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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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解除劳动合同

                当然没有违法解除,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是双方坐下来谈的,具体多少看你怎么谈了。一般情况下都是N+X(X=1/2/3)双方愉快的结束会谈了,HR牛逼谈个N/2或者只给1个月遣散费也可以,员工牛逼谈到4N一样合法。

                华为给出的条件是N+1,李某要么同意,拿钱滚蛋,要么不同意,合同继续执行,每天来公司点个卯,保证做一个不迟到不早退的模范员工就可以了。李某给出的条件是2N,不然不同意解除。华为方面要么同意2N,要么捏着鼻子让李某一直混到退休,或者撕破脸,强制辞退,给2N。

                • 家园 华为规避长期无合约雇佣合同的手段

                  每八年重签的做法是否违法?如果不违法,而且李某元已经在五年前拿过一笔补偿金了,那他是否还有那2N 的权利呢?

                  • 家园 末尾淘汰违反劳动法

                    末尾淘汰违反劳动法,公司想要员工离职要么劝退,要么协商离职,要么强制辞退。

                    劝退是HR牛逼,不用补偿或很少补偿;

                    协商离职时双方谈补偿,一般N+1比较多,基本2N是上限;

                    强制辞退就是给2N直接滚蛋,不需要谈。

                    本案双方实际是协商离职,李某要了2N,华为HR同意并在补偿协议上签字盖章了。

                    网上很多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说法是违反劳动法的,李某在华为已经工作12年+,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需要续签。

                    备注:如果真的是合同到期不续签,确实是N+1或者给N+提前一个月通知。

        • 2N
          家园 老哥算了,你不懂里面的事情

          老哥算了,你不懂华为的事情。。。

          我是华为在职员工,华为劳动合同满8年之后再续签的话会给你办理离职再入职,中间换工号。这次办理离职再入职,就会给第一次N+1。

          累计工龄从0开始计算,离职之后给N+1,不管是不续签还是主动离职,这个N是从新入职日开始计算。在职期间的年终奖会按照在职的绩效和在职月份按比例补发,公司股票看情况是不是收回。

          所以李为什么能拿2N,这个是关键,我身边离职的同事正常情况没有拿到过2N的,但是特殊情况有过N+3,可是李凭什么能拿2N?

          • 家园 买断工龄这档子事我是知道的

            如下是我在本贴其它地方的回复:2008年公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一)为使劳动者4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此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华为的确有每8年买断一次工龄,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做法,这也是劳动法具体执行中的一个争议部分。但按照广东省方面已经打上了相关补丁。

            所以此处应以这个补丁为准,华为买断工龄不合法,涉案人在华为连续工作超过10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纯属洗地。

            如果涉案人合同上的工作地点不在广东(在某个没有明文补丁的省份)的话我不确定广东省这个补丁是否有效,这个得问专业法律人士。

            综上:华为买断工龄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所以涉案人这个时候依法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应该获得2N,不是N+1。

            • 家园 现在流程不对

              现在流程不对,按你说的这个流程,应该是先去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判决2N,这个案子中的李是先从华为对公账号拿到应该得到的N+1,然后再次从主管何某手中拿到30W

              • 家园 流程是否正确

                换个说法:流程是涉案人和得到华为任命的相关主管交涉得到了2N的承诺,并且有华为公章的协议书作为书面证据(顺便偷偷录了个音)。

                目的达到为什么要去劳动仲裁(仲裁也就2N)?

                具体打钱的时候华为官方账号打了N+1,一个私人账号打了N-1。参考华为的确有私人账号打钱的传统(知乎上不止一个人这么说)。流程上看不出来涉案人有问题。反而是华为方面用私人账户给离职赔偿有问题。

                如果一定要流程正确的话,应该是私人出钱账户的账户所有人认为自己打错钱了,要求涉案人返还N-1,如不返还,去法院告非法占有,要求强制执行。

                涉案人在去劳动仲裁要求华为支付差额的N-1(华为没有足额支付离职补偿),如果华为拒绝,上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 家园 流程正确不一定合情合理。

                  李要挟主管给他2N,主管迫于压力而选择违背规章给了李N-1. 李如果要3N没准儿都能得逞。主管没污点,完全可以驳回李的要求。李不满意可以劳动仲裁呀。

                • 家园 你说的这个前面就是不准确的

                  李某拿到的盖公章的协议书,在2018年4月就处分了何某,有公司内部文件为证。所以他们达成的协议和公司是无关的。在华为这边,以我知道的情况,没人有权限给2N的承诺,这个是非合理现象,所以现在还是要解释为什么李某能拿到2N。

                  • 家园 时间线

                    按照时间线,李某2018年1月31日李洪元从华为公司离职,3/8收到尾款30万。

                    华为在2018年4月处分了何某。

                    何某和李某谈的时没有被处分,所以没有理由认为合谋不能代表公司,而且4月份发文的时候李某走了两个多月了,没有理由看到华为内部发文。

                    所以所以他们达成的协议和公司是无关的这句话说不过去,更何况协议上有华为的公章,这代表华为认可这份协议。

                    至于华为内部规定,这个可以是内部处理何某的理由,不能作为撤销离职补偿协议的理由。除非有证据证明李某采取了某些方法胁迫华为/何某这份协议,也就是后来报警的敲诈,如果敲诈属实,这份协议应该可以撤销。

                    关于李某为什么能拿2N,个人猜测或许两个可能,1.李某真的胁迫了,何某认怂,但因为李某做的干净或者华为自己的不干净,没办法给李某定罪。2.因为李某举报的原因,何某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想多给30万,然后送他进去蹲10年,杀鸡儆猴。结果李某留下了关键证据录音,导致功亏一篑。

                    最后,咱俩对这个事情的账目有点误差。

                    我根据一直以来得到的信息以为,李某几年前拿了8+1=9*补偿,这次拿了N+1=13*补偿=38万,还有N-1=11*补偿=30万+,随后又起诉要年终奖25万。补偿应该是2.79万/年

                    你的看法似乎是李某几年前拿了8+1=9*补偿,这次拿了N+1=5*补偿=8万,又要了N-1=3*补偿=5万+25万年终奖=30万的私下转账。补偿是1.6万/年。

                    这把我搞的有点迷糊了。

                    • 家园 这个流程已经很长了

                      这个流程已经很长了,很多人莫名其妙的上来就骂,都搞不懂中间的各自状况,按我在公司知道的,几年前李某在离职再入职的时候拿过一次N+1,然后这次18年不续签协议拿了一次公司账号的N+1,这个N是从上次拿到N+1之后算的。除此之外还有何某私下转账的30W。在这期间,李某还起诉华为要年终奖。

                      除了李某之外,华为报案的时候是把李某+几个HR一起举报的,目前大家都在说李某我也是奇怪了,其他几个一起被举报的怎么没人讨论,其他几个被华为举报的就是和李某何某相关的据说做伪证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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