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析:国务院四部委研究开征物业税 -- 陈经
收税收不到他们脑袋上,所以这 “各5000亿”叫起好来一点都不吃力。
还特理想主义化的设想国家真拿了钱来平抑地价,就不会有“高地价”了。
问一句,收了税,继续高地价,你待怎的?反正“政府要钱用了,啥时讲过道理?”
所以就“等交习惯了,不就没事了?” 还要使劲给政府出招:“抓住这一点使劲忽悠,
反正就是忽悠,人习惯了就忘了。”
陈老大的观点是很有意思的。经常也是对的。但总是给人一种很冷血很刻毒的感觉。
搞这个税其实也是个划分贫富界限的玩意儿,所谓CBD区,穷人都得赶出去,赶出去了,老城区改造不就成了么?地方上卖地的营生不又转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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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没有买房的支持物业税,还有一些学者也支持。一方面是因为理智地来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不会持久,政府必须要有收入才能运转;另一方面土地出让金的方式也有坏处,它将已买房的人和未买房的人制造为两个对立面,在还未买房的时候希望房价低,一旦买过之后就希望房价狂涨。物业税可以让这种对立稍显缓和。还有就是物业税可以降低初次购房的成本,以后交钱那是以后的事,现在的房价那么高,大小青年哪能一次拿出那么多购房的钱出来,如果物业税能够达到缓和房价的目的,那么对很多人是有益处的,不像你说的那么坏。我猜你已经买过房了吧。
PS:天涯里的“独狐的思想”曾经撰文说物业税不能达到缓和房价的目的,具体原由我忘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会马上加入你的行列。
可以避免对正常居住需求的赋税,从而避免对刚性需求的打击,集中火力于奢侈型和投机型持有。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遏制土地利用的奢侈浪费,是说得过去的
打击了投机需求,土地价格回归正常,居民改善生活水平的正常需求才得以释放。从人均住房面积看,市场需求只会增加
第一,公民起码的居住需求应该免税,不涉及业主的现金流问题;第二,即使政府收回地产,也应该在税款拖欠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不会发生“刚……还要……”的情况
结论:您提到的问题,只要税收规则合理,都可以避免。与其放任土地投机炒作这个恶魔横行,我宁可与合理收取的物业税签下契约
这物业税和房地产投机是两码事儿哟
这物业税收了也不说地方就不卖地了哟,地方能卖地,地价还得只增不减
你说自住房免税,那怎么能区分是自住还是出租?有人说第二套房收税,但下面,父母一套、自己一套,儿子一套,然后大家住一套,其余两套出租,你说咋整咧?
交不起可以先欠着,遗产继承或者过户的时候补齐。
一套的自住房还可以放宽一点。
头总是要开起来的,先易后难慢慢来。有房子的人是不会造反的。
A 这个政策实施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在缴税范畴中?如果是,尤其是住宅房,那就太不公平了。这等于是上房撤梯子的行为
B 怎么征收?这个问题我跟大家一样疑虑,我去过地税那里报税,那嘴脸,那架子,指望他们上门收税?不可能吧一个城市房子的数量可是很庞大的,让每个业主去地税大厅报税?不现实吧,网上缴税?这又是个巨大的工程,通过物业公司代缴?我家前年买的一套房子因为物业公司接手后不作为,我们大批业主拒交物业费,指望这样的机构来收税?
C 一个隐忧 此次物业税跟以往任何个人税种都重大差别;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是在工资发到手里之前进行的,至少在形式上不是个人拿出现金来上税,不那么肉疼,毕竟是因为拿工资比较高才上税,甚至有点优越感。这个物业税就不同了,原本自己住的房子,或者是房租紧巴巴够交月供的出租房房主,自己的利益没有任何增加,每年凭空多出几千甚至上万的税,而且是实打实的要拿出现金来,我不知ZF怎么面对来自民间强烈的抵触情绪。
B 上税的前期工作是对房产估价,这中间必然存在巨大的操作黑箱,某些有强力背景的团体绝对要动用手中的权力资源对自己手中的房产估价做手脚,甚至难保税制中出现明显袒护某些利益团体的条文。
社保如果发不出来,后果就不用我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