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原创】汉语和英语的比较 -- 颜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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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七、语气词

英语没有像汉语里在句尾调整语气的语气词。

毫无疑问,英语也有表达情绪的象声词,比如Yahoo本身就算一个。也有语气短语,比如在中国人嘴里也能听到的well, come on, my god。但是没有在句尾调整语气的语气词。

英语的疑问句和反意疑问句,是特殊的句式表达疑问。但是汉语里的疑问很难说是一种句式,更像是一个陈述句加上表达疑问的语气词。看下面的例子。

这对吗?

这对吧?

这不对吗?

这不对吧?

这四句话对应成英语分别是:

Is it right?

Isn’t it right?

It is right, isn’t it?

It isn’t right, is it?

汉语语气词在句尾加强语气或者减弱语气。比如

明天会下雨。

明天会下雨吧。

加上“吧”之后确定性减弱。

表达语气是语言必须具备的功能。没有类似汉语的语气词,可以通过措辞来完成。比如在这句话的前面加上“我猜”“我觉得”,或者在中间加上“可能”“大概”,这样来增强不确定的语气。

再比如,“他还得意着呢。”这里面有点嘲讽的口气。很适合形容一个小孩闯了祸之后还屁颠屁颠的样子。在书面英文里并没有一个简洁传神的表达。

书面语言在这一点上还是比口头语言差很多。人们交谈中的语气和神态可以直接传达到对方,在书面语言里就没那么容易了。所以很多通过面对面的谈话能解决的问题在书面交流中就会遇到困难。网上的表情符,除了时髦好玩,也有这个实用上的考虑。如果你开玩笑,加个笑脸就不会引起误会。在这点上,我觉得英语因为没有语气词所以有点干巴巴的。

家园 八、姓名,和一个数学猜想

抛却美学价值不谈,姓名在功能性上最该避免的重名。但是汉语和英语都用重名的问题。

汉语和英语在姓名上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汉语姓氏在名字前面,英语姓氏在名字后面。(英语里也有先姓后名的写法,中间以逗号隔开。)另外,中国重姓多,外国重名多。

我想大概每个人都认识几个相同名字的人。中国的几个大姓人口众多,如果取常见的单字名字,这辈子就等着遇见重名的吧。

避免重名的唯一办法就是加长音节。

外国人名字长。我还没遇到过姓名完全重复的两个人。但是长代码的缺点是不方便,日常生活中没有人会把一个人的姓名完全念出来,因为实在太长了。英语里称呼一个人,在正式场合用姓,在非正式场合用名字。姓名全念,那是奥斯卡在颁奖呢。

但是英语的名字和中国的习惯不同。中国人是起名字,所有汉字都可以用作名字,甚至古代还造字做名字,比如武则天的日月当空。但是西方是选名字——常见的大概有几百个名字让你选择。(完全生造一个名字的情况确实有,但非常少。)这样选来选去重名的可能就很大,你身边很可能有好几个Alex, Mike, Mark。那么区分的办法也只有增加代码长度,一般习惯是把姓的第一个字母加进来。

所以效率和精确是两个相抵触的标准。如果你要代码短,就会含糊;你要代码长,成本就增高。这里面实在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就好像用两位十进制数字写不出101个数字一样。我在前面有一处提到“混淆或者不便”,中间这个“或者”不是随便说的。所有“混淆”,都能以“不便”的代价来解决。这在语言里很明显。

如果要我对英语提建议,我会建议他们开始造新名字。但是咱们还是针对中国的问题谈。其实也都是稀疏平常的建议。

关于名字,就是起名字不要用常用字;尽量用两个字而不是单字做名字。一旦用两个字,除了固定搭配,重名的概率就大大降低了。

姓氏和名字不同,有人类社会传统的因素在,这是个血统问题。大多数人要求孩子沿用自己的姓氏。所以姓氏只会越来越少,不可能增加。但是中国还有个习惯,把父母双方的姓氏合起来作为孩子的复姓。具体这个习惯的来龙去脉我不清楚,但是看上去非常有益并且容易被人接受。我可以想象很多现有的单姓能组合成很好的复姓。一旦使用复姓,名字就可以到四个汉字,几乎不可能重复了。这上面,政府还是要做些宣传和引导。

最后提一个数学猜想。

中国的几个大姓可以有上千万甚至近一亿的人口。这是国外没有的情况。在国外报道中国的时候,如果同一篇文章出现两个同姓的人,会在后面作注释(no relation非亲属关系),比如知名度很高的张艺谋和章子怡。这种注释对于中国读者就多此一举了。

为什么大姓可以发展到这种地步呢?我猜想除了社会原因,里面会不会有数学上的道理呢?

假设初始状态,一个人口为大数N,男女各半,每人姓氏不同,也就是N个姓氏。这不是个合理的假设,但不影响我们的计算。这些人自由结合,产生0到n(n有上限)个后代,男性后代和女性后代的概率相同。所有后代跟随父亲的姓氏。

显然,在一代人之后,就会有多于一半的姓氏消亡了。随后姓氏消亡的速度会慢下来。

那么最后是什么结果呢?人类的姓氏无限趋近于一个一统天下的姓氏呢?还是在某个地方平衡下来呢?中国的大姓的高人口比例和历史长度、人口规模相关吗?

有没有数学大拿演算一下?或者编个程序模拟一下。这个程序应该很简单的。

元宝推荐:爱莲,
家园 里兄的这个系列很有意思

在下很喜欢。你如果不介意的话,等你发完了,再送到“文化百家”如何?那边对“语言科学"感兴趣的不一定都来科学版。

家园 敬听安置

开始的时候我也不清楚该发在哪个版。我自己看这个版比较多,就发到这里了。

转到哪里都好。倒不必等我发完,我这有一搭没一搭的,不知道什么时候算完。你看着办好了。

我本姓“李”的。为了增加我国的姓氏(也为了键盘输入方便,)在网上改姓“里”了。

家园 多谢里兄不见“外”

那咱们就跳个好日子。我以前一直以为“咱”就是我,“咋们”就是我们呢。 多谢多谢!

家园 这句话不属实

在国外报道中国的时候,如果同一篇文章出现两个同姓的人,会在后面作注释(no relation非亲属关系)

家园 于是律师们便创造一条英文合同八股to cover the all

Words importing the singular shall, where applicable, include the plural and vice versa and words importing the masculine gender shall, where applicable, include the feminine and neuter genders and vice versa. Any reference to person shall include corporations.

家园 怎么会干巴巴?Lz ah, I tell you lah…

bet you haven’t heard Singlish, hoh? Singaporean speak like this lah, you donno meh?

家园 在中国避免重名有很多办法

多字是最简单的办法。如果下点功夫,取一个独特的字其实也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重名多主要是父母取名字不认真,或者原本父母的文化水平就不高,更何况很多人并不觉得重名是个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在很多人看来,即使有一万个重名的,俺也能找出自己的孩子来,这就够了。

文化的事情并不是都可以用数学的方法验证或者推导。就拿姓来说吧。两个同姓的人结婚,就不会造成某姓的消失。如果孩子随了母姓呢?如果两个孩子一个父姓一个母姓呢?还有一种更极端的例子:我一个亲戚,原本姓“阮”,派出所登记身份证,生生给写成了“院”。看,一个新姓诞生了。这个姓既不随父也不随母,算怎么回事呢?况且,真正在生活中因为重名而遇到大麻烦的机会真是少之又少。(大麻烦是指娶错老婆或者银行死活说你的存款是另一个同名人的那种情况。至于同一个办公室有两个同名的,经常拿错信件这种都属于生活乐趣,算不得麻烦。)

我不知道你是学数学的还是学计算机的,感觉学理科的把“条件”“因果”“范围”“数据”这些东西看得过重,总认为世上的一切都可以计算或者建个模型什么的。这样对还是不对呢?反正我觉得学理工的当领导,文化就要遭殃。

家园 你的数学猜想不成立

统计学家,好象是Fisher吧,早就证明数量庞大的生物种群,如果允许其个体完全随机交配繁衍后代,即使是非常罕见的基因也不会消失。如果把基因换成姓氏,就是说如果允许个人完全随机婚配繁衍后代,罕见姓氏不会消亡。不过这个的前提条件在人类社会是不成立。

家园 国外并不忌讳重名

相反,还喜欢重名。某个名字好,大家就都用,还觉得popular,很好。经常有关于名字排名的书。

中国就比较忌讳重名,尤其是熟人,亲戚。

家园 说的就是音段和音位吧?

建议看一下语言学方面的基本教材,可以避免重复别人做过的工作,而且可以减少走错路、弯路的机会。

家园 反对把英语的地位抬那么高

拿英语当衡量汉语拉丁化方案——汉语拼音的标准是很古怪的。英语成为世界性的语言也是近几十年来的事情,并且也很难说英语在将来一直会是世界性的语言(或者拉丁语系中最通用的语言)。

日本人看见“奈特”会不会啼笑皆非呢?另一方面,你对“瑞士”、“约翰”这些音译有没有啼笑皆非呢?

“但是英语的拼写和发音却是全世界人民决定的”倒有点让我啼笑皆非。您认为San Jose这个美国地名应该改写法还是改读音呢?或者就和"x"可以读“西”一样,这也算“全世界人民决定的”英语拼写和发音?

另外,您或许该听听印度人的英语

家园 古汉语中有量词啊

度量衡都是量词啊。箪食瓢饮、杯水车薪里也都是量词啊。

家园 九、汉语的独孤九剑——为什么汉语句子短

那么多篇幅放在字和词上面,终于要涉及句法了。

英语里有一句Long time no see,是从不太会讲英语的中国人那里引进的。这句话实在太汉语了。照着英语的讲法,应该是It's been a long time since we met,或者I haven't seen you in a long time。我们来看看汉语是如何简化这句话的。

I -- “我”作主语,可以省略。英语也是这样的。

Have -- 时态?汉语可以省略时态。

Not -- 这个词要保留。根据后面全句的变化,变形为No。

Seen -- 词形变化?闻所未闻。用作See。

You -- 你?废话,我跟你打招呼,不是你还能是旁边的电线杆子?

In -- 介词?我们不需要虚词。

A -- 时间也要数出来?不要搞笑了。

Long -- 这个词要用。

Time -- 这个词也要用。

于是一句话只剩下四个词,拼在一起作Long time no see。

这是不带一丝肉的骨头,是汉语的骨头。不像一句话,而像概念的堆砌。你说一句话的时间,我可以说两句话。就好像独孤九剑的以无招胜有招。

这种超浓缩的信息量在汉语词汇和短语里非常常见。但是要表达复杂的逻辑关系,还是要主谓宾定状补全部抡上。

前面已经有人问过了,为什么英语的句子可以比汉语长很多。其实现代汉语的句式很多已经很接近英语句式了,但是汉语仍然主要是限定语前置,而英语主要是限定语后置,所以汉语句子自然就比较短。

我们来做个小习题,看看你对英语句式的熟悉程度。请翻译,我看见鸟在天上飞。

I see bird is flying on sky.

估计这里没人会这么说。这个句子是英语刚入门的人说的。短短一句话里四个错。那么改成

I see some birds are flying in the sky.

这句话对吗?没有语法错误。确实很多人会这么说。这句话的思路是,我看见某个现象。我看见什么呢?鸟在天上飞。这也是汉语原文的结构。

但是英语里不是这么说的。它的思路是,我看见鸟。什么样的鸟呢?在天上飞的鸟。说出来是

I see some birds flying in the sky.

在天上飞的鸟。在汉语里是限定语前置,在英语里变成了后置。birds flying in the sky。这一后置,就不得了了,句子可以写的超级长,可以无限制的写下去,继续描写这些鸟什么样子、在干什么。那么汉语是否可以把句子加长,变成,什么的什么的什么的什么什么的鸟。理论上是可以的,也没有语法错误,但是这是我们俗称的“大喘气”。就是你说了半天还没出现主题呢,你形容了半天,最后才告诉我你是在说鸟。如果编一个语法解释器,汉语就需要更多的缓存。人类大脑处理信息的能力就限制住了你句子的长度。

再举个例子,我脸皮厚点,从自己的文章里摘一句话。

The strategy contradicts orthodox free market theory firmly held by Western economists who advocate privatization and less government controls.

翻译成中文是,这个策略和鼓吹私有化和较少政府管制的西方经济学家所坚守的正宗的自由市场理论背道而驰。这是个拙劣的翻译,不符合汉语习惯,就是上面说的大喘气。“这和……背道而驰”,被一个长句子分隔开,难以理解。不过很遗憾,我们经常读到这种拙劣的翻译。很多不合格的翻译的问题不是英文不好,而是中文不好。这句话在汉语里绝对要劈成几句话,比如可以这样说,西方经济学家所坚守的正宗的自由市场理论强调私有化和较少政府管制,这个策略却与此背道而驰。

从另一方面,汉语的这种“的句型”处理短句子确实比英语方便。比如,不服输的态度,在英语里可以说成the never-say-die attitude。你看,连词符都出来了,看着味道大坏,不雅。当然我承认在这个例子你可以找出合适形容词放在名词前面,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允许你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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