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建议】建议在西西河开一个法律专栏 -- 春寒料峭
陪审员确实都是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
但是晨老大说得也对,
在审理过程中要依法当陪审员,比如说,只能根据法庭上出现的证据判断,别说报纸,就算你老婆说车速120码也当成没听见。
英美司法系统里面可不光是陪审团,律师,检察官,法官各司其职,不要以为陪审团能裁决有罪无罪就以为如何如何,如果经常看美剧的话,可以看到律师一开口,法官就让陪审团退场,然后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三个人嘀嘀咕咕吵是不是要让陪审团了解这个证据或者背景,这个过程中完全没有陪审团什么事情的。
英美法系决不是普适的,想一想辛普森,如果中国出这么一起案子,大多数中国人能坦然接受公认的杀人犯堂而皇之的走掉么?
维护正义是立法的事,大陆法系法官是不能立法的。
英美法系中的案例参照,审判过程是不是包含一定的立法内容?
大陪审团解决罪与非罪问题的时候就是凭感觉来的。至于中国的陪审员,除了个别法学院的老师或者退休的专业人士外,也就是法院法官忙不过来了,拿来凑数的(小巴见过书记员做事实上的简易庭审判长的,小巴有个师妹还见过乡村法庭审死刑犯的,中国太大了,有些规定还真就是龟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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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小巴对美国法律的一点了解(应该不比国外的河友多),说说看法,首先,大部分地方的陪审员不是请的吧,按照公民册(或者类似的东西)抽,抽到您,您就得来,否则嘛,藐视法庭,至少蹲一年。。。第二,陪审员做的是事实审,决定罪与非罪问题,而且要的就是不懂法这个特点,据说可以排除专业上先入为主的认识障碍(中国没有,也用不起),事实上美国大部分(90%?)的刑事案件都是辩诉交易形式(认个罪,少判几年,辩方和公诉方律师都胜诉方,呵呵)结案的,大陪审团(12人以上)审案的就更少了,否则美国现在可能不是次贷危机而是财政危机了
至于精英不精英的,欧美法律界通过传统的职业共同体把吃法律饭的人都地位搞的很高,中国自古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无论是吏还是师爷、讼棍,您看这些哪有褒义词?中国历史上法律从业者最好的两段时间是民国时代和20世纪70——80年代,至于现在,境界低点,大家都是打工的,何必谁瞧不起谁呢?境界高点,革命工作,分工不同嘛。。。
说不定我这个帖子也许会被老铁转到法律专栏里做镇栏之宝了。。。现在已经在帖子里普法了。。。
赶紧收藏吧,以后西西河XX年庆典的时候,这可是珍贵历史镜头。。。
要说关系的话,在英美法系里陪审团还更重要一点?
案例法的要旨在于没有先例,也没有适用的法律,这才有案例法的说法。这和保护无辜、伸张正义也没有关系。
如果涉及到没有先例、没有直接适用的法律的时候,法官和陪审团都有点“根据感觉”判案,但这和一般公众的根据感觉判案还是不一样,相当于educated guess。
中国的司法有很多不足,乡村法庭判死刑肯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种司法犯法的事不杜绝,法制就无从谈起。但法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上面”给的,是从人民大众的土壤里长出来的。如果公众没有法制、权力、义务、无罪推断、程序正义的概念,法制是不可能实现的。
以前西河以文史为主打,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经济金融类文章越来越多,越来越好。
开个法律讲坛,估计也能火。
除了比较火的刑法、民法,大牛们也可以谈一谈各个国家其他的法律法规,比如坏境保护法、经济相关法规什么的,个人认为很有意义。
马锡五审判法是我党乃至我国的一项优良传统,呵呵。。。
还有,中国缺的不是法制,而是法治,很多外国人还在茹毛饮血的时候中国就是法制国家了。。。
立法的原则会没有保护无辜、伸张正义的内容?不太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