笙、篪,《诗经》中不见竽和篪,只有《小雅》的《鹿鸣》中有“吹笙鼓簧”,因此是笙曲。这么说也行。

      还有扯远一点的,说“由敖”,敖字等于“骜”,怀疑毛公默写的时候偷懒少写了几笔。清朝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说:“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也考证到《周礼》里头去了,够权威。

      还有更远点的,说“由房”和“由敖”是跳舞时候手里拿的道具。这么解释倒是通顺,可是好像没根据。没根据的说法我们做化学研究的人爱相信,遇到复杂的现象瞎联系一下就发表了。说给搞物理的和搞数学的人听,口若悬河把人说得头疼,不好意思说你胡说八道,只好表扬一下想象力真强。

      回头看整首诗,君子跳舞,得意洋洋,招呼我跟他一起跳。这位君子是哪位?《毛诗》和朱子都认为就是前头一首《君子于役》里的那位。这两首诗连着的,“君子于役,不知其期。”现在这老兄回来啦,美得不行。《毛诗》说前头那首诗是在朝的大夫写的,那这首诗里的“我”也是同一位。君子招呼我干嘛?《毛诗序》说,“闵周也。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全身远害而已。”世道不好,咱们一道,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口饭吃就行了。《诗经集传》说,这两首诗明明都是君子的太太写的,前一首君子出差,太太在家想念他。现在君子好不容易回家了,美得又唱又跳,招呼老婆一起跳舞。是纯粹的开心,不像《毛诗序》那么端着。

      朱熹有时候也挺可爱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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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困惑

        诗经成书时间距毛诗应该有4、5百年吧,期间经战国、秦的一统天下、秦亡、楚汉相争的兵荒马乱,又经焚书,到底传到毛时保留了多少?这是其一,其二,原版诗经的字应该是金文,到秦统一为篆,毛在其中有没有一个近似于古文译成白话文的过程,值得怀疑。至于后人的一些解释,感觉他们还没今人靠谱,因为他们即没见过金文更没见过甲骨文,以讹传讹的现象应该不少。

        回到这首,不仅由房和由敖闹不明白,阳阳和陶陶也搞不懂,大概意思可能是开心、高兴,可具体何指令人费解。

        不是学文的,一点困惑见笑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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