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如何科学地验证和推广废除死刑 -- 骨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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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当年哪有人社局?

                              你的基本观点我是赞同的,不过呢,具体事实我还是要补充一下。九十年代后期到本世纪初,公款喝酒是一个严重的现象,群众还编了很多顺口溜,什么为革命拼上胃穿孔,什么能喝半斤喝八两,这种干部要培养。这些你有所耳闻吧?

                              当年的实际情况,很多流程,审批,盖公章,正常程序是拿不下来的,官僚主义拖到天荒地老,而请人喝酒,酒桌上容易拿下。许多干部和办事员哪怕不喜欢喝酒,也要硬着头皮上,这就是为了工作。这跟贪杯误事完全是两码事,不应该混为一谈。

                              要论工伤,白纸黑字,肯定是不行的,具体事迹没法写,起码也是跟不正之风同流合污。但是真要喝死了人,单位不赔偿,于情于理都说不通。这可不是私了,当年的单位还是挂靠在国家名下的。具体以什么名头拿到钱,我就不知道了,领导会运作,但是钱还是给到喝死的人手里了。

                              这个枝节问题,本来跟讨论的主题没有关系。但是你寄意网友是比较注重法条的,那么我必须指出,你这个把为工作喝酒喝死,而适用于法条中的醉酒不算工伤,是不能成立的,二者不是同一回事。

                              • 家园 你这360度无死角狡辩的劲头实在让人无语

                                先是编个喝酒喝死算工伤的故事,被点破了后改开说是单位评的,指出评工伤是人社局评定的,你这又开始说当年哪有人社局了。你以为人社局是凭空出现的机构吗?人社局全称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年之前叫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的地方叫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再之前叫人事局、劳动局或者劳动人事局,再往上推到建国时期,则是劳动科,曾经隶属过民政局、人事局。无论叫什么,一直负责工伤的认定。

                                而国家层面的立法,则是起于195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96年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无论哪个法规,工伤的认定也是劳动行政部门,而不是企业自己。

                                你写了一大堆喝酒的理由,绕来绕去也避不开喝酒死人根本无法通过劳动部门认定这个事,

                                要论工伤,白纸黑字,肯定是不行的,具体事迹没法写,起码也是跟不正之风同流合污。但是真要喝死了人,单位不赔偿,于情于理都说不通。这可不是私了,当年的单位还是挂靠在国家名下的。具体以什么名头拿到钱,我就不知道了,领导会运作,但是钱还是给到喝死的人手里了。

                                工伤给钱跟单位或者领导个人给钱是一个事吗?单位或者领导个人给钱不就是私了吗?

                                事情就是到了这样明确的地步,你还在狡辩

                                那么我必须指出,你这个把为工作喝酒喝死,而适用于法条中的醉酒不算工伤,是不能成立的,二者不是同一回事。

                                我前面贴出来的案例,已经明确说明了喝酒喝死哪怕是为了工作也是普遍不算工伤的,不排除有个别地方的特例。真是搞不清你辩出什么了?所以我说你比燕人不靠谱多了,就在于此

                                • 家园 人民网新闻:《官员“酒后死” 有人因公牺牲有人申报烈士》

                                  新闻全文链接如下:

                                  官员“酒后死” 有人因公牺牲有人申报烈士

                                  点看全图

                                  • 家园 小胖子转性了?

                                    潜望镜那是一贯胡说八道, 只为过嘴瘾。他没有动机的。

                                    你这是为了啥。本来一个忠心党国的大好青年,竟然开始煽动情绪?

                                    calm down, Dear😜

                                  • 家园 你不复制下这几件事的后续处理结果吗?

                                    6名公安领导被处分

                                    祁门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康光辉、郑小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政委王浩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吴彪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对此负有监督责任的县公安局纪委书记郑学军诫勉谈话;黄山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峰党内警告处分。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4年1月8日,祁门县公安局金字牌派出所教导员康某与民警朱璘等5人到闪里派出所学习交流。当晚,闪里派出所所长郑某在派出所斜对面的一家酒店安排了晚餐,参加的有郑某、康某以及两所民警共13人。

                                      就餐过程中,有8人共饮白酒6瓶、啤酒11瓶。就餐结束,朱璘下楼时,从楼梯上摔下去头部着地。民警开车将朱璘送往祁门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并抢救。经历5个月治疗,6月13日,年仅29岁的朱璘去世。

                                    广东一副镇长酒后身亡获公款赔偿牵出书记受贿案

                                    当地市民向韶关市纪委反映沙坪镇违反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喝酒致人死亡等问题,韶关市纪委于2014年8月1日对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立案调查,初步查明情况属实。韶关市纪委通报称,彭仁学还涉嫌受贿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已于8月13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目前,案件仍在调查审理中。

                                    据新华社电 深圳市公安局15日通报,深圳市宝安交警大队西乡中队交警陈录生10月29日饮酒猝死,中队竟违规为其申报烈士。事发后,宝安交警大队认定该申报与规定情形不符,中队长谢飞勇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谈一件事,只选择自己需要的一部分,其他的就不拿出来,这不是客观讨论问题的态度吧。从后续报道可以得出结论,官员“酒后死” 有人因公牺牲有人申报烈士是被认为荒唐的事,最终操作的人都是被严肃处理并追责的。

                                    • 家园 你应当先承认这些恶劣的事实发生过

                                      为醉死者申报烈士的是死者所在的党政机关单位,对吧?

                                      你很懂法律规章,他们不懂吗?他们会愚蠢到把被申报者是因喝酒而死的事实写到申报烈士的书面材料上吗?

                                      这种事情是因为被人举报曝光了才被翻出来,而不是因为这个愚蠢的申报理由而自爆?您明白这个因果关系吗?

                                      他们敢这么干,一般是因为这么干成功过,我们看到的是曝光出来的几只蟑螂而已。

                                      你别跟我要证据,我没有,只是按照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想法推理,我应该有这么想的权利吧?

                                      一个坏事情发生了,即使得到了您说的严肃处理,也不意味着这件坏事没有发生过。

                                      • 家园 大家讨论的是醉酒死人正常程序能否评工伤

                                        你跑这说通过欺骗行为有醉酒死亡评工伤或者烈士的,这不是抬杠吗?通过欺骗行为评的烈士,是以醉酒死亡的事实吗?你不是自己都否认了吗?

                                        他们会愚蠢到把被申报者是因喝酒而死的事实写到申报烈士的书面材料上吗?

                                        你既然都承认了被申报者是因喝酒而死的事实不可能被评定工伤或者烈士,不就是承认醉酒死人正常不能评工伤了,还拿那些欺骗行为来抬杠,不就是杠精附体吗?

                                        你举的那些不过就是说明有人通过欺骗手段骗取工伤烈士资格而已,说明不了其他的。何况这些人都被处理了。

                                        法律还规定不能杀人呢,不一样有人设计各种手段来杀人吗?按你的逻辑这就证明了杀人合法?

                                        他们敢这么干,一般是因为这么干成功过,我们看到的是曝光出来的几只蟑螂而已。

                                        谋杀案件也有成功过的,所以你可以硬扛杀人是合法合理的?

                                        任何法律、规定肯定有人会违反或者通过各种欺骗手段去钻空子,这本就是个很正常的现象,你却要通过这些欺骗的案例来否认法律的规定,法律禁止闯红灯,你闯了红灯就证明法律允许闯,进而得出法律不禁止的荒唐逻辑,有点搞笑了。

                                        通宝推:翼德,
                                        • 家园 请你保持讨论道德和风度

                                          讨论的基本道德:

                                          其一,不要虚构对方的观点。

                                          我从来没有表达过“醉酒死人正常程序能评工伤”或者“烈士”的观点,请你不要为了喷而喷,你虚构一个错误的观点然后批驳可以保证永远正确,但那不是我的观点,是谁说的你找谁去。

                                          其二,要能分清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观点。

                                          我转发了一篇党媒的新闻报道,是告诉你这个新闻事实在,并没有发表什么观点,而你脑补虚构了我的观点,然后加以挞伐并单方面觉得你胜利了。

                                          再说讨论的风度:

                                          其一,你在西西河的文章有说理的成分在,也有很多的情绪发泄,大胆的揣测一下你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善于团结同志和普通群众。

                                          其二,回避真正的问题和实质,你可以通过你丰富的知识和对体制的了解说明该问不是最高法原创,是低级别党媒的作品,但你不敢说直面说最高法等党媒转载此文到底是什么态度。这不是发生了坏事甩锅给临时工的手法吗?但低级别党媒(其实省级媒体也不算级别低了)在群众眼里不也是代表了党和政府的态度吗?更何况最高法媒体没有附加观点全文转载了,可以视同支持。

                                          群众关心的是什么?正义和公平,对于政府来说就是政府的信用和公信力。

                                          而你最擅长通过人民群众一些不严谨的地方彻底否定民意。这和大法党总是嘲笑群众不懂法如出一辙。大法党最喜欢群众走法律流程,这是精通法律和流程的官僚的舒适区,玩这个谁玩的过他们?可是这次这个普通群众选择了不按法律直接动手的路子,直接撕破了法官的舒适区。

                                          如果你真心关心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请真正的践行群众路线,不要视群众为无知群氓,请提出一些保障和恢复政府公信力的有建设性的方案,而你没有。

                                          看你在西西河里的发言腔调,也知道你改不了,我说的你也听不进去。

                                          就这样吧。

                                          通宝推:ccceee,newbird,潜望镜,
                                          • 家园 见过虚伪的没见过你这样虚伪到极致的

                                            口口声声“保持讨论道德和风度”,你第一句就先扣个“不要为了喷而喷”的大帽子。

                                            口口声声“不要虚构对方的观点”,第三句就编造出“大胆的揣测一下你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善于团结同志和普通群众”。这既当又立的架势你不觉得招笑吗?

                                            其一,不要虚构对方的观点。

                                            我从来没有表达过“醉酒死人正常程序能评工伤”或者“烈士”的观点,请你不要为了喷而喷,你虚构一个错误的观点然后批驳可以保证永远正确,但那不是我的观点,是谁说的你找谁去。

                                            其二,要能分清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观点。

                                            我转发了一篇党媒的新闻报道,是告诉你这个新闻事实在,并没有发表什么观点,而你脑补虚构了我的观点,然后加以挞伐并单方面觉得你胜利了。

                                            我跟别人讨论醉酒死人正常程序能不能评工伤的问题,你直接插进来回复我,并贴出几个伪造证据骗取工伤认定的案例,是不是在表达你的观点?你觉得你是在干嘛?这个本就是个无可辩驳的事实,你却还要自我否认下,这么没有担当吗?

                                            贴出伪造证据骗取工伤认定的案例,却不贴出后面对这些人的处分结果,用断章取义的东西加入别人的讨论,这不叫表达观点?

                                            你自己断章取义截取个伪造证据骗取工伤认定案例的前面一段,故意隐去后面被追究处理的事实,美其名曰“是告诉你这个新闻事实在,并没有发表什么观点”;怎么最高法公众号转发个别人的文章,你就不说“是告诉你这个新闻事实在,并没有发表什么观点”了?反而要脑补个结论,发个主题帖说什么“最高法雄文”?被人指出不是最高法的文章,还得狡辩转发了就代表观点。这双标是不是玩的太溜了?

                                            被我反复打脸指出你的断章取义跟无脑臆想,你就开始恼羞成怒,甚至编造出“大胆的揣测一下你在现实生活中也不善于团结同志和普通群众”的谎言来搞人身攻击,还得标榜个“保持讨论道德和风度”,这已经不是别人评价你的短智,这是不是有点无耻了?

                                        • 家园 我以前说过他是短智汉

                                          这次竟然短智到公然煽动官民对立,打自己的脸了。

                                          世间!

                                • 家园 他是狡辩

                                  你是方正。

                                  用大连人的粗话,“咬着屎橛子不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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