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随笔,也为经常找不到的帖子保留下链接 -- 神仙驴
大肆宣传,正反面的作用都有。反面的是刺激copycat犯罪。但是正面来讲,也可以提醒其他各地做好防范。这个事情一闹大,各地的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应该会上新的台阶。
如果没有媒体的压力的话,我想地方官僚的第一反应,无非都是“控制影响”罢了。
刑事犯罪只用警方通用稿。
例如地铁自杀,在多伦多每年十几起。尽量不报,报道时只是称为警方调查,或者索性机械故障。
这方面媒体是有协议的,而且比较自律的。
这都只能是免煮国家才能享受的权利,TG这种独裁政权是没资格的。
“警方通用稿 ”:肯定是试图隐瞒事实!肯定是ZXB!
“尽量不报 ”:公民没有知情权!
“有协议的....比较自律的 ”:干涉媒体自由!独裁!!
总而言之:体制问题!
正规媒体还好,多少还有个底线,那些评论的起哄的里面,那么多为残杀小学生、幼儿的凶犯用“反抗社会不公”的理由开脱的,不仅仅是道德缺失,而且是在充当帮凶的角色。
往往用符号来判别对错,拉土车撞死人,没见报到,一个富二代满城皆知。
有时很无奈。
就俩字:恶心!
逮一个目标(一个不够就多搞几个)往死里批,然后可着劲宣传,完全压过唧唧歪歪的话语,让后来人长些记性。
我国古代有许多例子,比如冯梦龙《智囊》,其特点是对始作俑者的处理很重要,如果严打,后来者便寥寥,能使一段较长时期内(比如某官任期)一定范围内(比如此官治下区域)弊绝风清;如果开头姑息,则后来人便不断效仿,区域内民风变坏,相关执法行政能力也废弛——最后还是守法公民遭殃。
(不知八十年代“严打”、党内历次整风是否有相似特点?)
弊端是人治环境下杀鸡儆猴的方法无法一劳永逸;但以目前中国的发展速度和社会变迁速度,仅依靠法制社会的法律,不知是否能达到上述“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效果。
以当代社会的情况,也许可以如下布置:
拿真实例子说事:
前阵子四川还是哪里,有个吸毒者兼艾滋病患者持菜刀闹市追砍路人,起先群众奔逃躲避,之后渐渐有人为自卫向其投掷砖头石块,然后投掷者越来越多,吸毒者开始抵挡不住奔逃,这就引起了围殴行动。后来吸毒者重伤,开始蹒跚,甚至有人纷纷拾起路边木杖铁棒向其殴打,最后吸毒者被打死。
还有例子,比如群众围殴小偷等等屡见不鲜,可在网上搜索。
反例也有,东北有出租车司机群体追捕抢劫犯,最后追到后司机将抢劫者藏于后备箱内,以避免其受愤怒司机殴打。
对这些例子重点宣传,尤其将肇事人的淤青、血腥、污秽图片、受害人及亲属的痛苦和从严判决的结果重点投放,让网民(相比之下网外群众常识更多一些)从理智与感官上充分认识到恶性事件肇事者的后果,充分认识到道理可以被媒体上和网上某些巧舌如簧的人歪曲,但现实仍是现实。
网易专题,校园血案,公众有知情权!
他活该死不瞑目。
他不配死得瞑目。
连像杨佳那样跟警察有过纠纷的都没有,和前领导前女友之间的纠葛又实在乏善可陈挖不出什么富豪砸钱抢人的猛料,南方系绞紧脑汁也只能在他家的经济条件上做文章,好像他穷所以砍杀孩子就情有可原了一样。
而泰州事情一出来,就有传言说凶手因拆迁和某领导结怨。
自焚一事目前还没其他跟进,不过我觉得很快就会有“自焚多么痛苦不是被逼得忍无可忍谁会走这条路你不同情他你没有人性”之类的鼓噪了。