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红楼梦》背后的世界 -- 普罗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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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讨论】曹雪芹不懂斷案

            哈哈,服了。看來的確是曹雪芹自己沒有想到應該審問拐子。也可能那年代確有不少這種昏官。

            • 家园 没必要先审问拐子

              拐子犯得是拐卖罪和欺诈罪,肯定是另案审理,在杀人案里只是普通的见证人,最多也就是审讯过程中传唤出庭证实小薛派人打死小冯也就是了。

              杀人案显然证人很多,证物也不缺,是证据确凿,曹雪芹没必要画蛇添足,说明需要先审问拐子,查明实情。

              • 家园 【讨论】審問拐子的必要性

                還是不太同意你的說法。薛家是豪門,而且打死人是在比較僻靜的地方,就算有人看到了,敢出來作證嗎?跑還來不及。

                所以拐子是此案唯一的相對中立的目擊證人。

                • 家园 是的,拐子是重要的证人

                  说他唯一倒是未必,捉人打人应该就是在门子家里或者家门口,门子和门子内人应该也看见了。

                  另外,证人最重要的作用还是证明薛家的人在薛蟠指使下打死小冯,这个帐薛家不认的话需要证人出来咬死。但是从前后文来看,薛家是认帐的,只是赔偿费和冯家谈不拢。所以证人的重要性有所下降,写一下固然没问题,不提也说得通。

                  • 家园 【讨论】薛蟠真的殺人了嗎?

                    前后文哪里可以看出“薛家是認了帳的”??

                    • 家园 前后文很明显,我专门翻了原文,确信曹雪芹的写法没问题

                      我还原一下:

                      1.拐子卖人给冯薛两家;

                      2.拐子逃跑,被两家拿住,打拐子;

                      3.两家抢人,互殴,小冯战斗力不行,被薛家人失手打死;

                      4.冯家起诉薛家

                      这拐子便又悄悄的卖与薛家,被我们知道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头.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奴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
                      ;可见动手的就两家,冯家,薛家,小冯要么是冯家打死,要么是薛家打死,冯家人不会打小冯,显然是薛家豪奴打的,薛蟠能赖掉么?收买拐子,让他作证是冯家杀了小冯?不可能吧?

                      5.贾雨村审案,冯家到法庭控诉,薛家不出庭应诉,老贾拿人,门子拦住。门子献计:“小人暗中嘱托拐子,令其实招”所以拐子出庭也只能证明薛家打死人,没有必要单独写。

                      6.审结,

                      冯家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
                      薛家认罪伏法。如果小冯不是薛家打死的,薛家没必要认罪,当然不会结案,薛家肯定要起诉冯家打了薛家人,要冯家赔偿损失,还要起诉冯家诬告。庭审过程中,拐子可能确实出庭实招了,冯家薛家都没有疑问,也就不需要记流水账了。

                      所以曹雪芹写法没问题。糊涂官可能有很多,但是也跟曹雪芹没啥关系。

                      • 家园 【讨论】断案的关键

                        法律定性是严肃的。你的讨论中先后出现了“互殴打不过被失手打死”和“薛家打死”和“薛蟠赖不掉”三种说法,究竟哪种是事实?

                        曹雪芹懂法律,这我信,因为他把此案的主要关键都涉及了。但明明涉及了,就是不提拐子能否证明薛蟠在旁如何纵容打死人命这个最关键的问题。打死人是个不短的过程,薛蟠当时如果不在旁边,就完全没有杀人罪。如果在旁边,是否看到了小冯快死了还吆喝继续打,这也是完全不同的。

                        总之,我仍然认为最合理的推测是拐子已死。曹在写作中忽略了这个细节。

                        • 家园 都是事实嘛

                          1.被打死是因为打不过,显然么,打过了就是薛家死了。双方的目的都是抢人不是杀人,所以我说是失手打死。也就是计划外打死的意思了。事实1

                          2.当然是薛家打死的,上下文清楚的很,没有任何证据可以用来怀疑是冯家打死的。事实2

                          3.薛家打死人,薛蟠当然赖不掉。薛蟠就在现场指挥,怎么赖掉?

                          薛蟠当时如果不在旁边,就完全没有杀人罪。
                          正确,薛蟠那天没去门子家抢人,就可以推脱说是家奴自作主张,这样杀人的责任就可以推给薛家主人,也就薛蟠啦。哈哈,就算拐子做伪证了他还是跑不掉。事实3

                          薛蟠的指挥细节无关紧要。薛家家奴打死人,相当于薛蟠开车撞死人,当然是薛蟠出钱赔偿,难道让汽车出钱?

                          至于撞人时薛蟠右脚踩的油门还是刹车,都一样,无关紧要。该赔多少钱还是赔多少钱。踩油门不会多出一分钱,踩刹车也不能少出一分钱。没有任何差别。

                          • 家园 【讨论】家奴不是人!!

                            薛家家奴打死人,相当于薛蟠开车撞死人

                            ---- 你有点邪恶了,同学。

                            • 家园 是家奴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呵呵,这样做是合理的。因为家奴必须听从家主的命令,所以惹出的法律问题家主自然要承担责任,这是非常公平合理的。不管怎么看,都是薛蟠赔钱不是家奴赔钱。

                              • 家园 【讨论】薛蟠的命令

                                命令,什么命令呢?薛蟠在家里对他们说,你们去把这个拐子给我找出来,狠狠地打,我一定要得到香菱美女!

                                结果,奴才们显然是自作主张地连张公子一起打,而且打死!

                                你说这责任算是薛蟠的?

                                而且说的好是陪钱,万一要陪命呢?

                                • 家园 不会赔命吧

                                  打死人又不是重罪。赔钱顶天了。如果家奴做事主人不用负责,那社会就乱套鸟。主人可以随便派家奴去冲击紫禁城了,主人不出面就行,反正失败了也是家奴顶罪。

        • 家园 探讨

          注意,在前文中,“拐子”已经被打死,所以此处的拐子等语,显然是曹雪芹或默写者的笔误。实际上,如果拐子仍在,可以说明实情,则薛蟠的杀人责任并不严重。

          拐子应该没有被打死。

          谁晓这拐子又偷卖与薛家,他意欲卷了两家的银子,再逃往他省。谁知又不曾走脱,两家拿住,打了个臭死。

          这里说的“打了个臭死”,关键是这个【臭】字。

          俺的理解,“打了个死”,相当于“打了个死”,原因有2:

          1、如果打死了,应该说“两家拿住,打死了。”或者说“两家拿住,打臭死了。”

          2、拐子如果被打死了,那也是个人命案。虽说拐子可恶,但罪不至死,而且两家也应该没有权利夺人性命。真的出了人命案,恐怕还要官府断案的。

          另:

          实际上,如果拐子仍在,可以说明实情,则薛蟠的杀人责任并不严重。

          拐子在与不在,薛蟠的杀人责任都是一样的。因为薛蟠没有杀人的权力!拐子卖了2家,冯公子是没有错的,况且冯公子在前。薛蟠恼了,只能打拐子(但不可打死),不应该打冯公子,何况是打死了。

          如果拐子也死了,那薛蟠最少是一条半人命。而冯家也有害人性命的官司,贾雨村反倒好办,就不需要门子的“护官符”了。

          • 探讨
            家园 【讨论】双方责任

            最后一句话有点道理,如果按我的推论,拐子已死,冯家吿起人来底气就比较不足。

            但这恰恰跟原文是吻合的,即冯家只提薛蟠打死人,根本不提拐子的事。事后也轻松地用钱搞定。

            可见拐子的确是被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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