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敝帚自珍)

主题:杭洲车祸中被忘掉的 -- 渔樵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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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交通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一个不小心的结果

象胡这样的是少数。所以真正对老百姓的利益来说,怎么办胡,杀也好,关也好都不是问题。问题在于怎么才能改善身边的交通状况。而胡这种事就是一个机会,可以用来推动一下这种改善。

家园 额,这么说也是对的

山人啊,提个建议,说错勿怪。虽然你这个建议和想法都挺好的,但别在这个时候说。。。

胡公子的事情纵然是促进改善身边交通状况的良机,但这件事更重要的是改善一种不公平的隐性钱权交易的良机。。。而后一种,大家显然对此敏感的多,也和这件事相符合的多。

即使我们要研究前者,那么这个时候去研究怎么避免这种恶意违规,比起去研究如何改善来斑马线的警示,在这件事的影响下效果还是要好吧。。。

家园 我不知道你是否这十年都整天在那里盯着。

  即使真的十年没发生过事故,也只能说从那里过马路的人安全意识好或者是运气而已。

  这斑马线远处是看不到的,犹其是夜里,就是前面设有标识也总会有人疏忽。一般的宣传斑马线就好象是安全岛一样,而实际上斑马线降低了过马路行人的安全意识。

  南京也有类似的地方,我女儿的窗下就有一条斑马线,原来没有红绿灯,多年来每年都要出两三次事故,都是在晚上车辆和行人较少的时候。近来设了红绿灯,一年来没见出事故。

  还有,对杭州这件事难道只能骂胡X。其他的什么都不能说?说了就是

可叹胡斌轰轰超速地来了一趟,贵人忽踏贱地,忽然大家都像亏欠他一样,到处检讨反省自我批评,路不好啦,光线不强啦,线不清啦,标志不明显啦,速度其实也不快啦,受害者也有责任没看清啦,斑马线位置不对啦。观众法盲多啦。。。就差修个能飙车的大观园挥舞鲜花恭请他光临了。
?这也太一言堂了吧?

  出了车祸,一味地骂肇事者能起多大作用?谁能保证骂了就能杜绝超速?就是不超速四五十公里的速度就撞不死人?谁能保证开车人都绝对不会出玩脑筋短路的时候?要保证自己的交通安全,最关键的还是在自己,你远离危险之处人家怎么超速也撞不到你。

  对于咱们这些11路车族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己怎么避免危险,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都安全幵车上。

家园 还在自省嘛

你先前说的是取消肇事处斑马线,现在又改说要装红绿灯啦?

彻底的自省一下,行人对车来说,总是个不安定因素,为了不发生事故,斑马线还是通通取消好啊,大家出门都过地道或者天桥,实行彻底的人车分离,你看我的建议怎样?厉害不?

在杭州,有斑马线,也有斑马线辅助措施,包括菱形减速标志、凸起减速带、粗糙摩擦减速带、闪烁提示灯、红绿灯、手动红绿灯、临时移动红绿灯。。。应有尽有,可以说,交通标识方面,杭州不是全国最好,也是全国先进行列。

这些辅助措施,怎么用,用在哪些斑马线,是根据流量,视野,速度等指标进行考量的,也一直在改进,在这里应该说交管部门具有相对权威的决定权。这个斑马线是否要装红绿灯,只和这里的交通特点有关,和胡斌是否会来这里飙车无关。

这些标志,充其量也只是一种交通语言,只对长眼睛、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有用,像胡这样,违规改装,无视白色斑马线减速规定,视红色限速标志若无物的人,你规定的再多,又有什么用?只有严格的执法才有用!如果他去年在高速公路上210码被吊销执照,哪有今天之祸?是否可以说,只有遵守交规,交管部门严格执法才是人车双方最根本的安全保证?

在这次撞人事件中,行人和道路都是没有任何责任的,交规第四十七条内容: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胡本人根本不否认看到了斑马线,别的人在这里纠缠,一点意义也没有。

讨论胡斌案不是不可以,老是忽略关键点,讨论一些无关系要无意义的细枝末节,甚至是不存在的东西,似是而非,离题万里,就没意思了。

家园 我第一个帖子中说了,杭州那个斑马线附近就有路口。

  设了红绿灯很可能车在路口吃个红灯,一百米左右到斑马线又是个红灯,这难道不是太密了?所以我认为那个斑马线应该取消,行人也绕不了多少路。不光取消,还要加上隔离栏。

 对于胡斌,飙车造成他必须负全责是活该,但我们就不能讨论怎样使自己更安会一点?难道都要把安全寄托在别人身上?飙车者违法自然有法律管着,造成恶劣后果自然会受到法律制裁,对于我们自己来说,更重要的是自己怎么保证安全。

  对于那条斑马线,设置它当然是合法的,但是不是完全合理就不能讨论了?死者在过马路时犯了什么错误,或者是有什么疏忽,如果找到录像的话很应该讨论一下。这不是去找死者在这个事件同负什么责任,人已经死了,肇事者负全责是合理合法的。讨论这个事情是从中找出我们自己怎么从这个事件中得到启事,从自己的角度保证自己的安全。

  总之,自己的安全要由自己来保证,不能指望别人。

  在这个事件中,胡斌该负什么责任,讨论的人太多了。猜测警方在里面有什么猫腻也有很多的人在讨论,我参不参与是无关紧要的事,再怎么讨论也只能减少这样的事而不可能杜绝。我要想的是靠自己保证自己的安全,这才是每个个人自己的正道

家园 不用限速,北京高峰期主干道平均时速15km/h
家园 这种斑马线设置必要与否和本案无关

理由和逻辑同上帖中关于斑马线部分。除非你有更多的其他数据来论证你的观点才有意义。

这样的斑马线在杭州有很多,比如东新路最北口离路口50米、30米 、20米连着3条斑马线,照顾这里的农居户出行,这里是有闪烁灯的,因为临近郊区,车速较快。建国路解放路路口向南50米杭二中门口也是一个。这一个是没有信号灯的,因为靠近路口,车速还没有快起来或者已经减速了,没有必要装。

实际上,谭卓踏上斑马线时,来车还很远,车子到斑马线时候,未减速,而谭此时要退回去,车子已经左打方向盘了,待往前跑,会正好撞上胡后面的另外一辆快车,可以说,在他踏上斑马线时,已经是踏上了不归路。

这个案子放到现有的交规交管的大框架中,行人(包括道路情况)和车辆做为责任裁定的两极的话,行人的对立面肇事车一方已经违规到极致了,没有任何反弹的空间,不能再要求行人一方做任何反思了。。。

还有什么可以自省的?还是坐在家里,不要出门的好,或者,祈祷出门不要碰到违章的吧。即使路口斑马线红绿灯齐全处,也不是没有人被撞到过。

家园 实际上多数司机即使看到斑马线,

  但没看到行人他就不会减速,这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极易出事。

  就从杭州的那个录像上看,在胡某撞人之前四秒钟就有两辆车高速相向通过,在胡某撞人同时也有一辆车高速与胡某相对擦过,当然这个高速可能是五十公里时速,但也足以夺去行人的生命。

  所以说对我们这些步行族来说,不能把生命安全寄托在司机会让你上,犹其是夜间,司机会有看不到你的时候。

  这斑马线、红绿灯也不是万无一失的安全岛,你完全尊守交通规则也同样不能保证万无一失,过这样的地方一样要小心翼翼。只要你上了马路,就得小心被撞到的可能性。

  实际上有许多行人把马路当做自己家的炕头,随心所欲,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我骑自行车就经常碰到,前面在路边走的人会毫无征兆地突然转向路中,如果不提前预防就会撞上。如果是汽车,只有速度在二十公里以下才能不撞上这样的人。

家园 应该说“绝大多数都是两个不小心的结果”。

  两个中有一个小心多数就不会出事。

家园 应该是应该,

  但实际上多数司机只要没看见前面有人就不会减速,又不会因此而罚款,只有红灯才能管住大部分司机。

家园 您挨骂也正常。呵呵,您

说交通标志的事就说交通标志,别联系这么个新闻事件!我可以为您提供个交通标志的例子,我原来住的地方步行上班途中有一座高架桥,我在桥下的十字路口过,这个十字路口正好有八个巨大的桥桩,经常在这走,我发现这是个死亡陷阱,如果你按信号灯走,而不了望,必死无疑;如果你违反交规,倒是省时又安全。以由北向南通行为例,当此方向人行道灯是绿灯时,开始的10秒,此方向车道的左拐车辆也开始放行,如果你是在东侧,你右侧巨大的桥桩正好挡住你和左拐车的视线,你走上人行道,左拐车也到了,正好亲密接触;当此方向是红灯时,开始的10秒,正好放行东西行使的左拐车辆,也就是说,正好挡住此方向的直行车辆,你尽可以安全地闯红灯过去。本来准备了2张图,可是发不了,不知道你看明白了没有?

时间长了,我掌握个规律,绿灯时,我走到人行道中间的安全岛(两个桥桩所在位置),然后等红灯,红灯亮了,快速通过!

这就是中国人的活法!不要说中国法盲多,或者没有遵守规则的习惯,只不过那些死心眼遵守规则的都完蛋了!剩下的人都学聪明了!

红绿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红灯的时候本不该走,但走的人多了,便不走也得走!

家园 所以说,严惩超速是必要的!

宁慢三分,莫争一秒,有多少司机会遵行?一个一个都是“不超不舒服司机”……

家园 在百度上用“杭州斑马线事故”搜索一下,

  在前三页上就可以看到这么些条目:

悲剧引发深层思考 让斑马线成为安全线(图)

杭州首条彩色斑马线亮相 有望遏制交通事故(图)

斑马线缘何屡成“夺命线”?

一条斑马线,两起事故

斑马线=夺命线的深层思考

[URL=http://club.dayoo.com/read.dy?b=lhzq&t=298742

]广从路车祸频繁 政协委员炮轰斑马线是摆设[/URL]

  内容没有细看,但也可以看出行人千万不要把斑马线当做万无一失的安全线

  事故的后果可以由肇事者负全责,但每个人的生命只有自己能负全责

家园 哎,偶们说岔了。。。

你说的对,不能把生命安全寄托在司机会让你上。我妈就说过,车撞了你,不管谁的责任都是你倒霉。所以,行人要自己注意。我妈说的就是天大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什么时候说都对。

但偶们不是在讨论胡公子的事情么。像他的这种恶意驾驶,行人再注意,也免不了啊。比如,谭卓还是遵守交通规则的吧,也不能知道这司机会不踩刹车的开着改装车超速且骑着双黄线走啊。。。按照胡公子的超速情况,出事不意外,不出事才意外。

在这个事件里,谭卓既没有“把马路当做自己家的炕头,随心所欲”,也没有“想怎么走就怎么走”。。。结果呢?还是被撞了。我们不去讨论怎样遏制防止驾驶员恶意违规,而去讨论行人应该怎样走 —— 就事论事的说,这是不是本末倒置了?

怎样遏制防止呢?很简单,以儆效尤。告诉驾驶员,这样恶意违规是会重判的,告诉驾驶员不要侥幸。

家园 额。。。一码事归一码事情

你要说大多数司机。。。大多数司机谁会像这位胡公子这么玩的?所以还是一码事说一码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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